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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nyj2/2026-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25年州能源局本级项目8个:能源管理专项经费、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红河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服务经费、预拨2025年能源保供财政引导资金。

1.能源管理专项经费。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水电新能源水电站、光伏、太阳能、风电项目在汛前、汛中、汛后三个阶段防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拉网式联合检查、调研;油气管道年初岁末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高后果区安全检查、隐患占压点检查等工作;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和用电安全检查。能源行业监管工作购买专家服务提供技术支持。能源行业管理执法中聘请法律顾问。通过对全州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能源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能源管理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返还上年结余经费11.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能源行业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全年收入决算数30.47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30.47万元,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支出30.47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6.29万元、委托业务费17.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2.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根据《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 红河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专班招商工作的通知》(红产创发〔2023〕2号)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链长制工作机制的通知》(红办通〔2023〕41号)等文件精神,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专班围绕新能源储能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配套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招商开展工作,着重发展集中式地面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生物质发电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充分利用资源、区位、交通、工业基础等优势,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新能源储能装备制造企业入驻红河州。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8.87万元指标于5月份被调减后全部收回。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产业链专班开展工作。全年收入决算数1.13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1.13万元,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支出1.13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差旅费1.13万元。

3.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起草《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展前期基础研究,衔接省能源局共同提出拟纳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重点内容,研究起草《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8.82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8.82万元,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支出8.82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8.82万元。

4.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拨付近两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上级追加预算经费安排4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4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4万元,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支出4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奖励金4万元。

5.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促进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增加能源安全供应保障能力,促进区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属于转移性支付上级补助经费,下达州本级后由州本级直拨到相关能源企业。上级追加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10.65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10.65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10.65万元,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支出10.65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10.65万元。

6.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专项资金。完成信创计算机采购替代任务数。上级追加安排预算资金4.19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3.91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3.91万元,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支出3.91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3.91万元。

7.红河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服务经费。州本级追加安排预算资金50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42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42万元,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支出42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42万元。

8.预拨2025年能源保供财政引导资金。组织电煤保供和提升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能力等工作,有效提升区域煤炭供应能力,筑牢电煤安全保供基础,支持州内煤矿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上级追加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2220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2120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120万元,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支出2120万元,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21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能源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开展各类能源行业安全检查次数≥40批次,聘请技术专家服务次数≥14矿次,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工作次数≥14矿次,购买技术专家服务费≤72000元。

(2)质量指标。能源行业全年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率=0。

(3)时效指标。项目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项目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4)经济效益指标。能源经济运行平稳≥95%,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率≥90%。

(5)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全州能源行业安全监管水平≥90%。

(6)生态效益指标。煤炭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成效≥90%。

(7)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绿色能源”发展≥90%。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企业对能源工作服务满意度≥90%。

2.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开展新能源行业检查≥12次,开展相关会议≥8次,开展招商引资活动≥6次,开展相关调研≥6次,新开工新能源及储能项目≥29个。

(2)时效指标。项目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项目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3)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新能源储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80亿。

(4)生态效益指标。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企业对新能源储能产业工作服务满意度≥85%。

3.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报告初稿1个,2025年资金拨付完成率≥30%。

(2)质量指标。100%高质量编制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

(3)时效指标。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2025年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4)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规划编制费用≤10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十五五”期间,全州经济平稳增长。

(6)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文明引领高质量发展。

(7)可持续影响指标。指导全州能源经济稳步发展。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服务满意度≥85%。

4.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兑现选调生人数2人,补贴经费4万元。

(2)时效指标。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2025年12月31日完成补贴支付。

(3)社会效益指标。工作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选调人员满意度≥90%。

5.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瓦斯开采利用量100万立方米,采暖季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30万立方米。

(2)质量指标。非常规天然气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时效指标。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4)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勘探开发成本降低。

(5)经济效益指标。是否促进相关企业增加投资。

(6)社会效益指标。非常规天然气开采项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数为0。

(7)生态效益指标。是否促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发展。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地周边群众满意度≥90%。

6.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信创计算机采购数量13台。

(2)时效指标。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3)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4.19万元。

(4)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办公条件。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7.红河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服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投资计划2025年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100%,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100%,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付率100%。

(2)质量指标。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数等于0。

(3)时效指标。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4)可持续影响指标。绿色能源可持续发展。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企业满意度≥85%。

8.预拨2025年能源保供财政引导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煤矿安全线上监管系统1套,支持煤矿企业≥10个,支持项目个数≥20项,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80%。

(2)质量指标。引导资金支持对象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4)社会效益指标。经济社会发展依规稳步提升。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煤矿企业满意度≥85%,火电企业满意度≥85%。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各项能源业务工作,财务部门严把支出关,坚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行绩效项目评价。通过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了解部门项目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确保专项工作经费的正确使用,达到对项目的监管。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年度指标值和全年完成值,及时发现未完成的情况,梳理原因,合理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法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要求,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科室对应各自实施项目,协调合作,开展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1)各科室按照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25年度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查到位。(2)由项目科室形成单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办公室汇总形成一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3)2026年3月启动自评工作,并在要求时限内完成了项目自评和整体自评工作,向州财政局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自评表,州政府网站公开自评结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5年项目支出规范合理,投入产出等指标大部分完成年度目标值,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7个项目自评绩效指标结果为“优”:能源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49分,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自评得分99.66分,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自评得分98.82分,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自评得分100分,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专项资金自评得分99.33分,红河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服务经费自评得分98.4分,预拨2025年能源保供财政引导资金自评得分95分。1个项目自评绩效指标结果为“良”: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自评得分80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能源管理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煤矿监督执法检查,油气管道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督查检查,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检查,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共计62批次;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中聘请技术专家服务次数15矿次;煤矿安全标准化工作次数15矿次;购买技术专家服务费7.2万元;能源行业全年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数为0。

