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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118-9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度红河州水利局中央环保督察大屯海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红河州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1〕19 号)、《红河州水利局关于成立以大屯海为重点的环保督察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工作要求。按照《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红组通〔2021〕83号)关于“因完成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重点任务,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本单位无法调剂解决的,按规定的程序权限批准可以借调”的有关规定。红河州水利局成立以大屯海为重点的环保督察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一是牵头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大屯海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大屯海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调度和情况收集汇总报送等日常工作。二是牵头开展滇南中心城市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建设有关工作协调督导。三是参与开展以“三海五河”为重点河湖河(湖)长制落实有关工作。四是统筹督促红河州水利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和衔接州直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州河长办、州水利局牵头整改的其他问题整改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度州财政下达中央环保督察大屯海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经费5.00万元,其中采购大屯海巡逻船燃油1.00万元,用于开展相关工作经费支出1.7万元,财政收回资金2.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1)筑牢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抓实责任,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3)抓实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抓实创建,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5)抓实联动,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

  阶段性目标:

  (1)抓实责任,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2)抓实联动,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局)具体实施,负责全州灌区建设管理及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工作,开展三海的行政执法、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工作。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红河州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梳理,对标对表抓整改。参与大屯海“一湖一策”治理行动方案编制的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中间成果讨论、初稿征求意见等环节的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是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州级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绩效评价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部门的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年度决算报告。

  评价方法: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自我打分评价。

  评价标准: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财务会计资料、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决算报告等资料,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使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多部门联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红河州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梳理,对标对表抓整改,使得大屯海水质得到改善,以及周边脏乱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单位切实履行了部门主体责任。资金使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单位也制定了《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试行)》、《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从制度来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得,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切实履职尽责,多部门联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红河州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梳理,对标对表抓整改,目前过半的清单问题得到了落实整改。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的红河州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梳理,对标对表抓整改,大屯海水质得到改善,水库生态环境得以修复,周边环境得到治理,大屯海边已成了周边群众休息娱乐的好去处,社会效益相当明显。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做部门年初预算的过程,部门预算绩效指标的制定没有有效可靠的指导,绩效指标制定有偏差,预算执行过程中就不能做到有效的监控且有效反映项目资金执行的准确度。

  2023年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执法能力建设及保护管理经费项目、红河州水利局中央环保督察大屯海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经费项目,大屯海环保问题整改、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联合执法等工作,已有显著成效,但打好大屯海流域这场环境保护、水质提升保卫战,仍需财政资金持续投入支持、各部门的不断协调配合。

  七、有关建议

  财政资金持续投入支持、各部门的不断协调配合。

  财政部门能尽快整理形成一套具有指导意义的部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确保绩效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适用性,使得年度绩效评价对将来的工作更具有指导意义。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包括可能对项目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

  附件: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附件2-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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