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55-2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专项资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矿产资源核查经费项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办发〔2020〕2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0〕693号件)等文件精神,2022年,共评审、备案16个储量报告(含1个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其中评审备案4个,只评审不备案12个。
2.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班项目
自“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启动以来,红河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级项目组关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有关决策部署,州委赵瑞君书记多次就“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作出指示批示,做到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州级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委组织部、州自然资源等24家相关州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组和督导组,并组建了工作专班。州自然资源局等9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自然资发〔2021〕22号)。为推进工作落实,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项目组办公室(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
3.红河展览馆营运补助项目
红河展览馆注重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共生,建筑造型磅礴大气,特色鲜明;室内空间装饰设计追求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简洁大方又不失美感。2017年2月15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11月15日投入试运行,整个工程历时9个月。展览馆包含规划展厅、城建档案馆、报告厅和综合会议室、其他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等,共三层。展览馆以“云上梯田,梦想红河”为展示主题,通过先进的数字技术,丰富多彩的展示内容,生动形象的展示手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详尽展示了红河州独特的历史民族文化、规划建设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已成为提升和展示红河州形象的新名片,被称为红河州的“城市会客厅”。
4.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规划项目
2020年4月,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开展了《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专篇研究,2020年6月13日、6月29日,研究成果先后通过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州委常委会审议。但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持续推进、“三区三线”的划定以及各部门行业规划相继出台,作为专篇研究的《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在深度上已不能很好支撑滇南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并且其中部分内容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在现有专篇成果基础上,作一进步深化,编制《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规划项目于2022年9月经公开招标,确定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云南高阳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规划编制范围为滇南中心城市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为推进工作落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制定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于2022年9月正式启动,2022年9月,经公开招标,最终确定项目中标金额为396.80万元。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分四次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截至目前,已按工作进度完成第一次及第二次支付,合计317.44万元。为进一步提升全州规划管理服务水平,计划于2023年4月开展全州自然资源系统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目前已支出培训费共计49万元。
5.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1〕8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顺利开展好全州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5月公开招标,确定云南省地矿测绘院为州级技术服务中标单位,中标总价19.8万元。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汇总成果通过国家、省级检查核查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费用19.8万元。2022年11月18日,汇总成果通过国家核查,并建立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已按约定支付费用19.8万元。
6.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根据全州各县市2022年汛前排查结果,全州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1809处,中小型居多,同比去年增加94处,灾害类型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金平、绿春、元阳、河口、红河5个县,威胁人口18万余人,威胁财产约59亿元。2022年度,全州定岗定责落实监测员2363人,对各隐患点实行“定岗、定时、定责”,逐一落实专人监测,做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建成地质灾害隐患普适型和专业型监测预警体系433处。多年来,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下,建立了州、县、乡三级防治管理体系及群测群防网络,认真组织实施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实施了新立大型治理项目1个,中小型治理项目9个,驻地等大量的灾害治理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我州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中小型居多,滑坡、泥石流多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2022年11月8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2〕107号)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共24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2日总计执行资金1503.3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产资源核查经费项目
聚焦矿产资源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矿业权出让征收,切实加强储量评审、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评估等工作,为矿政管理提供基础。
2.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班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全州2022年476个行政村及农村社区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组建工作专班;第二阶段:全州2022年476个行政村及农村社区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红河展览馆营运补助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一是打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展馆环境,把服务人民、展示规划、普及知识、宣传引导作为根本。二是做好相关规划项目的公示、告示等工作,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关注、参与和监督城市规划。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完成每天24小时的安保巡逻、检查;完成馆内各展厅的卫生保洁;完成各展厅所需电力供应;完成馆内绿化养护管理、电梯检验等工作,确保展览馆正常开馆。
4.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规划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根据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及最新政策、决定,结合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我局将加快推进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计划于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一个月内完成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乙方组织技术团队进行现场初步踏勘和资料收集;第二阶段:完成规划设计初步方案,向甲方完成第一次汇报;第三阶段:根据甲方意见,乙方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提交甲方进行审查,审查形式为甲方组织召开的州规委会或专家评审会。第四阶段:乙方提交规划成果并通过审批机关批复,协助规划数据录入红河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5.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项目绩效总目标: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为评价对象,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构建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并与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完成州级技术方案的编制,领取、下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底图等相关资料;第二阶段:审核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初步成果,汇总上报省级核查;第三阶段:按照省级、国家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成果直至通过核查;第四阶段:完成州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建立数据库。
