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243-3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0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度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州补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要求,现将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州级防艾专项资金红财社发[2023]155号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体现对医务人员的关爱,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完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红财社发〔2023〕50号)文件要求,用于支持我省在“新十条”政策出台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按规定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我院于2023年5月收到《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3]85号)补助资金109.3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我院及时足额兑付到个人,2023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109.3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及时足额兑付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州补部分)到个人,提升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满意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足额兑付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州补部分)到个人。
三、资金管理情况
人力资源部作为项目管理科室,与财务部积极配合,为保证项目的全面落实和项目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备,严格按相关程序报领导审批。项目资金全部实现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或超标准支付等违规情况。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足额兑付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州补部分)到个人。
(二)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职工满意度>85%
五、工作措施及建议
通过对项目绩效评价,我单位逐步树立了相关理念,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同时,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跟进执行进度,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效,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健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预算项目资金合理合规合法使用,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加强会计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