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325-6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商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商务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文件以及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红河州商务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23年红河州商务局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红河州商务局2023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共5个,资金860万元。其中:商务专项经费260万元,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200万元、稳增长电商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100万元、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100万元、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200万元。州本级追加预算项目2个,资金200万元。其中: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100万元,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100万元。
(一)项目概况。
1.商务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努力为全省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的决定》(红发〔2017〕8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大抓电商行动计划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1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大抓开放行动计划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12号),《红河州关于建设沿边开放示范区推进贸易强州的实施方案》,着力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发展,推进我州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政策,全力推动我州外向型经济发展,主动融入国家双循环战略,在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上作出更大贡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一是抓实电子商务。到2023年年底,电子商务取得明显成效。全州网商规模突破250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13%以上。二是抓实开放发展。大抓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全面提升沿边开放活州竞争力,推动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三是全力稳定外贸。全州外贸进出口额增长10%及以上。四是全力稳住外资。加大对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力度,切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深入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法,建立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五是全力促进消费。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城乡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内贸流通市场环境,提升内贸流通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开展消费促进工作,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达全省平均水平及以上。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商务专项经费预算安排260万元,财政因年未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113.62万元到其他应收款,财政年终收回资金47.5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8.87万元,实际支出98.8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2〕11号)、《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实施方案》。扶持本地商贸企业加快发展,对年度批零住餐限上单位行业增长贡献综合排名全州前10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首次升限纳统的批零住餐单位,批发业每户奖励6万元,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每户奖励3万元,确保年度新增限上单位100户;对限下抽样单位每户给予5000元支持。开展促进消费活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根据红河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相关企业和促消费奖补。具体下达情况是:汽车促消费奖补资金135.3万元,暑期美食节活动资金37.2万元,抽样单位奖励资金27.5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安排200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20号)实际下达各县市资金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稳增长电商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2〕11号)。对限上企业(不含跨境电商)年内网络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25%以上,按照年度销售额增量部分的1%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度物流营业额达到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支持5万元;对州内企业在越南设立境外物流公司的,每成立一家,按实际对外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物流调查样本企业每户给予3000元支持。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对限上企业(不含跨境电商)年内网络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25%以上,按照年度销售额增量部分的1%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度物流营业额达到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支持5万元;对州内企业在越南设立境外物流公司的,每成立一家,按实际对外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物流调查样本企业每户给予3000元支持。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稳增长电商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预算安排100万元,财政调整预算压减45.6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电商物流领域稳增长促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2〕28号)实际下达11县市资金54.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2〕11号)、《中国(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具体扶持政策(试行)》。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中国(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企业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建设、支持跨境电商综试区园区建设、鼓励物流仓储建设、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型、支持建立跨境电子商务O2O线下体验店、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孵化、支持企业培育跨境电商品牌。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3年9月4日,州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对各县市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个旧市龙工场(滇南)数字贸易产业服务基地评选为引领型跨境电商产业园。为切实发挥跨境电商在稳外贸优结构中的积极作用,确保红河综试区进入2023年考核评估一档“成效明显”,报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后,确定用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给予龙工场(滇南)数字贸易产业服务基地100万元资金支持。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00万元,2023年11月《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支持外贸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36号)实际下达个旧市资金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5.