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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600-582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办”)2022年实施项目共18个,项目预算资金1673.6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5个,项目资金1356.03万元,年中追加项目13个,项目资金317.63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1)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一章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云南省档案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基础设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保护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红办发〔2014〕73号《红河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2)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协助州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处理州委日常工作事务,保障州委领导工作调研,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专用通信、档案、老干和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3)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州委定于 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在蒙自召开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由州委办做好会议保障工作,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4)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

  为审议通过《红河州推荐提名云南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人选名单》,州委定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在蒙自召开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由州委办做好会议保障工作,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5)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精神,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6)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精神,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7)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

  为传达州委主要领导对办公室工作的批示要求及开展各县市党委政府办公室书面交流相关工作,州委定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由州委办做好会议保障工作,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8)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

  按照《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红河州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州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审议以州委名义上报省委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以州委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等。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以上,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由州委办做好会议保障工作,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9)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全产业链素质整体提升,有力有效推动产业强州建设,州委、州政府成立了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设产业保障推进办、重点项目办、链长办和12条产业链专班,其中:产业保障推进办设在州委办。为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建立“高位统筹、链长负责、专班推进、联动招商、动态管理、合力攻坚”的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10)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

  根据《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民优〔2012〕2号)及州人事局、州财政局《关于适当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红人通〔2010〕10号)的文件规定,申请逝世职工一次性抚恤金和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11)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

  为做好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工作,州委成立了红河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晋洪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督导、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督查考评5个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5名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为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保障日常运转,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12)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

  2022年,河口、金平陆续发生新冠疫情,为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州级陆续抽调人员支援河口县、金平县参与疫情处置工作,涉及单位人员差旅费支出大幅增加,使单位公用经费出现困难。为解决部门公用经费缺口问题,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13)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

  州委办综合科联系订阅新华社系列内参刊物相关工作,为用好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拨给《内参选编》发行代理费及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拨给《高管信息·云南》发行代理费,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14)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红河州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于2021年11月23日通过了专家组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在系统正常运行满一年后支付质保金36726元。

  (15)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①红河州档案馆监控及红外报警设备改造工程于2021年2021年12月1日通过了验收,按照合同约定,保修期满一年后支付质保金3283元。②红河州档案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了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待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金11100元。③根据2021年11月26日签订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预估金额10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已于2021年12月13日预付50000万元,尾款待项目完成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清单进行支付,此项工作预计于2022年11月份完成。申请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结余资金返还共计64383元,用于支付上述费用。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2022年度档案保护管理专项资金实施内容包括:档案馆档案在线接收系统建设(全国数字档案馆二期)、档案业务培训、档案执法检查宣传、机改撤销单位档案数字化、民国档案修复、购置档案存储介质装具、档案编研、征集等及物业管理、消防系统、水、电路、电梯、库房设备、建筑物及附属物、备用电源设备耗材、抢修等,总体涵盖14项。

  (2)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改善办公环境,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为挂钩乡村振兴点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高效率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开展全州综合考评,进行服务基层质量满意度调查;为保障州委办公大楼及老干部活动场所清洁干净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为顺利开展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3)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

  与州机关事务局配合做好会场布置、会议服务及费用结算等工作。

  (4)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

  与州机关事务局配合做好会场布置、会议服务及费用结算等工作。

  (5)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1〕24号)下达资金25万元,用于激励干部为家乡规划建言献策,帮助家乡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规划落实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6)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红财体制发〔2021〕38号)下达资金25万元,用于激励干部为家乡规划建言献策,帮助家乡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规划落实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7)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

  与州机关事务局配合做好会场布置、会议服务及费用结算等工作。

  (8)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

  完成会场租用、会场布置、会议材料印发、会议食宿安排等服务工作及费用结算工作。

  (9)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

  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用于支撑保障办工作任务的完成,使用范围包括:重点项目推进、调度、督导、要素协调等过程中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会议信息系统租赁费、资料印刷费等)、现场督导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培训时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等。

  (10)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

  办理、支付何信芳同志抚恤丧葬费补助。

  (11)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

  统筹全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实施,加强具体指导,协调推进全州各级各部门开展作风效能革命;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州推进作风效能革命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学习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担当实干、争创一流的氛围;督促指导全州各级各部门开展好作风效能革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好州委交办的涉及作风效能革命的其他工作。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支撑作风效能办工作任务的完成,使用范围包括:购置办公设备、效能革命电视专题片拍摄制作、开展督查、检查、培训、会议等工作。

