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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zw41/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资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国资委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等文件要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红河州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对2025年度单位整体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内容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红河州国资委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授权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企业监管,主要职能职责为:

(1)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负责所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州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所监管企业投资方向,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工作。

(5)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出资比例委派股权代表和董事、监事;指导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管资本为主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监管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修改或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依法对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式。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管理者实施责任追究。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国资委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国有资本运营监管科、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和考核分配科、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改革科、党建工作科。

红河州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2人。2025年末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红河州国资委2025年度重点工作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服务地方发展为核心。聚焦稳增长、优布局、深改革、强监管、防风险、抓党建。着力提高州属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好服务我州“337”工作思路,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红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国资国企根魂优势

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重点学、专题学,全年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班子成员旁听指导国企学习5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把稳国企政治方向。将党建工作融入企业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之中,推进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机制落地,实现8家州属国企及子企业“党建入章”全覆盖。三是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4次。妥善处理信访25件,强化重大风险摸排管控,有效控制舆情。针对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及年度考评反馈的“以工作问题代替形势分析”等3个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基层基础巩固夯实。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强基固本”工程,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新设党组织5个,选派党建指导员25名,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指导州属企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7名,发展党员32名,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5期,累计参训341人次。持续深化5个州属国企党建品牌群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引领力。

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2025年国资国企重点工作清单》,开展境外佣金中介牟利整治、违规饮酒和吃喝纠治、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二是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到基层实地指导20次,讲授专题党课5次,所辖国企党组织累计开展警示教育156场、1700人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检查6次,发现问题11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巡视巡察整改有力。2024年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红河州反馈问题中涉及国企改革发展存在的“国企党建虚化和弱化”等3个方面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程序办结2025年涉及中央第六巡视组信访件3件,办结率100%。

2.深化改革创新,国企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国企改革纵深推进。聚焦《红河州国企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8个方面重点任务,配套印发了8个子方案,制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共105项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2023年、2024年连续2年被省级评估为A类。深入推进亏损企业治理,通过“两非两资”清理、盘活闲置资产、提升管理、降本增效,36户减亏控亏,累计扭亏为盈602.78万元,减少亏损3318.71万元。根据国资快报系统统计,截至2025年12月底,州属国有企业161户,资产总额1141.4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03.55亿元,预计资产负债率审计数为61.74%,实现营业收入296.33亿元,同比增长12.9%,上缴税费1.57亿元,同比增长24.9%。

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一是主业更加突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聚焦主业、突出实业、做精一业,围绕全州重点产业链布局和资源、园区、口岸“三大经济”,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完成自然资源的股权、农林板块、数字资源重组整合。二是产业链更加完整。红河发展集团建成有色金属全产业链,锡锭产量居全国第五,绿色能源领域取得成效,红发新基建公司投资建成我州第一个并网投运的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红河农林集团林业碳汇项目8.4万亩在北京绿色交易所成功开户。三是资产效益更加明显。制定可盘活闲置资产清单,清单化、多样化推进资产盘活,截至目前通过租赁、处置方式盘活资产14件,2025年实现收益约2978.2万元,两区出租闲置厂房103.03万平方米,唤醒“沉睡”资产、增强国企“造血”能力。

3.聚焦主责主业,国资监管效能稳步提升

监管体系持续完善。修订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模式,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制定下发《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29项监管制度,督导发展、产投、融金3家集团公司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4项,制定印发内控制度7项。开展全州国资国企系统综合督查,针对8项共性问题,指导县(市)国资局、州属企业健全外部董事、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等制度体系。

风险防控扎实有效。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债务、投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多措并举严守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确保国有经济安全。靠前做好债务风险监测,建立专班推进、“政企银”联动、周监测、月调度机制,多措并举推进债务化解,对到期债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如期完成省级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压降及融资平台压减退出任务。全面清零州属企业50万元以下拖欠款项,超额完成年度拖欠清偿目标。

业绩考核导向鲜明。指导企业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2025年实现州属企业集团本部及各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与监管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不断健全“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考核制度,强化“一利五率”导向,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4.服务发展大局,国企担当作为更加彰显

重点任务保障有力。一是积极引导国有资本“三个集中”,在“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及“六条重点产业链”主动作为,为有色金属、城市运营、智能充电、仓储物流、林业碳汇等领域提供国企支撑。二是聚焦“抓经济转作风下基层解难题促发展”,推进解决蒙自市同题共答清单,安排3个州属企业岗位,协助蒙自市安置退役军人。以“一把手”为抓手,稳妥推动重点难点工作,“硬骨头”事项全部完成。

筑牢安全发展屏障。一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廉政谈话、任前谈话内容。二是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应急演练、值班值守等要求,2025年州属国企未发生一般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州属企业合规官(员)设置基本完成,法律顾问配备率100%。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国资国企系统未发生群体访、越级访事件。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国资委在设置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2025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并分解为19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6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数量>=1家
外部董事兼职企业数量>=4人
工资总额核定单位数>=14户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归档年份数>=3年
工资福利发放人数>=18人
公用经费保障人数>=18人
质量指标资金支付合法合规性100%
验收通过率>=100%
故障发生率≤2%
时效指标项目按期完成率100%
外部董事考核率100%
需求变更处理及时率≥95%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58.18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降低违规经营风险有限降低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国资监管效率效能效果明显
确保单位正常运转正常运转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只减不增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问题整改落实率>=9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州属监管企业满意度>=95%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红河州国资委领导高度重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2025年在委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做到事前有评估,对2025年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五是配合好财政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文件,批复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3.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453.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13.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全年收入468.4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5年全年支出468.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1万元,占总支出的9.10%;卫生健康支出27.34万元,占总支出的5.8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7.29万元,占总支出的78.41%;住房保障支出31.20万元,占总支出的6.66%。