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1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大抓开放行动计划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12号),《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红河州关于建设沿边开放示范区推进贸易强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发〔2021〕3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70号),着力促进全州经济平稳发展,推进我州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政策,全力推动我州外向型经济发展,建设沿边开放示范区,推进贸易强州,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上作出更大贡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一是抓实开放发展。大抓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全面提升沿边开放活州竞争力,推动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二是全力稳定外贸,力争2023年实现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10%以上;三是力争年内新增备案外贸企业60家以上。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红河州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发展专项经费预算安排200万元,财政年终收回资金32万元,2023年11月《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支持外贸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36号),实际下达6县市资金16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2023年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南博会暨昆交会)将于8月16日至20日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根据《第7届中国一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总体方案》,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做好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工作的函》,本届南博会在会展中心2号馆设立口岸经济馆,口岸经济馆采用特装搭建的方式进行布展,其中安排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展区(含红河州口岸)720平方米。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包括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红河展区的整体设计制作、安装、维护、撤展、拆除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8月州财政(红财预发〔2023〕60号)追加给州商务局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100万元,财政年终收回资金2.35万元,实际支出97.65万元,用于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红河展区整体设计制作、安装、维护、撤展、拆除等工作,预算执行率100%。
7.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 号)文件精神,州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产业保障推进办、产业链链长办、重点项目办和每条百亿级产业链各 1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产业链专班开展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围绕建设滇南区域物流枢杻,西南地区重要物流枢杻城市,中国面向东盟的跨境物流中心的发展定位,发展工业物流、保税物流、国际物流、农产品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城市配送物流、水产品、医药、冷链等专业物流,保障现代物流专班工作的开展。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4月州财政(红财预指〔2023〕078号)追加给州商务局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100万元,实际使用39.78万元,剩余资金60.22万元因财政平衡压力大,年终被财政收回,支出资金主要用于开支现代物流专班开展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商务专项经费项目安排26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全州网商规模不小于20000户,电子商务交易额增250亿元,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低于980亿元,全州外贸进出口额不低于382亿元,组织参加各种展会不少于2次;质量指标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完成率不低于100%,全州外贸进出口额目标完成率不低于100%,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率不低于100%,组织各县市及企业参加各种展会出勤率不低于50%;时效指标为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经济效益指标为全州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率不低于10%,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不低于5%,电子商务交易增长率不低于13%;效益指标为提升沿边开放活州竞争力效果明显;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效果明显;满意度指标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2.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安排2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获得奖励企业数不少于10户,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低于980亿元,开展促消费活动不少于4次;质量指标为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不低于5%,补助对象合规率不低于90%;时效指标为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成本指标为用于补助支出不大于200万元。
3. 稳增长电商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项目安排1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不低于250亿元,年内首次纳入限上批发业的电商企业数量不低于5户,获得奖励企业数不低于100户;质量指标为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率不低于13%,奖励对象合规率不低于95%;时效指标为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成本指标为用于发放奖励支出不大于100万元;效益指标为对全州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对电商行业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保证电子商务平稳快速发展效果明显;满意度指标为受奖励企业满意度达90%。
4.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00万元,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2023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 >10亿元、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园区 >1个、建设跨境电商交易平台1个、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1个、获得补助企业数>1户、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率>10%、补助对象合规率>95%、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用于补助支出<100 万元、对全州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对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保证跨境电商平稳快速发展效果明显、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95%。
5.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项目安排200万元。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全州新增外贸企业>60户、全州外贸进出口额>382亿元、全州新增重点外贸外资“白名单”企业 >10户、全州外贸进出口额完成率>100%、州外企业备案农产品出口基地注册落地红河率>3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用于补助支出<200 万元、全州外贸进出总额同比增长>10%、全州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5%、推进贸易创新发展效果明显、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90%。
6.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项目安排100万元。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布展面积>=700平方米、组织企业参展>=8家、展示红河州口岸经济发展成果>=4项、资金使用合格率(%)=100%、布展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2月30日前=100%、意向性贸易采购金额>=10亿元、组织企业贸易洽谈活动=1次、展会参展商的满意度>=90%。
