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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jgswglj/2026-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全面深化改革,管理、保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全州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2025年共有项目15个,项目资金1637.09万元。分别为: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417.00万元、州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113.00万元、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支出经费33.00万元、州政府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30.00万元、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点项目经费24.50万元、网络外部电路租金及设备维护经费44.80万元、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经费25.00万元、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26.00万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6.00万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巡检及上架审核经费8.00万元、返还2024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剩余经费169.55万元、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25.00万元、罚没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200.00万元、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12.70万元、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405.8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

履行机关事务工作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加强对州级行政中心及五项文化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供水、供电、道路、消防、安防、会议音响、空调、十四部载人电梯等系统设备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做好园林绿化、环境保洁、会议服务、36套干部周转房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级部门及州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向前发展。

2.州五项文化中心管理经费

一是完成红河州五项文化中心室外公共区域和红河文化广场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基本保证各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环境井然有序、优美;二是完成红河州五项文化中心室外公共区域和红河文化广场环境卫生、两个公厕的日常保洁及每年2次的景观水池清洗;三是正常支付红河州五项文化中心室外公共区域和红河文化广场设备设施及绿化产生的水电费。

3.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经费

保障服务好各级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充分发挥政治中心的作用,确保州委、州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决定等高效、畅达,促进红河州政治、经济、文化等又好又快发展,进而提升红河州对外形象。

4.州政府办公楼购买服务经费

确保州政府办公大楼保洁服务工作全面完成,提供整洁、干净的办公环境;办公区域的干净、整洁、舒适和优美,让公众通过视觉上的直观性,树立政府良好形象,让州级广大干部职工有个良好的办公场所,提高工作效率。

5.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点项目经费

确保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物业服务工作全面完成,提供整洁、干净的办公环境。保障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使办公区域各类配套设施的高效、便捷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6.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经费

建立健全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对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秉持“厉行节约、共享共用、虚实结合、智慧建仓”的理念,采取“实体+虚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确保公物仓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全面盘活资产资源,进一步加强资源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约财政资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举措,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是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履职和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7.网络外部电路租金及设备维护经费

保障州级行政中心互联网链路正常,互联网设备平稳运转,各单位能够正常使用互联网访问服务;保障全州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转,老旧设备能按时进行更替,确保每场会议均能正常接收或召开

8.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按计划购置公务用车,优先分配给用车需求大、原有车辆老旧且有车辆空编的州级行政事业单位,保障公务出行需求。优化升级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完善管理层级,增设新功能,实现公务用车全周期管理智能化,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质效。

9.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巡检及上架审核服务经费

对红河州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已上架在售状态商品进行商品价格、商品信息抽检,分四期完成,每期出具一份商品巡检报告,包含巡检结果明细、处理建议、违规证据以及服务中的违规结果通知、异议处理。

10.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

规范执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维护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以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和评审时间作为付费依据,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时、准确发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11.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

为加快闲置资产资源盘活进度,提高资产资源利用效率,将州本级193项闲置资产进行拍卖交易。

12.罚没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

为加快闲置资产资源盘活进度,提高资产资源利用效率,将州本级193项闲置资产进行拍卖交易。

13.返还2024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剩余经费

履行机关事务工作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确保州级机关公务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包括电力系统托管、电梯维保、空调维保、消防维保、设备设施保险费等。加强对州级行政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水、电、道路、消防、会议音响、空调、十四部载人电梯等系统设备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做好园林绿化、环境保洁、会议服务及干部周转房的管理服务工作,持续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提升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级部门及州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14.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根据云南省车改办《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车改办〔2018〕1号)、《关于切实加强和完善全省公务用车平台运行及信息化管理的通知》(云车改办〔2020〕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执法执勤用车实施“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政法〔2020〕16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红河州州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确保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负责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为保障州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

15.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根据云南省车改办《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车改办〔2018〕1号)、《关于切实加强和完善全省公务用车平台运行及信息化管理的通知》(云车改办〔2020〕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执法执勤用车实施“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政法〔2020〕16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红河州州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确保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负责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为保障州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完善管理制度,夯实管理基础

为规范项目实施各环节管理,我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先后制定了《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制度》《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专项管理制度,对项目立项审批、方案调整、进度把控、资金支付、质量验收、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将项目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建立了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由项目领导小组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地执行,为项目规范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强化过程管控,保障实施质量

在项目实施阶段,推行全流程精细化管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按标准推进。一是实行进度常态化管控,对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滞后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项目整体进度可控。二是严把项目质量关,对项目实施中的关键环节、核心工序进行重点核查,确保项目产出成果符合既定质量标准。三是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确保立项批复、合同协议、施工记录、财务凭证、验收资料等各类文件资料完整、规范、可追溯。

3.加强组织建设,畅通沟通机制

建立多维度沟通协调机制,对内加强各科室、各岗位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工作衔接顺畅;同时,建立项目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沟通、第一时间解决,保障项目实施不受影响。

整体而言,我局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管控措施到位、执行落实有力,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有效发挥了统筹协调、规范管理、监督保障的作用,未出现因组织管理不当导致的项目进度滞后、质量不达标、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为项目各项绩效指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年初财政批复的与我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形成我单位自评报告,报送州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备案。并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相关政策依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以绩效导向、目标管理、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等7个原则为导向,对资金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资产管理、报销流程等作了细致规定。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机制(试行)》(云财办〔2022〕14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

