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30-675
- 发布机构: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州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对2022年州政协专项经费、基层政协建设经费、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提案办理专项经费共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州政协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8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办〔2015〕1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网络平台,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构建广泛多层、灵活多样的协商平台”。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切实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制度,把政协履行协商民主建设必要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宣传、提案、文史等经费,一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
项目实施主体:州政协机关八委两室。
项目资金批复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批复州政协专项经费321万元,用于各委室围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开展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保障州政协机关完成当年对外宣传工作运转,保障政协机关各委室办公、学习培训、机关党建、日常办公设备维修、办公场地修缮、改造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
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8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办〔2015〕118号),《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网络平台,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构建广泛多层、灵活多样的协商平台”。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切实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制度,把政协履行协商民族建设必要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宣传、提案、文史等经费,一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
项目实施主体:基层政协建设经费为对下转移支付经费,涉及全州13个县(市)。
项目资金批复情况:基层政协建设经费是保障州政协机关完成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保障。基层政协建设经费保障了基层政协办公、调研、视察等方面工作的开展。通过推进基层政协建设,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加快全州基层政协办公条件改善的步伐,优化基层政协履职环境,促进全州人民政协事业进步。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批复基层政协建设经费150万元。
3.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
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8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办〔2015〕118号)《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相结合的有效方式。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网络平台,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构建广泛多层、灵活多样的协商平台”。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切实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制度,把政协履行协商民族建设必要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宣传、提案、文史等经费,一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中共红河州委常委会第29期会议纪要中明确指出:“原则同意政协及其委员会履职经费依法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由州财政每年安排州政协委员学习培训费60万元、宣传经费30万元、每年安排专门委员会(室)工作经费各10万元,每年安排州政协委员履职经费每人3000元、州政协常委履职经费每人3000元予以保障”。
项目实施主体:州政协常委及州政协委员。
项目资金批复情况:为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分批次培训,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和建言献策能力。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批复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111万元。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红通〔2012〕1号)、州委常委会对州政协党组《关于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相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协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的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发挥特聘艺术家作用。
项目实施主体: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州级分会及全州七个县市分会。
项目资金批复情况: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文化繁荣发展,保障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州级分会及全州七个县市分会艺术家,深入全州各地,进行采风创作活动等,主要用于特聘艺术家购买创作用具及组织采风活动产生的直接费用支出。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的作用。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批复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20万元。
5.提案办理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办理州政协提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用于提案承办单位解决州政协提案中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
项目实施主体:全州13县市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批复情况:为保障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高红河州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和解决率,调动提案者利用提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批复提案办理专项经费4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在年初申报预算时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州政协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一是保障全州政协委员2022年开展不少于1次委员培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增强委员自身素质。二是保障州政协机关完成当年对外宣传工作运转,完成全年《红河政协》出版;完成全年州政协机关展板制作;完成全年政协信息编辑。力求展示政协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政协工作对外宣传及推广,构建县市政协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保障政协机关各委室办公、日常办公设备维修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障各委室每年完成调研及视察工作,逐步改善各委室的办公条件,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各委室工作顺利进行。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题调研视察次数 | ≥10次 |
委员培训次数 | ≥1次 | ||
委员培训人数 | ≥100人 | ||
出版刊物数量 | ≥6期 | ||
购买劳务派遣服务人数 | ≥2人 | ||
办公设备购置 | ≥1批次 | ||
办公场所修缮次数 | ≥1次 | ||
质量指标 | 委员培训出勤率 | ≥95% | |
宣传信息投放渠道数量 | ≥7个 | ||
验收合格率 | ≥95% | ||
调研成果出版率 | ≥70% | ||