  (12)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

  支付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解决单位公用经费的困难。

  (13)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2 年度新华社系列内参刊物收订工作的通知》开展内参刊物征订工作。

  (14)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安排州委办结余资金返还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28号)返还档案管理系统质保金。

  (15)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档案数字化、档案馆监控、红外报警设备、档案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保金。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文件,2022年州委办年初项目预算资金1356.03万元,年中追加调整317.63万元,全年应到位项目资金1673.6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673.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实际支出1673.66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具体详见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初

预算数

预算

调整数

应到

位资金

到位

资金

使用

资金

资金

到位率

资金

使用率

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223.9

-6.98

216.92

216.92

216.92

100%

100%

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218.1

-35.15

182.95

182.95

182.95

100%

100%

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

0

3.75

3.75

3.75

3.75

100%

100%

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

0

1.47

1.47

1.47

1.47

100%

100%

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0

25

25

25

25

100%

100%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0

25

25

25

25

100%

100%

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

0

0.48

0.48

0.48

0.48

100%

100%

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

0

11.74

11.74

11.74

11.74

100%

100%

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

0

47.05

47.05

47.05

47.05

100%

100%

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

0

21.61

21.61

21.61

21.61

100%

100%

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

0

14.28

14.28

14.28

14.28

100%

100%

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

0

6.49

6.49

6.49

6.49

100%

100%

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

3.03

0

3.03

3.03

3.03

100%

100%

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0

3.67

3.67

3.67

3.67

100%

100%

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0

6.44

6.44

6.44

6.44

100%

100%

红河州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项目专项经费

11

-8.73

2.27

2.27

2.27

100%

100%

红河州党政专用电视会议系统县市延伸工程专项经费

900

-277.97

622.03

622.03

622.03

100%

100%

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信创项目专项资金

0

479.48

479.48

479.48

479.48

100%

100%

合计

1356.03

317.63

1673.66

1673.66

1673.66

100%

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保障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顺利推行,保障档案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护好馆藏档案实体安全,为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对到期档案进行依法接收,不断丰富馆藏,服务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满足社会各方利用需求。完成州委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强化依法治档,建成省级示范数字档案馆。

  (2)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州委的有关精神,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及领导交办事项进行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和动态反映;落实中央、省委在红河州召开会议的承办和协调,做好州委重要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及时、准确地为州委提供重要信息,向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上报重要信息;对办公室机关党员进行监督,抓好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州委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3)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

  圆满完成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后勤保障工作。

  (4)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

  圆满完成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后勤保障工作。

  (5)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对“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工作要求,推动州委办公室“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走深走实,激励办公室干部回乡为家乡规划献建言献策,帮助家乡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动规划落实落地,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

  (6)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加大帮扶力度,着力推动州委办公室定点帮扶的各项帮扶工作。贯彻落实州委对“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工作要求,推动州委办公室“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走深走实。

  (7)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

  圆满完成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后勤保障工作。

  (8)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

  高质量完成州委安排的重要会议协调服务工作,及时支付会议产生的相关费用。

  (9)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

  通过协同有关部门,研究产业招商政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等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和政策;做好产业链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服务;向委员会或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报告链长制工作推进整体情况,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和需更高层级推动的问题,向委员会提出建议解决方案,报请委员会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做好议定事项和交办工作督导检查,对产业链链长办、重点项目办及各产业链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督导;贯彻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交办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工作要求等,推动全州产业发展。

  (10)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

  及时兑付逝世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11)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部署要求,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成果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持续构建指挥统一、协调有序、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以硬办法硬措施推动全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

  (12)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

  加强疫情防控,做好边境地区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工作,保障好河口2.16、金平3.09期间州委办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多次前往河口、金平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同时派出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3)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

  做好新华社系列内参收订工作。

  (14)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红河州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于质保金。

  (15)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完成支付档案数字化、档案馆监控、红外报警设备、档案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保金支付。

  2.阶段性目标。

  (1)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2022年常态化对全州及州级机关开展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开展完成“6.9”国际档案日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完成全州档案基础业务培训工作;采购完成一批实物档案柜、印章柜等设施设备购置,设备验收合格;完成数字档案馆二期在线接收系统建设项目;完成对档案库房安全保障及消防值班、卫生保洁、绿化、日常维修维护管理;依法依规接收到期移交进馆档案共计4.16万卷;科学管护馆藏档案数12.67万余卷;社会各界及个人查阅利用馆藏档案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充分发挥了“四最一中枢”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州委高效统筹全州疫情防控、稳经济大盘、项目建设、园区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增强,办文办会质量提升,高效率、高质量服务保障好领导和干部职工出行调研及州委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筹办;信息报送的切入点更准,信息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以督促检查考核作为履行“抓落实”核心职责的重要手段,较好的完成了“督检考”工作;坚持以文辅政,健全完善文稿撰写协作机制,文稿质量有明显提高;落实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做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制定《州委办公室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并认真落实,帮助挂钩联系点解决乡村振兴经费40万元;领导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3)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

