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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fzhggwyh/2026-001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发展改革委”)2025年,年初批复州发展改革委预算项目共28个,预算资金7127万元(含州级对下转移1个8.81万元)。此次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包括年初预算、本级新增项目、上级对下、州本级对下转移项目共92个(不包括涉密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1)滇中引水工程红河州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项报告编制勘察设计经费。根据《滇中引水工程红河州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项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合同》,总价2700万元。2019年至2021年已累计支付1100万元的勘察设计工作经费,剩余费用1600万元。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100万元,予以支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剩余编制费用。

(2)红河州“十五五”规划《纲要》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经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五年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式。“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攻坚期,主要任务是在搭建现代化四梁八柱的基础上纵深推进、积厚成势,为实现全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35年远景目标打牢坚实基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是统一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纲要》实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3)红河州成本监审工作经费。其中,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背景:红河州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和销售试行价格延期1年后即将于2024年10月31日到期。按照国家和省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改革工作部署及加强配气价格管理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需按定价程序开展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蒙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背景:《蒙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蒙发改发〔2009〕113号)至今已14年,已不适应蒙自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蒙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请示,依据相关规定,需按定价程序开展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背景: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出台后,昆明市于2024年3月制定公布了公办学校招收和培养外籍学生收费标准,经衔接,州教育体育局拟提请制定红河州公办中小学外籍学生收费标准,依据相关规定,需按定价程序开展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

(4)红河州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专班经费。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成立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下设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在内的3办和12条产业链专班。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专班组织筹备项目推进会、调度会、协调会等会议,开展外出培训,开展项目和产业发展调研,协助完成业主项目前期工程,引进主导型企业或配套项目招商引资,打造“材料器件终端”的上下游链条,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延伸,打造“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制造”产业链集群。

(5)红河州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专项资金。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红河州继续支持三峡库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专项资金不低于20万元。

(6)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其中,节能宣传周: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红河州与国家、省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按照通知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宣传主题,深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资环规〔2024〕2号),州(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年综合能耗2000吨到5000吨标准煤(含2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费应由负责审批的机关承担。

(7)红河州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经费。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开展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查找红河州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通过不断整改完善,打造红河州一流营商环境,在全省稳定保持一流竞争优势。

(8)红河州信用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资金。2020年4月26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明确加快推进全州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县市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渠道,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执法监管和处置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等与有关部门业务系统按需共享,并在信用监管等过程中加以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9)红河州重点产业发展暨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红河州成立红河州重点产业发展暨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预算50万元作为机构运转工作经费。

(10)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成立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下设包括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在内的3和12条产业链专班。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2〕552号),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组织筹备项目推进会、调度会、协调会等会议,开展外出培训,开展项目和产业发展调研,协助完成业主项目前期工程,引进主导型企业或配套项目招商引资,打造省级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培育形成以泸西为核心,建水、个旧为辅的协同发展世界绿色铝材先进制造基地,推动绿色铝向精深加工和终端制造延伸,打造“铝水合金异型材铝终端产品”产业链集群。

(11)全州经济运行调控及深化改革落实省州重点工作专项经费。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省、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红政办发〔2024〕7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全州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着全州经济运行调控和深化改革及省、州的各项重点工作,仅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共172项,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作达48项、2024年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共114项,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作达22项。按照州委“337”工作思路,锚定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锚定“三年新突破、八年再翻番、十五年大跨越”三个阶段的奋斗目标,加快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着力建设实力红河、创新红河、活力红河、幸福红河、绿美红河、和谐红河、平安红河,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州发展改革委特设立:全州经济运行调控及深化改革落实省州重点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预算2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确保经济运行调控及省州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12)投资咨询评估委托服务经费。根据《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23〕24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项目前期论证质量,提高项目资金申请精准性,在充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632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7号令,2023年修订)、《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基础上,州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红发改投资〔2024〕29号)。

