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gyhxxhj/2026-000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及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本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对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5年度项目专项资金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州本级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了项目资金自评全覆盖,18个项目资金共计5,754.26万元(含涉密项目资金1,164.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项目绩效自评汇总表
| 序号 | 政策(项目)名称 | 项目支出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 348.84 | 中央 |
| 2 | 中央中小企业发展(新一轮专精特新)专项资金(涉密) | 286.00 | 中央 |
| 3 | 信创项目经费(涉密) | 11.27 | 中央 |
| 4 | 省级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 2,434.16 | 省级 |
| 5 | 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 | 1.00 | 省级 |
| 6 | 省级2025年促进工业增长财政资金-专精特新“小巨人”方向 | 100.00 | 省级 |
| 7 | 第三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弥勒(涉密) | 867.00 | 省级、对下 |
| 8 | 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792.00 | 省级、对下 |
| 9 | 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 1.47 | 州级 |
| 10 |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 79.00 | 州级 |
| 11 | 中共红河州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 0.73 | 州级 |
| 12 | 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 8.33 | 州级 |
| 13 | 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 5.51 | 州级 |
| 14 | 红河州“十五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 30.00 | 州级 |
| 15 | 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 | 33.94 | 州级 |
| 16 | 返还上年“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 1.04 | 州级 |
| 17 | 2023年预拨本年列支项目 | 753.83 | 州级 |
| 17-1 |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经费 | 540.00 | |
| 17-2 | 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 | 100.00 | |
| 17-3 | 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 16.00 | |
| 17-4 | 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项目前期经费 | 19.80 | |
| 17-5 | 中共红河州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 26.00 | |
| 17-6 | 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 12.00 | |
| 17-7 | 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 40.03 | |
| 18 | 其他专项经费 | 0.14 | 单位资金 |
| 合计 | 5,754.26 | ||
| 其中:本级 | 4,095.26 | ||
| 下级 | 1,659.00 | ||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1)主要内容: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5〕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5〕38号),按照《红河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责任到人,加大监督力度,无线电管理经费使用,通过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审议批准,严格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招投标工作要求及单位内控制度要求,专款专用,确保升级改造泸西四类固定站项目完成建设,九三阅兵等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和全年各种考试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高效进行文某非法用频和蒙自欢乐世界非法用频等12次无线电行政查(处),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已完成和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未收到用频、设台单位意见建议反馈,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2)资金到位情况:2025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共到位资金412.62万元,其中:2025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374万元,2024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结转资金38.62万元。
(3)资金支出情况:2025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共支出348.84万元,其中2025年无线电管理资金支出319.8万元,2024年度财政结转资金支出29.0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结转结余资金63.78万元,其中,2025年指标54.2万元;2024年指标9.58万元。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新一轮专精特新)专项资金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工信联〔2025〕17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作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三新”“一强”并给予资金奖补。对相关企业给予首年扶持资金286万元。
3.信创项目经费
项目涉密,相关内容不公开。
4.省级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作用,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建〔2023〕9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措施。对省内各银行金融机构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向优质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省级财政给予贷款企业2%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户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户累计不超过600万元。
第一批概况:2024年6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文《关于报送2024年度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企服〔2024〕147号),组织开展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企业“免申即享”,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汇总本机构贴息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将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提供省财政厅,按照省财政厅—州(市)财政局—州(市)工信部门—企业完成了贴息资金兑付。
2024年11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4〕226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4〕94号),我州共有32户优质中小企业获得第一批贷款贴息资金615.51万元。
第二批概况:2025年3月,云南省工信厅发文《关于报送2024年度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料的通知》(企服〔2025〕37号),组织开展云南省2024年度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企业“免申即享”,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汇总本机构贴息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将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提供省财政厅,按照省财政厅—州(市)财政局—州(市)工信部门—企业完成了贴息资金兑付。