  保障会议顺利召开,完成参会人员、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共计37480元的申请、结算等工作。

  (4)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

  保障会议顺利召开,完成参会人员、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共计14680元的申请、结算等工作。

  (5)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对开远市中和营镇中和营村、建水县青龙镇老街子村、绿春县大黑山搬布村、石屏县大桥乡田房村、异龙镇豆地湾村委会等五个村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对每个规划点补助投入5万元资金,主要实施了户外健身器、路灯、田间排水沟、活动室修缮等建设安装工程,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基层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更好的服务了基层群众。

  (6)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助力乡村振兴,对弥勒市西二镇西耳村、金平县马鞍底乡中寨村委会、屏边县湾塘乡阿碑村、红河县大羊街乡妥赊村委会小妥赊村等四个村开展乡村振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通过补助资金投入方式,完成了弥勒市西二镇西耳村“村庄规划编制”;马鞍底乡中寨村委会强边固防(制作永久性标语)、边疆党建(制度上墙、悬挂国旗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内道路硬化);红河县大羊街乡妥赊村委会小妥赊村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增设公共步道及会共活动设施、增植花草绿植);屏边县湾塘乡阿碑村产业道路修缮等,推动了州委办公室“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走深走实,为基层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7)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

  保障会议顺利召开,完成参会人员、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共计4800元的申请、结算等工作。

  (8)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

  保障州委常委会会议、州委安排的各项重要会议顺利召开,完成会场租用、会场布置、会议材料印发、会议食宿等相关费用申请、结算等工作。

  (9)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

  建立要素保障和招商政策支撑体系,结合红河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红河州产业发展;做好议定事项和交办工作督促检查,对产业链链长办、重点项目办、12条产业链、13县市、蒙自经开区(综保区)产业链推进工作情况、州级组织协调部门进行考评,助推产业链和县市及园区年终顺利完成《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 红河州产业链推进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红产创发〔2022〕1 号)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州委州政府印发的《关于2022年度全州产业链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考评对象评为优秀等次的有26个单位,良好等次的12个单位,合格等次的5个单位,考评对象优秀率达60.47%。

  (10)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

  及时兑付逝世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11)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

  有效保障效能办的日常运转,提高工作效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州各级各部门开展好作风效能革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州效能办编发工作简报35期,积极向省效能办报送信息55条;制定《2022年度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考评指标》,明确25项考评指标,开展分类精准考核,助推“两个革命”深入开展、持续见效;对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践行“三个工作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情况进行3次抽查,围绕“链长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开展17次专项督查,针对推拖慢、庸懒散等作风效能问题发出工作提醒函5份、通报9份。

  (12)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

  追加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解决单位公用经费的困难,按规定报销单位支援河口县疫情处置人员的差旅费。

  (13)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

  做好新华社系列内参收订工作。

  (14)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红河州档案馆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于质保金36726元。

  (15)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完成支付档案数字化、档案馆监控、红外报警设备、档案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保金支付。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州委办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年中开展项目监控自评,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州委办2022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州委办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18个,涉及项目资金1673.66万元,占总项目的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是否纳入绩效自评

备注

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216.92

 

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182.95

 

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

3.75

 

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

1.47

 

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25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25

 

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

0.48

 

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

11.74

 

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

47.05

 

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

21.61

 

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

14.28

 

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

6.49

 

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

3.03

 

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3.67

 

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6.44

 

红河州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项目专项经费

2.27

涉密

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信创项目专项资金

479.48

涉密

红河州党政专用电视会议系统县市延伸工程专项经费

622.03

涉密

合计

1673.66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 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州委办2022年实施项目共18个,组织相关人员对非涉密15个项目进行抽查,其他3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自评打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委办2022年纳入抽查评价的15个项目(非涉密项目)中,除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项目、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项目、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项目、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外,其余11个项目的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经自评,各项目平均得分98.90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自评价项目得分情况表

