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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qzgljds/2026-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我所组成以所党委书记、所长任组长,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价领导小组,对2025年度整体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绩效重点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和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强戒人员的收戒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生活卫生、习艺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戒治工作,依法开展诊断评估、所外就医和探视探访等工作;履行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的涉毒人员进行戒治管理的职责

(3)履行戒毒场所的所政管理、警戒护卫、基建及维护、国有资产、服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4)履行戒毒场所所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及戒毒康复、心理矫治等工作;编制场所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依法组织开展习艺生产劳动。

(5)负责强戒经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使用、报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工作,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所领导班子、基层组织和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戒毒人民警察、辅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执纪教育、业务培训以及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7)加强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做好退休警察职工服务和共青团、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8)负责强戒场所的制度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9)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0)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州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编〔2014〕55号)文件规定,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纪委、政治处和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管理科、卫生科(卫生所)、习艺劳动科、警戒保卫科、调查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监察审计室、后勤保障科、第一至第六个强戒管理大队。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司法局和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红编〔2021〕34号)文件规定,在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习艺劳动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综合科牌子,财务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科牌子。

(2)人员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末人员编制11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0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1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07人,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2025年人员变动情况为:我单位上年度年末实有人数10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04人、工勤人员4人),本年退休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调入4人(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最终增加2人。

财务人员设置情况:财务科3人,科长(兼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工作人员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提升政治素养,筑牢忠诚警魂。坚持党对戒毒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戒毒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压紧压实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是严肃纪律作风,建设过硬队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措施。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融合各类监督方式,实现有形监督、有效监督全过程、全覆盖。

三是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戒治质量。按照省戒毒管理局要求2025年内实现戒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三级标准,档案工作达省级标准。持续抓实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各项基础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2024年考核中的扣分项进行总结梳理,重点整改推进。加强教育矫正专业队伍建设,拓宽渠道、强化力度,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加强对干警业务技能的考核,以考促学,以绩励警。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全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开展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次数不少于1次,召开党委会议次数不少于12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不少于8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次数不少于12次,开展支部委员会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次数不少于12次,全年开展党课教育不少于13次,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率达100%。

2.始终如一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戒毒人员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少于8次,开展视频巡查监查不少于360次,组织开展“两违一危”清查检查不少于7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不少于30次,保障无涉密事件发生,开展“每周一课”法治教学不低于40课时,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消防火灾处置等各项安全演练不少于8次,强戒人员课堂化教学不少于280次。安全管理“六无”完成、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率达100%。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率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及时率均达100%。

3.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戒人员依法收戒率、入所教育参与率、入所健康检查率和出所评估率达100%,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达100%。同时,完成警察服装采购发放工作,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1人,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数量1套,换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不少于103人。

4.全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及时完成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审批及时率达100%。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80%;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95%。年末,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通过履行部门职责职能,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逐年降低复吸率,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所内无毒品流入,无强戒人员逃跑。强戒人员满意度和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0%。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设置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上级部门及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设定43绩效指标,其中:其中:数量指标20条、质量指标10条、时效指标4条、成本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具体设定情况详见下表: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开展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次数≥1次
开展党委会议次数≥12次
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次数≥8次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次数≥12次
开展支部委员会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次数≥12次
全年开展党课教育≥13次
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学习≥4次
开展视频巡查监察≥360次
组织开展“两违一危”清查检查≥7次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30次
涉密事件发生量=0件
开展“每周一课”法治教学≥40课时
开展禁毒宣传≥12次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12次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消防火灾处置等各项安全演练≥8次
戒毒人员课堂化教学≥280次
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1人
首次配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数量=1套
换发人民警察服装、装具、饰品人数≥103人
质量指标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率=100%
安全管理“六无”完成率=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警察服装采购完成率=100%
入所教育参与率=100%
入所健康检查率=100%
戒毒人员依法收戒率=100%
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率=100%
在所戒毒人员管理=100%
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100%
出所评估率=100%
时效指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率=100%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及时率=100%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
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
成本指标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效果明显
复吸率逐年降低=效果明显
维护社会稳定=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所内无毒品流入=100%
无强戒人员逃跑=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强戒人员满意度≥90%
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9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