时效指标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9月30日前≥80%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11月30日前≥95% | ||
成本指标 | 人均培训标准 | ≤220元/天/人 | |
培训师资费标准 | ≤限额标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宣传政策知晓率 | ≥7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6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委员培训满意度 | ≥90% |
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
(1)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全州基层13县市政协办公条件,优化基层政协履职环境,规范自身建设。包括完成办公设备更新(含信息化建设)、办公场地整修(包括办公用房的修缮和办公区域的环境改善)、常委会重点课题、基层政协建设课题有关的视察和调研;购置计划完成率达90%;研成果出版率80%;政府采购率达80%;保证购置的设备和修缮改造的场地设施验收合格率100%,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办公场地的修缮或改造。通过开展基层政协建设,90%以上的基层工作人员认为基层政协办公环境得到改善,视频会议系统覆盖率达到100%,购置的设施设备100%得到利用,基层政协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办公支出次数 | ≥2次 |
数字政协、智慧政协建设维护次数 | ≥2次 | ||
购置计划完成率 | ≥90% |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80% | |
验收合格率 | ≥90% | ||
购置设备利用率 | ≥80% | ||
时效指标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9月30日前≥80%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11月30日前≥95% | ||
设备采购计划完成率 | ≥8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层政协办公环境改善情况 | ≥90% |
视频会议系统覆盖率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6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县市政协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3.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
(1)总体目标:围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全面高效地完成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对口协商、专题议政等工作。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分批次培训,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高委员建言献策能力。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研视察次数 | ≥7次 |
调研视察领域 | ≥4个 | ||
组织委员活动次数 | ≥7次 | ||
完成调研视察报告数量 | ≥12份 | ||
完成提案数量 | ≥220个 | ||
重点督办提案数量 | ≥10个 | ||
上报协商意见数量 | ≥7篇 | ||
质量指标 | 调研成果出版率 | ≥70% | |
提案办结率 | ≥90% | ||
时效指标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9月30日前≥80%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11月30日前≥95% | ||
提案办理时限 | ≤3个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强化委员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 有效提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民主社会发展 | 显著推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
(1)总体目标:组织州级分会及全州七个县市分会艺术家,深入全州各地,每年进行不少于8次的采风创作;保障州级分会及各县市分会进行创作的用品所需。力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向群众展示我州艺术之美,对外宣传我州人文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风创作次数 | ≥8次 |
购买书画用具 | ≥2批次 | ||
质量指标 | 作品展示次数 | ≥1次 | |
时效指标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9月30日前≥80%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11月30日前≥95% | ||
成本指标 | 特聘艺术家活动经费 | ≤2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艺术创作积极性 | 有效促进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当地人文自然风光知名度 | 有效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特聘艺术家满意度 | ≥90% |
5.提案办理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保障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高红河州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和解决率,调动提案者利用提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根据《红河州办理州政协提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用于提案承办单位解决州政协提案中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绩效指标分为三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数量 | ≥16件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使用率 | ≥95%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90% | |
时效指标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项目完成情况 | 9月30日前≥80% |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项目完成情况 | 11月30日前≥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促进红河州协商议政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有效提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90% |
政协委员满意度 | ≥90% |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成立州政协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州政协秘书长任组长,州政协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州政协各委室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员为成员,负责政协机关专项经费使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州政协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州政协机关更好地完成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我单位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红河州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项目经费规范使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单独管理,划清与其他资金的界限,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绩效自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对象按照预算级次,分为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年初财政批复的与我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我单位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形成我单位自评报告,报送州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备案。并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2)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3)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4)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
