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802-8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正处级,属一级预算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州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红河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就业创业科、优抚科(褒扬纪念科)、双拥科(秘书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和红河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办事效能。
(3)落实政策为根本,保障合法权益。
(4)稳妥抓好接访处访,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5)巩固提高优抚水平,提升社会尊崇军人氛围。
(6)抓好队伍建设,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工作会议和州委九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贯彻“11236”工作思路,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持续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实现全州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红河深入融入新发展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要求,进一步将部门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相应指标,具体如下表: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产 | 数量指标 | 1.领取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退役士兵人数 | ≧20人 | |
2.符合领取城镇无工作单位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人数 | 人数不宜公开 | |||
3.符合领取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补助人数 | 人数不宜公开 | |||
4.符合领取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人数 | ≧400人 | |||
5.领取退休生活费无军籍退休职工人数 | ≧238人 | |||
6.符合享受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政策人数 | 人数不宜公开 | |||
7.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人数 | ≧760人 | |||
8.参加退役军人适应性、个性化、就业创业培训人数 | ≧300人次 | |||
9.宣传稿件发布数量 | ≧10篇 | |||
10.双拥座谈会议、工作培训会议 | ≧1次 | |||
11.慰问驻州部队,解决基层部队实际困难 | ≧5次 | |||
12.网络祭扫平台运行维护 | ≧1个 | |||
13.州县开展烈士纪念公祭活动 | ≧10次 | |||
14.困难退役军人帮抚援助 | ≧20人次 | |||
15.政策宣讲、疏导、劝访、走访、排查化解等思想工作 | ≧12次 | |||
质量指标 | 1.军队移交安置率 | 100% | ||
2.优抚政策覆盖率 | 90% | |||
3.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率 | 80% | |||
4.补助标准执行率 | 100% | |||
5.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比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1.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
2.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专项经费拨付及时率 | 100% | |||
3.9月30日前支出进度 | 80% | |||
4.11月30日前支出进度 | 95% | |||
5.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年度目标完成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1.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费补助标准 | 17000 | ||
2.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 | 军龄12年补助13.365万元、军龄13年补助14.286万元、军龄16年补助17.049万元。 | |||
3.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 100 | |||
4.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经费标准 | 6000 | |||
5.会议、培训费 | 2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1.救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 | 明显改善 | |
2.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 效果显著 | |||
3.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 效果显著 | |||
4.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 效果显著 | |||
5.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推动全州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 效果显著 | |||
可持续影响 | 1.促进退役军人队伍稳定 | 效果显著 | ||
2.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发展 | 效果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1.全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度 | 85% | |
2.单位内部职工满意度 | 85% |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等有关法律、制度、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相应制订和完善了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管理、财务、内部控制、专项资金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为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把预算管理工作贯穿预算编制、预算下达、预算执行、预算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按照《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2022年我局预算项目均纳入了绩效管理。按照州级财政部门要求,在年初预算申报时合理设定绩效目标,资金下达后定期反馈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别由项目实施科室定期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评价结果报同级财政作为考评依据。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预算项目资金下达实施后,我局定期组织项目科室对照绩效指标开展自评。各项目科室按照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的标准,通过自评对项目开展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未完成情况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以确保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请、安排更加合理,预算可执行性更强。通过实施找差距,补齐制度短板,来提升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批复作为年度预算支出的前置条件,并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州财政局批复预算绩效目标后,在政府网站相关专栏及州级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本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且项目实施完毕后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如实反映我单位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州人大及州财政局。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年初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36.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36.5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6.53万元(本级财力3236.53万元,专项收入2552.99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36.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3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54万元,项目支出2552.9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总收入2971.60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971.60万元。
2022年总支出267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86万元,项目支出1922.97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收入2971.60万元,决算总支出2670.83万元,预算执行率89.88%。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39项,完成38项,未达到预期目标2项,完成率达97%。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执行情况 | |
产 | 数量指标 | 1.领取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退役士兵人数 | ≧20人 | 全部完成 | |
