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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tjj/2026-000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以下简称“州统计局”)2025年实施项目共5个,项目预算资金230万元,调整预算减少州本级资金27.83万元,州本级到位资金202.17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项目1: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45号)和《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红编办〔2019〕49号),州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为了更好完成上述工作,申请实施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项目。

项目2:统计信息化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及统计数据网络直报相关要求,为保障统计数据按时按规上报,满足联网直报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网络信息安全需求,继续租用统计网络专网线路,并购置网络安全设备。

项目3:统计资料编印经费

《统计公报》《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统计资料的编印,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统计服务和决策咨询,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项目4: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用于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研究分析、编印普查资料。

项目5: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用于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普查数据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共建共享机制,完成普查报告、专题分析、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1: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

组织共16项专业的定期报表、年报和业务培训;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加强统计人员数据采集能力、分析能力,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项目2:统计信息化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及州公安局对网络安全检查的相关要求,完成二级等级保护要求的相关建设目标,需购买相应的安全设备并支付相关测评费用,同时,为保障统计数据按时按规上报,将继续租用统计网络专网线路,并根据实际购买信创产品和网络安全设备。

项目3:统计资料编印经费

编印《统计公报》《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统计服务和决策咨询,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项目4: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编印经济普查资料,编辑出版经济普查年鉴等普查资料。整理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整理经普过程文件,编辑出版文件汇编、画册、报告选编和论文汇编等资料;对文件、资料、出版物进行整理归档等。

项目5: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了解2020年以来我州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文件,2025年州统计局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30.00万元,预算调减27.8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州统计局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02.1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202.1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具体详见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整数应到位资金到位金额使用金额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
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110.00-13.6696.3496.3496.34100%100%
统计信息化经费55.00-2.1652.8452.8452.84100%100%
统计资料编印经费20.00-3.0316.9716.9716.97100%100%
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15.00-5.69.409.409.40100%100%
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30.00-3.3826.6226.6226.62100%100%
合计230.00-27.83202.17202.17202.17100%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项目1: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

州统计局将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按照“政治建统、业务立统、实干兴统、依法治统、队伍强统”的工作思路,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改革稳步发展。

1.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推进业务立局。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推进各项统计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新体系,以高质量的业务能力展示统计形象。

2.加大统计监测服务,推进实干兴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经济监测、分析能力,精准研判经济走势,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统筹提供信息依据。

3.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统。严格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肃依法查处,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核查核实,着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

4.提升能力素质,推进队伍强统。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强党性、精业务、守纪律、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项目2:统计信息化经费

红河州统计局信息技术科负责统计系统的网络管理,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完善统计系统网站,做好信息数据的维护、安全保密及日常更新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使用;负责大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项目3:统计资料编印经费

《统计公报》《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及其他统计资料和统计报表的编印,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统计服务和决策咨询,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项目4: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全面调查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我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项目5: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是了解2020年以来我州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2025年完成普查数据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共建共享机制,完成普查报告、专题分析、完成普查数据处理、评估发布工作。

2.阶段性目标

项目1: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

州统计局将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按照“政治建统、业务立统、实干兴统、依法治统、队伍强统”的工作思路,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改革稳步发展。

(1)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推进业务立局。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统一部署,推进各项统计改革,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新体系,以高质量的业务能力展示统计形象。

(2)加大统计监测服务,推进实干兴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经济监测、分析能力,精准研判经济走势,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统筹提供信息依据。

(3)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统。严格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严肃依法查处,着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核查核实,着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

(4)提升能力素质,推进队伍强统。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强党性、精业务、守纪律、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项目2:统计信息化经费

州统计局信息技术科负责统计系统的网络管理,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完善统计系统网站,做好信息数据的维护、安全保密及日常更新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使用;负责大型普查数据处理、设备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保障统计数据按时上报。

(1)网络专线租用。州级承担全州统计系统网络专线使用费,其中:专网线路14条,30M专线1条。

(2)更新维护信息化设备。信息化设备承担着135个乡镇统计站访问统计信息网及一套表的功能,承担着我州统计信息网络延伸至乡镇统计站的重要职责,承担着州市县各级统计人员利用互联网登录一套表及远程办公等各项业务为保障统计数据按时上报,需实时更新维护信息化设备。

项目3:统计资料编印经费

编印《统计公报》《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卡片》及《普查资料汇编》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项目4: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开展研究分析。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进展,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利用普查资料进行专题分析研究。编印经济普查资料,编辑出版经济普查年鉴等普查资料。