2025年7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5〕107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5〕52号)文件精神,我州共有68户优质中小企业获得第二批贷款贴息资金1818.65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2月完成第一批贷款贴息资金的兑付工作,涉及32户优质中小企业共计615.51万元。2025年8月完成第二批贷款贴息资金的兑付工作,涉及90户次优质中小企业共计1818.65万元。
综上,两批次2434.16万元贴息资金均已100%兑付到企业,兑付率100%。
5.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
背景和主要内容: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近两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的通知》要求,及时发放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招录的定向选调生宝文礼租房补贴1万元整。
实施情况:2025年2月,收到《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近两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的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经州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专款专用,及时支付宝文礼租房补贴1万元整,及时足额将补贴兑现到个人,受益对象感受到了党委、政府对人才的关心和关怀。
6.省级2025年促进工业增长财政资金-专精特新“小巨人”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作用,按照《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云政办发〔2025〕27号)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财政资金的通知》(规划〔2025〕172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财政资金,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奖励政策措施。对2025年首次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实行企业“免申即享”。
7.第三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涉密,相关内容不公开。
8.(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促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按照《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8号)等规定,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红河州推荐申报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开展项目审核、专家咨询、现场抽查等工作,统筹形成资金安排方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网站对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申请文件扶持项目进行批复,省财政厅按照分配方案和批复文件下达资金。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5年,红河州2个项目获得共计792万元的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其中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获重点产业项目类别520万元资金支持;云南美科生产全要素融合应用数智工厂获数智化改造项目类别272万元资金支持。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5〕69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向蒙自经开区管委会下达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792万元,并要求蒙自经开区管委会及时拨付资金、做好资金监管及绩效管理。该笔资金已于2025年9月拨付到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云南美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底专项资金到位率达100%。
9.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1)项目背景
为持续促进全州工业经济稳进提质,提高全州工信系统从业人员及工业企业相关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振全州工业经济发展信心,提升我州工业企业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能力,提高工业统计人员从业业务水平,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根据工业经济发展工作实际,2025年州级预算安排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5年本项目核心围绕纳规升规及工业经济相关业务培训推进实施,年度预期开展至少2次相关培训。实际实施过程中,2025年本项目预算经费仅用于支付2024年底举办的“红河州稳增长解难忧优环境百日攻坚暨2024年工业经济业务培训”费用1.47万元,该培训为期2天,设置培训课程4门,实际参训人数86人,培训出勤率、培训对象准确率均达100%,参训人员满意度达100%;同时,2025年结合全州工业经济工作实际,开展1期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因经费统筹安排,未使用本项目预算支出。通过持续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工业企业统计业务基础,提升了工信系统从业人员业务能力,2025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拉动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5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资金类型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上年结转资金及其他资金;全年收入决算数1.47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1.4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专项用于支付2024年相关培训尾款。资金使用严格遵循《红河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支出手续齐全、审核规范,未发生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10.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为进一步提升全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与质效,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稳步扩大,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形成线上线下发力,横向纵向贯通、便利共享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真正实现政策直享、服务直达、诉求直办的服务企业模式。采取“中心+平台+协会(或公司)十联盟”的架构,构建“机构优、平台强、资源多、服务好、满意度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服务机构利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互联网+”的优势,由“单一型”向“复合型”发展。通过完善平台功能,实现从创业、研发、生产、经营、管理、销售各个环节全程贴近服务、网上远程服务。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红政发〔2022〕44号)、《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云办发〔2022〕64号),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和质量,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专精特新”发展,依据《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等文件规定,开展2025年州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州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8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红企家园”红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1+3+N企业服务矩阵”,建设内容包括:平台开发、维护、运营、管理、数据收集、分析及企业产品推广、政策宣传、企业人员培训等。