(5)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6)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具体详见附件。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各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预算执行率:考核部门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社会科学工作的保障效果,以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
4.绩效评价方法
(1)审阅资料。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查阅抽查单位及项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的检查。
(2)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依据下达的投资预算,对照我单位2022年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4)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绩效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的“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算绩效工作顺利推进,我单位在2022年优化了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
根据《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在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小组的领导下,绩效管理和监控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州政协机关八委两室具体实施。
3.分析评价
对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对应完成。在年度预算绩效工作中严格遵循年初设立目标严谨可行,年中监管全面到位,年终自评总结客观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纳入本次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支出共5个,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均为“优”。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评得分 |
1 | 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 | 98.71 |
2 | 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 | 97.03 |
3 | 政协委员及常委履职经费项目 | 92 |
4 | 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 | 92.19 |
5 | 提案办理专项经费 | 90.56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
2022年较好地保障了州政协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开展,确保州政协机关完成对外宣传工作,保障政协机关各委室办公、学习培训、机关党建、日常办公设备维修、办公场地修缮、改造等工作。组织全州政协委员2022年赴延安和厦门大学开展了2次委员培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增强委员自身素质。完成全年《红河政协》6期出版,完成全年州政协机关展板制作,完成全年政协信息编辑,展示了州政协机关的良好形象。较好地保障了政协机关各委室办公、日常办公设备维修等,保障各委室完成2022年度的调研及视察工作,较好地改善了各委室的办公条件,保障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各委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题调研视察次数 | ≥10次 | 10次 |
委员培训次数 | ≥1次 | 2次 | ||
委员培训人数 | ≥100人 | 100人 | ||
出版刊物数量 | ≥6期 | 6期 | ||
购买劳务派遣服务人数 | ≥2人 | 7人 | ||
办公设备购置 | ≥1批次 | 2批次 | ||
办公场所修缮次数 | ≥1次 | 1次 | ||
质量指标 | 委员培训出勤率 | ≥95% | 95% | |
宣传信息投放渠道数量 | ≥7个 | 7个 | ||
验收合格率 | ≥95% | 100% | ||
调研成果出版率 | ≥70% | 70% | ||
时效指标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9月30日前≥80% | 63.74%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11月30日前≥95% | 95.22% | ||
成本指标 | 人均培训标准 | ≤220元/天/人 | 标准限额内 | |
培训师资费标准 | ≤限额标准 | 标准限额内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宣传政策知晓率 | ≥70% | 7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6年 | 6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委员培训满意度 | ≥90% | 90% |
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90% |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
2022年较好地完成了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任务,通过基层政协建设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善了基层政协办公环境,制定的13项具体绩效指标中“保障办公支出情况”“数字政协、智慧政协建设维护情况”“视频会议系统覆盖率”“验收合格率”“购置设备利用率”“设备使用年限”“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县市政协工作人员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均完成预期目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办公支出次数 | ≥2次 | 2次 |
数字政协、智慧政协建设维护次数 | ≥2次 | 2次 | ||
购置计划完成率 | ≥90% | 90% |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80% | 80% | |
验收合格率 | ≥90% | 100% | ||
购置设备利用率 | ≥80% | 90% | ||
时效指标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9月30日前≥80% | 53.41%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11月30日前≥95% | 92% | ||
设备采购计划完成率 | ≥80% | 8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层政协办公环境改善情况 | ≥90% | 90% |
视频会议系统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6年 | 6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县市政协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90% |
(3)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
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在2022年紧紧围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围绕州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委员活动组、界别活动组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10次、调研视察领域8个、组织委员活动8次、完成14份调研视察报告、完成重点督办提案10个、上报协商意见数量9篇,完成提案数量347个,组织全州政协委员进行2次培训,有效提高了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和建言献策能力。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研视察次数 | ≥7次 | 16次 |
调研视察领域 | ≥4个 | 8个 | ||
组织委员活动次数 | ≥7次 | 8次 | ||
完成调研视察报告数量 | ≥12份 | 14份 | ||
完成提案数量 | ≥220个 | 347个 | ||
重点督办提案数量 | ≥10个 | 10个 | ||
上报协商意见数量 | ≥7篇 | 9篇 | ||
质量指标 | 调研成果出版率 | ≥70% | 70% | |
提案办结率 | ≥9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9月30日前≥80% | 29.51%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11月30日前≥95% | 55% | ||
提案办理时限 | ≤3个月 | 3个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强化委员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民主社会发展 | 显著推动 | 显著推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