项目5: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是了解2020年以来我州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2025年完成普查数据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共建共享机制,完成普查报告、专题分析、完成普查数据处理、评估发布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州统计局根据2025年统计专项经费的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将其细化分工至下属行政科室及事业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抓好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同时年中要求各科室按照年初预算对本科室绩效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办公室对各科室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州统计局2025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督促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州统计局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5个,涉及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202.17万元,占总项目的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年初预算数(万元)全年预算数(万元)是否纳入绩效自评备注
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110.0096.34
统计信息化经费55.0052.84
统计资料编印经费20.0016.97
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15.009.40
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30.0026.62
合计230.00202.17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共下设二级指标5个和三级指标59个。具体详见附件: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州统计局2025年实施项目共5个,抽样项目5个,因此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收集相关资料。

3.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4.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统计局2025年实施的5个项目,综合统计调查、统计信息化、红河州1%人口抽样调查等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未达目标值,其他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经自评,各项目平均得分94.29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各项目得分情况表

项目名称标准分值评价得分得分率
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100.0098.9898.98%
统计信息化经费100.0096.9596.95%
统计资料编印经费100.0099.6099.6%
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100.0082.2082.20%
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100.0093.7293.72%
平均得分
94.2994.29%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各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综合项目的产出、效益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具体情况如下:

1.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

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项目设定13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11个,占三级指标的84.62%,未完成2个,占三级指标的15.38%,未完成指标是: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未完成主要原因:统计业务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2.统计信息化经费

统计信息化经费项目设定11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10个,占三级指标的90.91%,未完成1个,占三级指标的9.09%,未完成指标分别是:“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80%”。未完成主要原因:截至9月30日,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3.统计资料编印经费

统计资料编印经费项目设定9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8个,占三级指标的88.89%,未完成1个,占三级指标的11.11%,未完成指标分别是:“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90%”。未完成主要原因:截至2025年11月30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部分统计资料提供电子数据,无需编印纸质资料。

4.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州本级)项目设定8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6个,完成率75%。其中,未完成指标分别是:“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80%”“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90%”。未完成主要原因:经普数据需国家、省级逐级审核,由于经普数据未审定,不能印刷,未产生支出。

5: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项目设定9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7个,占三级绩效指标的77.78%。未完成指标是: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未完成主要原因: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

州统计局根据各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将其细化分工至下属行政科室及事业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抓好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同时年中要求各科室按照年初预算对本科室绩效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年中各科室报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办公室对各科室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州统计局按照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资金支付申请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后支付,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4.268分,得分率88.536%。各项指标具体分析情况见下表:

各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表

项目名称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完成情况简述指标分值自评得分得分率
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开展专业业务工作数量≥16项16项开展专业业务工作数量实际完成16项,完成年度指标值。5.005.00100.00%
统计基层各专业培训人数>=200人820培训统计基层各专业人数820人(线上357人、线下463人),完成年度指标值。5.005.00100.00%
开展全州统计执法检查抽取企业比率≥5%8.7%开展全州统计执法检查抽取企业实际比率8.7%,完成年度指标值。5.005.00100.00%
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次数≥1次1次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次数1次,完成年度指标值。5.005.00100.00%
州委州政府采纳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数量≥5篇6篇州委州政府采纳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数量6篇,完成年度指标值。5.005.00100.00%
租赁普查办公室面积≥200平方米304.34平方米租赁普查办公室面积304.34平方米,完成年度指标值。5.005.00100.00%
统计数据报送率>=95%100%统计数据报送率100%,完成年度指标值。5.005.00100.00%
统计基层业务培训参训率>=95%>=95%统计基层业务培训参训率100%,完成年度指标值。5.005.00100.00%
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80%65.77%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65.77%,完成年度指标值80%的82.21%。5.004.1182.21%
11月30预算执行进度≥90%87.57%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87.57%,完成年度指标值97.3%。5.004.8797.30%
统计信息化经费购置设备数量≥2台/套8台/套购置设备数量实际完成8台/套,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接入外网线路数量≥1条4条接入外网线路数量实际完成4条,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接入专网线路数量≥14条14条接入专网线路数量实际完成14条,完成年度指标值。6.006.00100.00%
网络安全等级=22级网络安全等级达到2级,达到年度指标要求。6.006.00100.00%
系统(软件)故障修复响应时间≤24小时8小时系统(软件)故障修复响应时间为8小时。6.006.00100.00%
系统(软件)运行维护响应时间≤120分钟60分钟系统(软件)运行维护响应时间为60分钟。6.006.00100.00%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39.29%9月30日实际完成预算执行支出39.29%,完成年度指标值80%的49.11%。6.002.9549.11%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0%96.07%11月30日实际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6.07%,完成年度指标值。6.006.00100.00%
统计资料编印经费《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印刷卡片封面及内页数量≥3000册3120册《国民经济月度指标》印刷3120册,完成年度指标值。8.008.00100.00%
《红河州统计公报》印刷册数≥1500册1600册《红河州统计公报》印刷1600册,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印刷册数≥2500册2500册《红河州领导干部经济手册》调整预算后印刷1500册,提供电子数据1000册,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红河州统计年鉴》印刷册数≥500册500册《红河州统计年鉴》编印500册,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编印统计资料验收合格率≥90%95%统计资料编印完成率95%,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75%77.81%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7.81%,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0%84.85%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4.85%,完成年度指标值90%的94.28%。7.006.6094.28%
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五经普”年鉴>=500册400“五经普”年鉴编印400册,完成年度指标值的80%。9.007.2080.00%
“五经普”文件汇编>=100册100“五经普”文件汇编提供电子数据,完成年度指标。8.008.00100.00%
“五经普”公报>=1800册1800“五经普”公报提供电子数据,完成年度指标。8.008.00100.00%
编印统计资料验收合格率>=90%100%编印统计资料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年度指标值。9.009.00100.00%
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80%0经普数据需国家、省级逐级审核,由于数据未审定,不能印刷,未产生支出。7.000.000
11月30预算执行进度≥90%0经普数据需国家、省级逐级审核,由于数据未审定,不能印刷,未产生支出。7.000.000
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调查工作培训人数>=150人219培训人数219人,完成年度指标值。8.008.00100.00%
调查填报率>=95%100%调查填报率100%,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数据质量抽查指标误差率<=5%0数据质量抽查指标误差率为0,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调查统计违纪违法查处率=100%100%调查统计违纪违法查处率,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培训参训率>=95%100%培训参训率100%,完成年度指标值。7.007.00100.00%
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9月30日前≥80%13.48%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3.48%,完成年度指标值80%的16.85%。7.001.1816.85%
11月30预算执行进度11月30日前≥95%88.73%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8.73%,完成年度指标值95%的93.4%。7.006.5493.4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以上分析表可以看出,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得分48.87分,统计信息化经费得分46.95分,统计资料编印经费得分49.6分,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得分为32.2分,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得分43.72分。所有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党建业务融合,政治引领强根基。对照州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25个问题、66项整改措施,形成闭环管理。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通过4个“1+N”结对和“四带四转四提升”路径,推动党员干部综合素养提升,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靠前服务赋能,工作效能显成效。落实上级8项重点批办任务,协助省统计局在红河州开展重大活动及培训6场次。撰写《统计信息专报》有4期获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办,260余篇信息被国家和省统计局采用,“数说红河”公众号浏览量超10万人次。深化部门协同,开展纳规升限培训,深入县市企业走访16次,全州“五上”企业净增210户,总量达2212户。

3.强基固本提质,基层基础更扎实。印发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联合州委组织部培训400余名干部骨干,“四上企业”电子台账安装率、使用率分别达99.8%、96.5%。推进县乡村级农业台账建设,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85.7%,13县市均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资格。

4.聚焦数据质量,监督效能再提升。推动州、县两级全覆盖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多场景业务培训2000余人次。推动统计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协同,回应社会关切。联合红河调查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对企业现场核查,推动数据真实准确。

5.扛牢责任担当,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完成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GDP核算及成果应用、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扎实推进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组建专项机构并编制经费预算,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序落地。

(五)满意度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满意度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平均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2025年州统计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问题投诉,州统计局项目实施满意度自评为100%,项目实施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压实责任链条,绩效目标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强化过程管控;优化资金统筹,结合工作进度精准调度资金,提升执行效率;强化质量管控,紧盯数据质量、编印质量、系统安全,确保工作成效;突出服务导向,围绕决策需求提升统计分析、资料编印、信息发布水平。

(二)管控严格,流程规范,严格执行财务、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无违规;绩效导向,跟踪到位,按月调度、按季自查,确保目标落地;服务中心,突出实效:资金全部用于统计主责主业,支撑决策作用明显。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阶段性预算执行偏慢,综合统计调查、统计信息化、1% 人口抽样调查等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未达标,因业务实施周期、采购流程、审核节点滞后;五经普资料开发进度不均衡,由于五经普数据需国家、省级逐级审核,数据未审定,不能印刷,未产生支出,文件汇编和公报编印受数据审定影响,产出进度未达预期,普查、调查资料开发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资料编印受经费调整影响,部分资料印量需优化,年度指标需动态调整。

七、有关建议

强化预算编制精准度,结合工作周期、采购流程科学设定阶段性执行目标,提前谋划采购与实施计划,提升中期执行效率;提升过程管理效能,提前谋划业务推进,按月调度资金执行,缩短滞后周期;优化项目统筹,重大普查、调查后续工作提前衔接,加强普查资料开发与分析应用,提升成果转化水平;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费、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绩效指标,做到更科学、更细化、可考核。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资金无结转结余,无违规使用情况。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非财政拨款资金等涉及。

附件: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附件:2025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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