11.中共红河州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1)项目背景:为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链素质整体提升,有力有效推动产业强州建设,2022年3月,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和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文件,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建立“高位统筹、链长负责、专班推进、联动招商、动态管理、合力攻坚”的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全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末全州“5+6”现代产业体系基本确立,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30%以上的目标。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5年初,链长办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州招商部门组织的招商培训,同时赴上海等地开展招商活动。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州产业链链长办3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开展工作。2025年,全年收入决算数0.73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0.73万元,执行率为100%。
12.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2022年3月,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成立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牵头单位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部分产业链、督导组及链长办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2024〕-78),更名为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2025年收入8.33万元,支出8.33万元,执行率100%。
13.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22〕11号)要求,全州共建立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等3个千亿级产业链和现代物流、通用航空无人机等9个百亿级产业链,其中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牵头部门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每条百亿级产业链各10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保障产业链专班开展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2025年收入5.51万元,支出5.51万元,执行率100%。
14.红河州“十五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1)项目背景。“十五五”时期,是云南省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的决胜期,也是红河州加快建设昆河经济走廊前沿支点的全面发力期。省委、省政府坚持大抓产业、主攻工业,一体推进“三大经济”,为红河州拓展新型工业化路径、塑造发展新动能带来了重大机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及全省发展战略,科学编制并实施好规划,对夯实工业强州根基、构建具有区域鲜明辨识度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创红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5年8月,根据州政府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需牵头编制《红河州“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及《红河州“十五五”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两个州级重点专项规划,故将2025年申请到30万元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的《“十五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调整为两个规划编制经费,缺口经费已按照规定申报2026年财政预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红河州“十五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经费的30万元规划编制工作经费预先各拨付10万元作为《红河州“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红河州“十五五”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经费,待初稿提交后每个规划再拨付5万元,余下的规划编制费用待2026年财政资金预算下达,并且规划文本印发后进行拨付。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5年9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编制服务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最终,《红河州“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由云南普洛特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红河州“十五五”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由昆明理工大学中标。按照《红河州“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红河州“十五五”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合同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先各拨付10万元作为两个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经费,并于初稿提交后每个规划再拨付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红河州“十五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100%。
15.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
一是为加快闲置资产资源盘活进度,提高资产资源利用效率,将州本级193项闲置资产进行拍卖交易,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散装水泥办资产1处,交易中需要交纳土地价款。二是完成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散装水泥办公室个旧和开远6处房产产权证、土地证补办及后续变更手续,完成弥勒、河口无线电监测业务用房产权登记。州财政局安排州工业和信息化局58.5万元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用于完成上述工作,实际支付33.94万元,剩余指标被收回。
16.返还上年“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省委人才工作会精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州委人才工作会精神,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用更加宽广的眼光和胸怀优化引才、留才、容才、用才、爱才环境,为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的通知(红办通〔2023〕79号)等相关文件,产业人才专项由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实施。2024年“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预算明细中评审费测算1.68万元,但是需要据实按规定发放。经研究,参照《云南省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一)1的标准,2024年发放评审专家劳务报酬800元/人,13名专家,共计1.04万元,已按规定要求及时发放。
17.2023年预拨本年列支项目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经建科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资金指标的通知》(红财建发〔2025〕8号)对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7个项目资金753.83万元列2025年支出,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经费540万元、技改扩能及延链补链新建投产项目奖励专项资金100万元、中共红河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26万元、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40.03万元、新型化工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12万元、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项目前期经费19.8万元、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16万元,该7个项目2023年已实际实施且已按当年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公开,经请示州财政局绩效管理部门同意,本次绩效自评相关内容不再赘述,项目详情查看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公开内容(本项目以下内容略)。
