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415-811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3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州委组织部)是中共红河州委工作机关,是州委主管组织、干部、人才和公务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研究和指导全州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提升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州党员发展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列入州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州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州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州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4)研究制定全州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组织落实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5)宏观指导全州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州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6)负责全州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州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7)研究和指导全州干部教育工作,拟订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州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区的干部教育工作;协助各县市各部门抓好干部培训基地、乡镇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全州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州委管理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9)指导全州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指导全州退(离)休干部工作,管理州委老干部局。
(11)研究指导全州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指导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州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2)完成州委及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属红河州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一科(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干部二科、干部三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公务员三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效能监督办公室(联络办)、干部教育科、调研室、党员教育管理科(红河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人才办、信息科、新闻和网络宣传办公室十八个科室。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独立机构编制3个,较上年无变化;独立核算机构1个,是中国共产党机关,编制2023年部门决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较上年无变动。
(2)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底,在职人员编制73人(含工勤人员),其中:行政编制53人,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8人,较上年均无变化。
截至2023年底,在职实有63人(含工勤人员),其中:行政人员45人、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5人、事业人员7人。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5人。
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较上年无变化。
离退休人员1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2人。较上年度减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较上年无变化。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红河州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抓住关键重点,找准方法路径,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实施理论武装凝心铸魂、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双强”、干部队伍全过程系统培养、人才高地和区域人才中心打造、组工干部服务提质“五个行动计划”,持续深化和巩固“两个革命”成效,推动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在全州高质量发展中争先锋作表率,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以组织工作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干部工作方面,一是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二是实施年轻干部源头储备工程;三是实施少数民族干部优苗精培工程;四是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五是探索实行健康状况“凡提必检”制度。2.基层党建工作方面,一是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宣传;二是建设红河“一圈两区三带”基层党建新版图;三是实施领域党建整体提升行动。3.公务员工作方面,一是探索创新职级职数动态管理机制;二是逐步推进基层待遇差异化差别化;三是加强选调生培优历练和选拔使用。4.人才工作方面,一是丰富招引模式,推进“红河奔腾”计划取得实效;二是创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担当作为创新创造。5.自身建设方面,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聚焦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提质年”为重点,以开展“红河·组工红”主题党日品牌创建为切入点,实施好铸魂行动、暖心行动、纾困行动、提能行动、增效行动“五个行动”,提高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党员干部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的质量和效果,推动组工干部在全州高质量发展中争先锋当表率,擦亮组工金字招牌。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红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主题教育为主线,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抓基层、打基础,推动组织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贯穿一条主线,实施五大工作,持续深化巩固“两个革命”。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大政治任务,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赋予组织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红河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深入实施理论武装凝心铸魂行动、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双强”行动、干部队伍全过程系统培养行动、人才高地和区域人才中心打造行动、组工干部服务提质行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紧扣组织部门主责主业,从细处着手、在实处下功夫,不断增强服务中心大局的力度。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州委组织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立三个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共设立七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共设立二十九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为加快建成绩效与预算一体化体系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成立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制度建设。制定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操作细则,从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制度,明确了我单位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流程,任务分工,工作责任。
3.工作落实。一是做好事后评价工作,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本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指标库;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工作,对2023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四是做好事前评估工作,对2024年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六是配合好财政开展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州委组织部2023年预算批复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3,805.25万元,包括:组织专项(本级)经费439.81万元;干部专项经费563.14万元;公务员专项经费282.96万元;人才专项经费414.02万元;党建专项(本级)经费220万元;组织专项(补助下级)经费1,124.31万元;人才专项(下级)经费306.93万元;专家联系服务经费21.30万元;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经费432.78万元。(数据为预算批复数)
2.整体收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州委组织部共收到财政下达指标3,422.88万元,实际支出3,422.88万元,实际支出执行率100%。其中:收到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87万元,项目支出1,899.01万元;实际基本支出1,523.87万元,实际支出执行率100%,实际项目支出1,899.01万元,实际支出执行率100%。(数据为决算数含转列预拨部分)
3.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州委组织部共收到财政下达指标3,422.88万元,实际支出3,422.88万元,实际支出执行率100%。其中:收到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87万元,项目支出1,899.01万元;实际基本支出1,523.87万元,实际支出执行率100%,实际项目支出1,899.01万元,实际支出执行率100%。(数据为决算数含转列预拨部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红河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主题教育为主线,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抓基层、打基础,推动组织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体工作成效: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动思想伟力转化为发展动力。
2.全面系统培养选拔,推动干部素能转化为担当动能。
3.抓实人才引培管用,推动人才支撑转化为智力支持。
4.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推动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5.深化模范部门建设,推动组工效率转化为落实效能。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2年我部制定的31个绩效指标,除“两新组织”龙头选树数量、党员培训数量、公务员招考、遴选计划人数、“全州人民满意公务员”个人、集体奖励计划数、计划慰问干部人次、“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其余24个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具体详见附件。
三、绩效自评结论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95.31分,评定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7分)。针对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依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是否清晰、细化、目标是否可衡量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7分。
2.预算配置(8分)。针对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情况、重点支出保障率,从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情况、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详实、结构是否细化;是否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对重点项目保障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8分)。针对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支出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4.89分。主要扣分为:预算执行率(截至2022年9月30日实际支出2,195.11万元,预算执行进度64.13%;截至2022年11月30日实际支出3,100.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90.59%。)、“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10.02/42.51)*100%=23.57%)、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执行率=(146.65/163.96)*100%=89.44%;)。
2.预算绩效管理(8分)。针对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等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
3.资产管理(4分)。针对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等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35分)。针对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33.42分。扣分项为:完成及时率(2023年共设考核时效指标31个,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7个指标未完成,其余24个全部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30分)。针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3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1.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通过对绩效目标表的分析,绩效目标没有完全、完整反映项目的绩效目标。2.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部分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可考核性不强。
具体的项目实施科室对项目绩效管理认识不足。目前州委组织部相关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管理监控、绩效档案管理等涉及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推进,具体项目实施的科(室)对项目绩效的参与度不高、认识不到位。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二是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并完成,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工作不积极。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工作培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在2024年的工作中,将邀请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对单位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及业务负责人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绩效目标进行优化,监督重点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
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把预算绩效评价列入单位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形成常规化管理。强化单位项目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预算绩效结果向社会公开。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和评价结果应用于下年预算安排,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及时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开展对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实现财政预算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年中对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审核,及时做好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年终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加强预算绩效结果运用。二是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坚持制度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按照国家、省、州有关预算绩效管理规定,落实好预算绩效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着力抓好“双监控”,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2023年7月、10月开展两次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坚持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预算执行中既强化对预算执行进度和规范程度的全程监管,又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支出迅速、使用规范,效益最大。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