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jljcwyh/2026-00000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由党的红河州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红河州纪律检查机关;红河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监委)由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红河州监察机关。州纪委与州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红河州委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州监委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州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州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及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及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州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纪委监委驻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业、州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州纪委监委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州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共设置23个机关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3个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8个巡察机构(州委巡察办、州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七巡察组)。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下设信息督查科、小新寨工作点管理科)、组织部(加挂老干部管理科牌子)、宣传部(下设网络舆情科)、政策法规研究室(下设法律顾问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派驻(出)机构具体是: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具体是:州委巡察办(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州委第一至七巡察组。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行政单位1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州纪委监委、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红河州纪委监委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红河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年末实有人数上年度235人,本年度233人,比上年减少2人,同比下降0.85%。全年一因根据红委〔2025〕413号等文件全年调入13人,调出11人,退休3人,死亡1人,开除1人,全年公务员共减少3人。二因根据红纪组〔2025〕8号戴芮同志解除聘用合同,事业管理人员减少1人。三因根据红纪组〔2025〕7号退休1人,根据红委退役办发〔2025〕11号安置退役军人3人,故本年工人新增2人。全年总数减少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5年,红河州纪委监委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以严明纪律护航高质量发展,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的“云南现象”。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持续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集中整治,扎实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有力践行“十个坚持”。州纪委常委会坚持以政治监督服务保障全州大局,坚持以学习教育涵养优良作风,坚持以风腐同查同治“除藻清淤”,坚持以集中整治护民利暖民心,坚持以清廉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政治巡察推动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以“三化”建设锻造铁军。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形势的准确判断、对任务的科学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敢于斗争,坚决扛起监督责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2.工作任务
(1)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坚决维护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实现改革总目标和“七个聚焦”、13个分领域目标进展情况,细化实化监督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聚力改革、狠抓落实。
(2)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上巩固深化,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推进纪律教育方式创新,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严格执行纪律上巩固深化,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巩固深化,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发挥层层设防作用。
(3)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强化监督、深化治理;一刻不停惩治腐败,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重抓好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整治,着力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发现、取证、定性难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制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制定关于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的意见,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
(4)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聚焦县以下这一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持续抓下去。深化“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指导各地选择民生痛点难点因地制宜开展整治,让群众可感可及。
(5)坚守政治巡视定位,着力推动巡视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做实政治巡视,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重大偏差。科学统筹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和巡视“回头看”,灵活开展提级巡视。建立健全中央单位内部巡视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对村巡察工作。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督促机制,增强整改针对性、实效性。
(6)深化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着力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深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有关派驻机构向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部属高校和国务院国资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中央企业“再派出”。协助党中央制定党委(党组)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起草反跨境腐败法。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专责监督为主干、基层监督为支撑、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保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7)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督促各级党组织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推进管党治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8)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着力推动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政治建设,敬畏信仰、敬畏组织,始终不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不渝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不渝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把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加强能力建设,敬畏责任、敬畏使命,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守实事求是生命线,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实施加强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发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法治精神,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交锋、勇于亮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加强廉洁建设,敬畏纪律、敬畏法律,以严管强约束,以严惩强震慑,以厚爱暖人心,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9)保障日常运作及人员经费。保障机关23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23个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8个巡察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小新寨工作点管理中心、红河州巡察信息服务中心的运转及人员经费保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结合州纪委监委职能、职责和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完整、客观和科学的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45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4号)等文件要求,立足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着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推动绩效目标完成,坚持以事前绩效评估为重点,以预算绩效目标为牵引,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突出评价结果运用,创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完善指标体系,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设立个性指标,高质量完成2024年绩效自评,积极开展2025年度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和2026年度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狠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落实,不断建立并完善在绩效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完成2025年度预算绩效考核及编报2026年部门预算绩效相关工作,全面促进州纪委监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规、科学、有序,使州纪委监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质、高效推进。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要求,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925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9.55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州纪委监委2025年总收支1667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0.74万元,占总收支43.35%;项目支出9447.71万元,占总收支56.65%。
本年总收入中包括对下转移支付收入355万元,占部门总收支的2.13%,全部为项目支出收入。
3.预算执行情况
州纪委监委2025年年初预算数9259.55万元,年中调增7418.9万元,全年收入数为16678.45万元,全年支出16678.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调整数 | 全年收入数 | 全年支出数 | 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9259.55 | 7418.9 | 16678.45 | 16678.45 | 100% | |
| 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6759.55 | 471.19 | 7230.74 | 7230.74 | 100% | |
| 项目支出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2500 | 6947.71 | 9447.71 | 9447.71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万元) | 2500 | 6947.71 | 9447.71 | 9447.71 | 100% | |