18.其他专项经费
根据无预算不支出工作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专项经费预算5万元。本年实际收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14万元,用于补充办公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1)总体目标:整体围绕无线电“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扎实推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2)阶段性目标:完成升级改造泸西四类固定站项目建设工作、保障好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完成无线电干扰案件的查处和办结;积极做好无线电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共完成考试保障30次,重大活动保障1次,无线电监测8万多小时,无线电干扰查处2次,无线电行政检查(执法)12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4个,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2480个。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新一轮专精特新)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要求,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称“一强”),同时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奖补标准: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2)年度目标。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要求,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资金拨付流程规范、手续齐全,2025年10月已完成拨付工作,切实保障了企业推动“三新”“一强”的资金需求,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及时的资金支持。
3.信创项目经费
项目涉密,相关内容不公开。
4.省级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1)总体目标: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作用,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激发中小企业新活力、新动力,扎实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年度目标: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企业62户,新增优质中小企业放贷规模≥16亿元,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贵问题缓解作用明显。
5.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近两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的通知》,及时发放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招录的定向选调生宝文礼租房补贴1万元整。
6.省级2025年促进工业增长财政资金-专精特新“小巨人”方向
(1)总体目标。助力工业经济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持续给予贷款贴息及生产增长相关激励,对经营主体培育给予针对性奖励,稳步做优做强以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以铟锗铂为主的稀贵金属新材料、高效高值挖掘磷资源潜力的新能源电池和精细磷化工、绿色食品和中药材精深加工、以数字信息大通道为引领及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的数字产业等5大重点特色优势产业。有序推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及具有引领支撑带动作用的制造业相关项目,持续推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设备更新相关工作,稳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与核心竞争力。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量质协同提升,助力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2)年度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及州级任务分工方案,精准挖掘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潜力企业,成功推动云南省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被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严格落实“免申即享”惠企服务机制,高效完成资金兑付相关工作,及时向云南省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兑现资金补助100万元。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助力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了专精特新企业对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圆满达成年度绩效目标。
7.第三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弥勒
项目涉密,相关内容不公开。
8.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推进以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以铟锗铂为主的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发挥磷资源优势的新能源电池产业、以中药材精深加工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以数字信息大通道为牵引的信息产业等重点产业企业产业链逐步延伸、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推进实施一批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能力持续向好;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年度目标。支持重点产业项目数量≥1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数量≥1项;全州新能源电池产值≥4亿元;规上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60%;2025年底专项资金到位率≥8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4%;获补助项目对行业发展或保障民生促进作用提高;专项资金投入撬动全州工业投资倍数≥300倍;推动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能力提高。获扶持企业满意度≥90%。
9.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1)总体目标。进一步提振全州工业经济发展信心,提升我州工业企业应对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能力,提高工业统计人员从业业务水平,从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2025年完成至少2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合理控制培训经费支出,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拉动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个百分点。
(2)阶段性目标。完成2025年度培训经费预算执行,按计划开展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实现培训出勤率、培训对象准确率≥90%,参训人员满意度≥90%,人均州内培训费用≤220元/人/天,年度培训经费总支出≤10万元。
10.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1)总体目标:提升全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与质效,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稳步扩大,全州服务体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2)年度目标:通过委托第三方完善平台建设、强化政策宣传,开展创新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10户以上;提升全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与质效,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稳步扩大,全年服务企业50户以上,有效解决融资需求,力争获得融资额度5000万元以上,形成线上线下共发力,横向纵向贯通、便利共享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预计2025年12月底,全州服务体系建设将有一个新的突破。
