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rmzfzkmbsc/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驻昆明办事处共有2个项目,为驻昆办专项经费和驻京联络处房租及业务费,项目年初预算资金430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项目1:州驻昆办专项业务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省委“3815”战略目标,聚焦州委“337”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全州工作大局和政府驻外办事处本职工作,积极履行“办事、服务、协调、窗口”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政务联络、信息沟通、招商引资、接待服务等各项中心工作。
项目2:州驻京联络处房租及业务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省委“3815”战略目标,聚焦州委“337”工作思路,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红河州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在京联络工作,保障全州各级部门在京公务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宣传、信访维稳等工作,较好地服务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1:州驻昆办专项业务费
本项目主要用于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在开展好服务区域间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政务联络、信息沟通等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项目2:州驻京联络处房租及业务费
本项目主要用于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红河州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在京联络工作,保障全州各级部门在京公务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宣传、信访维稳等工作,较好地服务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文件,2025年州驻昆办项目年初预算资金43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州驻昆办项目资金实际到位423.9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423.93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具体详见下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项目1:州驻昆办专项业务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工作会议及州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在开展好服务区域间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政务联络、信息沟通等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项目2:州驻京联络处房租及业务费
驻京联络处是我州在北京的对外联络机构,目标为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红河州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在京联络工作,保障全州各级部门在京公务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宣传、信访维稳等工作,较好地服务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
2.阶段性目标。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接待工作规定,强化管理职能,做好2025年的接待服务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政务联络,做好与省级部委办局和厅室的联系,不断巩固联络成果,扩大对外联系,在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上下功夫,促进我州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三是坚持推进对外宣传,与州投资促进部门、旅游部门等密切联系,有针对性宣传红河、推介红河,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红河、投资红河。四是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整合在昆资源,发挥前沿阵地的作用,借助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在昆商会、各州市驻昆办,营造跨省、跨地区招商引资环境,配合做好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招商引资任务顺利完成。
项目2:州驻京联络处房租及业务费
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红河州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在京联络工作,保障全州各级部门在京公务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宣传、信访维稳等工作,较好地服务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1:州驻昆办专项业务费
1.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红河州驻昆办内设2个科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干部监督、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财务科。负责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工作。
2.项目管理制度
为强化部门政务联络、对外宣传、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和信访维稳等职能,规范和加强对外联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红河州驻昆工作实际,州政府驻昆办事处制定《州政府驻昆办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3.项目预期风险及应对措施
(1)项目预期风险
①政策执行方面的风险。对政策把握、项目认定、统计数据认定等方面督导不到位的风险;
②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洽谈中的风险。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洽谈是招商引资工作的关键环节,涉及洽谈双方专业水准的高低、成本与回报等各个方面,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出现风险。
③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各类项目协议、合同条款是部门谈判各方权利义务书面化和法律化的体现,存在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
④经费保障方面的风险。在保障各项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违规使用专项经费的风险。
(2)应对措施
强化财务管理,增强法律法规和执纪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检查监督,确保思想不失控,行为不失管。坚持原则,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项目2:州驻京联络处房租及业务费
1.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红河州驻京联络处内设2个科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机要、信访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
(2)对外联络科。负责承担对外联络保障服务等工作。
2.项目管理制度
为强化部门政务联络、对外宣传、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和信访维稳等职能,规范和加强对外联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红河州驻昆工作实际,州政府驻昆办事处制定《州政府驻昆办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3.项目预期风险及应对措施
(1)项目预期风险
①政策执行方面的风险。对政策把握、项目认定、统计数据认定等方面督导不到位的风险;
②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洽谈中的风险。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洽谈是招商引资工作的关键环节,涉及洽谈双方专业水准的高低、成本与回报等各个方面,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出现风险。
③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各类项目协议、合同条款是部门谈判各方权利义务书面化和法律化的体现,存在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