7.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项目安排100万元。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引进重点项目>=3个、新开工重点项目>=3个、投产重点项目>=1个、聘请专家智库完成产业链分析>=5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物流产业总收入增速>=10%、物流企业营业收入>=700亿元、促进红河州经济发展和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效果明显、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9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商务专项经费情况:红河州商务局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系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负有主要责任。州级各相关部门、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全州内贸和外经贸企业负责项目协调配合,共同实施。根据《红河州商务局商务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情况:红河州商务局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系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负有主要责任。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泸西县、石屏县负责项目协调配合,共同实施。根据《红河州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3.稳增长电商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情况: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2〕11号),由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制定奖补资金申报方案,由各县市商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经州县商务部门审核后,报州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由州财政局将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各县市根据下达的资金和应奖励企业名单,将资金兑现到相应企业。根据《红河州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情况:红河州商务局系项目主管部门,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系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负有主要责任,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州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由县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经县市商务部门审核后报州商务局,州商务局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复审核后,由州商务局报州政府审批,再由财政将资金下达到各县市,由县市将资金兑现给企业,州县共同监督、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5.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情况:按照《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若干措施(2023年度)》《红河州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白名单”制度》,“以贸促富”先进乡镇创建活动的要求,由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配合,制定资金申报方案,由各县市组织外贸企业和乡镇进行资金申报,经州县商务部门审核后,报州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由州财政局将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各县市根据下达的资金情况,将资金兑现到相应企业和单位。根据《红河州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6.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情况:根据《红河州参加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工作方案》,成立红河州参加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展区(含红河州口岸)招组展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筹展、参展、布展、督办等工作。州商务局牵头负责招组展综合协调工作,督导各工作组完成有关工作任务;负责与省口岸办有关处室接洽相关事宜;负责收集整理提供红河形象展示资料;负责收集整理展览展示、经贸洽谈、产品交易等有关信息资料;负责落实会议经费预算工作;负责展会期间口岸经济馆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展区(含红河州口岸)值班值守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好红河州参展企业的展位安排及其他工作事项;负责督促落实各县口岸办组织企业进入南博会暨昆交会各专业馆参展;负责审查各县参展企业、参展商品并报送有关资料。
7.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情况:按照《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精神,现代物流产业链被列为全州12条产业链之一进行重点打造,并设专班办公室在州商务局,由州商务局牵头负责现工物流产业链专班日常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掌握红河州商务局项目支出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找出项目支出中存在的问题,以此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项目支出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对2023年安排的商务专项经费、促进传统消费持续奖励专项经费、促进电商发展壮大奖励专项经费、红河州促进外贸稳中提质发展专项经费等资金的下达、拨付、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自评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20〕27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9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资金下达文件及管理制度等。
2.自评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自评遵循的原则为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原则,本评价采用比较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详见绩效自评评价指标体系。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2023年2月20日前了解情况、收集资料,研究制定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相关基础信息表。
2.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实地检查,针对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核实评价基础数据,进行绩效自评。
3.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根据检查情况,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自评方案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州商务局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进行了评分,自评分为:商务专项经费项目为89.39分,评定等级为“良”;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项目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稳增长电商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项目为99分,评定等级为“优”;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项目为86.95分,评定等级为“良”;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项目为80.27分评定等级为“良”;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项目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项目为85分,评定等级为“良”(指标体系自评分详见附件)。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商务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数量指标:全州网商规模达30743户;电子商务交易额297.89亿元;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6.57亿元;全州外贸进出口额271.7亿元;组织各县市及企业参加南博会、进博费、西洽会、厦洽会、链博会等;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完成率101.69%;全州外贸进出口额目标完成率71.13%;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率119.16%;组织各县市及企业参加各种展会出勤率100%;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158.63%、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88%、截至12月31日止支出98.87万元,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全州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率-17.8%;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6.1%;电子商务交易增长率21.14%;提升沿边开放活州竞争力果明显;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92%。
