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wdx/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委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5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二条 “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第二十九条“科研工作是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的基础支撑。科研工作应当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为提高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质量服务,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第六十一条“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应当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中央财政应当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相关地区可以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党校(行政学院)的经费投入”及《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第五十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本地区社会主义学院建设,保证必要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将学院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州级党校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的职能作用,中共红河州委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22号),明确了红河州党校工作的主要任务,并明确党校办学所需的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办学经费投入要与地方党员干部人数、办学规模、脱产培训学时要求相适应,与财政收入相适应,确保符合党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的相关规定。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文件,2025年红河州财政局年初下达我单位财政性拨款资金项目6个,共计经费725万元,具体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100万元、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45万元、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经费120万元、州委党校静心楼双电源系统建设及大堂门头提升改造项目经费100万元、知行楼电梯安装项目经费60万元。因年中预算调整,实际全年下达我单位财政性拨款资金项目6个,项目经费共计156.41万元,具体为:项目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27.39万元,项目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19.25万元,项目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经费3.88万元,项目4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项目经费12万元,项目5信创项目经费9.02万元,项目6(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84.8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到位资金27.39万元,实际使用数27.3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到位资金19.25万元,实际使用数19.2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到位资金3.88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8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4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项目到位资金1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5信创项目到位资金9.02万元,实际使用数9.0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6(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项目到位资金84.87万元,实际使用数84.8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和水平,2025年我单位共投入资金27.39万元。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全州党校系统教师校内集体培训2次,零星培训多次,进行师资、党性教育培训。并抓好精品特色课程开发打造,服务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不同主题,结合地方特色,开设8门精品课程。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全州党校系统教师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教学技艺精湛的党校师资队伍,也极大地改善了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的教学条件,为党校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参与培训的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培训载体,使党校在推进我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适应红河跨越式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及推动红河州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
为进一步提升党校的咨政能力和教研水平,2025年我单位共投入资金19.25万元。一是重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州干部培训需要,本年度科研课题立项44个,43个已全部验收合格并结项,完成率97.7%;二是重点加强党校的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党校理论阵地的作用,本年度我校在省级以上平台和红河日报等平台积极发声,部门内部刊物《红河探索》和媒体网络也积极发布文章。2025年度获正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0篇,科研咨政工作取得新提升。
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经费
为建设党校系统互联互通的信息交换网络,推动资源共享,提高业务指导水平,2025年我单位共投入资金3.88万元。资金支付了智慧校园软件一期尾款,已达到软件平台效果,推进了单位现代化、信息化管理。
4.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项目经费
为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引进教育人才,优化教师人才队伍结构,2025年我单位共投入资金12万元,根据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相关政策文件,对我单位引进的一名博士、一名硕士发放生活补助,达到了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目标。
5.信创项目经费
为加强党校基础办公建设,替换运行缓慢、已达报废年限的老旧办公电脑设备,2025年我单位共投入资金9.02万元,购置符合国家信息安全及信创要求的台式机及笔记本电脑,保障了单位日常办公需求。
6.(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
为偿还2024年底债务,2025年我单位共投入资金84.87万元,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根据相关要求,已完成债务清偿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
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以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大力提高党校科研教学水平,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提升干部培训整体质量,为担当起新时期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历史重任提供重要保证。
阶段性目标:通过系统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对党的精神的深入学习,提高全州党校干部教师及职工的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州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为党校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参与培训的广大党员干部提供良好的学习培训载体。同时采取“带课参训+试讲说课+专家点评指导+集体备课”办法,持续推动课程优化,使能上讲台、能讲好课的教师基数得到大幅提高。
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
总体目标:科研咨询项目是《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对党校为党献策工作职能的重要载体。州委党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总遵循、总纲领、总指引,牢牢把握住省委提出的红河州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地提升红河州党校系统对全州社会以至全省范围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推动我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阶段性目标:一是确保州党校系统课题每年度的立项、结项完成;二是建立平台完善咨政体系,将每年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咨政报告,承担好党校智库的责任;三是办好年度理论研讨暨师资培训,加强全州党校系统的交流发展,提升全州党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
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经费
总体目标:以提升党校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服务能力为核心,通过三期建设完善智慧校园软件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充分应用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教学资源数字化统筹、教务培训业务智慧化管理,切实改善党校教学保障条件,为新时期大规模干部培训提供坚实的教学管理和服务支撑。最终实现党校教育信息化、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打造智慧化教学、智慧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现代化党校,助力创建全省一流州市党校(行政学院),充分发挥党校作为州委重要干部培训部门的职能作用。
阶段性目标:一是系统建设目标,完成教务管理、校外预约授课等4 大核心系统的开发部署,实现课程管理、师资预约、学员学籍、培训全流程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完成10台智能终端配置,实现学员签到、课程信息展示等现场服务功能。二是基础设施目标,完成校园网络安全加固和校园WIFI建设,实现信息化教学网络全覆盖;完成教室信息化改造和报告厅灯光系统升级,补齐教学基础设施短板,满足现代化培训教学需求。三是管理效能目标:实现党校教务管理流程标准化、科学化,打通部门协同瓶颈,将班主任团队从繁重的考勤、数据统计等体力劳动中解放,提升工作效率;搭建统一的数据融合平台,实现教学、学员、师资等数据的共享与分析,为党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四是服务体验目标:依托微信服务号实现学员课程评价、手册查看、班级通知等互动功能,打造“一卡在手、走遍校园”的综合消息服务平台,提升学员和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体验,节约校园运营资源,减轻日常工作负荷。
4.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项目经费
总体目标: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引进教育人才,优化教师人才队伍结构。
阶段性目标:根据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相关政策,引进教育人才,给予单位引进人才生活补助,优化教师人才队伍结构,达到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目标。
5.信创项目经费
总体目标:加强党校基础办公建设,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求。
阶段性目标:替换运行缓慢、已达报废年限的老旧办公电脑设备,购置符合国家信息安全及信创要求的台式机及笔记本电脑。
6.(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
总体目标: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完成单位债务清偿工作。