11.中共红河州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按《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红办发〔202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链长制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要求》(红办通〔2023〕41号)相关文件要求,研究重点产业发展趋势、一二三产业融合、新兴产业发展和政策导向。2025年,根据各产业链实际适时提出产业链动态调整建议,确定聘请专家智库对全州60%以上各产业链进行评估咨询,完成产业链研究、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培育、存量企业服务等重点工作,力争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及以上等重点目标。
12.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1)总体目标:积极开展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化工项目建设,做好企业培育等工作。
(2)年度目标:2025年继续优化产业布局,强化项目招引,推动红河州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全年发放产业宣传材料数量不少于40册,新签约投资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项目不少于4个,新签约投资10亿元及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新开工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落地在沿边产业园区的项目不少于1个,新纳规升规升限企业不少于4个,召开精准招商推介会不少于1次,拜访符合主导产业规划的目标企业不少于30家,邀请20户符合主导产业规划的客商到州内实地考察,9月30日前完成80%的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完成95%的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不低于90%。
13.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1)总体目标:积极开展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通用航空无人机项目建设,做好企业培育等工作。
(2)年度目标:完成2025年产业链研究、招商引资、存量企业服务等各项工作完成通航专班2025年外出招商不少于3次,到县市、企业调研不少于5次,发放招商手册和宣传手册不少于100册,组织召开1次以上会议研究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培育、存量企业服务等各项工作。督导落地项目服务开展、建设环评、对产业可持续发展等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项目实施,确保落地企业及项目建设实施后对通用航空及无人机产业发展带来持续性影响,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14.红河州“十五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1)总体目标。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积极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大战略机遇,认真落实“大抓产业、主攻工业”要求,灵活运用好沿边产业园区建设重大利好政策,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契机,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全州“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指引,合理制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2)阶段性目标。根据国家和省级关于“十五五”制造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开展《红河州“十五五”制造业发展规划》编制,编制的规划内包含相关内容10个,规划布局图纸5幅以上,规划目标10个以上,确保通过委托编制单位及上级单位审核,通过项目实施,合理制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保证委托编制单位满意度达90%以上。
15.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
完成散装水泥办蒙自银河路商铺产权转移手续,补办个旧、开远6套两证不齐全房产或无产权房产的相关手续补办工作,完成弥勒市、河口县无线电监测业务用房产权登记工作。
16.返还上年“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组织实施“红河奔腾”产业人才评审认定工作,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四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产业链建设等重点工作,由相关部门以项目合作的方式,在《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试行)》实施期内从州外全职引进(调入)或在实施期前已在红河州工作,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且能够引领带动红河州某一领域技术革新、科研进步、产业升级,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高层次研发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产业人才,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2)工作目标:鼓励企业积极引进有国家级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机构管理经验,熟悉国际合作、体制改革、运营管理等方面业务的高层次园区产业人才;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符合红河州产业发展方向,相关成果能够转化,相关产品能够产业化,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主持重大产业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红河州产业发展需要,研究成果具有较强产业带动作用;在某一行业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的技师、高级技师;符合红河州产业发展需要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17.2023年预拨本年列支项目
本项目为2023年预拨项目,当年已自评并公开,内容略。
18.其他专项经费
完成2025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职责分工。项目分别由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服务科、发展规划科、无线电监督检查科、人事科、办公室等科室和中小服务中心、原产业链链长办、化工专班、原通航专班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流程。各科室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步骤、方法、时间要求报送项目,并相关科室或直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制度建设情况。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制定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内容,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全面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结束后通过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和预算资金补助的重要因素。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的目的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进行自查、分析、研究,通过绩效自评,验证本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有针对性;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准确、合理、可量化评价;预算配置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高效、预算管理是否科学、部门履职是否到位;产出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
2.绩效评价对象
2025年所有项目资金。
3.绩效评价范围
包括中央财政性资金安排项目3个,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项目5个,州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9个(含2023年暂付项目汇总1个)、单位自有资金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754.26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
