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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700-398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实施项目共28个,项目预算资金11066.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7个,项目资金10219.53万元,财政压缩并收回项目经费16.69万元,年终结余财政收回154.30万元;年中追加项目21个,项目资金847.3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9.53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项目1: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

  组织开展红河州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建设安装费成本调查核算工作,确保成本费用支出符合会计相关法规要求,需要委托第三方对该项工作进行成本调查核算。项目预算30万元。

  项目2: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宣传及总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记录红河州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感人事迹,全面反映我州易地扶贫搬迁艰苦卓绝历程,全景展现这一红河州脱贫攻坚史上不可再现的伟大壮举,为红河州脱贫攻坚工作留下历史性珍贵的影像资料,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预算25万。

  项目3: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

  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普及节能降碳知识,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宣传节能增效和碳达峰、碳中和最新要求,宣讲节能降碳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全国及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成效,传播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普及节能标准和标识,积极推广节能降碳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鼓励开展绿色消费,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项目预算5万元。

  项目4: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项目前期经费是做好项目工作的前提,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解决项目储备不足、促进项目早开工、快开工的有效保障,对促投资、稳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都做了明确规划及指示,《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州级财政安排1亿元,用于保障重点项目尤其是产业项目前期经费”;《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2022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快前期工作。继续推行扩大有效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办法,按照ʻ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ʼ的原则用好1亿元州级前期经费”。项目预算10000万元。

  项目5: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

  此项目涉密不宜公开,且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项目预算45万元

  项目6:红河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费

  州政府研究不再实施,资金被财政统筹收回。项目预算95万元。

  项目7: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

  2021年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核拨会议费6.14万元。全年收入6.14万元。

  项目8: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经费

  向财政核拨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费1.45万元。全年收入1.45万元。

  项目9: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

  向财政核拨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2.77万元。全年收入2.77万元。

  项目10: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本级)专项经费(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财政返还2021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收到省发展改革委拨付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专项经费,红河州下达20.13万元,分配到州本级2万元。全年收入2.95万元。

  项目11: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

  向财政核拨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0.73万元。全年收入0.73万元。

  项目12:返还“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0﹞164号)已下达指标,由于未完成支付,被财政收回,请财政重新返还,按合同支付2020年州级财政预算的“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经费29万元。全年收入29万元。

  项目13: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2021年3月经招投标程序后与中标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合同(A类)》,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编制规划总费用为330万元,分3次向编制方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为:第一次支付为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30%;第二次为完成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50%;第三次为出具正式规划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20%。全年收入318.47万元。

  项目14: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开放发展规划经费

  制定红河州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红河州开放发展规划。全年收入59万元。

  项目15: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

  向财政核拨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0.43元。全年收入0.43万元。

  项目16: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经费

  2021年预算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平台项目经费252万元,结存资金收回财政,2022年申请返回支付。全年收入145万元。

  项目17: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费

  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下达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项目经费55万元。全年收入51.9万元。

  项目18: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由于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未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调剂安排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各50万元。全年收入28.61万元。

  项目19: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由于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未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调剂安排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各50万元。全年收入34.91万元。

  项目20: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外发〔2021〕58号)下达2021年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州发展改革委列入50201办公经费。全年收入4.48万元。

  项目21: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

  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0〕12号)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支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94号),2021年至2023年,继续对进城集中安置的800人以上的脱贫人口的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省级承担50%,州县合力承担50%。通过减免补贴,进一步减轻搬迁群众负担,增加群众脱贫致富信心,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对个旧市、弥勒市、红河县、绿春县、屏边县、进城安置的800人以上大型安置区搬迁群众的物管费、水电费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共计19.53万元。其中:个旧市1.2万元、弥勒1.15万元、红河县6.09万元、绿春县2.12万元、屏边县8.97万元。州级向下转移支付19.53万元。

  项目22: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

  为确保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履职到位,向州财政局申请补助州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184.03万元。全年收入172.07万元。

  项目23: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经费

  向财政核拨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费3320元。全年收入0.33万元。

  项目24: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向政财申请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11.24万元。全年收入11.24万元。

  项目25: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1〕111号)文件,下达(州搬迁安置办)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全年收入35.91万元。