6.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聚焦提升红河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切实加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全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总体目标。以逐步完善全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地灾培训演练、防治工程治理项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地灾气象服务系统、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工作为阶段性目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项目严格按照部、省厅储量评审文件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0〕399号)等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审;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135号)等文件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要求,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规范,委托开展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班项目。州级成立了由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委组织部、州自然资源等24家相关州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组和督导组,并组建了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和项目组办公室设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规划项目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按照进程压茬推进,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选派专人负责。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按照进程压茬推进,并在调查评价工作过程中选派专人负责。
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红河州自然资源局对项目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由州地质灾害防治指导中心和县(市)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站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调查、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支撑技术体系。严格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项目管理办法》《红河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红国土资规〔2017〕2号)、《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项目对州级管理矿种储量报告评审、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备案、对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等项目资金从预算到支出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从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出发,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关键因素,提出健全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建议、调整支出结构及此项目资金是否继续投入的建议。
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班项目评价对象为202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班工作经费”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
红河展览馆营运补助项目通过各方人员的努力,实现整个展馆内外安全有序,未发生安全事故,环境干净整齐,绿化长势喜人,圆满完成国内外、中央、省州等各级各界人员的接待工作,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规划项目评价对象为202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评价对象为202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经费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
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对州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项目资金从预算到支出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从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出发,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关键因素,提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调整支出结构及此项目资金是否继续投入的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单位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方针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部门预算申报材料、申请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相关文件、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项目年度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和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和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3.绩效评价技术方法: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
4.标准:计划标准,是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如财政部门确定的支出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综合考虑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相关绩效评价文件精神,按照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科学运用比较、审阅及分析、调查了解,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待项目实施完成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项目绩效自评为优。见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矿产资源核查经费项目。 2022年,预算支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费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费用和过期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清理技术服务费用总计72.79万元。根据委托评审、评估和清理工作的情况,应支付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费用74.205万元,实际支付:储量报告评审费用10.605万元,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42.15万元,出让收益(价款)清理技术服务费用11.8万元,总计实际支付64.555万元,实现绩效目标,未超出预算。
2.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班项目。红河州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今年6月启动,至2022年底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尚不具备绩效目标实现。
3.红河展览馆营运补助项目。2022年以来共接待各级各界参观者5万余人,完成省工信厅、省台办、楚雄州、文山州等各个地区党政考察团、招商团和基层人民群众共计237个团队的接待服务工作,面向公众开展讲解服务540余次。在劳动节节、国庆节等节日迎来接待高峰,展馆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热诚服务,整个展馆秩序井然,未发生安全事件。
4.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规划项目。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于2022年9月启动开展相关工作,至2023年底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尚不具备绩效目标实现。
5.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红河州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通过省级核查、国家检查。
6.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022年度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于2022年11月上旬下达,尚不具备绩效目标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可行性情况:所有项目按照科室分工属于科室职责范围的由科室自行完成,具体由州、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2.预算编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由于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主要是体现社会、生态效益,项目目标设置明确、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2.财务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制度的要求。
3.制度建设情况: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流程,明确责任。
4.组织实施情况: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制定了《红河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治理工程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验收、州自然资源局组织最终验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全省统一制定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核实、审核工作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审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最终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矿产资源核查经费项目。一是h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进行评审备案,达到核实矿产资源储量目的,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依据,并为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提供计算依据。二是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和过期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清理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精准征收提供依据,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班项目。
数量指标分析:完成本年度474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质量指标分析:按照州委、州政府相关安排部署,“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363个村规划草案编制工作。时效指标分析:目前工作正按照时间要求有序推进,预计年内可以完成476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县级审查工作。成本指标分析: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5.31万元,办公经费25万元,差旅费25.69万元,会议费24万元。