(8)《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9)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在编制预算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组织各相关科室、单位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自评相关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由各相关项目科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汇总。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项目实施效益明显,群众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18个项目中,自评分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的有17个,评价等级为“良”的有1个,原因是根据《红河州重点产业链攻坚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红办通〔2025〕47号)精神,对全州产业链链长制工作重新安排部署,不再保留链长办,链长办工作经费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5年度,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涵盖本级年初预算项目、年中追加项目及上级下达资金项目。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其余项目绩效目标均按计划有效实现:
1.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因政策原因已停止执行;
2.部分项目因预算下达时间较晚,导致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达标。
具体评价情况详见附件《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5年共安排州工业和信息化局18个项目,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密切相关,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每一个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项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并设立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总结等环节,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具备完整的规范和保障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并对项目进行督导监管,对督导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实施缓慢或未按政策规定实施的项目单位、督促及时整改。
2.资金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建立了基本能全面覆盖的管理制度,并通过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制,立项评审、监督检查,验收制、合同制。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项目共有10个产出指标:完成升级改造泸西四类固定站项目,通过验收;完成监测设施巡检和测试验证5次;开展了九三阅兵无线电专项保障;全年完成各种考试保障30次;开展了文某非法用频和蒙自欢乐世界非法用频等12次无线电行政查(处),高考前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巡检1次。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新一轮专精特新)专项资金
1.已支出情况:已落实专项支出41.64万元,占总专项资金的14.56%,具体投向分析如下:一是聚焦“攻关新技术”模块,强化核心工艺装备升级。投入7.9万元采购邯郸博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碎拌矿机,该支出直接服务于推进计划中的基础设施升级与产能提升。投入11.14万元采购强耐腐蚀性栅栏型阳极板,使用寿命较传统阳极板大幅延长,节省了企业因频繁更换产生的停机与人工成本。二是增强配套能力,强化环保合规性。投入22.6万元采购锅炉、回转窑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该支出虽表现为环保投入,实则是“增强配套能力”模块的关键一环,这直接促成了推进计划中“与1家知名大企业建立直接配套合作关系”目标的达成,是公司通过提升合规配套能力切入高端供应链的战略性投入。
2.拟支出情况:剩余专项资金244.36万元,在2026年使用,拟计划主要在设备、知识产权、材料、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支出;若项目研发推进顺利,可进入小试或量产。
3.信创项目经费
项目涉密,相关内容不公开。
4.省级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企业100户,新增优质中小企业放贷规模35.57亿元,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贵问题缓解作用明显。
5.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近两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的通知》要求,及时发放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招录的定向选调生宝文礼租房补贴1万元整。
6.省级2025年促进工业增长财政资金-专精特新“小巨人”方向
企业全年研发费用15651.40万元,企业全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29%,2025年12月26日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100万元,企业用于购买原料扩大再生产。
7.第三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弥勒
项目涉密,相关内容不公开。
8.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于2022年3月18日获得项目备案证,于2023年10月份开始进场安装设备,目前已完成原料仓库1、原料仓库2、破碎车间、粉料车间、锂回收车间、化学储罐区、渣处理车间、环保水处理车间设备安装,并于2023年12月进行带料试生产,建设完成年产5000吨碳酸锂生产线;云南美科生产全要素融合应用数智工厂于2023年5月开工,目前已完成核心智能化生产线设备安装和调试,全部产线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运行稳定。并通过引入物联网(IOT)、MES系统、ERP系统、WM生产线S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实现全流程自动化与智能化,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9.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1)数量指标:总分20分,自评得分9.69分。因本项目预算资金仅用于支付2024年培训尾款,未用于2025年新增培训开展,导致预算对应的组织培训期数、参训人次未达年度指标,按完成比例计分;培训课程按目标完成,得满分。需说明的是,2025年已自主开展1期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保障了培训工作的连续性。
(2)质量指标:总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培训出勤率、培训对象准确率均达100%,远超年度90%的目标,无论是预算对应的培训还是自主开展的培训,均实现了高质量实施,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优秀。
(3)成本指标:总分18分,自评得分18分。人均州内培训费用131元/人/天,远低于220元/人/天的定额标准,年度培训总支出仅1.47万元,较10万元的预算目标大幅节约,资金使用的经济性突出,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10.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截至12月31日止,红企家园平台注册用户共计1259名,已认证企业数量为694家,吸引超过30365人次浏览访问,已推送财税、金融等最新惠企政策达960条,并办结38条企业诉求,有效服务订单33项,完成服务订单31项,实现高效政企对接。此外,平台聚集了超过50家优质服务机构组成的服务联盟,提供涵盖IT、法律、财务等12类产品和服务78项。微信公众号共吸引1201名用户关注,已发布152篇推文,内容涵盖功能介绍、使用指南、政策速递、活动通知等,总阅读量达10971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州共培育优质中小企业277户,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193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8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户。2025年较2024年相比,净增创新型中小企业38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户。