  项目26: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1〕65号)文件下达(州搬迁安置办)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80万元,返回2022年继续使用。全年收入74.18万元。

  项目27: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1〕67号)文件下达(州搬迁安置办)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13.05万元。全年收入12.8万元。

  项目28: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2〕65号)文件,下达(州搬迁安置办)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其中:培训经费10万元,维稳工作经费20万元。全年收入7.08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1: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

  组织开展红河州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建设安装费成本调查核算工作,确保成本费用支出符合会计相关法规要求,需要委托第三方对该项工作进行成本调查核算。完成红河州2022年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建设安装费成本调查核算工作、红河州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科学合理制定红河州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指导价格、红河州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实施情况:经政府定价程序各环节审批,出台实施《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红河州城镇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的通知》,全州城镇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由每户3500元,调整为每户2530元,下降27.71%。

  项目2: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宣传及总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记录我州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感人事迹,全面反映我州易地扶贫搬迁艰苦卓绝历程,全景展现这一红河州脱贫攻坚史上不可再现的伟大壮举,为我州脱贫攻坚工作留下历史性珍贵的影像资料,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该项目工作预算经费25万。实施情况:已完成红河州易地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

  项目3: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

  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普及节能降碳知识,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宣传节能增效和碳达峰、碳中和最新要求,宣讲节能降碳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全国及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成效,传播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普及节能标准和标识,积极推广节能降碳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鼓励开展绿色消费,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节能宣传周期间,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直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我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最美丽省份建设,并完成整个宣传活动相关费用支付15万元。实施情况:已完成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

  项目4: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将用于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建设任务实施需要开展的可行性研究、评价论证咨询、方案编制等,以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我州重点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将用于州级预算内州本级及13县市重点项目,5000万以上重点项目、“五个一批”重点项目等,从项目储备库中根据项目成熟度、必要度择优支持。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坚持公平、效率原则,优先用于州级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全年共分5批对139个项目下达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0000万元。

  项目5: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

  此项目不宜公开且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项目6:红河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费

  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项目7: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

  2021年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州委书记、州长安排部署全州经济工作,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情况: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已支付结清。

  项目8: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经费

  根据州委、州政府安排,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于2022年2月6日在蒙自召开,会期1天,属二类会议,产生会议费15625.5元,向财政核拨会议费1.45万元。实施情况:会议经费已支付结清。

  项目9: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

  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完成2022年重点产业项目调度。向财政核拨会议费2.77万元。实施情况:会议经费已结清支付。

  项目10: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本级)专项经费(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财政返还2021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收到省发展改革委拨付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专项经费,红河州下达20.13万元,分配到本级2万元。完成国家级常规、专项、直报、预测、生猪应急级省级地方特色等多项调查任务,记录农产品成本和收益数据,分析我州农户种植、养殖成本收益情况,为宏观调控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政策性建议。支持各地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实施情况:已完成各项工作计划。

  项目11: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

  向财政核拨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0.73万元。实施情况:会议经费已支付结清。

  项目12:返还“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0﹞164号)已下达指标,由于未完成支付,被财政收回,请财政重新返还,按合同支付2020年州级财政预算的“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经费29万元。实施情况:已完成工作计划。

  项目13: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2021年3月经招投标程序后与中标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合同(A类)》,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编制规划总费用为330万元,分3次向编制方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为:第一次支付为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30%;第二次为完成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50%;第三次为出具正式规划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20%。实施情况:已完成工作计划及支付计划。

  项目14: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开放发展规划经费

  制定我州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红河州开放发展规划。下达前期工作经费59万元,完成方案编制。实施情况:已制定方案及编制规划。

  项目15: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

  向财政核拨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0.43万元,全年收入0.43万元,实施情况:会议经费已支付结清。

  项目16: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经费

  州发展改革委与云南天华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建设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服务项目的合同,金额360万元。2020年支付第一笔合同费用108万元;2021年预算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平台项目经费252万元,结存资金收回财政,2022年申请返回支付第二笔合同费用108万元、申请返回支付第三笔合同费用37万元;实施情况:2022年项目经费全年收入145万元,已支付第二、三笔合同费用。2022年,云南天华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已完成红河州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州信用服务平台正常稳定运行。

