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rmzf/2024-000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2
- 时效性: 有效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民革红河州委为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职能作用。三是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社会联谊、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全州民革党员做好服务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民革红河州委属州级民主党派,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数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三部为兼职,办公室为专职。现有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一是以会代训,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和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计划召开一次党员培训;编印《红河民革》4期,征订《团结报》50份以上。二是成立民革红河州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和民革红河学院支部,年内计划发展党员6名;继续按照《民革云南省委示范支部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做好示范支部创建工作。三是年底完成调研课题2个以上,提交州政协提案4件以上。四是利用好民革人才优势等社会服务资源,充分发挥支部特色,整合全州力量,打造社会服务品牌,进一步扩大民革社会影响力。年内计划开展2次社会服务活动,受益人数达200人以上。五是密切关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红河州祖统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积极务实做好民革的祖统工作;充分发挥民革党员与港、澳、台和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创新工作思路,主动与上级组织沟通对接,争取支持。
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成课题调完研2个以上,提案4个以上,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以上,开展社会服务二次以上,受益人数200人以上。
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1.机关建设与宣传方面:着力加强机关建设,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民革中央、民革云南省委有关要求,民革红河州委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民革红河州委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并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工作原则、重点工作,并对民革红河州委开展主题教育的组织实施作了具体要求。同时召开“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动员宣讲会,就启动民革红河州委主题教育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邀请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民革中央委员、民革中央理论学习与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云南省委副主委李广良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宣讲,让党员更加深入了解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明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和优越性,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参加民革云南省委在红河州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通过学习,引导全州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
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及时报道每次活动;编印《红河民革》4期,利用《红河民革》积极向党员宣传民革思想和民革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民革红河州委荣获民革云南省2018—2022年度《团结报》征订工作先进集体。
2.组织工作:组织发展稳步推进,成立了民革红河州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和民革红河学院支部,指导帮助民革个旧市委5个基层支部圆满完成换届工作,继续做好示范支部创建,有3位同志加入民革,为民革注入活力。组织2022年新党员参加民革云南省委举办的新党员培训。民革红河州委荣获2018—2022年度民革云南省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3.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方面:在红河州政协召开的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共提交大会发言材料3篇,提案建议12件,其中:集体提案6件,个人提案6件。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集体提案《关于加快数字农业建设 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被评为优秀提案。召开2023年参政议政会议,总结今年参政议政工作并为明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组织1名专干参加民革云南省委2023参政议政工作培训,举办2023年参政议政工作培训,邀请州政协提案委主任对参训党员进行专题辅导。
4.社会服务工作:联合民革云南省委及州属多部门开展“守护红河青少年——法律服务进校园”专题普法讲座及普法宣传活动。民革个旧市委开展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5周年义诊活动2次,多位民革党员专家为群众免费进行了包括肿瘤科、内科、普外科、内分泌科、儿科的诊断和用药咨询,就诊人数达200人/次,发放防癌宣传资料近500份。参加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联合各民主党派州委在河口县举办的“统战边境行——河口行”社会服务活动,向河口县瑶山乡八角小学捐赠校服80套。今年机关干部共4次深入挂钩点新农村委会开展走访工作,划拨1万元工作经费给村委会。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总体目标:1.组织建设:做好成员发展与培训,做好组织发展与建设工作,组织基层开展活动。2.思想建设工作:通过会议、培训、撰文和参加各类征文等活动,指导推动广大党员的理论学习,形成学习热潮。至少举办2次相关培训。3.参政议政工作:完成重点课题的选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工作至少2个;向州政协全会提交至少4个州委集体提案,并争取全部被大会采用。4.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新时代民革的工作思路、重要决策以及履行参政党职能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营造良好氛围,每年至少编印《红河民革》4期及征订《团结报》50份以上加强民革工作的宣传。5.社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咨询义诊不少于2次。
工作任务:完成课题调研2个以上,提案4个以上,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2次以上,开展社会服务2次以上,受益人数200人以上,编印《红河民革》4期。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组织建设:做好成员发展与培训,做好组织发展与建设工作,组织基层开展活动。2.思想建设工作:通过会议、培训、撰文和参加各类征文等活动,指导推动广大党员的理论学习,形成学习热潮。至少举办2次相关培训。3.参政议政工作:完成重点课题的选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工作至少2个;向州政协全会提交至少4个州委集体提案,并争取全部被大会采用。4.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新时代民革的工作思路、重要决策以及履行参政党职能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营造良好氛围,每年至少编印《红河民革》4期及征订《团结报》50份以上加强民革工作的宣传。5.社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咨询义诊不少于2次。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构建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民革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民革红河州委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1.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为主体责任人3.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和执行结果评价,将监督到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文件批复,民革红河州委预算批复为14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128.75万元,按收入结构分: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128.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本年支出128.75万元,①按资金来源分类: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8.7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②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20.79万元,占总支出的93.82%;项目支出7.96元,占总支出的6.18%。③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6.3万元,占本年支出82.56%;商品和服务支出22.45万元,占本年支出17.44%。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支出128.75万元,预算执行率91.1%。其中,基本支出120.78万元,项目支出7.96万元,本级支出128.7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民革红河州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及前期优化过程,民革红河州委整体支出设定25个绩效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绩效指标。
2023年民革红河州委机关完成了以下绩效目标: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6个,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2次,编印《红河民革》4期,开展社会服务2次,受益人数320人,到扶贫点4次及划拨扶贫经费1万元。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24〕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投入128.75万元。其中,基本投入120.79万元,项目投入7.96万元,本级支出投入128.75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季度完成提案6个,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1次,开展社会服务1次,受益人数240人;2季度完成课题调研2个,编印《红河民革》1期,新党员参加省委组织的培训,成立民革红河州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到扶贫点1次,划拨扶贫经费0.5万元;3季度编印《红河民革》1期,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开展2次调研活动,到扶贫点1次;4季度完成6个提案的答复,成立民革红河学院支部,开展社会服务1次,受益人数80人,审批3个新党员上报省委,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1次,划拨扶贫经费0.5万元,举办培训1次。
(三)产出情况分析
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6个,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2次,编印《红河民革》4期,开展社会服务2次,受益人数320人,到扶贫点4次及划拨扶贫经费1万元。
(四)效果情况分析
受益群众和社会反映好,提高了民革的影响力。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民革红河州委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绩效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绩效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改进方向: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措施,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预算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动态跟踪监管,发现执行进度慢的经费及时进行调整,圆满完成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具体措施:一是提高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民革红河州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民革红河州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