11.中共红河州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三项。其中数量指标有4项指标,有1项部分完成,其余3项均未完成。分别为:产业链链长办外出招商≥5次,开展外出招商2次;产业链链长办督导调研≥10次,开展专业知识及业务培训0次;开展专业知识及业务培训≥2次,开展业务知识培训0次;相关政策宣传≥2次,开展相关政策宣传0次。
质量指标1项:聘请专家智库对各产业链评估咨询≥60%,此项工作未开展。
时效指标2项:分为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根据链长办实际工作情况,均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12.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有8项产出数量指标,分别是公开发放的产业宣传材料数量≥40册、签约投资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项目数≥4个、新签约投资10亿元及以上项目数≥1个、新开工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落地在沿边产业园区的项目数≥1个、新纳规升规升限企业数≥4户、召开精准招商推介会≥1次、拜访符合主导产业规划的目标企业数≥30户、邀请到州内实地考察的符合主导产业规划的客商≥20户;1项质量指标,保障专班正常运转,提高行政效能≥90%;2项时效指标,分别是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受化工园区建设滞后,未通过省级认定,企业观望,签约意愿降低;新签约化工、纺织项目未能全部开工建设、建成投产;以及全年活动部分尚未开展,支出进度未达预期等原因影响。签约投资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项目数、新纳规升规升限企业数、11月30日前完成≥95%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其余8项均已达到预期目标。
13.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有5项产出数量指标,分别是相关产业宣传次数≥2次、会议次数≥1次、招商引资次数≥3次、调研次数≥5次、新签约项目数≥2个;2项质量指标,分别是保障专班正常运转,提高行政效能≥90%、力争培育1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2项时效指标,分别是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除培育1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未完成外,其余均已达到预期目标。
14.红河州“十五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在全面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基础上,对全州“十四五”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评估,结合成效总结、问题分析、形势研判,提出“十五五”时期发展思路、发展原则、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发展重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整理、谋划一批支撑项目并梳理提供招商目标企业(以附件形式单独提供),形成《红河州“十五五”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规划》和《红河州“十五五”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初稿。
15.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
散装水泥办公室银河路商铺完成处置并转移权属;完成个旧、开远、弥勒、河口8个不动产权证登记。
16.返还上年“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根据《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的通知、《红河州产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由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产业人才评审推荐工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广泛宣传,帮助企业深入了解产业人才专项和全州人才配套政策的各种支持条件,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申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产业人才专项申报评审工作。年内,通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申报、州级或县市(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公告程序产生当年入选人才。2023年,入选“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9人,2024年,入选“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28人,该37人均为在实施期内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获专项认定的人才,享受项目支持政策,不进行资金拨付。
2024年“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预算明细中评审费测算1.68万元,但是需要据实按规定发放。经研究,参照《云南省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一)1的标准,2024年发放评审专家劳务报酬800元/人,13名专家,共计1.04万元整。
17.2023年预拨本年列支项目
本项目为2023年预拨项目,当年已自评并公开,内容略。
18.其他专项经费
按要求完成2025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项目共有4个效益指标:2025年度征收频占费资金9.79万元,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4个,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2480个;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已完成和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未收到用频、设台单位意见建议反馈,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2.中央中小企业发展(新一轮专精特新)专项资金
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助力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了专精特新企业对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
3.信创项目经费
项目涉密,相关内容不公开。
4.省级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实现了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对优质中小企业放贷规模的目的,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5.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
2025年2月,收到《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近两年招录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费的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经州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专款专用,及时支付宝文礼租房补贴1万元整,及时足额将补贴兑现到个人,受益对象感受到了党委、政府对人才的关心和关怀。
6.省级2025年促进工业增长财政资金-专精特新“小巨人”方向
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助力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了专精特新企业对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
7.第三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涉密,相关内容不公开。
8.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属新能源电池重点产业链,采用“废旧退役锂电池物理拆解、破碎→深度化学分离→三元前驱体/碳酸锂→正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技术,处于锂电池产业链上、中游。采用自主研发的新工艺技术和智能自动化集成装备生产系统,在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持低污染,实现资源、环境、节能、生态的和谐统一;云南美科生产全要素融合应用数智工厂通过数智化改造,引入大量自动化单元,进一步提升产品经济效益,同时通过智能技术集成与流程优化,实现单位产品能耗降低14.3%、年直接碳减排578吨CO₂,结合云南清洁能源优势与光电转换效率提升,全产业链碳减排潜力显著,助力国家低碳经济政策,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9.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1)经济效益:2025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拉动全州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超额完成1%的年度目标。持续的培训工作有效提升了全州规上企业培育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推进效率,夯实了工业经济增长基础,对全州工业经济稳进提质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预算资金的投入虽为尾款支付,但形成了持续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与可持续影响:通过常态化开展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州工信系统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业企业统计人员专业水平,从源头保障了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同时提振了工业企业发展信心,为全州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和业务基础,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3)服务对象满意度:参训人员对培训的课程设置、授课质量、组织安排等均表示高度满意,满意度达100%,无论是预算对应的培训还是2025年自主开展的培训,均贴合参训人员实际工作需求,服务对象反馈良好。