| 其他资金(万元) | 0.00 | 0.00 | 0.00 | 0.00 | 100% | |
本年转移支付资金已于2025年年末拨付至各县市项目实施单位,拨付率100%。2025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市县)转移支付资金于2025年12月份下达,因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生资金支出,转入2026年使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州纪委监委部门整体支出设定45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43个,占总指标数的95.56%,未完成指标2个,占总指标数4.44%,未完成指标分别为:1.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次数;2.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根据工作任务调整,2025年3月开展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整治专项监督;7—8月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项目资金驻点监督;7月开展集中整治、三化建设、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等重点工作监督指导;10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未达到5次的预定绩效指标。
2.因工作进度特殊性,如:党风廉政考核于年末开展;工作点各项运维支出按月度实际情况支付;绝大部分委托合同(工作点医疗协议、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合作协议、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委托协议、“清风红河”微信公众号托管费等)均在年底到期支付。截至2025年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69.89%,未达到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的预定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8.88%,未达到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的预定绩效指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纪委监委2025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州纪委监委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得分95.09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自评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 投入 | 15.00 | 13.76 | 91.73% |
| 过程 | 20.00 | 17.83 | 89.15% |
| 产出 | 35.00 | 33.5 | 95.71% |
| 效果 | 30.00 | 30.00 | 100% |
| 合计 | 100.00 | 95.09 | 95.09%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3.76分,得分率91.73%,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州纪委2025年度工作计划等设定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实际情况相符,目标充分细化、量化。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州纪委监委2025年申报的项目均设立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经内部充分讨论、论证,测算合理,进行了充分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数与预算资金匹配程度较高。
2.部门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翔实、结构合理。
(2)基本支出保障
未发现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基本支出对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程度较高。
(3)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5年州纪委监委年初项目预算资金为25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预算资金为1469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为58.76%。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7.83分,得分率89.1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
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69.89%,未达到预定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8.88%,未达到预定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主要原因:党风廉政考核于年末开展;工作点各项运维支出按月度实际情况支付;绝大部分委托合同(工作点医疗协议、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合作协议、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委托协议、“清风红河”微信公众号托管费等)均在年底到期支付。
(2)结转结余变动率
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13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17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42%,变动率≤0%。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13万元,实际支出数为97.6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86.39%,控制率≤100%。
“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支出数(万元) | 控制率(%) | 变动率(%) |
| 因公出国(境)费 | 3 | 0 | 0 | -10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03 | 93.94/ | 91.2% | 56.59% |
| 公务接待费 | 7 | 3.68 | 52.57% | 29.58% |
| 合计 | 113 | 97.62 | 86.39% | 43.58% |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685.4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71.1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3.33%。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编制了《红河州纪委监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河州纪委监委部门绩效目标审核机制》《红河州纪委监委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红河州纪委监委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据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对近三年内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已进行规范整改。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2025年度已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时限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已制定《州纪委监委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要求健全完整。2025年推行资产线上审批管理,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州纪委监委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3)固定资产利用率
州纪委监委无闲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3.5分,得分率95.71%,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部门履职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5年度圆满完成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
(2)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实际完成率95%,完成及时率85.71%,质量达标率100%。
预定的20项三级数量指标实际完成19项,实际完成率95%,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根据工作任务调整,2025年3月开展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整治专项监督;7-8月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项目资金驻点监督;7月开展集中整治、三化建设、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等重点工作监督指导;10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未达到5次的预定绩效指标。
预定的7项三级时效指标实际完成6项,完成及时率85.71%,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因工作进度特殊性,如:党风廉政考核于年末开展;工作点各项运维支出按月度实际情况支付;绝大部分委托合同(工作点医疗协议、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合作协议、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委托协议、“清风红河”微信公众号托管费等)均在年底到期支付。如:党风廉政考核于年末开展;工作点各项运维支出按月度实际情况支付;绝大部分委托合同(工作点医疗协议、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合作协议、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委托协议、“清风红河”微信公众号托管费等)均在年底到期支付。截至2025年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69.89%,未达到预定绩效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8.88%,未达到预定绩效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绩效指标。
预定的7项三级质量指标实际完成项,质量达标率100%。具体情况详见《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及《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州纪委监委不涉及此指标。
2.社会效益
通过本部门履职,增强廉政思想意识、推动社会风气好转,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通过本部门的履职,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能力和政治巡察能力,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提升留置工作点保障能力,满足审查调查需求,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
4.行政效能
2025年本部门未发现违纪违法情况。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全年接访1080批,被投诉0批,本部门满意度综合评分10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本部门履职较满意。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工作任务调整,2025年3月开展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整治专项监督;7-8月开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项目资金驻点监督;7月开展集中整治、三化建设、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等重点工作监督指导;10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未达到5次的预定绩效指标。
因工作进度特殊性,如:党风廉政考核于年末开展;工作点各项运维支出按月度实际情况支付;绝大部分委托合同(工作点医疗协议、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合作协议、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委托协议、“清风红河”微信公众号托管费等)均在年底到期支付。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69.89%,未达到预定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绩效指标;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8.88%,未达到预定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绩效指标。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强化项目资金事中管理。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督促各项目执行部门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顺利开展。召开办公室专题会议,明确分工,细化工作岗位职责安排分管财务办公室副主任及财务人员,对部门整体支出全面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表格填报进行研究学习,准确把握绩效运行监控标准及要求。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方案计划。
(二)各部门团结协作,高效完成绩效运行自评工作。财务人员会同各项目执行部室收集分析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根据项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各项目实际工作情况,按照自评方案对各项目分别进行绩效运行评价。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总结,撰写绩效运行自查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