2.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目标实现情况。2023年实现批零住餐企业净增4181户,达到24323户,同比增长20.76%;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净增103户,达到556户,同比增长22.74%;全年开展促消费活动17场;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1%。获得补助企业数64户;补助对象合规率100%;6月2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6月2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用于补助支出135.3万元;2023年全州批零住餐支撑GDP增速1.78个百分点;红河州“四季”促消费活动实现汽车消费1.08亿元,家电消费1053万元,餐饮消费1001万元;服务企业满意度达90%以上。
3.稳增长电商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297.89亿元;年内首次纳入限上批发业的电商企业4户;获得奖励企业数98户;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率21.14%;奖励对象合规率100%;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100%、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用于发放奖励支出54.4万元;对全州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对电商行业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保证电子商务平稳快速发展效果明显;受奖励企业满意度95%。
4.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5.89亿元、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园区完成3个、建设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完成1个、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完成2个、获得补助企业数1户、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率-86.5%%、补助对象合规率10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完成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完成100%、用于补助支出100万元、对全州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对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保证跨境电商平稳快速发展效果明显、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100%。
5.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全州新增外贸企业342户、全州外贸进出口额271.7亿元、全州新增重点外贸外资“白名单”企业28户、全州外贸进出口额完成率-17.8%、州外企业备案农产品出口基地注册落地红河率达35%、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100%、用于补助支出168万元、全州外贸进出总额同比增长-17.8%、全州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64.3%、推进贸易创新发展效果明显、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100%。
6.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实际情况。布展面积完成720平方米、组织企业参展13家、展示红河州口岸经济发展成果5项、资金使用合格率达100%、布展完成时间为8月15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2月30日前达100%、意向性贸易采购金额完成18.3亿美元、组织企业贸易洽谈活动2次、展会参展商的满意度达95%。
7.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实际情况。引进重点项目完成7个、新开工重点项目完成4个、投产重点项目完成5个、聘请专家智库完成产业链分析未完成、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为33.74%、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为80.89%;物流产业总收入增速10.6%、物流企业营业收入完成703.71亿元、促进红河州经济发展和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效果明显、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9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2023年度商务专项经费、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稳增长电商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项目立项基本程序、过程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
2.资金落实方面
项目预算资金860万元,州财政于2023年3月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经费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5号)批复州商务局商务专项经费260万元,财政因年未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113.62万元到其他应收款,财政年终收回资金47.5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8.87万元,实际支出98.8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安排200万元,2023年6月,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20号)实际下达各县市资金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2023年9月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电商物流领域稳增长促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30号)下达11县市促进电商发展壮大奖补资金54.4万元。2023年11月《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支持外贸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3〕36号)实际下达个旧市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100万元,下达6县市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168万元。
追加预算项目经费200万元。2023年8月州财政(红财预发〔2023〕60号)追加给州商务局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100万元,财政年终收回资金2.35万元,实际支出97.65万元。2023年4月州财政(红财预指〔2023〕078号)追加给州商务局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100万元,实际使用39.78万元,剩余资金60.22万元因财政平衡压力大,年终被财政收回。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商务局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支付业务,强化资金安全,制定《红河州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商务局内控管理制度(试行)》《红河州商务局商务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商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等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商务专项经费。2023年,全州网商规模24399户;实现电商交易总额245.92亿元,排名全省第3名,同比增幅为9.42%;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8.9亿元,同比增长1.5%,低于计划41.1亿元,完成目标的95.81%;全州完成外贸进出口335.2亿元,同比下降12.1%,总量排名全省第2位;组织各县市及企业参加南博会、进博会、西洽会、投洽会、消博会、服贸会、跨交会等;9月末实际支出51.19万元,执行率为22.26%;11月末实际支出109.75万元,执行率为47.72%;截至12月31日止支出250万元,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
2.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2023年实现批零住餐企业净增4181户,达到24323户,同比增长20.76%;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净增103户,达到556户,同比增长22.74%;全年开展促进消费活动17场;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1%。获得补助企业数64户;补助对象合规率100%;6月2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6月2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用于补助支出135.3万元;