(7)《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8)《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9)《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10)《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

(11)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文件,结合我局的部门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1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满意度;同时将二级指标细化分解到三级指标。

4.评价方法

(1)内控测评

根据《红河州机关事务局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内控管理操作流程(试行)》,对部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2)资料审阅

获取部门相关文件、预(决)算批复、自评报告、工作总结、资金收支的财务资料、项目成果的佐证资料等,进行认真审阅,准确把握部门业务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通过查阅资料初步了解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为评价工作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

(3)资金查验法

通过对部门账簿和原始凭据的核查,对资金的到位、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和检查,对资金未到位或未使用的原因进行追溯分析。结合部门申报材料对相关数据逻辑关系进行对比分析,发现疑点时应延伸检查通过对资金流向的追溯,判断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4)实地调查法

实地调查评价项目,采用现场收集资料、填报数据,对照部门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场调查是否达到部门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5.评价标准

(1)评价内容:严格按照维保合同,定时定期对所维保的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年度维修保养不低于12次,保证72121平方米建筑体的消防设备有效运行,及地上地下412642平方米建筑物具备消防功能;每年不低于720次对州行政中心室外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做好行政中心385817平方米园林绿化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行政中心办公楼、红河会堂、室外公厕等卫生间100%供应用水,绿化植物浇灌和喷泉景观用水不低于80%。

(2)评价分值: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评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00分);良(80.00分≤得分<90.00分);中(60.00分≤得分<80.00分);差(得分<60.0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下发的《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文件要求,召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由财务管理科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保障2025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完成。财务管理科作为经费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各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自评报告从项目概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主要经验及做法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2.组织实施

由各业务科室长、财务管理科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自评的具体实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局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有健全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高效、节约,透明度高,各项支出严格执行现行财务制度,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坚持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能履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职责又能够保证管理和服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好为党和政府、为机关、为社会服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好为党和政府、为机关、为社会服务的保障作用,自评分为100分,自评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年初预算数资金使用预算执行率绩效自评备注
1网络外部电路租金及设备维护经费44.80
44.80

100.00%


2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经费25.00
25.00

100.00%


3州政府办公楼购买服务经费30.00
30.00

100.00%


4州会议中心购买服务经费33.00
32.77

99.30%


5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26.00
122.18

96.97%


6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巡检及上架审核服务经费
5.00

5.00

100.00%


7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经费6.006.00100.00%
8红河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点项目经费24.50
24.40

99.59%


9返还2024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剩余经费169.55
167.70

98.91%

10州五文化中心管理经费113.00
113.00

100.00%

11罚没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200.00
192.48

96.24%

12州行政中心管理经费417.00
416.90

99.98%

13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25.00
25.00

100.00%

14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12.36
12.36

100.00%

15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405.88
405.88

100.00%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一是履行机关事务工作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能,确保州级机关公务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包括电力系统托管、电梯维保、空调维保、消防维保、设备设施保险费等。加强对州级行政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水、电、道路、消防、会议音响、空调、十四部载人电梯等系统设备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做好园林绿化、环境保洁、会议服务及干部周转房的管理服务工作,持续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提升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级部门及州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二是聚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成本观念,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告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维修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逐步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领跑”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三是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立足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和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绿色能源管理、资产管理、会务服务、物业服务、机关运行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四是全面履行资产管理职能。根据《红河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资产管理职能。五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机关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六是提升会务服务质量。以标准化实训试点为契机,全面推广《红河州党政机关会议服务规范》,与有条件的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搭建会务服务标准化实训基地,组织开展会务服务培训,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提升全州会务服务质量。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方面:年初预算申报的履职绩效目标编制科学,绩效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时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

2.预算配置方面: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编制、预算配置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按项目管理制度及绩效管理要求进行支付。

2.预算管理方面:部门建立了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管理制度等,都得到有效执行;自评指标体系能围绕年初绩效目标设定;部门收支管理规范;部门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规定。

3.资产管理方面:有专人负责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固定资产能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2024年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产出绩效指标,年末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均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25年度州行政中心、州五项文化中心、州政府办公大楼、红河会堂、州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办公楼、办公用房信息化系统、公务用车信息系统等各项设施设备均运行正常,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和环境考核均为“合格”,有效提升政府形象,所负责的区域园林绿化景观效果得到不断提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采取社会化服务的运作方式,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有偿服务: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参与对空调、电梯、园林绿化管养、卫生保洁、电力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固定资产等设施设备维护维修。

二是聘请第三方有专业资质的监理、造价公司对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维修工程进行价格审定、工程质量监理。

三是加强重点管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由于人手少,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日常管理重点是对水、电、安防、消防、电梯、夜景灯光、空调、会务音响的使用维护及园林绿化管护。并采取轮流值班制度,节假日由专业技术人员带班制度,保障行政办公区域内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及夜景灯光、电子大屏、喷泉的正常开放。

四是根据管理职责,针对项目实施涉及的业务科室,制定了项目科室工作职责,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强化内部预算管理意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

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预算编制精准度有待提高

由于预算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实际经费核算的科目、支出内容与预算会出现一定偏差。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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