  项目17: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费

  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下达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项目经费55万元。实施情况:项目经费全年收入51.9万元。实施情况:已完成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的制定及资金支付工作。

  项目18: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由于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未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调剂安排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各50万元。实施情况:机构运转正常,为红河特色绿色铝材精深加工产业链,做大绿色低碳铝材精深加工产业,打造国内知名绿色铝品牌,为云南省打造“绿色能源牌”提供强有力支撑。

  项目19: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由于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未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调剂安排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各50万元。实际情况:专班运转工作正常。

  项目20: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外发〔2021〕58号)下达2021年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州发展改革委列入50201办公经费。实施情况:全年收入4.48万元,正常开展各项工作。

  项目21: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

  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州级对下已转移支付19.53万元:个旧市补贴资金1.2万元;弥勒补贴资金1.15万元;红河县补贴资金6.09万元;绿春县补贴资金2.12万元;屏边县补贴资金8.97万元。实施情况:按计划转移支付给县市,并开展补贴工作。

  项目22: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

  向州财政申请补助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184.03万元。实施情况:2022年,州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及州“两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扎实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年收入172.07万元,完成各项支付计划。

  项目23: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经费

  向财政核拨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费0.33万元。,实施情况:会议经费已支付结清。

  项目24: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2021年,州财政下达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项目资金70万元,作为结存资金被财政收回,2022年申请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11.24万元。实施情况:全年收入11.24万元,已完成支付小费用。

  项目25: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1〕111号)文件,下达(州搬迁安置办)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完成移民维稳工作。实施情况:全年收入、支出35.91万元,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信访调研3次,共收到移民群众来访2件2人次,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项目26: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1〕65号)文件下达(州搬迁安置办)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80万元,完成后扶项目验收工作。实施情况:全年收入、支出74.18万元。积极组织后期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已完成9个县市221个项目验收,9个县市52个项目正在开展技术验收,完成验收计划。

  项目27: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1〕67号)文件下达(州搬迁安置办)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13.05万元。完成区域内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和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情况:全年收入、支出12.8万元,开展了蒙自市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和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

  项目28: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

  根据(红财建发〔2022〕65号)文件,下达(州搬迁安置办)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其中:培训经费10万元,维稳工作经费20万元。实施情况:全年收入、支出7.07万元。开展了移民及移民干部培训,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移民生活生产技能;做好移民维稳工作,无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办结率100%。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州发改委年初项目预算资金10219.53万元,年中追加调整847.36万元,全年应到位项目资金11066.8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州发改委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1066.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实际支出11066.89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具体详见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预算调整数

应到位资金

到位金额

使用金额

资金

到位率

资金使用率

1 

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 

30.00 

-16.56 

13.44 

13.44 

13.44 

100% 

100% 

2 

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 

25.00 

0.00 

25.00 

25.00 

25.00 

100% 

100% 

3 

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 

5.00 

-0.13 

4.87 

4.87 

4.87 

100% 

100% 

4 

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10000.00 

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100% 

5 

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涉密)(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45.00 

-45.00 

0.00 

0.00 

0.00 

0.00% 

0.00% 

6 

红河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费(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95.00 

-95.00 

0.00 

0.00 

0.00 

0.00% 

0.00% 

7 

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 

0.00 

6.14 

6.14 

6.14 

6.14 

100% 

100% 

8 

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经费 

0.00 

1.45 

1.45 

1.45 

1.45 

100% 

100% 

9 

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 

0.00 

2.77 

2.77 

2.77 

2.77 

100% 

100% 

10 

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本级)专项经费(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0.00 

2.95 

2.95 

2.95 

2.95 

100% 

100% 

11 

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 

0.00 

0.73 

0.73 

0.73 

0.73 

100% 

100% 

12 

返还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经费 

0.00 

29.00 

29.00 

29.00 

29.00 

100% 

100% 

13 

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产业发展规划》第二次支付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0.00 

