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36-86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结合州能源局实际,认真开展了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4)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7)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8)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州委批准的“三定”规定中,州能源局有行政编制1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规划科、电力科、水电新能源科、石油天然气科、煤炭科、能源安全督导科,1个事业单位:安全技术中心。
(2)人员情况。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6人。2022年12月31日止,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实有18人,事业编制6人。财政全供养24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进一步加大以风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建设力度。加快弥勒西、剑角峰两个风电场建设进度,2022年底前投产发电。开工建设列入《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的建水、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围绕打造“红河碳中和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工作部署,开工列入规划的部分风电光伏项目,拟建装机200万千瓦,投资90亿元。
2.加快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时推进500千伏惠历变增容改造建设,继续推进220千伏玛玉输变电工程、110千伏虎城变等重点工程项目,其中220千伏玛玉输变电工程,计划2022年上半年竣工投产。
3.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持续加快油气管道项目建设和保供工作。加快蒙自油料库支线成品油管道、开远—蒙自支线、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和红河州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并建成投产。二是做好“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建水—普洱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全力推进建水—石屏支线天然气管道、蒙自—个旧支线天然气管道、南环线(红河—普洱段)天然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
4.推进整合保留6个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原煤产量达1400万吨。
5.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保持对煤矿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防范和遏制能源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情况
1.抓实能源经济运行调度。围绕2022年能源投资增长20%、原煤产量1500万吨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能源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地做好能源经济运行分析、统计工作,做到不漏统、不多统、科学统计。
2.全力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把大抓项目作为推进能源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全力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仙人洞坡、剑角峰等5个风电项目建设,力争部分风电基地项目投产发电。二是完成在建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红河州应急气源储备中心建设,力争2022年12月底建成投产。力争完成建水—普洱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加紧推进建水—石屏支线天然气管道、蒙自—个旧支线天然气管道、南环线(红河—普洱段)天然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电网和煤电项目建设方面。加快推进220千伏玛玉输变电工程、弥蒙高铁220千伏外部接网工程、110千伏泸西虎城变和农网升级改造等输变电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开远2×35万千瓦火力发电项目前期工作。
3.加强能源供应保障工作。一是加快煤炭产能释放。充分发挥我州辖区内2个大型露天煤矿优势,确保在安全的基础上按照设计(核定)产能组织生产;及时开展小龙潭矿务局小龙潭露天煤矿190万吨/年—400万吨/年和建水县福运(露天)煤矿30万吨/年—60万吨/年的产能核增核实上报工作。二是推动煤电机组多发满发。红河州辖区内现有3家火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设计发电利用小时数为5500小时,力争2022年火电发电量达到99亿千瓦时,最大限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三是切实做好煤炭生产保供和电厂存煤工作。原煤产量力争达到1500万吨左右,严格落实3个电厂存煤要求,全力保障火电用煤需求。
4.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保持对煤矿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整体推进油气管道、火电厂及水电站等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强化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能源企业全员、全岗位“明责、知责、履责”,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开展水电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10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30矿次、油气管道检查工作≧6次、火电安全生产工作检查≧5次,原煤产量≧1400万吨,电力总装机≧823.4万千瓦。
2.质量指标。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覆盖率100%,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油气管道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火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完成及时率100%,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
3.时效指标。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成及时率100%、油气管道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火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完成及时率100%、监督隐患整改完成及时率100%、整改意见书出具及时率100%、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4.社会效益指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数与上年相比≦0、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数与上年相比≦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调查地群众满意度≥9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及局财务人员为成员的州能源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估领导小组、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局内部预算绩效评估评价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红河州能源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红河州能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能源局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河州能源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进行。
2.建立指标体系。搭建起本行业、本领域指标体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部门整体指标库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能源局项目指标库。
3.开展绩效评估管理工作。自主开展项目绩效事前评估工作,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预算申报项目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方面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州财政局进行再评估。
4.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管理工作。州能源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监控范围,对所有绩效目标项目数、支出金额纳入监控管理。一是按照州财政局对州能源局绩效目标的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了修改完善上报工作。二是对本单位1至6月、1至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所有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部门预算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认真统计分析,向州财政局编报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5.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形成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报送州财政局。
6.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将通过评估的部门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于安排预算项目入库。二是根据州财政局给予绩效目标审核意见,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管理审核结果作为下拨预算资金的依据。四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的制度。五是绩效信息公开。按要求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公开预算编制说明、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所有涉及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等相关表格。
(五)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年初预算批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52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7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581.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1.54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581.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54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561.54万元,占总支出的96.56%;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3.44%。