2.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新能源储能产业链完成新能源储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27.3亿元;完成新开工新能源及储能项目27个;开展招商引资活动6次;开展新能源行业检查13批次;开展相关会议8次;开展相关调研10次。

3.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完成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报告初稿1个,2025年资金拨付完成率88.2%,经济成本支出9.8万元。

4.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完成了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兑现选调生人数2人,补贴经费4万元,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

5.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瓦斯开采利用量0.002万立方米,采暖季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0万立方米,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

6.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完成采购信创计算机数量13台,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3.31%,支出费用3.91万元。

7.红河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服务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投资计划2025年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付率达100%;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数为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4%。

8.预拨2025年能源保供财政引导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完成煤矿安全线上监管系统0套,支持煤矿企业12个,支持项目个数22项,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95%,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充分、规范。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不存在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的情况,立项依据较为充分。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的文件、材料符合财政局下达文件要求,因此立项程序较为规范。

2.绩效目标合理、明确。红河州能源局针对该项目设定的2025年绩效目标明确、与部门职能职责及中长期规划一致、受益群体为辖区内群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与项目相关、绩效目标内容和绩效指标及资金规模相匹配,目标值和指标值相对应。

3.资金投入分析。项目投入成本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投入成本合理,成本测算依据为定额,依据充分,充分体现资金筹措使用和筹集符合重点支出要求,项目的实施具有公共性,属于财政支持范围,预算资金充分细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强化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并执行有效,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红河州能源局能源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经费支付符合资金支付的相关规定,手续完备,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归档。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能源管理专项经费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开展煤矿监督执法检查,油气管道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督查检查,水电新能源安全生产检查,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共计62批次。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中聘请技术专家服务次数15矿次。煤矿安全标准化工作次数15矿次。已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产出质量。能源行业全年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3)产出时效。9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64.25%,11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73.03%,未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要求的进度,主要原因:一是购买专家服务协议时限到11月份,7.2万元的费用未支付。二是因财力困难,单据不能及时支出,影响了项目支出执行进度。

2.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开展新能源行业检查13批次,开展相关会议8次,开展招商引资活动6次,开展相关调研10批次,新开工27个新能源及储能项目,新开工项目未完成预计指标值29个任务数,因2个风电项目未取得核准批复,暂未能开工。

(2)产出时效。9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11.3%,11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11.3%,未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要求的进度,主要原因:5月,剩余新能源储能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8.87万元指标被调减全部收回,再无支出。

3.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经费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完成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报告初稿1个,2025年资金拨付完成率88.2%。

(2)产出质量。100%高质量编制红河州绿色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

(3)产出时效。9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0%,因尚未开展工作,所以未支出,未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要求80%的进度;11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68.6%,因根据服务合同,按工作进度支付费用,未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要求95%的进度;2025年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4)产出成本。经济成本指标完成9.8万元,未超预算成本指标。

4.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完成了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兑现选调生人数2人,补贴经费4万元,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

(2)产出时效。9月30日止完成预算执行率100%,2025年12月31日止完成了补贴经费的兑现。

5.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瓦斯开采利用量0.002万立方米,采暖季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0万立方米,因瓦斯浓度低,不满足发电机组运行需求,未完成年度指标值。

(2)产出时效。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

6.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专项资金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采购信创计算机数量13台,完成了替代任务数量。

(2)产出时效。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3.31%。

(3)产出成本。采购成本3.91万元,未超预算成本指标。

7.红河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服务经费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投资计划2025年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付率达100%。

(2)产出质量。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数为0个。

(3)产出时效。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4%。因部分项目未完成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优选工作,未支付委托业务费用,未能完成预计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的指标值。

8.预拨2025年能源保供财政引导资金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完成煤矿安全线上监管系统0套,支持煤矿企业12个,支持项目个数22项,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达95%。煤矿安全线上监管系统未完成预计指标值,因属于上级补助经费,待经费下达后安排开展工作,年底下达的补助经费,未开展相关工作,未完成预期指标值。预计在2026年完成此项工作。

(2)产出质量。引导资金支持对象合规率100%。

(3)产出时效。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5%。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促进产业升级,保障能源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提高全州能源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全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生态效益:通过规划,发展“绿色”能源项目,推动全州“绿色”能源建设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节能降耗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4.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能源行业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积极开展支出管理绩效评价,不断完善单位的内部管理,强化资金支出管理使用,对绩效目标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通过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考核,对项目进行督导和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发挥了项目资金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慢,未达预期目标。能源管理专项经费截至11月30日完成预算执行率73.03%,未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要求的进度,主要原因:一是购买专家服务协议时限到11月份期满,7.2万元的费用未支付;二是因财力困难,单据不能及时支出,影响了项目支出执行进度。红河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服务经费截至11月30日完成预算执行率84%,未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要求的进度,主要原因:因部分项目未完成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优选工作,未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影响了项目支出执行进度。编制2025年预算时,按照州财政规定的支出执行进度编制,11月30日前预期分别完成95%以上。

(二)新开工新能源及储能项目未达预期目标。未及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更新完善,2025年实际完成新开工新能源及储能项目27个,未达预期目标。由于2个风电项目未取得核准批复,暂未能开工。编制2025年预算时,预期完成29个,未及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更新完善。

七、有关建议

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进一步做到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及时调整指标值,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能够反映出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在项目实施内容发生变化的同时需及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调整。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10.65万元、预拨2025年能源保供财政引导资金2120万元,属于转移性支付上级补助经费,下达州本级后由州本级直拨到相关能源企业。

附件:红河州能源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能源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附件:红河州能源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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