项目名称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100

95.68

95.68%

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100

99.16

99.16%

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

100

100

100%

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

100

100

100%

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100

100

100%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100

100

100%

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

100

100

100%

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

100

100

100%

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

100

97.04

97.04%

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

100

100

100%

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

100

91.68

91.68%

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

100

100

100%

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

100

100

100%

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100

100

100%

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100

100

1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综合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根据《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项目设定23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1个,占总指标数的91.3%。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个,占总指标数8.7%,未完成指标分别是: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如下:一是部分资金向州财政申请调整经济分类科目,办理过程中不能形成支出,导致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二是出差用车优先使用单位留用车辆,平台租车费用比预算金额减少。三是合理调剂使用单位办公设备,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比预算金额减少。四是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改为网络线上培训,培训费实际支出比预算金额减少。

  (2)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根据《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设定14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2个,占总指标数的85.71%,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个,占总指标数14.29%,未完成指标分别是: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如下:部分项目经费按照合同进行支付,资金未能及时形成支出。

  (3)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

  根据《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经费项目设定9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9个,占总指标数100%。

  (4)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

  根据《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经费项目设定9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9个,占总指标数100%。

  (5)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根据《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202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

  (6)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

  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专项资金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

  (7)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

  根据《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红河州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经费项目设定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7个,占总指标数100%。

  (8)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

  根据《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州委常委会会议及州委安排的其他会议经费项目设定9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9个,占总指标数100%。

  (9)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

  根据《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项目设定20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8个,占总指标数90%,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个,占总指标数10%,未完成指标分别是: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如下:保障推进办成立于2022年3月16日,项目经费为2022年6月追加,7月份资金到位,资金使用时间较短,保障推进办是新成立的临时机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在不断更新完善中,无可借鉴、参考的先例,在项目谋划之初存在预算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差异的情况。

  (10)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

  根据《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何信芳抚恤丧葬费补助资金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

  (11)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

  根据《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项目设定12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0个,占总指标数83.33%,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个,占总指标数16.67%,未完成指标分别是: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如下:一是截至2022年9月30日,购置设备正在办理采购手续,按工作进度使用资金,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二是作风效能革命专题片的委托业务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费用,未能全部支付。三是因疫情影响外出调研、检查、学习活动等次数相对较少,导致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较少。

  (12)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

  根据《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州级部门支援河口县和金平县疫情处置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项目设定10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0个,占总指标数100%。

  (13)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

  根据《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州委办(发行代理费)其他支出经费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

  (14)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

  根据《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设定5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5个,占总指标数100%。

  (15)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

  根据《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项目设定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7个,占总指标数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现实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项目按照规定的过程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科室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8.24分,得分率96.48%,具体产出情况详见《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参谋辅政工作全面提升

  围绕“六个大抓”,服务州委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全年州委常委会15次专题研究经济工作。落实州委“大抓产业、主抓工业”的思路,注重政策研究、协调要素保障,全面领导、协调、统筹推进重点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融链工作。精心筹办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调度会、推进会、协调会等26次,协调解决企业关注的营商环境、要素保障、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组织撰写开放发展、“双碳”、RCEP等课题政策咨询13期,梳理形成《2018年以来惠企稳增长相关政策文件》《企业投资工业(仓储)项目全流程指南》《用地报批相关政策建议》等政策汇编,助力破解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之间的政策冲突与壁垒,助推解决政策执行中的“最先一公里”“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到项目建设一线、招商引资一线、乡村振兴一线开展工作,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打开工作新局面。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服务州委重点工作,采取精准调研、集中调研、定期调研等方式,服务州委主要领导47次深入一线“解剖麻雀”,为精准施策、做好顶层设计,掌握第一手资料。

  充分发挥“四最一中枢”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州委高效统筹全州疫情防控、稳经济大盘、项目建设、园区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年初制定《州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州委文件制定计划》《州委常委会会议2022年议题计划》,将州委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实化细化、清单化。

  充分发挥州委办公室作为党委“参谋部”的职责作用,围绕中心、把握大局大势,积极谋划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事要事。聚焦服务州委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坚持以研究贵在透彻的劲头吃透把准用好政策,着力提高以文辅政能力水平,不断探索具体化、路径化、红河化的问题解决方案。全年为州委主要领导提供会议活动文稿服务380余篇。

  当好党委“千里眼、顺风耳”,紧扣全州发展大局和州委领导关注点,认真提炼报送红河州推动产业发展、沿边开放、乡村振兴等一大批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红河州依托跨境电商综试区创新外贸发展业态提升沿边开放水平》等成效信息在全省交流。全年编发《每日要情》215期、《信息专报》64期、《红河周讯》53期、《决策参考》14期,获州委主要领导批示52条。

