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208-7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妇女发展规划和红河州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红政发〔2012〕70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红政发〔2021〕18号)、《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红河州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红卫发〔2023〕19号):到2023年,全州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2023年我单位相关资金项目如下:

  项目1:红财行发〔2023〕5号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预算资金1.65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2:红财社发(2022)18号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资金2.69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3:红财社发〔2022〕215号2022年全省疫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资金25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4:红财社发〔2023〕126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算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8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5:红财社发〔2023〕128号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补助资金,预算资金2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支出项目资金0.53万元;下达时间为2023年8月4日,主要用于科室相关培训支出。因下达时间晚,办理流程长,为及时进行支付,已在本年度做好相关准备进行支付;

  项目6:红财社发〔2023〕40号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预算补助资金,预算资金44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7:红财社发〔2023〕41号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基本建设及基本建设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项目经费,预算资金50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8:红财社发〔2023〕51号2023年州级疫苗接种机动队工作补助资金,预算资金20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9:红财社发〔2023〕59号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预算资金52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10:红财社发〔2023〕69号预拨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预算资金34.14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支出项目资金27.9万元;

  项目11:红财社发〔2023〕79号2023年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州级补助资金,预算资金300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12:红财社发〔2023〕80号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资金25.63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13:红财社发〔2023〕85号(州级)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州级补助资金,预算资金5.58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14:红财社发〔2023〕95号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预算资金10.42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15:红财社发〔2023〕96号(上级专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预算资金8.68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16:红财预指〔2023〕153号补发2022年1月到2023年6月艰边补贴资金,预算资金11.45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17:红财债发〔2023〕26号2023年红河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至八期)转贷资金项目资金,预算资金13200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18:红财社发(2023)151号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预算资金63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19:红财社发(2023)155号下达2023年防治艾滋病州级专项资金,预算资金4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支出项目资金0.72万元;该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主要用于相关培训支出,因下达时间晚,培训班准备时间长,为及时进行支付,本年度已做好相关准备进行支付;

  项目20:红财社发(2023)170号(中央)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预算资金20.54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支出项目资金16.79万元;该项目下达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因下达时间晚,培训班准备时间长,为及时进行支付,本年度已做好相关准备进行支付;

  项目21:红财社发(2023)175号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经费,预算资金2万元,已全额收到财政拨款,本年已完成项目资金进度;

  项目22:红财社发(2023)192号下达医务人员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预算资金0.74万元;

  项目23:红财社发(2023)133号2023年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州级资金,预算资金10万元,该项目下达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主要用于无形资产购置,因设备采购流程长,需要时间进行公示等流程,未及时进行支付,本年度已做好相关准备进行支付;

  项目24:云财社〔2023〕222号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预算资金33.09万元,该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因下达时间晚,未及时进行相关支付,本年度已做好相关准备进行支付;

  项目25:云财社〔2023〕218号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预算资金2.6万元,该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因下达时间晚,未及时进行相关支付,本年度已做好相关准备进行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充分发挥州妇幼保健院“龙头”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细致调研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二是继续深入指导培训,加大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人员指导培训力度,针对妇幼健康工作短板,开展轮训、复训等工作,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能力。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州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妇幼健康工作标准化、同质化。四是夯实母婴安全底线,以院内临床技术为支撑,加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质量控制工作,切实担起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母婴安全保障兜底作用。确保2023年年全州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及消除母婴传播各项工作指标均按要求完成。

  2023年度阶段性目标为:孕产妇死亡率达到十万分之12以下,婴儿死亡率达到千分之四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到千分之六以下,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婚检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达到2%以下,两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中宫颈癌、乳腺癌达到50%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和建档率达到90%以上,儿童营养包发放任务完成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达到98%以上,目标人群核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孕妇贫血率14%以下,剖宫产率21%以下。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属于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州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任务,负责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于管理、生殖健康服务、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妇女儿童相关疾病的临床诊疗、危急重症、疑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负责全州计划生育和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管理指导等工作。事业编制180名。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项目人员条件与项目有关并能够得以有效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本级完成。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并组织实施漏报调查;对13县市督导不少于2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市按实际情况增加督导次数;年内完成省级以上学术论文2篇;药具库存量控制在50%之内,不断拓展药具发放渠道,确保药具供应不断档、不脱供;避孕药具知情选择率达到90%以上;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院内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95%;人才培养经费占业务总收入的0.8%以上。引进和推广适宜技术2项以上;

  (2)对下级完成。全州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剖宫产率控制在21%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两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5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达到98%,听力筛查率达到98%;全州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估依据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3号);

  绩效评估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通过支出预算安排与预期效益的对比分析,对专项支出进行评估。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预算支出(项目)安排的比较,对专项支出进行评估。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专项支出进行评估。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专项支出,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进行评估。

  5.其他评估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①确定评估对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确定事前绩效评估对象。

  ②明确评估任务。明确评估组织实施形式,确定评估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估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3年婴儿死亡率3.1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99%,孕产妇死亡率9.07/10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9.5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49%,贫困地区“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71.5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5.96%,目标人群叶酸服用覆盖率97.39%,营养包发放率161.13%,产前筛查率89.4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38%,艾滋病母婴传播率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实现孕产妇死亡率达到9.07/十万,婴儿死亡率达到3.1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达到5.9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3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2.86%,产前筛查率达到89.4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5.96%,婚检率达到95.79%,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达到0,两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中宫颈癌达到71.53%、乳腺癌达到65.73%,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和建档率达到94.14%,儿童营养包发放任务完成率达到161.13%,新生儿疾病筛查达到99.56%,听力筛查率达到99.49%,目标人群核酸服用率达到97.39%,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达到95.28%,孕妇贫血率12.56%,剖宫产率22.03%。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项目决策科学、合理,2023年目标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实现全州妇幼保健机构能力达标建设全覆盖。实现强化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融入到日常妇幼健康服务过程中,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注妇幼健康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有相关制度并得到有效监督制定并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制定并具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四)目效益情况分析

  单位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收入依据充分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多部门联动,健全广泛参与机制。建立妇幼、疾控、抗病毒治疗机构、医疗助产机构及社会组织等参与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机制,加强消除工作队伍建设,扩宽队伍力量,召开消除认证工作多部门联席例会,发挥例会掌握动态情况,多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的作用,全面推进我州消除认证工作。

  加强监管,保障消除工作措施落实。提高各级医务人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的法律意识。一是各级医疗机构应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逢孕必检制度、孕中晚期复检制度,最大限度避免漏检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减少母婴传播的发生;二是认真按照省、州消除认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进行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检测、诊断、治疗及随访。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社会参与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氛围不足。群众对消除母婴传播认识不足,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助产机构对消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消除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知晓率低,全州范围内仍缺乏社会组织参与母婴阻断服务及消除认证工作。

  2.检测覆盖面不足,早检率提升存在困难。对全州孕产妇重点人群检测覆盖不够,重点人群出现服务空白(不产检、不检测、B超代替产检等),特别是对偏远地区、流动孕产妇、重点人群(贫困、保健意识差等)孕期管理存在困难,存在检测空白,早检率进一步提升存在困难。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单位名称: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2024年3月5日

附件【(1-12月)红河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绩效评价.xlsx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