2022年组织州级分会及全州七个县市分会艺术家,深入全州各地,全年累计进行了9次采风创作活动,州级分会及各县市分会购买了创作活动所需用品3批次,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实际支出15万元,作品展示次数2次,特聘艺术家对项目活动满意度达到95%以上。通过深入全州各地进行采风创作活动,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等的学习、创作、交流和研讨活动,深入宣传全州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及秀丽壮美的自然风光,对外宣传我州人文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发挥了人民政协统一战线作用。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风创作次数 | ≥8次 | 9次 |
购买书画用具 | ≥2批次 | 3批次 | ||
质量指标 | 作品展示次数 | ≥1次 | 2次 | |
时效指标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9月30日前≥80% | 43.7% | |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 11月30日前≥95% | 75% | ||
成本指标 | 特聘艺术家活动经费 | ≤20万元 | 1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艺术创作积极性 | 有效促进 | 有效促进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当地人文自然风光知名度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特聘艺术家满意度 | ≥90% | 90% |
(5)提案办理专项经费
2022年,在新一届政协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主要完成了:1.在泸西县开展了助推市场主体倍增“5+5”行动,引导当地居民发展农家乐、餐饮、民宿、种植养殖等产业发展。2.在石屏县开展了支持李怀秀李怀福非遗传习所持续发展,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特色文化的可持续发展。3.在开远市支持石漠化治理与退耕还林、防护林种植、水土保持、人畜饮水工程等相结合,坚持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结合,同社会、经济发展相衔接。4.在开远市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努力补齐发展短板,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村庄功能,为发展现代化农业、观光农业打好基础。5.在建水县支持委员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发挥委员工作室凝聚思想共识、征集社情民意、为民办实事、推进协商民主、促进社会和谐作用,充分发挥委员工作室示范带动作用。6.在蒙自市助推建设者之家发展,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活动力量,把劳务输出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创新劳务输出路子,组织群众通过劳务输出,帮助群众实现就业,确保务工群众稳定增收。7.在屏边县支持省州级特聘艺术家创作基地建设,促进饮食旅游文化等发展。8.在个旧市全面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突出“产业振兴、生态宜居、文化挖掘、乡村旅游”,加大产业发展力度。9.在河口县修建159号界碑“天梯”促进边境管控物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巡逻执勤人员人身安全,确保管边执勤工作顺利开展。10.在建水县西庄镇白家营村委会鹧鸪冲支持打造一湖两城建水鹧鸪冲村示范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打造一湖两城示范点、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村,完成停车场建设等配套设施。11.在弥勒市支持对王炽墓地及相关文物进行保护利用,加强对散落民间的王炽墓地相关碑刻、石雕进行收集保护,积极争取文化振兴等项目资金,发动相关方面捐款、捐物修复王氏祠堂及墓地牌坊遗存,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人效应,丰富乡村振兴的文化内涵,加大对王炽文旅资源挖掘,加大资金保障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12.在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开展了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固河堤长150米,硬化河堤道路150米。13.在红河县发展红河流域傣族土陶,新建烧制车间1间,购置相关设备一批,助推了乡村振兴。14.支持金平县大寨乡低收入群体增收项目帮扶,发展生态循环种植养殖,完成四季红油香椿种植面积2000亩,年产量300吨;板蓝根种植面积1000亩,年产量生货4000吨;扶持100户农民养殖优质本地土猪,年出栏1400头优质肉猪,积极带动农民发展生态种植养殖。15.在屏边县田心村开展了肉牛养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带动经济快速发展。16.在全州河流、湖泊、库塘等设置(投放)救生杆、救生圈、救生绳等相应救生设备,帮助救援者及时施救,最大限度地防止非专业施救者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害,助力水域平安。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数量 | ≥16件 | 16件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使用率 | ≥95% | 82.79%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90% | 100% | |
时效指标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项目完成情况 | 9月30日前≥80% | 50.00% |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项目完成情况 | 11月30日前≥95% | 90.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促进红河州协商议政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政协委员满意度 | ≥90% | 9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2年州政协专项经费、基层政协建设经费、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提案办理专项经费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8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发办〔2015〕118号)文件明确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切实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委员履职经费保障制度,把政协履行协商民主建设必要的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宣传、提案、文史等经费,一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随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进行立项。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编制预算时由资金科室提出资金需求,并将项目纳入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库,部门统一编制预算,经人大批复后下达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项目立项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部门集体决策。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和范围、资金支出方向等进行设定,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高度相关性,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总体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算科学,资金分配合理。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22年下达州政协专项经费32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321万元,实际使用321万元,无结余。下达基层政协建设经费15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150万元,实际使用138.22万元,结余资金被收回。下达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1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61万元,实际使用61万元,年末无结余资金。下达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2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15万元,实际使用15万元,年末无结余资金。下达提案办理专项经费4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400万元,实际使用331.16万元,提案办理专项经费各县市结余资金情况如下:
县市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下达数 | 项目结余资金 | 备注 |
蒙自市 | 助推蒙自市建设者之家发展项目 | 200,000.00 | 60,400.00 | 项目已完成,资金未支付6.04万元 |
屏边县 | 支持屏边县花山宴饮食文化打造项目 | 200,000.00 | 38,000.00 | 项目未全部完成,资金结余3.8万元未支付 |
绿春县 | 建设绿春县大黑山镇嘎处村马鹿塘茶园生活体验屋项目 | 250,000.00 | 250,000.00 | 项目已完成,资金未支付 |