318.47 

318.47 

318.47 

318.47 

100% 

100% 

14 

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开放发展规划经费 

0.00 

63.60 

63.60 

63.60 

63.60 

100% 

100% 

15 

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 

0.00 

0.43 

0.43 

0.43 

0.43 

100% 

100% 

16 

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经费 

0.00 

145.00 

145.00 

145.00 

145.00 

100% 

100% 

17 

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费 

0.00 

51.90 

51.90 

51.90 

51.90 

100% 

100% 

18 

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0.00 

28.61 

28.61 

28.61 

28.61 

100% 

100% 

19 

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0.00 

34.91 

34.91 

34.91 

34.91 

100% 

100% 

20 

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0.00 

4.48 

4.48 

4.48 

4.48 

100% 

100% 

21 

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 

19.53 

0.00 

19.53 

19.53 

19.53 

100% 

100% 

22 

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 

0.00 

172.07 

172.07 

172.07 

172.07 

100% 

100% 

23 

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经费 

0.00 

0.33 

0.33 

0.33 

0.33 

100% 

100% 

24 

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0.00 

11.24 

11.24 

11.24 

11.24 

100% 

100% 

25 

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 

0.00 

 35.91  

 35.91  

 35.91  

 35.91  

100% 

100% 

26 

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 

0.00 

 74.18  

 74.18  

 74.18  

 74.18  

100% 

100% 

27 

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 

0.00 

 12.80  

 12.80  

 12.80  

 12.80  

100% 

100% 

28 

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 

0.00 

 7.08  

 7.08  

 7.08  

 7.08  

100% 

100% 

  

合计 

10219.53 

847.36 

11066.89 

11066.89 

11066.89 

100% 

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项目1: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

  长期目标: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加强和完善我州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对天然气配气价格进行规范定价,促进电能向气能转换,发挥天然气能源清洁、环保、成本低等作用,降低生产、生活成本、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项目2: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宣传及总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纪录我州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感人事迹,全面反映我州易地扶贫搬迁艰苦卓绝历程,全景展现这一红河州脱贫攻坚史上不可再现的伟大壮举,为我州脱贫攻坚工作留下历史性珍贵的影像资料,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

  项目3: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

  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普及节能降碳知识,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宣传节能增效和碳达峰、碳中和最新要求,宣讲节能降碳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全国及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成效,传播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普及节能标准和标识,积极推广节能降碳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鼓励开展绿色消费,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全民节能。

  项目4: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按党代会的要求5年GDP力争增长到4200亿元,项目建设投资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必须坚定不移地谋划项目支撑,2022年的新增项目入库投资预测须达到2700亿元以上,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占55%左右,财政有必要投入相应前期经费开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按照省、州、县共同筹集的原则,建议州级筹集1亿元前期费,由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财政局,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分配至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发改局,以顺利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5: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

  此项目涉密不宜公开且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项目6:红河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费

  经州政府研究决定项目不再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统筹。

  项目7: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

  顺利召开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书记、州长安排部署全州经济工作,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项目8: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经费

  顺利召开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13县市汇报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制定情况、围绕“六个大抓”和省政府2022年稳增长若干措施汇报2022年经济工作的具体思路、抓手、举措,进行研究。

  项目9: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

  顺利召开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完成2022年重点产业项目调度。

  项目10: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本级)专项经费(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完成国家级常规、专项、直报、预测、生猪应急级省级地方特色等多项调查任务,记录农产品成本和收益数据,分析我州农户种植、养殖成本收益情况,为宏观调控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政策性建议。支持各地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项目11: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

  完成红河州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

  项目12:返还“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经费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科学谋划好“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项工作,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新篇章的重要保障。重点专项规划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具有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特点的专项发展规划,是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及支付工作。

  项目13: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2021年3月经招投标程序后与中标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合同(A类)》,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编制工作。