3.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报表数据来源,州能源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581.54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为:基本支出561.5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37.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及资本性支出49.02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490.1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7.7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38万元、资本性支出3.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开展水电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共计12次、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共计35矿次、油气管道检查工作共计7次、火电安全生产工作检查6次;原煤产量完成1922.2万吨;全州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751.03万千瓦。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覆盖率100%、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油气管道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火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完成及时率100%;人大代表、政协建议提案办结率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成及时率100%、油气管道检查完成及时率100%、火电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完成及时率100%、监督隐患整改完成及时率100%、整改意见书出具及时率100%;9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90.82%,11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95.98%。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度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数为0,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数为0,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运行平稳。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收到服务对象(有关能源企业)反馈调查问卷,对州能源局的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为100%;并且一年来未收到服务对象投诉情况。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电力总装机年初预期目标容量823.4万千瓦,实际电力总装机容量达751.03万千瓦,未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值,主要原因是开展了清理整顿小水电及企业自备发电机组工作,清理整改后部分关停,所以未完成电力总装机预期数量。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2年,红河州能源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自评报告、财务资料、统计数据等资料分析和核查,2022年红河州能源上中整体支出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7.73分,评价结果为“优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一是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情况。一是预算编制科学。预算编制能够与职能履职目标衔接紧密,能够根据年度目标计划及州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作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二是基本支出保障情况。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三是重点支出保障率。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20万元,部门项目总支出20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9月30日止预算执行率90.82%;11月30日止预算执行率95.98%。二是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0元,结转结余变动率≤0%。三是“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2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3.33%。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0.6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6.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32%。五是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采购金额3.3万元,采购预算数3.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1.67%。六是收入合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合规率100%。七是支出合规。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制定了《红河州能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能源局州级能源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能源局内部控制体系制度汇编》《财务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制度。二是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三是整改落实。2022年2月延伸审计反馈问题1个,已于2022年9月按要求完成整改,除此外,没有收到相关单位反馈需要整改的问题。四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及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公开及时。
3.资产管理情况。一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二是资产管理安全。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所有资产配置都报经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资产处置规范,处置事项经单位局党组会议通过后,报请财政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同意;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三是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58.23万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58.23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部门履职情况。一是重点工作办结率。根据全州综合考评事项,州能源局2022年度州级单位绩效考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有5项,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5项,重点工作办结率100%。二是实际完成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计划完成绩效目标工作数21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工作数20,实际完成率95.24%。三是完成及时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年度内计划完成绩效目标工作数21个,时限内完成实际工作数20个,实际完成率95.24%。四是质量达标率。绩效目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20个,绩效目标计划工作数21个,质量达标率95.24%
(四)效果情况分析
1.履职效益情况。一是经济效益。2022年,全州能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3%,能源经济运行平稳。二是社会效益。通过开展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了全州能源行业安全监管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三是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通过煤矿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四是行政效能。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五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收到服务对象(有关能源企业)反馈调查问卷,对州能源局的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为100%;并且一年来未收到服务对象投诉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对绩效管理认识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层面上,主动性、参与绩效评价的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尚需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对科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各业务科室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逐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进一步做到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
3.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资金安排、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流程,进一步改进预算资金执行管理及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积极开展支出管理绩效评价,不断完善单位的内部管理,强化资金支出管理使用,对绩效目标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通过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考核,对项目进行督导和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发挥了项目资金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能源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