河口县 | 桥头乡修建159号界碑“天梯”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项目已完成,2023年1月10日验收,资金未支付 |
弥勒市 | 对王炽墓地及相关文物进行保护利用项目 | 120,000.00 | 120,000.00 | 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 |
红河县 | 发展红河流域傣族土陶助推乡村振兴项目 | 120,000.00 | 120,000.00 | 项目竣工未验收,资金未支付 |
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按照《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政协红河州委员会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完成各项工作。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州政协专项经费项目设定19个三级指标,截至年末,除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到80%外,其余各项指标已全部完成。具体详见附件。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项目设定13个三级指标,截至年末,除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53.41%未达到80%,截至11月30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92%未达到95%外,其余各项指标已全部完成。具体详见附件。
3.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项目设定15个三级指标,截至年末,除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29.51%未达到80%外,其余各项指标已全部完成。具体详见附件。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项目设定9个三级指标,截至年末,除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43.7%未达到80%外,其余各项指标已全部完成。具体详见附件。
5.提案办理专项经费项目设定8个三级指标,除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50%未达到80%,截至11月30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90%未达到95%外,其余各项指标已全部完成。具体详见附件。
(四)效益情况分析
1.州政协专项经费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较好地保障了政协机关各委室办公、宣传、培训、办公设备及场地维修等,保障各委室完成2022年度的调研及视察工作,较好地改善了各委室的办公条件,保障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各委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委员培训满意度和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主要从委员培训环境满意度、委员培训师资力量情况、政协系统建设情况、办公环境满意度、办公设备使用情况等方面对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人员进行问卷,满意度达到预定目标。本次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份,统计结果显示:委员培训满意度为90%;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90%。
2.基层政协建设经费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全州基层县市政协办公条件,优化基层政协履职环境,规范自身建设,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全州基层政协办公环境及现代信息化水平得到较大改善,履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2)可持续影响:购置的设施设备使用年限均达到6年以上,具有可持续影响。
(3)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份,统计结果显示:综合满意度为90%以上。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统计委员培训满意度和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主要从委员培训环境满意度、委员培训师资力量情况、政协系统建设情况、办公环境满意度、办公设备使用情况等方面对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人员进行问卷,满意度达到预定目标。
3.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常委及委员们认为通过不断地实地调研、实地论证,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等。
(2)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实施,各委员不断为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尽心履职是对人民负责,对制度尊重,能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推动我国民主事业的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份,统计结果显示:常委及委员对部门工作的满意度为90%。调查问卷主要从委员培训环境满意度、委员培训师资力量情况、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政协系统建设情况、办公环境满意度、办公设备使用情况等方面对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人员进行问卷,满意度达到预定目标。
4.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
(1)社会效益:通过深入全州各地进行采风创作活动,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等的学习、创作、交流和研讨活动,深入宣传全州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及秀丽壮美的自然风光。
(2)可持续影响:2022年该项目的实施,累计完成9次采风创作活动,完成作品展示2次,有效地提升了当地人文自然风光的知名度,有效促进当地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38份,回收有效问卷36份,统计结果显示:综合满意度为90%。
调查问卷主要从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采风创作活动情况、购买书画用具情况、作品展示质量情况等方面对特聘艺术家进行了问卷,特聘艺术家们认为通过开展采风创作活动,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等学习、创作、交流和研讨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的作用。
5.提案办理专项经费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促进红河州协商议政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对工作人员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份,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主要从群众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整体满意程度和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进行了问卷,统计结果显示:社会群众满意度和政协委员满意度均为90%,满意度达到预定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制度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制定完善了《红河州政协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基层政协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政协常委及委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安全运行。
(二)科学安排项目预算。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前预算,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开支范围,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全年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前三季度支出较慢,州对下转移支付的项目年终有结余。主要原因为: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不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提高。二是系统内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县市政协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项目资金支付衔接不紧密。
七、有关建议
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加强项目前期绩效目标编制、项目实施过程绩效跟踪、项目后期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增强部门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