(13)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成立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下设包括重点项目办公室在内的“三办”和12条产业链专班。由州级财政每年保障“三办”各1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14)“数说红河”展厅运维经费。“数说红河”——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展厅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文化广场红河展览馆一楼。因建设项目工程涉及合同纠纷,其中:深圳丝路蓝公司合同纠纷案1168、1169案已经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发回蒙自市人民法院重审阶段。上海风语筑公司承建展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发回蒙自市人民法院重审。

(15)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经费。红河州结合实际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加快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2025年完成数字底座建设,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发挥政务数据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建立数字化发展治理体系,推进数字红河建设。

(16)数字经济建设经费。数字经济政策部署已成为中国构建现代化产业、市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对推进数字技术创新、深化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中国提出了更高要求。数字经济发展经费项目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为保障,推动红河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17)支付购买云服务经费。2020年1月9日,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红河州云计算服务合同》,以购买云服务的方式正式展开合作。2023年4月,华为公司高层拜访州委领导,洽谈深化合作,双方约定:重新开展州政务云服务采购。购买政务云服务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云计算产业政策要求,在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建设初期,以轻资产、小投入的模式有效提升红河州政务信息化水平。

(18)重返2024年未支付类项目16个,为继续完成支付,给予重新返回项目。包括:1.(重返2024年未支付)(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安排)红河州“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重大课题前期研究经费;2.(重返2024年未支付)返回2022年度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3.(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重大课题前期研究经费;4.(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专班经费;5.(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专项资金;6.(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强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经费;7.(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经费;8.(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项目前期工作及综合管理系统经费;9.(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信用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资金;10.(重返2024年未支付)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11.(重返2024年未支付)全州经济运行调控及深化改革落实省州重点工作专项经费;12.(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调整)经费;13.(重返2024年未支付)网络外部电路租金及设备维护经费;14.(重返2024年未支付)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15.(重返2024年未支付)“数说红河”展厅运维经费;16.(重返2024年未支付)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经费。(详见绩效自评表)

(19)消化2023年转列支出类项目12个:1.(暂付款)“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中期评估项目经费;2.(暂付款)返回2021年度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3.(暂付款)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资金;4.(暂付款)红河州2023年度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经费;5.(暂付款)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发展规划编制经费;6.(暂付款)红河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行动计划前期经费;7.(暂付款)红河州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经费;8.(暂付款)红河州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经费;9.(暂付款)红河州信用中心平台运行维护经费;10.(暂付款)红河州沿边产业园建设规划前期经费;11.(暂付款)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12.(暂付款)全州经济运行调控及深化改革落实省州重点工作专项经费。(详见绩效自评表)