阶段性目标: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根据相关要求,偿还2024年底单位债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与管护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根据干部任用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为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等目标的实现,建立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会计内控制度》执行,坚持“三专”(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五统一”(统一资金拨付渠道、工程设计和概预算标准、账务票据、报账程序、会计核算)制度;项目结算坚持“五有”制度(有施工合同、项目验收单、项目预算单、项目决算单、正式税务发票)。二是严格监督管理。项目立项后,根据部门制定的《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项目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审批制度》等制度,对项目运行过程、完成结果、实现程度、预算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并接受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审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的目的
绩效自评是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
2.绩效自评的对象
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文件下达的项目经费以及后期追加、调整的财政资金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自评。即2025年度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3.绩效自评的范围
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对实施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可行性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是可以达到的。
(3)指标量化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优先原则,难以量化的指标必须具体明确。
2.绩效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财绩〔2025〕8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27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7)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项目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项目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经费设置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项目4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项目经费设置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项目5信创项目经费设置3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项目6(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设置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
5.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优”;80分≤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良”;60分≤评价得分<80分,等级为“中”;评价得分<60分,等级为“差”。
6.评价抽样
在评价抽样方面,为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评价结论的可靠性,本次评价采取了分层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例如,针对科研课题资助,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将总体样本按课题类型(如校级课题、省级课题或按科研、咨政类型)进行分层;针对培训费支出,对参训学员代表开展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参训学员覆盖不同层级、不同专业,确保抽样结果能够真实反映项目执行的总体面貌。本次评价抽样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首先,对资金量较大的重点子项目实行全样本覆盖核查。其次,对于零散小额支出,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通过“点面结合”的抽样方式,全面掌握了项目执行进度与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相关科室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提供绩效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材料,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梳理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积极组织开展自评工作,确保2025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2.组织实施。
围绕部门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有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方面,依据“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秉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开展自评。并形成“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州财政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项目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6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项目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项目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6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中”;项目4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项目5信创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项目6(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本年度绩效目标大部分有实现甚至取得突破。项目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全州党校系统教师校内集体培训2次,零星培训多次,进行师资、党性教育培训;围绕不同主题,结合地方特色,开设8门精品课程。项目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本年度取得了较大突破,课题、论文等科研成果质量有了很大提升。内部刊物《红河探索》印刷完成,媒体网络也积极发布文章,2025年度获正厅级领导肯定性文章10篇,论文、报告等文章发行册数已达3160册;2025年度科研课题立项44个,43个已全部验收合格并结项,完成率97.7%。项目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项目2025年三期建设年初预算安排1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智慧校园软件及信息化三期建设,但本年度实际仅取得3.88万元收入并完成该笔款项的支出(用于支付一期尾款),未获得三期建设相关专项资金,受资金到位情况限制,2025年智慧校园三期建设的各项工作均未启动实施,对应的系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效能提升、服务体验优化等阶段性绩效目标均未实现。整体来看,2025年顺利完成一期建设尾款的结清工作,资金支付管理规范。项目4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项目根据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相关政策文件,对我单位引进的一名博士、一名硕士发放生活补助,达到了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目标。项目5信创项目购置符合国家信息安全及信创要求的台式机及笔记本电脑,替换了运行缓慢、已达报废年限的老旧办公电脑设备,保障了单位日常办公需求,加强了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根据相关要求,已顺利完成2024年债务清偿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标准,按照科学性、有效性、约束性的工作要求,从数量、质量、时效和效果等方面设定,做到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扎实有效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实施内容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绩效指标设置明晰且细化。
(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2.项目管理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规定。具体负责项目的业务科室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开展相关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项目支出报告制,并接受财政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指标,该指标分值为50分。其中:项目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自评得分46.67分;项目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自评得分50分;项目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自评得分15分;项目4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项目经费自评得分50分;项目5信创项目经费自评得分50分;项目6(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自评得分50分。(详见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情况设定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该指标分值为30分。其中:项目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自评得分30分;项目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自评得分30分;项目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智慧校园”自评得分25分;项目4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项目经费自评得分30分;项目5信创项目经费自评得分30分;项目6(6.30台账内拖欠企业账款)202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五至十七期)转贷资金自评得分30分。(详见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科研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本部门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项目科室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二)强化绩效管理,规范资金管理
本部门各项绩效目标实施合法合规,建立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目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取得更大、更多的社会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执行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
2.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及灵活性有待提升,未及时根据财政实际下达的支出指标进行调整。
3.绩效管理不到位,绩效自评质量不高;绩效自评流于形式,对绩效运行情况的揭示不够深入。
(二)原因分析
1.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各相关业务处室与财务配合有待加强。
2.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部门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
七、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预算管理理念宣传,开展培训时对参会人员身份进行要求,要求业务人员共同参与;加强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1干部教育培训)
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科研咨询)
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3智慧校园)
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4红河奔腾)
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5信创)
附件2-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6专项债券)
附件2-3.项目支出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