④经费保障方面的风险。在保障各项工作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违规使用专项经费的风险。
(2)应对措施
强化财务管理,增强法律法规和执纪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检查监督,确保思想不失控,行为不失管。坚持原则,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州驻昆办2025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督促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州驻昆办纳入2025年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涉及项目年初预算资金430万元,占总项目的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的原则
一是科学公正。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二是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三是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减压、无效要问责。四是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1号);
(7)《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8)《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3.评价的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投入、产出、效益和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共下设二级指标9个和三级指标16个。具体详见附件1:红河州驻昆办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项目绩效评价的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分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项目绩效评价的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驻昆办2025年实施的2个项目指标均已完成,取得了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经自评,各项目平均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联络工作。发挥地处省城优势,不断加强与省级各大机关、部门的政务联络,不断拓宽政务联络渠道,探索政务联络新方式。1至12月共协助州级部门到昆明、北京开展政务联络70余次。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对外联络,圆满完成了2025年云南省两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以及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开放招商大会、“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等重点工作的政务联络工作,对接中央部委及在京挂联红河州的单位,全年走访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信集团等部委及企业15次,协助州内相关部门推进元阳机场前期工作、农文旅宣传推介、低空经济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组织或参与在京重大会议、活动服务24次,保障州领导赴京公务活动40批次。协助州委在昆明组织开展“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在巩固建水紫陶滇池片区宣传推介的同时,牵头建水紫陶协会与滇中空投文旅公司合作在机场贵宾室宣传推荐紫陶产品,助推红河紫陶产品走出红河。
2.在新条件下,全面推进保障服务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接待程序化、服务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的要求,在转变方式、改善接待环境上下功夫,接待服务工作做到周到、细致、得体、大方、节俭,2025年度共开展各类接待保障服务70批28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代表团赴省委、省委、省政府组织部、省工信厅、财政厅及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专题汇报、国家民委至红河州调研机场服务保障等重要公务保障工作。按省政府统一部署,保障服务好“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系列活动北京宣传推介会;主动协调、全面保障“情系红土地·雁归彩云南”国情教育红河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红河在北京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组织开展“品味云南 慢享时光—走进华熙LIVE”活动,积极搭建红河特色产品展区,在北京展销梯田红米、建水紫陶等红河特色产品,为我州旅居资源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在新任务下,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立足全州招商引资大局,发挥地处省城和京城优势,广泛开展经济协作和经贸交流活动,制作招商引资投资指南,积极宣传推介我州文旅特色和高原特色农业产品,配合州级部门认真做好赴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省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工作。在枫叶王府投资集团企业13家酒店、企业内部网站和国际“IBS双创大赛”等活动中宣传推介红河,让外界熟悉红河、知道红河产业发展情况,增强到红河投资的信心;发放宣传《红河州投资指南》《重点产业项目册》800余份;积极联系、分别与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中国中免等知名企业进行工作接洽,协助邀请阿拉丁控股集团等企业赴红河实地考察,较好地发挥了驻外机构服务于我州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红河州6条重点产业链及康养旅居特色产业,全力搞好招商宣传推介工作,主动配合州投资促进局开展“京滇携手·共筑康养梦”红河州康养旅居产业北京座谈会等活动6场,在北京为州内招商团队提供会务协调、企业对接等保障服务20余次,为北京吉意欧咖啡有限公司、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合作搭建桥梁。
4.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信访维稳工作。主动承担全州各县(市)进京、入昆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与省驻京信访工作组、省信访局、州信访局密切配合,自觉参与处理全州各县市到昆明、北京的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及时做好思想稳控和劝返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加强源头预防。紧盯全国两会、重大节日等敏感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年度信访维稳工作。尤其是中央巡视组进驻云南期间,积极将关口前移,按照省信访局的统一部署,与州信访局协同联动,及时处理红河州到中央巡视组上访事件。今年以来,共处理我州到北京信访106批120人次,重复信访96批110人次,常态化开展驻京劝返6批24人次;协助州信访专班劝返泸西县、弥勒市到中央巡视组非法上访事件、协助蒙自市劝返到省自然资源厅非法上访事件等信访维稳工作3批5人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州驻昆办2025年项目收入决算数423.93万元,支出决算数423.93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州驻昆办专项业务费收入决算数53.93万元,支出决算数53.93万元,执行率为100%。州驻京联络处房租入业务费收入决算数370万元,支出决算数370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50分,得分率100%。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所有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费用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编制部门预算时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准确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今后,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需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根据工作重心作出相应调整,切实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且充分运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七、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体制,通过绩效管理工作,促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落实项目责任,推进项目工作开展,推动预算执行。在注重把握招商实效的基础上,强化支出管理,确保经费保障及时到位,准确高效,提高预算执行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