3.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年预算收入468.44万元,全年支出468.4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其中: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收入409.40万元,全年支出409.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收入59.04万元,全年支出59.0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8号)、《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红河州国资委委托北京泽辉盛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州属国有企业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13户州属一级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管理情况进行核定清算,同时以核定结果为基数,结合实际与州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挂钩,对13户州属一级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

二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红办发〔2023〕9号)等文件要求,红河州国资委聘请4名外部董事前往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红河园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户州属企业任职,进一步优化州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结构,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三是红河州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系列决策部署、省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资厅〔2021〕145号)、《关于做好云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对接与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红河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构建红河州国资委国资国企监管在线系统。

四是为规范单位档案管理工作,2025年红河州国资委完成档案数字化整理。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3分,评价等级为“优”。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具体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如下表:

一级指标指标分值自评得分得分率
投入151493.33%
过程201890.00%
产出3534.398.00%
效果3030100.00%
合 计10096.396.3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4分,得分率93.33%。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情况主要从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两个方面进行设定。一是红河州国资委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2025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三定”方案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预算配置情况主要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设定。一是红河州国资委2025年度预算编制时根据政策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依据充分,内容细化、翔实;二是红河州国资委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的情况;三是2025年预算批复红河州国资委项目1个,为国企改革专项经费项目,年度项目资金57.20万元,该项目为重点项目,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及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分析

(1)预算执行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截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支出34.99万元,预算执行率60.79%;截至2025年11月30日,项目支出52.18万元,预算执行率91.22%。

(2)结转结余变动率:红河州国资委上年度及本年度没有结转结余资金,无结转结余变动率。

(3)“三公”经费变动率:红河州国资委2024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29万元,本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35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17.14%。

(4)“三公”经费控制率:红河州国资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数0.50万元,实际支出0.3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0.00%。

(5)政府采购执行率:红河州国资委2025年发生政府采购2.84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6)收入合规:红河州国资委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来源合规。

(7)支出合规:红河州国资委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支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红河州国资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还制定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业务接待等管理办法。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对2025年1—6月和1—9月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

(3)整改落实:红河州国资委暂未发生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工作。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红河州国资委按规定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预算,并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及时上报州财政局。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红河州国资委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在实际管理中,按规定对资产进行验收登记、核算入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目前暂未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2)资产管理安全性:红河州国资委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3)固定资产利用率:红河州国资委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部门履职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4.3分,得分率98.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重点工作办结率:一是聘请4名国企兼职外部董事,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资监管、防范经营风险、提升国企治理能力与经营质量的重要举措。二是对13户州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管理情况进行核定,同时以核定结果为基数,结合实际与州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挂钩,对13户州属国有企业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并下发相关批复。三是国资监管服务平台运维及软件扩容项目聚焦地州国资委监管服务平台的常态化运营维护与核心功能扩展升级,通过优化平台技术架构、完善国资监管业务模块、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强化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国资监管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追溯”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地州国资监管工作数字化、规范化、高效化转型,助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企高质量发展。四是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归档项目是顺应数字政府建设趋势、落实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的核心举措。通过对存量档案进行系统性整理、对增量档案进行标准化数字化加工,构建集中统一、分类科学、管理规范、安全可控的数字化档案管理体系,实现档案管理从“传统保管”向“智慧服务”转型,为行政单位高效履职、依法行政、历史留存提供坚实支撑。五是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359.8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9.60万元。

(1)实际完成率:根据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6条数量指标,年底已全部完成,仅有工资总额项目对14家州属国有企业的核定,实际完成13家。

(2)完成及时率:根据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3条时效指标,年底已完成,截至12月31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00%。

(3)质量达标率:根据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3条质量指标,年底已全部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履职效益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实现监管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社会效益: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职责,对州属监管混改企业提出了深化风险预警机制及加强财务报表实时监控的工作要求,提前预见并识别潜在风险,保障企业财务数据的精确性与即时性,进而增强州国资委在风险防控和财务管理方面对企业的监管效能。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红河州国资委通过履行职责,充分保障社会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

(4)行政效能:2025年度红河州国资委未发生违纪违法等廉政问题。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达到95%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精准

部分部门绩效目标与单位整体战略衔接不紧密,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产出、轻效果”现象;部分指标过于笼统、量化不足,定性指标缺乏明确评价标准,导致评价结果难以客观反映实际成效。

2.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完善

共性指标偏多、个性指标偏少,未能充分体现部门职能特点和工作重点;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与实际工作关联性不强,难以全面衡量履职成效。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 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强化战略引领

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核心职能,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到绩效目标与战略任务、年度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严格遵循SMART原则,细化量化指标,明确评价标准,提升目标科学性、可操作性。

2.优化绩效指标体系,突出履职重点

构建“共性+个性”指标体系,共性指标体现规范管理,个性指标突出部门特色;围绕履职成效、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维度科学设置指标;建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随年度任务变化及时优化完善。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战略引领,目标统一

将单位整体发展战略作为绩效评价的根本导向,确保部门目标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通过“顶层设计+层层分解”,实现战略任务的有效落地,避免工作“两张皮”。

(二)夯实基础,规范流程

建立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覆盖“目标设定-过程监控-结果应用-反馈改进”各环节。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评价指标设定、评价实施、结果运用均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三)统筹协同,信息共享

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财务、业务、内控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绩效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升评价的科学性与效率。

(四)结果导向,注重应用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将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激发部门履职活力。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国资委

2026年4月14日


附件【红河州国资委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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