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职责,落实该项工作由财务科具体负责,并由分管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制度建设

根据相关的绩效管理文件要求,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下发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司强戒〔2020〕7号),明确了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同时,制定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红司强戒〔2020〕6号)、《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印发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红司强戒〔2021〕83号)、《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印发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等7个绩效规章制度的通知》(红司强戒〔2021〕93号 )等制度,对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作出明确规定,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事后评价工作,对2025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5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四是做到事前有评估,对2025年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六是配合好财政部门做好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及《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对2025年度所属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的批复》(红司复〔2025〕1号)文件,2025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总收入3,31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03.76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00万元。

表1:整体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年初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8.76基本支出3,303.76
项目支出15.00
小计3,318.76小计3,318.76
其他收入0.00其他支出0.00
合计3,318.76合计3,318.76

基本支出安排预算为3,303.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01万元,资本性支出24.07万元。

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15.00万元,为警察服装经费。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财务总收入为6,74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18.76万元的203.15%,完成全年预算6,741.98万元的100%,较上年财务总收入4,714.78万元,增加202.72万元,增长43.0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安排,因当年财政预算收入未达预期,为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转列暂付性款项2,253.20万元,其中2024年已转收入922.06万元,本年转列收入1,331.14万元;二是州本级安排改扩建项目资金比上年多;三是本年度有专项债券安排的化债资金。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总支出为6,74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18.76万元的203.15%,完成全年预算6,741.98万元的100%。其中项目资金收入3,395.67万元,支出3,395.6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项目收支明细如下:

2项目支出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率
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110.00100%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1331.141331.140.00100%
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4.90104.900.00100%
2025年第二批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922.920.00100%
审计反馈整改项目资金402.63402.630.00100%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经费102.43102.430.00100%
2025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290.67290.670.00100%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务用车遮雨棚采购项目经费660.00100%
警察服装经费15150.00100%
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1138.981138.980.00100%
合计3,395.673,395.670.00100%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收入合计6,741.98万元,支出合计6,741.9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年初设定43条绩效指标,共计完成41条。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实际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4.32%,未完成主要原因为:部分采购项目未完成,影响支出进度。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22分,评价等级为“优”。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2025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1)根据州财政统一部署,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2)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并分解为4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9条、质量指标11条、时效指标4条、成本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编制2025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的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翔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合。

(2)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2025年预算批复我所项目1个,即警察服装经费,项目资金15万元,属于重点任务范畴,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凭证及账簿等资料进行核对、计算、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我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截至2025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4.32%,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95%以上。

(2)结转结余变动情况分析。2024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2025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3)“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2024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9.91万元,2025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6.43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35.12%。

(4)“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分析。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21万元,实际支出数6.4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2.66%。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分析。2025年政府计划发生采购171.37万元,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6)收入合规性分析。我所的收入主要为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7)支出合规性分析。我所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合规率达100%。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等四项暂行办法,建立并不断修订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管理办法、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合同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2018年制定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2021年成立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涵盖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

绩效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25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应的工作成果提交上报绩效主管部门。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重点工作办结情况分析

