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tjj/2026-000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及州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提供下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与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8个行政科室和4个事业单位),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信息技术科、社会和服务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与设计管理科、红河州统计局普查中心、红河州统计数据管理中心、红河州地方统计调查队、红河州经济监测研究中心(红河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红河州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54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纳入社保管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聚焦党建赋能,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牢记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老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青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的方式和内容,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统计新情况、解决统计新问题的能力。二是着力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完善党建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帮带指导,建设具有统计特色的党建品牌,探索形成系统内党建和业务一起抓、一体化工作格局。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微信服务号等统计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的管理。第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坚决防止数字上的腐败,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持续精文简会,深化内控建设,不断营造巩固良好统计生态。
(2)聚焦质量优先,组织实施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立足岗位职责,抓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一是全力以赴做好“五经普”后续工作。着重围绕五经普各行业增加值核算、“普查资料开发”等任务安排,高质量做好建立数据库、统一核算清当前经济总量及结构、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投入产出应用分析、普查资料编印、资料整理及技术业务和工作总结。二是精心筹备红河州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1%人口抽样调查的安排,扎实推进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等“四落实”工作,组织队伍参与省级调查培训和加强对县市业务培训指导,加强调查宣传,着力营造良好普查氛围。三是做好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预算及相关筹备工作。
(3)聚焦决策需求,持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开展高质量统计监测分析,为推动全州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有力信息支撑。一是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全州经济运行现状和规律,深入剖析各行业和县市指标数据变化趋势,及时跟进监测宏观经济政策实施效果,找准经济发展结构性、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统筹献策,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州委、州政府、县市委、县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的前瞻性决策信息咨询需求。二是提高重点工作分析能力。紧扣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有的放矢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挖掘数据资讯,及时报送高质量统计决策与咨询统计产品。三是加强统计数据服务效能。主动对接州委、州政府和州级各部门、社会公众实际需求,持续优化统计信息服务效能,依法发布统计数据,深度解读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焦点问题,积极引导社会预期。
(4)聚焦责任落实,深入推进统计监督执纪。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统计治理水平。一是持续强化统计监督合力。做好国家统计局常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举一反三,进一步丰富拓展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内容和方式,形成监督合力。二是纵深推进统计监督防治造假。加强数据报送全流程质量审核,加大报数期间随报随审力度,拓展统计违法线索获取渠道,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充分发挥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警示震慑作用。三是持续强化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坚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统计法及相关规定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进州委、州政府会议学习,持续加大对统计各专业制度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全州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统计队伍、调查对象树牢依法统计意识。
(5)聚焦规范高效,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安排,加大园区和乡镇(街道)统计能力建设,加大统计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一是培养堪当重任的干部人才队伍。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专业培训和上挂下派的实践锻炼。深化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努力保持基层统计队伍相对稳定。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二是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坚持推动落实相关部门统计工作责任,健全部门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开展经济形势研判、联合调研和实地核查等。全力推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对基层统计队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知识技能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统计基础台账的规范性。三是守牢统计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保密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安全风险和失泄密隐患。进一步加强统计网评员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涉及统计方面的网络舆情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加强统计舆情监管、统计业务网及微信公众号管理,建立制度规范、技术防护、行为管理三位一体的网络舆情保障体系。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络安全措施,做好边界防护、运维审计、终端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红河州统计数据安全,做好数据备份、传输、使用等方面保障,完善数据备份、存储及管理等相关设备建设工作,为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驾护航。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5年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州委九届八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不断贡献统计调查力量。
2025年工作任务:
1.坚持服务理念,扎实开展综合监测分析
一要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围绕“一季度开好局、上半年向上向好、全年圆满收官”工作要求,紧扣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充分发挥经济运行监测作用。持续完善经济运行全过程监测机制,强化经济形势研判预判,密切跟踪监测经济运行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延伸服务触角,及时提醒预警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二要强化经济形势研判预判。密切跟踪重点行业、企业、领域运行情况,加强对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碳排放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从微观主体、宏观环境等方面多角度加强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深化与其他地区的横向比较,拿出更多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以高质量统计分析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要规范数据发布运用。规范数据发布流程,强化数据审核力度,确保发布数据真实可靠统一,助力塑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强化预期管理,做好经济形势宣传和数据解读,既讲清楚面临的阶段性困难,又充分展现经济亮点、潜力优势和实际举措。用数据彰显“前景”,用数据引导“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降低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之间的“温差”,提振发展信心。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健全数据发布、舆情研判、及时应对的全流程工作模式,不断提升舆情应对水平。
2.坚持统筹协调,坚定守护统计数据质量
一要夯实基层统计能力。紧盯基层统计人员、部门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这3个关键,围绕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方法、统计实务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全力提升一个地区整体的统计水平,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创新局队(即统计局和调查队)协作新模式,统一统计台账业务规范制度下发基层,做好规范化建设,持续夯实源头数据基础。加强与部门行政记录及社会大数据的匹配性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生产的科学性、规范性。
三要完善统计监督体系。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持续强化统计法治理念。建立健全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凝聚防治统计造假监督合力。
3.坚持精益求精,持续推进各项普查调查工作
一要持续强化五经普结果运用。加强普查数据的成果应用,聚焦产业结构新变化,指导各县市运用新经济结构对本地区2025年经济增长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监测。通过多层次、多维度挖掘普查数据资源,最大化数据价值,全面、准确反映第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为经济决策提供精准依据。围绕新经济结构,聚焦新质生产力、区域协调、产业升级等关键领域,分析经济潜力与发展瓶颈,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支撑,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要提前谋划四农普和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扎实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严格细致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真实客观反映全州人口发展动态,为民生领域提供决策支持。
三要继续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扎实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投资、消费、就业、能源、科技等常规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组织实施2025年个旧、开远、蒙自住户调查周期内样本轮换工作,推动民生领域调查落实落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制度和流程规范开展数据审核、访点访户、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立足职能职责,持续抓实抓细对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做好“统计云”运行工作,以高质高效的统计调查工作,将分散数据转化为结构化信息,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积极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创新,主动争取承接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在全州统计系统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结合州统计局职能、职责和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设立了完整、客观和科学的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有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25个,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健全组织,成立小组,按照州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州统计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与部门总体目标任务同部署同安排,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州统计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制定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操作细则》《红河州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具体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主要任务、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等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3.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2025年初,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州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在州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组织学习,加强培训。一是积极参加州财政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系统地学习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对绩效工作开展进行梳理,答疑解惑。二是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会,在会上要求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三是注重与其他单位的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切实增强了绩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5.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州统计局根据州财政局的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年初,完成上年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并在州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年中,各科室报上半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办公室汇总后报州财政局;10月开展了2025年1-9月绩效运行监控自查工作,并将监控报告和监控表报送到州财政局。