(20)对下项目26个。(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明细表》)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6号),2025年,批复州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总收入10369.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127万元。除涉密项目外,年中新增,包括上级对下项目的预算及到位资金,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预算项目名称年初预算资金调整后预算数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到位率(100%)未完成扣分自评得分备 注
1滇中引水工程红河州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项报告编制勘察设计经费100.00100100100100.00100
2红河州“十五五”规划《纲要》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经费400.0040061.1461.1415.2998产出指标扣2分
3红河州成本监审工作经费30.0030.00191963.33100
4红河州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专班经费30.003.473.473.47100.0076良;产出指标扣24分。
5红河州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专项资金20.00202020100.00100
6红河州节能宣传周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20.420.47.177.1735.15100
7红河州经营主体满意度调查经费40.0040.0015.815.839.5095效益指标扣5分
8红河州信用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资金40.0040.0037.0037.0092.50100
9红河州重点产业发展暨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50.0030.003.83.812.67100
10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30.000000.0087良,产出指标扣3分
11全州经济运行调控及深化改革落实省州重点工作专项经费18018099.0199.0155.0197产出指标扣3分
12投资咨询评估委托服务经费100.00100.0028.928.928.90100跨年度实施,至2026年5月。
13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50.0050.0014.514.529.00100
14(本级)农产品成本调研经费
0.6000.000项目未实施。
15(暂付款)“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中期评估项目经费
272727100.00100
16(暂付款)返回2021年度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
22.1122.1122.11100.00100
17(暂付款)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资金
108108108100.00100
18(暂付款)红河州2023年度对口支援三峡库区
202020100.00100
19(暂付款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90.790.790.7100.00100
20(暂付款红河州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行动计划前期经费
303030100.00100
21(暂付款红河州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经费
29.829.829.8100.00100
22(暂付款红河州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经费
58.358.358.3100.00100
23(暂付款红河州信用中心平台运行维护经费
272727100.00100
24(暂付款红河州沿边产业园建设规划前期经费
100100100100.00100
25(暂付款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10.1510.1510.15100.00100
26(暂付款)全州经济运行调控及深化改革落实省州重点工作专项经费
12.4312.4312.43100.00100
27(重返2024年未支付)(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安排)红河州“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重大课题前期研究经费
72.8272.8272.82100.00100
28(重返2024年未支付)返回2022年度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
29.5229.5229.52100.00100
29(重返2024年未支付)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109.65109.65109.65100.00100
30(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重大课题前期研究经费
2.782.782.78100.00100
31(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专班经费
5.065.065.06100.00100
32(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专项资金
202020100.00100
33(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强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经费
53.9853.9853.98100.00100
34(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经费
11.8811.8811.88100.00100
35(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项目前期工作及综合管理系统经费
40.2540.2540.25100.00100
36(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信用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资金
42.4942.4942.49100.00100
37(重返2024年未支付)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202020100.00100
38(重返2024年未支付)全州经济运行调控及深化改革落实省州重点工作专项经费
21.1321.1321.13100.00100
39(重返2024年未支付)重点项目办专班工作经费
1.21.21.2100.00100
40(重返2024年未支付)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调整)经费
13.7313.7313.73100.00100
41(重返2024年未支付)网络外部电路租金及设备维护经费
1.51.51.5100.00100
42(重返2024年未支付)“数说红河”展厅运维经费
0000100
43拨付2024年招录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
111100100
44采购经费
2000090绩效指标未扣分
45给予返回2023年度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
6936.3636.3652.70100
46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与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奖励和管理经费
107.437.4374.30100
47信创项目经费
9.669.549.5498.76100
48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
0.1000.0090绩效指标未扣分
49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经费
56373766.07100
50红河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综合管理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经费
5516.4416.4429.89100
51“数说红河”展厅运维经费756.7756.7553.78553.7873.1810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为0分。
52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经费9.299.29000.0089良,数量指标扣1分。
53数字经济建设经费10010034.5534.5534.5582良,产出指标扣18分。
54支付购买云服务经费634.8634.834034053.5692产出指标扣8分
55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
544.46544.05544.0599.92100
56调剂2025年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经费支付红河州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态势感知建设项目资金
1.941.941.94100.00100
57第二次申报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
126.75126.75126.75100.00100
58(培训费)下达本级2025年第一批省级库区基金经费
9.21000.0090效益指标未扣分。
592023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资金
2.752.752.75100.00100
602024年第一批省级库区基金州级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
58.6924.8324.8342.31100
61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维稳工作经费
18.45.795.7931.4790效益指标未扣分。
62(本级)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经费
404.274.2710.6890效益指标未扣分。
63(本级)下达2024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经费
51.491.4929.80100
64(本级维稳经费)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资金
35000.0090效益指标未扣分。
65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业务开展工作经费1717000.0090效益指标未扣分。
66红河州大型进城安置区脱贫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经费8.818.818.818.81100.00100(州本级预算对下项目)
67重点项目前期经费40004000250.21250.216.2699产出指标扣1分。(州本级预算其他部门实施)
68下达2025年第二批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补助资金
17.6912.1712.1768.80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69下达对下2025年第一批省级库区基金经费
1198.911119.561119.5693.38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0下达2025年第四批水利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122820020016.29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1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200000.009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2下达2025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82207007008.52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3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260000.00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4下达以工代赈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23051416.741416.7461.46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5(对下)2025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
40.1216.4116.4140.90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6下达2025年第三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900343.57343.5738.17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7下达2025年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
6800258.23258.233.8086.34良,产出指标扣11.66分。(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8下达2025年第一批教育强国基层设施建设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149407327.567327.5649.05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79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15901107.771107.7769.67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0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经费
67004925492573.51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12025年提前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
335918200.018200.0124.41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2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2565775.45775.4530.23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3(对下)2025年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1839117.39117.396.38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4下达2025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经费
36149.89.80.27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5下达2025年第六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90085.585.59.50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6下达2025年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2500000.00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7下达2025年第四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
146898960.96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8下达2025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2500000.00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89(对下)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资金
7955.82933.312933.3136.87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90提前下达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资金
1121466.86466.8641.65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9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基金预算资金
4974.483266.213266.2165.66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92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资金
50971219.211219.2123.92100(上级下达对下项目)