3.稳增长电商和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297.89亿元;年内首次纳入限上批发业的电商企业4户;获得奖励企业数98户;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率21.14%;奖励对象合规率100%;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100%、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用于发放奖励支出54.4万元。
4.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2023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5.89亿元、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园区完成3个、建设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完成1个、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完成2个、获得补助企业数1户、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率-86.5%%、补助对象合规率10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完成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完成100%、用于补助支出100万元。
5.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全州新增外贸企业342户、全州外贸进出口额271.7亿元、全州新增重点外贸外资“白名单”企业28户、全州外贸进出口额完成率-17.8%、州外企业备案农产品出口基地注册落地红河率达35%、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100%、用于补助支出168万元
6.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布展面积完成720平方米、组织企业参展13家、展示红河州口岸经济发展成果5项、资金使用合格率达100%、布展完成时间为8月15日、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2月30日前达100%。
7.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引进重点项目完成7个、新开工重点项目完成4个、投产重点项目完成5个、聘请专家智库完成产业链分析未完成、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为33.74%、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为80.89%。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商务专项经费。红河州商务局紧扣“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和“大抓电商”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商务领域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促进社会消费和外贸发展效果明显,内贸流通平稳较快发展效果明显;全州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率-12.1%、总量排名全省第2位;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1.5%;全州完成电商交易总额245.92亿元,同比增长9.42%,排名全省第3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97%。
2.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专项经费。2023年全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6.57亿元,同比增长6.1%,总额居全省第3位。批零住餐分别增长20.1%、7.7%、17.6%、21.%,总额占全州GDP比重由2022年的18.1%提高至20.3%;支撑全州GDP增速1.78个百分点,较2022年(0.6%)提高1.18%;对全州GDP贡献率达到55.6%,较2022年(28.8%)提高26.8个百分点,实现州委州政府关于贸易支撑全州经济稳定增长的预期,效果明显。
3.促进电商发展壮大奖励专项经费。2023年全州完成电商交易总额297.89亿元,同比增长21.14%;对电商行业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保证电子商务平稳快速发展效果明显;通过问卷调查,受奖励企业满意度达95%。
4.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专项资金。通过项目的实施,受国内各地出台外贸支持政策、企业抢订单竞争激烈、国际市场有色金属矿产品价格回落和倒挂等影响,同时受河口口岸传统出口商品焦炭、化肥受国际市场价格、法检政策调整影响,红河州外贸发展进度相对缓慢,但2023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负增长,但总量排名全省第一位,对全州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对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保证跨境电商平稳快速发展效果明显、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100%。
4.红河州“贸易强州”促进外贸增长专项经费。2023年全州完成外贸进出口271.7亿元,同比下降17.8%。其中:出口115.6亿元,同比下降34.8%;进口156.1亿元,同比增长1.9%。总量排名全省第3位、滇中城市第2位,增速高于全省同比下降17.9%的0.1个百分点;其中:对越南进出口112.1亿元,同比增长71.2%,占全州外贸总量271.7亿元的41.3%,占全省对越南贸易186.7亿元(同比下降11.2%)的60%;全州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64.3%、推进贸易创新发展效果明显、通过问卷调查,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100%。
6.第7届南博会口岸经济馆招组展专项经费。意向性贸易采购金额完成18.3亿美元、组织企业贸易洽谈活动2次、展会参展商的满意度达95%。
7.现代物流产业链专项经费。物流产业总收入增速10.6%、物流企业营业收入完成703.71亿元、促进红河州经济发展和物流资源优化配置效果明显、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时,结合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依据上年度项目资金绩效情况,合理分配项目资金,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年度预算执行中,加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按程序调整修订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年度终了,切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合理分配部门预算项目资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指标没有完成绩效预期。如全州外贸进出口总额仅完成目标任务的77.95%,同比下降12.1%。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仓储成本增加,各国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行国家管控,导致外贸进出口下降。
(二)预算执行进度不够理想。如红河州批零住餐纳规升规企业奖励专项经费下达县市时间为12月,没有达到预算执行进度时间要求。主要是资金安排需按统计局提供的全年各企业数据和上级批准的纳限企业测算,在统计数据没有出来和纳限企业没有批准前,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
七、有关建议
1.加强对绩效目标预期的研判,贯彻落实好省、州政府稳增长促发展措施的意见,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促消费工作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促消费活动、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全面提升内贸发展水平;贯彻落实好《红河州关于建设沿边开放示范区推进贸易强州的实施方案》,用好用活外经贸奖补资金,按照“育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产业发展思路,强化商品集散地和贸易强州的功能,引进、承接和培育外向型经济主体发展,推动对外贸易从服务外贸市场为主向国内国外市场相互促进转变,切实降低外贸企业经营成本,挖掘新业态新模式潜力,努力实现我州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2.加强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的研判,合理测算年度所需安排资金规模,对于当年安排资金所依据的数据不能确定的,建议在次年安排资金,在保证政策连续发挥作用的同时,确保资金及时兑现。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3年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促进传统消费持续奖励专项经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再评价,再评价指出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存在问题4个,促进传统消费持续奖励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存在问题2个,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成并报州财政局。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商务局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