10.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得到稳步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与质效得到有效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稳步扩大,全州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11.中共红河州创新发展委员会产业链链长办工作经费
项目有1项产出经济效益指标,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30户,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数≥20户。2025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43户,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数28户,均完成年度指标。
12.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新型化工专班项目共有1项效益指标,即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全年,新型化工及纺织产业链新开工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13.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专班工作经费
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专班项目共有3项效益指标,分别是落地项目是否服务区域性农林植保、应急救援、科普培训、森林巡防等,助力政府提升社会管理效能,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是否对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发展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90%。全年,通用航空无人机产业链新开工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3个、新投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2个,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落地企业及其项目建设实施后能够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影响力。
14.红河州“十五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经费
《红河州“十五五”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点,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路径,持之以恒大抓产业、主攻工业,纵深推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快构建具有红河特色的“232”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筑牢工业经济“压舱石”,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红河州“十五五”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资源高效利用、绿色低碳转型、高端型材突破”三条主线,按照“采矿—冶炼—加工—器件—再生”全产业链发展思路,着力打造“1+3+N”千亿级产业集群,努力把红河州建设成为国家重要战略性有色金属资源保障基地、全国领先的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创新高地、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有色金属产业合作示范区。
15.闲置资产处置过户办理经费
项目共有4个效益指标,促进资产利用效率,顺利完成闲置资产交易工作、顺利完成产权登记、补办土地证及后续变更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各项指标均已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90%。
16.返还上年“红河奔腾”产业人才专项资金
通过项目的开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吸引凝聚、培育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鼓励企业招才引智,助力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创新,助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7.2023年预拨本年列支项目
本项目为2023年预拨项目,当年已自评并公开,内容略。
18.其他专项经费
按政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申请使用代扣代缴手续费,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组成的绩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修订下发的《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及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财务活动,严格按财务制度拨付项目经费。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年内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
一是主动协调统筹意识不足,资金执行进度有待提高。二是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部分项目实施计划与实际推进情况存在偏差,一定程度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预期效益。
(二)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
本项目预算资金对应的组织培训期数、培训参加人次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未达预期,预算资金未用于2025年新增培训开展,与年度培训计划的资金衔接存在偏差。
原因分析:
1.资金使用安排因素:2025年本项目预算经费到账后,优先用于结清2024年开展的相关培训未支付尾款,确保过往工作资金闭环,因此未将该预算用于2025年新增培训开展,导致预算对应的培训期数、参训人次未达指标。
2.经费统筹安排因素:2025年结合全州工信系统经费统筹使用要求,自主开展的1期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从公用经费渠道列支,未使用本项目预算,造成本项目预算与年度新增培训工作的资金衔接不匹配。
3.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衔接因素:年度预算编制时按计划开展2次培训设定资金额度,实际执行过程中因需结清往期尾款,导致预算使用方向与原计划产生偏差,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与实际执行的灵活性未能充分结合。
(三)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
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存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填报不完整、个别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准确的情况。
七、有关建议
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全面、合理的绩效指标。一是合理编制全面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益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二是规范绩效指标设置,合理确定指标值,切实提高绩效指标编制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项目经费中本级4095.26万元,下级1659万元。
(二)本年本级项目支出中包含2023年预拨项目经费753.83万元。
(三)2025年州财政委托第三方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指出的存在问题已整改,并在州人民政府网站预算绩效管理栏目公开。
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