  2.突出重点推动落实成效明显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到基层一线、工作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对州委的工作要求、领导的指示安排、常委会等议定的工作事项,做到一盯到底、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见行见效。今年以来,对州委主要领导关于稳经济稳增长等相关核心工作的195个批示和56次调研、会议等工作要求进行立项督办。牵头对稳经济稳增长、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落实、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异龙湖保护治理、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疫情防控、粮食安全、生态环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防汛救灾、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工作开展督查,形成专项督查报告30篇,有力有效推动政策真落地、问题真解决、工作真落实。

  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把作风转变、效率意识体现在抓落实的全过程。印发实施《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开创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新局面的意见》,项目化、清单化、制度化推动作风效能革命走深走实。发布“红黑榜”53期、“排行榜”30期,围绕“链长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开展17次专项督查,发出作风效能问题预警通知和工作提醒函6份、通报9份,推动作风效能革命取得新成效。

  坚持精准规范,统筹抓好省级综合考评迎考工作和全州综合考评,印发《2022年度全州综合考评实施办法》《2022年度全州综合考评加扣分细则》,认真开展综合考评中期分析评估,扎实推进2021年度省级考评反馈问题及中期评估自查问题整改工作,对13县市、68家州级机关单位、7个民主党派州委机关、11家中央或省级垂管部门开展分类精准考评。

  3.机关运转保障规范有力

  认真做好州委领导各项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做到工作有交必办、有办必回。严谨做好593件中央、省委文件翻印、流转、分发和管理工作,及时高质量完成1323件州委文件校对、送审、印刷、分发工作,高效完成5720件文件办理。高质量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赴红河州调研等,务实高效完成293个州委重要会议、80个重要活动筹办,认真做好九届州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有关工作,统筹做好省州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规范紧急信息报告机制,及时处置河口、金平疫情防控,绿春“9.16”泥石流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元阳“12.05”灾害信息得到中办信息综合室的充分肯定,圆满完成“护航党的二十大”工作调度。坚持值班值守制度,全年上报值班紧急信息44期。优质高效做好专用通信服务,4次随行服务均得到省级领导高度表扬,顺利保障中央和省州视频会议103场次。依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对142个单位开展业务监督指导,对154个单位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完成17个单位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认定复查,广泛征集接收文书档案,建设完成数字档案馆。公开发布3件州委文件,完成61818份中央、省委文件清退销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和使用干部,认真做好6名科级干部选拔、18名干部职级晋升,组织开展2名公务员遴选、4名事业干部招聘。切实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先后选派2名同志到省委办公厅跟班学习,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72名干部参加乡村振兴、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档案管理等各级各类培训。严格落实退休人员政治待遇,规范退休人员生活待遇,认真做好退休人员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职工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切实加强内控管理,规范办理政府采购28批次。严格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认真做好办公资产购置、维修、发放和清查,切实加强单位资产管理。投入3.29万元,为所包保的州公务员小区共7幢16个单元解决了楼道内墙面破损污损、墙皮脱落和灭火器不足的问题。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平均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各项目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等。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如: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保障推进办)经费、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未完成原因分析如下:

  (一)州委办业务运转经费,部分资金向州财政申请调整经济分类科目,办理过程中不能形成支出,导致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出差用车优先使用单位留用车辆,平台租车费用比预算金额减少;合理调剂使用单位办公设备,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比预算金额减少;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改为网络线上培训,培训费实际支出比预算金额减少。

  (二)档案保护管理专项经费,部分经费按照合同进行支付,资金未能及时形成支出。

  (三)州委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保障推进办成立于2022年3月16日,项目经费为2022年6月追加,7月份资金到位,资金使用时间较短,保障推进办是新成立的临时机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在不断更新完善中,无可借鉴、参考的先例,在项目谋划之初存在预算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红河州作风效能工作专项经费截至2022年9月30日,购置设备正在办理采购手续,按工作进度使用资金,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作风效能革命专题片的委托业务费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费用,剩余费用待专题片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才能全部支付;因疫情影响外出调研、检查、学习活动等次数相对较少,导致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较少。

  七、有关建议

  落实项目责任,推进项目工作开展,推动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管理,确保经费保障及时到位,准确高效,以有效推进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红河州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项目专项经费、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信创项目专项资金、红河州党政专用电视会议系统县市延伸工程专项经费3个项目系涉密项目,具体情况不宜公开,已对该3个项目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自评

得分

自评

等级

备注

红河州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项目专项经费

92.1

 

2022年结余资金返还信创项目专项资金

100

 

红河州党政专用电视会议系统县市延伸工程专项经费

97.5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中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03月10日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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