3.红河展览馆营运补助项目。通过一年时间的实际运行,安保、保洁、绿化管养、展厅运行等各项工作得到正常开展,为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接待任务和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城乡规划知识,参与、监督规划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优美安全的馆内环境。
4.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规划项目。
数量指标分析。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相关要求于2022年启动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
质量指标分析。按照州委、州政府相关安排部署,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已完成规划设计的初步思路,并形成规划成果初稿。
时效指标分析。因国家、云南省在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构建过程中政策、编制内容不断有新的规定和要求,造成成果提交时间延后。在国家、省级、州级国土空间规划未完成前,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无法有效落实上位规划相关分解下达的各项指标要求,并且按照部省要求,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按部省计划2023年上半年同州总规一并报批,受此影响,第四阶段中“协助规划数据录入红河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这部分工作可否顺利按计划完成目前尚不可控。
成本指标分析。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中标金额396.8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目前,根据合同约定于2022年10月完成第一次支付,即合同签订后支付规划编制费总额 45%,支付给乙方1(牵头单位)128.5632万元,支付给乙方2(成员单位)49.9968万元,共计178.56万元;于2022年12月完成第二次支付,即完成规划设计初步方案及第一次汇报,支付给乙方1(牵头单位)99.9936万元,支付给乙方2(成员单位)38.8864万元,共计138.88万元。两次支付共计317.44万元。
5.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数量指标分析。认真检查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指导各县按规定整改并复核成果,最终汇总上报省级。按照国家、省级安排部署要求完成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质量指标分析。全州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顺利通过省级核查、国家检查,建立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完成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
时效指标分析。均在国家、省级工作安排部署的时间节点前完成阶段工作。
成本指标分析。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中标金额19.8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19.8万元。
6.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有效保障由州级配套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经费、地质灾害培训演练经费,以及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矿产资源核查经费项目。经济效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为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国家自然资源产权登记提供依据。社会效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进行评审备案,目的在于摸清资源家底,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依据;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提供项目压覆矿产情况,推进项目用地报批,确保项目落地。
2.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班项目。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地区发展的指南,作为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手段,将通过空间的开发、保护、置换和更新,更好地服务保护发展需求,划定高效和谐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有力支撑我州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
3.红河展览馆营运补助项目。树立红河州良好形象,优化州内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和红河州知名度;为全州旅游业等第三产业注入活力,扩展平台,增加本地酒店、餐饮等企业的收入;扩大全州13县市在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广大群众传播了城乡规划知识。
4.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规划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作为落实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政策手段,将通过空间的开发、保护、置换和更新,更好地服务保护发展需求,划定高效和谐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有力支撑滇南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
5.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通过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查清了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权属、分布和潜力状况,为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推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
6.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济效益:防灾成效明显,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社会效益:通过除患巡查排查应急处置、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应对等措施,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提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减少灾害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生态效益: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改善和修复灾害隐患区生态系统,减少灾害发生,有效佑护生态环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编制进度督促、指导乙方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进度及时支付各阶段资金。
(二)组建技术团队,根据规划编制需要,要求乙方选派专业人员,专门负责规划编制,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集中、驻地办公,确保及时沟通。
(三)专人负责,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选派专人负责对接编制单位,督促、指导乙方加快编制进度,确保规划质量。根据乙方的合理需求提供相关支持。
(四)坚持科学长效管理,不断提高不动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编制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各项开发保护行为,为滇南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专班项目
本轮村庄规划数量多、时间紧,短时间内对县级财政造成了较大压力。在省“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项目组的关心和协调下,按照政策申报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5700余万元,仍存在较大缺口。
(二)红河展览馆营运补助项目
一是设备老化,硬件短缺。馆内设备至今已运行六年,随着设备使用时间的不断延长和使用频率的大幅增高,加之电子设备市场的激烈竞争,不少厂家均已破产或转型,导致馆内各个硬件和软件已严重落后于市场同期水平,甚至部分设备的使用已达极限。特别是各级领导比较关注的序厅大屏幕和总规沙盘模型,虽然已在全国范围内多方寻找,但仍未找到备用屏幕和材料。
二是集成中控系统故障频繁。展馆集成中控系统设备共包含:8台中控主机、67台8路强弱电控制器、8台串口分配器,设备品牌为捷控。现馆内1台主机及6个强电控制器已出现不同情况故障。表现为:中控不定期掉线,部分设备无法用IPAD控制。捷控厂家已经倒闭,无法购买到备用设备。如只更换部分设备,会出现设备之间无法兼用情况,导致中控无法使用。
三是强电“双回路”模式无法启用。作为一个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大型公益性规划展览馆,为确保各项设备安全,在建馆之初就采取EPC模式建设启用强电“双回路”线路模式,由两台变压器控制,以保证在断电情况下仍能正常使用。2022年10月5日,受供电公司电路故障影响,展览馆布展区域内强电无法输送,“双回路”模式无法正常启用,导致展馆电力保障存在不确定性。
四是人手不足制约运行。展览馆开馆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和周末均正常开馆工作,随着展馆人气和影响力的不断提高,到馆参观、考察、学习的各级各界人士日益增多。而现有人手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1名被安排驻村,1名被抽调局机关,1名被抽调南部县市,1名休生育假),实际在馆工作人员仅7名,其中3名为正式工,4名为劳务派遣人员,“人工”矛盾日益加剧。
(三)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规划项目
按照部省要求,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按部省计划2023年上半年同州总规一并报批,受此影响,第四阶段中“协助规划数据录入红河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这部分工作可否顺利按计划完成目前尚不可控。
(四)州级自筹配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一是资金下达时间接近年末,影响部分项目资金执行。2022年度州级自筹资金下达时间接近年末,县市级未能按计划及时实施支付项目资金,影响资金预算执行率。二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验收进度慢。部分项目参建单位竣工验收资料迟迟未能提交、整改工作未能落实、审计部门未能及时审计等因素,造成完工项目验收工作推进迟缓。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资金闲置的情况,加快项目工程进度,按照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后续管护制度。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危害面广的特性,针对现有的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后续的管护制度,使防治效果长期化。三是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于年底下达,仅间隔两个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未不能全面真实反映资金发挥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