6.积极推动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实现预算立项评价前置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召开绩效评估专家会议,对2026年的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报州财政局评估后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论为:“建议予以支持”和“建议调整后予以支持”。
7.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向州财政局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文件,州统计局2025年批复的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134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59万元,项目支出23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州统计局2025年总收支141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20万元,占总收入85.39%;项目支出206.36万元(含其他项目支出4.19万元),占总收入14.61%。
3.预算执行情况
州统计局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1347.59万元,年中调增64.97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为1412.56万元,全年支出1412.5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具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 部门年度支出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调整数 | 全年收入决算数 | 全年支出决算数 | 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47.59 | 64.97 | 1412.56 | 1412.56 | 100.00% | |
| 基本支出年度资金总额 | 1117.59 | 88.61 | 1206.20 | 1206.20 | 100.00% | |
| 项目支出 | 年度资金总额 | 230 | -23.64 | 206.36 | 206.36 | 10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30 | -23.64 | 206.36 | 206.36 | 100.0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设定25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22个,占三级指标的88%,未完成绩效指标2个,占三级指标的12%,未完成指标为:“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统计业务、经济普查资料编印等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统计局2025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州统计局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得分为97.63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 投入 | 15.00 | 15.00 | 100.00% |
| 过程 | 20.00 | 18.63 | 93.15% |
| 产出 | 35.00 | 34.00 | 97.14% |
| 效果 | 30.00 | 3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 | 97.63 | 97.63%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州统计局2025年度工作计划设定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大部分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2025年度实施的综合统计调查业务费、统计信息化经费、统计资料编印经费、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红河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共5个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立严格对照省、州下达目标任务,经局党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论证和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部门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依据充分、数据翔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未发现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基本支出对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程度较高。
(3)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5年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06.3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支出192.77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
截至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79.39%,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90.57%。未达到规定比例主要原因:统计业务、经济普查资料编印等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5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为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13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4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为-44.33%。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13万元,实际支出数为6.1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7.80%。具体详见下表:
| 项目 | 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控制率(%) |
| 因公出国(境)费 | 2.00 | 0 | 0.0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6.03 | 5.92 | 98.18% |
| 公务接待费 | 1.1 | 0.27 | 24.55% |
| 合计 | 9.13 | 6.19 | 67.80% |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数70.0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4.4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63.46%。
(6)收入合规
2025年度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有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7)支出合规
2025年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且相关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已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对近三年内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已进行规范整改。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2025年度已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时限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已制定《红河州统计局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州统计局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无资产报废、划拨情况。
(3)固定资产利用率
2025年所有固定资产均为在用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部门履职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5年度基本完成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2)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
完成情况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部分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综合统计业务、经济普查资料编印等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州统计局不涉及此指标。
2.社会效益
本部门通过履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党建与业务融合,政治引领强根基。对照州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25个问题、66项整改措施,形成闭环管理。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通过4个“1+N”结对和“四带四转四提升”路径,推动党员干部综合素养提升,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靠前服务赋能,工作效能显成效。落实上级8项重点批办任务,协助省统计局在红河州开展重大活动及培训6场次。撰写《统计信息专报》有4期获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办,260余篇信息被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内网采用,“数说红河”公众号浏览量超10万人次。深化部门协同,开展纳规升限培训,深入县市企业走访16次,全州“五上”企业总量达2212户,全州GDP同比增长5.5%,总量达3154.52亿元。
(3)强基固本提质,基层基础更扎实。印发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联合州委组织部培训400余名干部骨干,“四上企业”电子台账安装率、使用率分别达99.8%、96.5%。推进县乡村级农业台账建设,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85.7%,13县市均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资格。
(4)聚焦数据质量,监督效能再提升。推动州、县两级全覆盖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多场景业务培训2000余人次。推动统计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协同,回应社会关切。联合红河调查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对企业现场核查,推动数据真实准确。
(5)扛牢责任担当,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完成红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GDP核算及成果应用、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扎实推进红河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组建专项机构并编制经费预算,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序落地。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通过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能够持续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
4.行政效能
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5年州统计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问题投诉,州统计局履职满意度自评为10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未达规定要求。截至2025年9月30日预算执行率为79.39%,完成目标值的99.24%。主要原因分析:综合统计业务、资料编印等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金未能形成支出。
2.预算执行有待加强。仍需在以后工作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监控,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监督。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目工作按时完成,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批复的经济分类科目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及时与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协调,做到先调整,后使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了责任意识。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各科室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通过绩效评价,考核各科室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用财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单位整体和各科室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各科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有利于整合财政资金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减少资金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最大限度地将有限资源配置到效益最佳的科室(项目)并发挥最大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