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154-346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州红十字会)2023年实施项目共3个,项目预算资金44.3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1个,项目资金20.00万元;年中追加项目2个,项目资金41.41万元,年中调减资金17.11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1)红河州红十字专项经费
红河州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多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红十字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从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红河州红十字会的内部结构和人员配置更加合理,救灾救助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接受捐赠,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今后工作中,红河州红十字会将在提升应急能力、信息化建设、人道救助和服务能力、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快发展,努力把红河州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助手作用,为红河高质量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红河州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建设补助资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捐献登记、捐献见证、人道救助等工作。拟建占地约300平方米纪念园。
(3)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红河州红十字专项经费
一是提高备灾救灾仓库物资的安全,增强面对突发应急灾害救援的能力;二是广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三是开展人道救助;四是开展“三献”工作;五是开展人道资源动员工作;六是积极发挥红十字会民间外交作用,加强与越南接边地区地方红十字会的沟通交流,按照总会和省红十字会要求,积极开展合作,增进与越南接边地区的友谊,促进民心相通。
(2)红河州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建设补助资金
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的前期筹备工作,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负责纪念园合作协议的起草、设计方案的组织审定、项目设施的监督;负责组织开展缅怀活动。
(3)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经费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州委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召开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预计参会人数77人。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3〕15号)文件,2023年州红十字会年初项目预算资金20.00万元,年中追加调整24.30万元,全年应到位项目资金44.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44.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实际支出44.3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00%,具体详见下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红河州红十字专项经费
完善备灾救灾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宣传筹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和救灾救助能力;建立应急救护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培训工作,确保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应急救护培训与“五进”工作相结合的形式,积极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和群众防病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扩大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宣传的覆盖面;参与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资;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红十字事业发展。
(2)红河州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建设补助资金
一是以纪念园的实体形式,缅怀平凡而伟大的人体器官捐献者,方便社会公众和捐献者家属追思纪念捐献者;二是打造精神堡垒,通过精神指引,对全社会进行广泛的动员,普及器官捐献的知识,倡导移风易俗、大爱奉献的理念;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让人体器官捐献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成为我国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新风尚。
(3)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经费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州委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召开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预计参会人数77人。
2.阶段性目标。
(1)红河州红十字专项经费
完成备灾救灾仓库和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的运行维护、物资出入库搬运;应急救援队演练和普及救护知识培训;人道资源动员宣传;三献宣传和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招募等年内重点目标任务。
(2)红河州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建设补助资金
一是以纪念园的实体形式,缅怀平凡而伟大的人体器官捐献者,方便社会公众和捐献者家属追思纪念捐献者;二是打造精神堡垒,通过精神指引,对全社会进行广泛的动员,普及器官捐献的知识,倡导移风易俗、大爱奉献的理念;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让人体器官捐献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成为我国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新风尚。
(3)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经费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州委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召开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预计参会人数77人。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
州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为绩效工作牵头部室,各相关业务部室结合部室职责及年内工作计划制定绩效目标,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赈济救护部进行绩效目标汇总形成项目实施方案,经单位执委会和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上报州财政局审核。
2.项目管理流程
财政下达项目预算经费→业务部室根据经费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并细化项目进度→业务部室根据项目细化进度组织实施(其中,超1万元的支出还需经执委会和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赈济救护部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报告项目实施进度,由领导督促进度慢的业务部室→赈济救护部年底负责收集汇总统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
3.项目组织实施
为使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单位成立了项目实施保障工作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部室长任成员的保障体系,赈济救护部负责收集、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
4.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出台了《红河州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红十字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河州红十字会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红十字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州红十字会2023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州红十字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3个,涉及项目资金44.30万元,占总项目的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1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红十字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州红十字会2023年实施项目共3个,抽样项目3个,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红十字会2023年实施的3个项目中,除“红河州红十字专项经费”外,其余项目指标均已完成,经自评,项目平均得分99.43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各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综合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具体情况如下:
1.红河州红十字专项经费
根据《红河州红十字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红河州红十字专项经费项目设定1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5个,占总指标数的93.75%,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个,占总指标数6.25%,未完成指标为:招募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志愿者人数。未完成原因分析如下年初预算绩效指标数与省红十字会下达目标任务数差距较大,年内全省实际参加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的志愿者较预期减少。
2.红河州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建设补助资金
根据《红河州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红河州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设定14个绩效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4个,占总指标数100%。
3.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经费
根据《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红河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经费项目设定9个绩效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9个,占总指标数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现实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项目按照规定的过程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项目下设部分三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质量有待提高,缺少反映项目实施质量的约束性指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部室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9.43分,得分率98.86%,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了红十字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开展紧急救助、应急救护、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采血样捐献、参与无偿献血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宣传倡导人道文化,讲述人道故事,凝聚社会和谐正能量,提升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的认可度。
(四)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平均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各项目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细化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度、法规,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补缺变动人员,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分析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形势,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并在监控、评价工作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思路清、制度严、落实好。
(二)强化指标库建设,科学全面。指标库建设工作是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结合我局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绩效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创新工作方式、广征意见建议,围绕工作任务和形势变化,制定一批涵盖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体现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目标,优化一批指向不够明确,未突出工作重点方向、重复考核、指标值未具体量化三级指标。不断优化完善涵盖我局全面工作,最能体现职能职责的、科学的绩效指标库。从根本上解决了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不能量化考核的问题。
(三)强化运行监控,纠偏防错。通过绩效运行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监控重点资金拨付和形成支出的情况,尤其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大、当年新增预算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重点关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违规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执行信息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按程序报批,调减预算和调整绩效目标;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一般问题的,主动整改纠正,并上报州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室相关整改情况。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省、州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
(四)强化结果运用,约束有力。把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项目资金结余结转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并根据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指标库。绩效监控工作情况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以及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经费使用等工作挂钩,把绩效监控、评价结果运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五)强化财务管理,依法理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法规、程序,确保经费的管理使用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规范支出管理,严把经费开支事前请示报告关,事中跟踪监督关,事后审批报销关,核销资金支付关,使用效果绩效关,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落实。坚持经费跟着工作走、工作跟着计划走,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加强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散”,有效保证了经费的安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招募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志愿者数量未达规定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募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1720名,完成指标值的57.33%。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绩效指标数与省红十字会下达目标任务数差距较大,年内全省实际参加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的志愿者较预期减少。
七、有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落实项目责任,保证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红十字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