  项目14: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开放发展规划经费

  制定红河州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红河州开放发展规划。

  项目15: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

  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蒙自如期召开。

  项目16: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经费

  2021年完成项目各项建设工作。2023年资金拨付完成。

  项目17: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费

  完成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完成支付59万元。

  项目18: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按《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 号)要求,围绕建筑结构、交通轻量化、包装容器、电力电子和新能源等市场需求方向,发展轻质高强铝合金、高性能泡沫铝构件、汽车轻量化材料、铝合金板带箔、电子产品外壳、铝合金导线、新能源设备架构等新型铝材精深加工产品,推动绿色铝向精深加工和终端制造延伸,打造 “铝水—合金—异型材—铝终端产品”产业链集群。到 2025 年,电解铝产能实现260万吨,绿色铝材年加工能力突破 380万吨,再生铝产能实现45万吨,绿色铝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1500亿元左右。着力构建价值链配套合理、上中下游衔接有序、加工能力突出、产业集聚度高、绿色制造特征明显、综合竞争实力强的红河特色绿色铝材精深加工产业链,做大绿色低碳铝材精深加工产业,打造国内知名绿色铝品牌,为云南省打造“绿色能源牌”提供强有力支撑。

  项目19: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由于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未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调剂安排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50万元。

  项目20: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外国政府贷款2022—2023年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21〕417号),州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保护及绿色发展项目申报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总投资9亿元人民币,为让哈尼梯田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从而使全球到哈尼梯田旅游者受益,根据需要积极争取发开署贷款7500万欧元(约合5.85亿人民币)支持该项目建设。

  项目21: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0〕12号)要求,对全州800人以上进城大型安置区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资金来源省级承担50%,州县合力承担50%。通过减免补贴,进一步减轻搬迁群众负担,增加群众脱贫致富信心,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对个旧市、弥勒市、红河县、绿春县、屏边县、进城安置的800人以上大型安置区搬迁群众的物管费、水电费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共计19.53万元。其中:个旧市1.2万元、弥勒1.15万元、红河县6.09万元、绿春县2.12万元;屏边县8.97万元。

  项目22: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

  立足职能,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项目、基层一线开展好工作。

  项目23: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经费

  保障好2022年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如期召开

  项目24: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安装完成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包括安装、调试等。

  项目25: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

  完成移民维稳工作。

  项目26: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

  完成后扶项目验收工作。

  项目27: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

  完成区域内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和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28: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

  实现:目标1.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就业技能,促进库区移民就业;目标2: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移民群众对后期扶持工作满意度高;目标3:防范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2.阶段性目标

  项目1: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

  完成红河州2022年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建设安装费成本调查核算工作、红河州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科学合理制定红河州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指导价格、红河州管道燃气销售价格。需要调查核算相关务费用30万元。

  项目2: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

  以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整个拍摄项目为购买单元。按国家招投标办法规定,本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较少,可以采取邀标方式进行,计划从具备资质的社会机构或组织购买本次服务。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项目估算25万元。

  项目3: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

  节能宣传周期间,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州直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我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最美丽省份建设,并完成整个宣传活动相关费用支付15万元。

  项目4: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2023年拟规划1.5亿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从能源工业、非能源工业、交通、数字经济、生态保护、卫生、水利、教育、旅游投资、农业等十一个重点行业方向支持不少于100个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转化率大于30%。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坚持公平、效率原则,优先用于州级重大项目,每个项目安排额度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10%以内,年初根据上年度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考核和投资绩效考核情况,州级统筹本年度前期工作经费总额的20%左右,县(市)按照总额度的45%左右进行切块安排;15%左右每季度用于设立“骏马奖”奖励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考评前3名的县(市),9月30日前完成支付≥80%,11月30日前完成支付≥95%。每年不少于4次对项目的现场督导,通过对前期经费的谋划运用,助力项目落实入库,实现2023年全州GDP增速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稳步提升的目标。

  项目5: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

  此项目不宜公开且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项目6:红河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费

  经州政府研究决定,项目不再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统筹。

  项目7: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

  州委书记、州长安排部署全州经济工作,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项目8: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经费

  13县市汇报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制定情况、围绕“六个大抓”和省政府2022年稳增长若干措施汇报2022年经济工作的具体思路、抓手、举措,进行研究。

  项目9: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

  完成2022年重点产业项目调度。

  项目10: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本级)专项经费(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完成国家级常规、专项、直报、预测、生猪应急级省级地方特色等多项调查任务,记录农产品成本和收益数据,分析我州农户种植、养殖成本收益情况,为宏观调控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政策性建议。支持各地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项目11: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