合计6617119788.5137988.0137988.0131.7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阶段性目标

与上述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一致。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项目绩效管理目标,州发展改革委成立了以州发展改革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各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委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等工作,统筹安排、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各科室具体抓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州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试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等制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3.项目预期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预期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成本控制风险、需求变更风险、管理风险、质量风险、进度延误风险、资金风险、合同履行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及政策风险等。针对预期风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是加强风险的预控和预警工作,收集和分析各种信息和动态,掌握风险的前兆信息,以便更好地做好准备和采取有效的风险对策,防止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是在风险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以控制风险产生的负面影响,采取挽救措施以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

三是通过周密的组织架构完善内部的治理机制,建立合理的项目组织结构和有效的决策机制、评价和激励机制,对项目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以达到项目管理的目的。

四是对项目全过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细化资金测算,确保资金合理合法。完善绩效目标,确保资金与目标高度匹配。严格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确保项目科学安排。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按程序暂缓或停止支付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完善,避免项目后续实施中出现类似问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和可持续性进行绩效评价,目的是规范项目管理,推动公共资源质量提升和实现财政资金价值的最大化。

(2)能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正确评价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效益,强化公共责任,优化资源配置与决策,评价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与及时纠正项目绩效目标偏离,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3)能强化结果运用。通过绩效评价,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充分性和必要性,避免盲目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加强结果运用,把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和政策制定完善的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2025年州发展改革委主管或负责实施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包括纳入2025年本级预算项目、年中增加项目、本级预算对下转移项目、上级下达对下转移项目的,共评价项目92个。

具体情况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项目资金及绩效评价情况明细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绩效评价基于真实数据和证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2)科学系统。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执行、运行、效果、结果运用等方面系统性进行评价。

(3)目标导向。突出项目的个性和侧重点,聚焦绩效核心目标进行评价。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红财绩发〔2022〕19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其他认定的标准等。

6.绩效评价抽样

纳入州发展改革委2025年评价的项目除涉密外应评项目92个,自评92个,组织人员对所有项目进行自评全覆盖。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制定计划、安排工作。

3.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4.认真分析、客观评价数据。

5.形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发展改革委2025年纳入抽查评价的92个项目(除不参与评价项目外)中,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自评,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的85个项目,占自评项目的92.39%,等级为“良”的5个项目,占自评项目的5.43%,等级为“差”的2个项目,占自评项目的2.18%。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92个项目共设定582个三级绩效指标,已完成绩效指标541个,占总指标数的92.96%,未完成的绩效指标41个,占总指标数的7.04%。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现实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

(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科室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7.62分,得分率95.25%。具体产出情况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28.97分,得分率96.56%。具体情况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平均实际得分9.78分,得分率97.83%。扣分项目为未实施或政策变化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025年通过州发展改革委履职,提升管理全州宏观经济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州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试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等制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一是针对项目预期风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二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关注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三是及时监控重点资金拨付和形成支出情况,重点关注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违规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是否真正压减开支把过紧日子落到实处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2025年州、县级财力不足,项目经费难保障,如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未按预算计划下达项目,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二是政策变化,导致少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无法实现。三是已下达的资金指标,因国库库款紧张,未能按进度计划支付款项,部分项目绩效目标难以完成。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1.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项目支出汇总表



















附件【附件2-2、附件2-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2026.4.15定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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