2.符合领取城镇无工作单位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人数 | 人数不宜公开 | 全部完成 | |||
3.符合领取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补助人数 | 人数不宜公开 | 全部完成 | |||
4.符合领取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人数 | ≧400人 | 全部完成 | |||
5.领取退休生活费无军籍退休职工人数 | ≧238人 | 全部完成 | |||
6.符合享受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政策人数 | 人数不宜公开 | 全部完成 | |||
7.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人数 | ≧760人 | 全部完成 | |||
8.参加退役军人适应性、个性化、就业创业培训人数 | ≧300人次 | 306人 | |||
9.宣传稿件发布数量 | ≧10篇 | 60篇 | |||
10.双拥座谈会议、工作培训会议 | ≧1次 | 1次 | |||
11.慰问驻州部队,解决基层部队实际困难 | ≧5次 | 11次 | |||
12.网络祭扫平台运行维护 | ≧1个 | 1个 | |||
13.州县开展烈士纪念公祭活动 | ≧10次 | 13次 | |||
14.困难退役军人帮抚援助 | ≧20人次 | 30人次 | |||
15.政策宣讲、疏导、劝访、走访、排查化解等思想工作 | ≧12次 | 15次 | |||
质量指标 | 1.军队移交安置率 | 100% | 100.00% | ||
2.优抚政策覆盖率 | 90% | 100.00% | |||
3.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率 | 80% | 100.00% | |||
4.补助标准执行率 | 100% | 100.00% | |||
5.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比率 | 100% | 100.00% | |||
时效指标 | 1.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00% | ||
2.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专项经费拨付及时率 | 100% | 100.00% | |||
3.9月30日前支出进度 | 80% | 43.4% | |||
4.11月30日前支出进度 | 95% | 82.87% | |||
5.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年度目标完成率 | 100% | 全部完成 | |||
成本指标 | 1.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费补助标准 | 17000 | 17000 | ||
2.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 | 军龄12年补助13.365万元、军龄13年补助14.286万元、军龄16年补助17.049万元。 | 军龄12年补助13.365万元、军龄13年补助14.286万元、军龄16年补助17.049万元。 | |||
3.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 100 | 100 | |||
4.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经费标准 | 6000 | 6000 | |||
5.会议、培训费 | 220 | 2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1.救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
2.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3.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4.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5.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推动全州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可持续影响 | 1.促进退役军人队伍稳定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2.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发展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1.全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度 | 85% | 90.00% | |
2.单位内部职工满意度 | 85% | 100.00% |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退役安置工作结束后才能形成支出。
三、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2022年度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评定等级为优。
2022年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部门履职效果较好,信息公开及时。针对本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将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在年初预算时同步申报,并由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并指导完善,绩效目标设置明确,经过业务科室认真研究认证后设定,符合部门职责及部门中长期规划,并已充分细化,具有可衡量性。
2.预算配置:我单位部门预算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各项预算支出与履职目标紧密相关,预算编制时均按功能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部门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11个,全部为重点项目,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971.6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747.86万元,项目支出为1922.97万元,
结转结余为1.34万元,结转结余率为0.91%,上年年末结转结余123.81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88.65%。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8.43万元,预算数77.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88%。我单位的预算收支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手续齐全。
2.预算绩效管理:为加强预算绩效的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并制定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及规定,建立了部门支出内控制度,且所有制度及办法均得到有效执行;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开展部门(单位)预算项目库建设、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相关单位;按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信息,并进行上报及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完善、真实、准确。
3.资产管理:我单位按照《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管理,资产利用率为100%,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财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共设定绩效指标39条,各项工作得到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2022年立足州委“337”战略发展目标,贯彻系统“11236”工作思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强能力、转作风、抓落实”行动和深入践行“两场革命”为抓手,全面落实《红河州“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巩固深化“法律政策落实年”成果,强化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提升服务管理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广大退役军人的幸福指数。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我单位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达到全部预算指标,且效益较为明显,在预算年度中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对我部门履职效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不具体;二是部分项目经费支出进度较慢。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我局将继续完善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编制环节,结全部门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从预算编制源头上做到精准化、科学化;在预算执行方面,做好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监控,在保障资金支出安全性、规范性的同时,注意提高预算支出进度,特别是做好项目支出的规划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提高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初步树立了绩效理念。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我局全体职工开始转变观念,开始重视支出绩效问题,由重资金争取,重过程管理,向重支出责任,重产出和结果转变。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正逐步形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部分项目涉密,不宜在报告中说明。
附件:1.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附件2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