  完成红河州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

  项目12:返还“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经费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科学谋划好“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项工作,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新篇章的重要保障。重点专项规划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具有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特点的专项发展规划,是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13: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2021年3月经招投标程序后与中标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合同(A类)》,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项目14: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开放发展规划经费

  完成方案编制。

  项目15: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

  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蒙自如期召开。

  项目16: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经费

  2021年完成项目各项建设工作。2023年资金拨付完成。

  项目17: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费

  完成经费支付59万元。

  项目18: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2022至2023 年,加快绿色铝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绿色铝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全面实施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大招商引资和联动推动力度,计划新增一定的纳规企业,纳规企业预计总产值达到 1236 亿元,实现产值700亿元的目标。为红河特色绿色铝材精深加工产业链,做大绿色低碳铝材精深加工产业,打造国内知名绿色铝品牌,为云南省打造“绿色能源牌”提供强有力支撑。

  项目19: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成立重点项目办,人员配合齐全,做好产业链专班开展项目策划、包装等前期工作,研究产业布局,制定产业链项目投资计划,建立产业链重点项目储备库,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开展统筹协调产业链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立项、 核准或备案;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要素制约问题,协调相关 部门共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开展外出招商活动;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20: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外国政府贷款2022-2023年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21〕417号),州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保护及绿色发展项目申报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总投资9亿元人民币,为让哈尼梯田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从而使全球到哈尼梯田旅游者受益,根据需要积极争取发开署贷款7500万欧元(约合5.85亿人民币)支持该项目建设。

  项目21: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

  确保实现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点搬迁贫困群众的物管费、水电费和电视收视费减免补贴工作,对个旧市、弥勒市、红河县、绿春县、屏边县、进城安置的800人以上大型安置区搬迁群众的物管费、水电费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共计19.53万元。其中:个旧市1.2万元、弥勒1.15万元、红河县6.09万元、绿春县2.12万元;屏边县8.97万元。

  项目22: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

  立足职能,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项目、基层一线开展好工作。

  项目23: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经费

  保障好2022年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如期召开

  项目24: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安装完成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包括安装、调试等。

  项目25: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

  解决本区域水库移民维稳工作经费;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40%;交办的信访治理项及处理率为100%;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满意度≧80%。

  项目26: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

  完成后扶项目验收工作。产业项验收合格率(%)=100%;资金支付按时率(%)=100%;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100%;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改善;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80%。

  项目27: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

  完成区域内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和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县(区)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和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2次;县(区)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和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完成率=100%;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的项目比例=100%;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80%;

  项目28: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

  实现: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就业技能,促进库区移民就业;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移民群众对后期扶持工作满意度高;防范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发生。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参训合格率=100%;截至次年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100%;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件。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并结合实际对项目资金的审批、报销程序进行了细化,执行总体较为有效。对于重大的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制定了详细的资产管理办法,对项目资产申购、采购、分配、保管、处置等细则进行规定,资产配置按照“合法依规、保障需要、节约开支、从严控制、调剂优先、共享共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完善了资产申购审批程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州发展改革委2022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州发展改革委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28个,涉及项目资金11066.89万元,占总项目的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是否纳入绩效自评

备注

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 

30.00 

 

  

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 

25.00 

 

  

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 

5.00 

 

  

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10000.00 

 

  

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涉密)(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45.00 

 

  

红河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费(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95.00 

 

  

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 

0.00 

 

  

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经费 

0.00 

 

  

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 

0.00 

 

  

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本级)专项经费(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0.00 

 

  

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 

0.00 

 

  

返还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经费 

0.00 

 

  

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产业发展规划》第二次支付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0.00 

 

  

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开放发展规划经费 

0.00 

 

  

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 

0.00 

 

  

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经费 

0.00 

 

  

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费 

0.00 

 

  

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0.00 

 

  

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0.00 

 

  

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0.00 

 

  

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 

19.53 

 

  

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 

0.00 

 

  

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经费 

0.00 

 

  

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0.00 

 

  

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 

0.00 

 

  

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 

0.00 

 

  

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 

0.00 

 

  

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 

0.00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共下设二级指标102个和三级指标115个。具体详见附件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 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 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 绩效评价抽样

