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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109-8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3年红河州高考综合改革研训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65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起,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围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方式、成绩呈现及使用方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使用等方面,加强研究,完善和出台配套文件。推进普通高中提质扩容,配齐选课走班教学专用教室和场馆,抓好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水平。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红河州高考综合改革研训经费的通知》(红财教发〔2023〕25号),下达2023年红河州高考综合改革研训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项目经费49.9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组建红河州州级高考综合改革研究专家库1个(含9学科专家库);组织红河州高考九学科模拟题命制和组织3次全州高三学生统一检测考试;全州高三学生统一检测考试后对九学科做出质量分析,并将分析报告提供给州、县市教育体育局和各高中做教学决策参考;召开高考九学科备考研讨会;召开全州普通高中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线上培训会;组织全国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1+2”模式研训;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研训;组织学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的研究;学校召开选课走班研训;学生发展规划的指导;组织教师教学研训;组织新高考考试改革研训;组织专家深入全州高中进行高考研究指导服务;组织全州高中教师进行学科教学竞赛及优质微课录制。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

  一是在省教科院和州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按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全州课题的规划立项、过程管理、成果鉴评和推广工作。负责对全州中小学教学质量进行监测,为领导进行教育决策服务,普及教育科学研究的知识和方法,推动群众性的教育科学研究,指导课题研究活动;二是把教育科研信息管理作为机构的基础工作,为行政决策,做好信息咨询工作,为基层课题研究提供文献资料,编纂教育学术刊物,做好教育科研成果的传播和推广。三是做好教育理论学习的组织推动工作,推荐理论学习资料,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科研素养;三是负责鉴定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水平。总结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成功经验,配合行政做好推广工作;四是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学督导、教学工作检查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2.管理流程

  制定预算工作业务流程,明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分析与考核等各环节的控制要求,并在各个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或填制相应的凭证,确保预算管理工作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和建设教育强国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科研兴校的根本任务和教育现代化2035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组织实施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37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意见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红河州关于加强高中教学管理提高高中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红河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条例规定进行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及办公用品采购,档案管理规范。

  组织全州高中毕业生复习统一检测。为有效帮助学校了解高三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新高考信息,掌握新高考动态,提高高三复习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搞好高考复习工作。

  州教科所及时组织全州高三年级学生参加检测,认真做好报名、试卷押运、分卷、阅卷、成绩反馈、质量分析等工作。本次检测由云南省教科院组织全省使用“义务教育专网云阅卷”,全省考生试卷随机分配到教师阅卷终端,采用双评方式,阅卷尺度统一,数据真实可信。为提高检测对我州高中学校复习工作的针对性,在收到省检测成绩后,州教科所对数据进行再加工分析,为我州各高中学校提供了全方位的分析报告。

  组织新高考研究。一是在组织全州高中毕业生复习统一检测基础上,安排学科成绩较好的学校、州一中阅卷组长分析学生答题情况,撰写检测分析报告的复习备考策略,在全州复习备考研讨会上交流。二是走出去。为了学习新理念、新教法、新学法,州教科所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和交流;三是引进来。邀请省外全国高考研究、高中教学名师为我州解读新高考改革专题讲座的现场直播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高考培训。

  4.制度建设

  ①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文件方针精神,健全完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进单位治理体系建设。

  ②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在日常财务工作中严格有效执行。

  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结合州教科所自身发展的特点,制定了《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内控管理制度》分别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对预算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详实的管控工作,充分发挥了预算对经济的管控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1)客观原则。科学进行评价,使之具有可靠性、客观性、公平性。(2)可行原则。评估使用的方法为人们所接受并能长期使用。(3)经常化、制度化原则。为使评估的各项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组织应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估制度体系,将评估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应进行经常性的评估,尽可能多地获取有关资料,加强评估的效果。(4)多层次评估原则应从多方收集信息,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估。

  2.绩效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2)《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3)《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4)《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红河州关于加强高中教学管理提高高中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政发〔2007〕45号);(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针对2023年红河州高考综合改革研训经费项目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是:本次对项目的绩效评价为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的全过程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反映项目评价的通用要素,适合所有的项目评价。根据项目自身特性进行细化,分解为项目产出数量、成本指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等二级指标细化分解三级评价指标。

  4.绩效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实地查勘法、分析比较法、访谈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的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5.绩效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一般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评价抽样:该项目为州本级项目,项目实施部门为州教科所,评价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实行全覆盖检查,抽样占比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

  2.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教体发〔2020〕69号)要求,红河州教科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2023年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各项任务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2023年红河州高考综合改革研训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满分为100分,得分99分,得分率99%,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情况。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完整、量化程度高。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37号)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实施内容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

  项目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绩效目标完整、量化程度高,绩效指标设置规范。

  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制定了《高考经费管理办法》,包含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经费开支范围、中期检查和结算等内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采购管理规范,并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

  计划到位资金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49.97万元,支出49.9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37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红河州关于加强高中教学管理提高高中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对项目进行管理、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条例规定进行货物类、服务类及办公用品采购,档案管理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成本。按计划完成工作,本科上线人数提高率较2022年提高,高三学生统一考试次数、高考研究指导服务及教学质量分析研讨会次数均按计划完成。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情况

  (1)命制红河州新高考9学科模拟试题和培训3次。

  (2)向全州高中学校提供3次质量分析报告。

  (3)组织召开红河州普通高中高考九学科备考研讨会1次。

  (4)对全红河州普通高中专任教师7450人进行新高考综合改革轮训,1轮线上1轮线下培训,共2轮。

  2.产出质量完成情况

  本科上线人数提高率。红河州2023年高考本科上线人数提高率比2022年提高14.46%。

  3.成本指标

  已争取到上级资金50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可持续影响,《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29号),具有可持续性;项目实施后,学校教学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组建红河州州级高考综合改革研究专家库1个(含9学科专家库);组织红河州高考九学科模拟题命制和组织3次全州高三学生统一检测考试;全州高三学生统一检测考试后对九学科做出质量分析,并将分析报告提供给州、县市教育体育局和各高中做教学决策参考;召开高考九学科备考研讨会;召开全州普通高中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线上培训会;组织全国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1+2”模式研训。加快普通高中质量建设提升全州教育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州高考成绩提升,大大提升了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成立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编制《预算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统筹协作,整体合力。加强人员培训,学习先进绩效管理理念,不断改进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细化绩效目标,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客观做出绩效评价,重视评价结果实际应用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的分析,年度绩效目标符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实施项目特性,但存在绩效目标不完整、绩效目标不全面的情况。

  红河州高考综合改革研训经费项目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主要为项目预期效果目标,未包含实施项目预期产出方面的目标,绩效目标不完整。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部门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

  七、有关建议

  (一)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全面、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益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二是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2.规范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二是设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二)提高计划目标任务准确性,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一是参照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编制预算年度目标任务,提高预算绩效目标任务准确性,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按年初设定目标任务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绩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以保证项目按年初计划完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3月8日

附件【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州教育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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