2025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戒毒管理局的指导支持下,全年上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安全稳定为底线、戒治质量为核心、队伍建设为保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坚持政治统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召开党委会议17次;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1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所干警职工和辅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肃开展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活动,向全体警察职工讲清楚违规饮酒的八个方面要点,既要守住纪律红线,又不能随意曲解上级要求。三是聚焦实战实训,提升履职能力。将实战大练兵作为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的重要手段,结合场所搬迁后的新设施、新要求,围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警戒护卫、应急处突、心理矫治、医疗卫生等重点内容,分层分类组织培训42场次。开展实弹射击、处突演练20余次。全所各部门积极参加全省戒毒系统业务技能大比武。其中,后勤保障业务获得团体二等奖,警务实战技能大比武获得州市所第六名。完成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5人。同时,完成警员职级晋升22人,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2)聚焦主责主业,全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与提升戒治质效 。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实现持续安全稳定“六无”目标。始终将安全稳定置于首位,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十三项规范指引”“513”“310、135”等核心制度。全年开展所情研判分析会12次,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40次。指挥中心强化“智能支撑”,视频巡查达600余次。警戒护卫科严格执行AB门“双警值守”“三方签字”、大宗物品查验等制度,安检外来人员1280余人次、车辆136台次,严防“两违一危”流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开展消防、防汛等应急演练20次,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有序推进。坚决贯彻省局“1234”收治思路,制定实施《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到各县市上门收治吸毒人员工作方案》,变“被动等送”为“主动上门接”。二是努力提高戒治质量,认真落实“五项工作”。以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为统领,持续优化“四区五中心”流程衔接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教育矫正工作指南》,开展“五课”教育187课时,“个别教育提升年”活动成效显著,确保谈话教育全覆盖。举办主题教育活动6期、主题竞赛2场。进一步规范入所、在册、出所体测,开展工间操、戒治康复操训练,训练率100%,推广“太极十三式”“普拉提”特色项目。严格执行诊断评估规范与流程,全年开展诊断评估12次,为执法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拓展“一体两翼”工作,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一体两翼”工作不断拓展,在原有的蒙自市、弥勒市、红河县3个社会化延伸管理工作站的基础上,年内新建第四个个旧市社会化延伸管理工作站。依托工作站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累计7场次,开展解戒人员季度集中教育10场次,面向社会禁毒宣讲21场次,接待社会警示教育400余人次。帮扶体系不断完善。深化与红河诚信职业培训学校合作,开展家政绿化、汽车美容、茶艺等职业技能培训3期。邀请民盟州委、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入所帮教5场次。四是病残救治形成合力,医联体建设深化。与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建立的高效协作机制运行顺畅。医联体合作深化,设立专科工作站,开通视频会诊和绿色通道。积极推动戒毒人员医保工作,实现全员参保,部分药品纳入医保平台集中采购,医疗保障水平提升。

(3)夯实基础保障,优化资产处置

一是经费保障实现突破。经过多方协调争取,年度内正式确定并落实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基本经费保障标准。为规范经费使用、降低资金风险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生活卫生精细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卫生管理规定》,规范戒毒人员伙食管理,严格执行实物量标准,注重营养配餐,尊重民族习惯开设清真食堂。与云南景畔商贸合作引入电商平台,规范个人资金及物资管理。狠抓食品安全,落实索证索票200余份、农残检测100余份、48小时留样1000余份。三是所属企业及团山所区处置稳步推进。

2.实际完成率

根据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19条数量指标,年底全部按量完成,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3.完成及时率

根据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4条时效指标,年底实际完成3条,未完成1条。是截至2025年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4.32%,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95%以上。

4.质量达标率

根据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11条质量指标,年底全部按质完成。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率100%;安全管理“六无”完成率100%;政府采购执行率70.4%,未达到年初100%的目标任务;警察服装采购完成率100%;入所教育参与率100%;入所健康检查率100%;强戒人员依法收戒率100%;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率100%;在所戒毒人员管理100%;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100%;出所评估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为政法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不涉及经济效益,故年初未设置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部门履职,提高社会发展能力。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所规范化建设,复吸率逐年降低,保持场所及社会持续安全稳定。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政治统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戒毒人民警察铁军,全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严守安全底线,实现持续安全稳定“六无”目标。推进统一戒毒模式提档晋级,实现统一戒毒模式建设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戒毒人员医保工作,实现全员参保,部分药品纳入医保平台集中采购,医疗保障水平提升。通过对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分析,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良好。

4.行政效能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力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2025年度未发生廉政问题。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试

2025年戒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因采购过程推进较慢,影响支出进度,未能完成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95%的目标。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积极与项目实施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

一是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二是项目业务科室积极参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项目业务科室为主、财务科室协调指导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二)抓实事前绩效评估,强化预算源头管控

从项目立项必要性、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多维度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不断强化预算源头管控,防控财政资源配置低效和无效

(三)聚焦绩效目标编审工作,充分反映产出和效益

一是在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时,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二是从项目资金申请、项目概况、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方面,按照申报表的内容逐项审核;三是将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和批复的绩效目标与预算一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及时分析绩效偏离原因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由财务科按照州财政局相关要求,统一组织相关责任科室负责逐步实施,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作出说明。

(五)扎实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管理意识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财政要求,由财务科室负责推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责任科室负责梳理评价指标体系,配合完成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

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附件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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