  州发展改革委2022年全年项目总收入11066.89万元,抽样资金为11066.89万元,因此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发展改革委2022年实施的28个项目中,除两个项目未实施外,其他26个项目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取得了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经自评,各项目平均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各项目得分情况表

项目名称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涉密)(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费(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100.00 

100.00 

  

100.00% 

  

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本级)专项经费(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返还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产业发展规划》第二次支付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开放发展规划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 

100.00 

100.00 

100.00% 

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 

100.00 

98.00 

100.00% 

平均得分 

100.00 

98.00 

100.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各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综合项目的产出、效益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26个项目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1:红河州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鉴审项目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专题片拍摄制作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3: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活动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4: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5:辐射中心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费

  此项目不宜公开且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

  项目6:红河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经费

  未实施,资金财政已收回统筹。

  项目7:2021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8:2022年红河州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9:2022年全州重点产业项目调度会议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0:2022年农产品成本调查(本级)专项经费(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1:2022年下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2:返还“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3:返还《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4: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开放发展规划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5:红河州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总结分析会议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6: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项目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7:红河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8: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19: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0:第二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1: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项目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2: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3:全州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专题会议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4:返还红河州投资项目信息综合调度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5: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专项资金维稳工作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6:红河州2021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后扶项目验收工作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7:红河州监测评估和绩效评经费

  均已完成。

  项目28: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

  完成98%,有一个指标:截至当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达60%,完成率较低。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

  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并结合实际对项目资金的审批、报销程序进行了细化,执行总体较为有效,制定了详细的项目管理办法。

  2.资金管理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对项目预算进行批复,批复金额为10219.53万元,年中追加调整847.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11066.89万元,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州发展改革委按照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资金支付申请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后支付,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98分,得分率98%,除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项目“截至当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达60%”完成较低外,其他指标全部完成,完成率较低主要原因为:当年的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上半年需开展的工作无资金保障,需留部分资金在次年开展。各项指标具体分析情况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所有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细化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度、法规,在原红河州发展改革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补缺变动人员,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分析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形势,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并在监控、评价工作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思路清、制度严、落实好。

  (二)强化指标库建设,科学全面。指标库建设工作是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结合我局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广征意见建议,围绕工作任务和形势变化,制定一批涵盖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体现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目标,优化一批指向不够明确,未突出工作重点方向、重复考核、指标值未具体量化三级指标。不断优化完善涵盖我局全面工作,最能体现职能职责的、科学的绩效指标库。从根本上解决了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不能量化考核的问题。

  (三)强化运行监控,纠偏防错。通过绩效运行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监控重点资金拨付和形成支出的情况,尤其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预算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违规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执行信息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报批,调减预算和调整绩效目标;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一般问题的,主动整改纠正,并上报州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相关整改情况。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省、州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

  (四)强化结果运用,约束有力。把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项目资金结余结转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并根据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指标库。绩效监控工作情况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以及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经费使用等工作挂钩,把绩效监控、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五)强化财务管理,依法理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法规、程序,确保经费的管理使用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规范支出管理,严把经费开支事前请示报告关,事中跟踪监督关,事后审批报销关,核销资金支付关,使用效果绩效关,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落实。坚持经费跟着工作走、工作跟着计划走,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加强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散”,有效保证了经费的安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有待加强。2022年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批复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使用资金,存在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间混用情况。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如“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资金培训及维稳工作经费项目”“截至当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达60%”完成较低外,其他指标全部完成,完成率较低主要原因为:当年的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上半年需开展的工作无资金保障,需留部分资金在次年开展。

  七、有关建议

  (一)落实项目责任,推进项目工作开展,推动预算执行。在注重把握招商实效的基础上,加大外出招商与引进客商的密度和广度,多路出击,多点开花,坚持经费跟着工作走,以招商引资的工作强度推动预算执行的进度。强化支出管理,确保经费保障及时到位,准确高效,以有效推进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降低经费结转率。

  (二)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及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效益。一是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按照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的原则精准编制项目预算;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落实项目责任,保证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三是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批复的经济分类科目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及时与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协调,做到先调整,后使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P02023031750335821673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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