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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zzjggzwyh/2026-00001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0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5年实施项目共3个(含涉密项目1个),项目使用资金37.26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项目1:机关党建专项经费

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目标和重点工作申报本项目,用于保障每年组织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会等重要会议;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党员干部培训等培训;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的系列党建活动,培创建党建书屋党建长廊党建活动阵地;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重点做好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健全党的组织体系;落实机关党建服务保障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团建设,发挥党建带群建和机关群团桥梁纽带功能;以宣讲及宣传平台等形式宣传贯彻党的各项重要精神,抓实“星火”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基层;持续打造州直机关“清廉红河”廉洁文化品牌,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州直机关作风活动,持续组织开展创文、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办实事及帮扶等工作。通过这些工作、培训和活动等形式,提高州直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成效,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增强执政能力,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项目2: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各工会及群团组织的工作。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和河长制等工作的其他任务,特申请实施此项目。

项目3:信创项目经费

本项目不宜公开。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1:机关党建专项经费

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各类主体培训,召开全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宣传平台建设,打造“星火”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和州直机关“清廉红河”廉洁文化品牌,开展州直机关重点工作考核及服务质量测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组织培训期数6期,开展宣讲4次,召开会议2次,开展党建工作3次,开展宣传2次。

项目2: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各工会及群团组织的工作。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和河长制等的其他任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党建基层组织检查指导、举办活动12次,组织培训6期。

项目3:信创项目经费

本项目不宜公开。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5〕15号)文件,2025年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项目年初预算资金6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7.2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实际支出37.26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00%,具体详见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年初预算金额全年预算金额全年收入金额使用金额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
机关党建专项经费60.0013.4013.4013.40100.00%100.00%
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0.0020.0020.0020.00100.00%100.00%
信创项目经费0.003.863.863.86100.00%100.00%
合计60.0037.2637.2637.26100.00%100.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项目1:机关党建专项经费

(1)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省委、州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任务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州级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单》等重要文件和州委部署要求,实时更新、宣传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机关党建工作。

(2)强化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服务中心、各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扎实创建“红河模范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统筹做好机关基础党务工作、在职党员进社区、乡村振兴等工作。

(3)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2: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各工会及群团组织的工作。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和河长制等的其他任务。

项目3:信创项目经费

本项目不宜公开。

2.阶段性目标

项目1:机关党建专项经费

(1)2025年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好各类主体培训班,提升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机关党员能力素质。持续开展“红河模范机关”创建,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召开全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重要会议。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的系列党建活动,创建党建书屋党建长廊,党建活动阵地。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重点做好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深化党建引领群团建设,发挥党建带群建和机关群团桥梁纽带功能。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以宣讲及宣传平台等形式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抓实“星火”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社区、进基层。持续打造州直机关“清廉红河”廉洁文化品牌,开展深耕基层支部、机关单位服务质量测评等工作,统筹做好机关基础党务工作、在职党员进社区、乡村振兴等工作。

(3)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项目2: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各工会及群团组织的工作。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和河长制等的其他任务。

项目3:信创项目经费

本项目不宜公开。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成立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财务、预算绩效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室、全体干部职工具体实施。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年中开展项目监控自评,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5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督促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5年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3个,涉及项目资金37.26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100.00%。具体情况如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是否纳入绩效自评备注
机关党建专项经费13.40
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20.00
信创项目经费3.86涉密
合计37.26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相关政策依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6〕1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投入、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00分、产出指标分值50.00分、效益指标分值30.0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0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00—100.00分(含90.0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00—90.00分(含80.0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00—80.00分(含60.0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0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登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00%—80.00%(含)、80.00%—60.00%(含)、60.00%—0.00%合理确定分值。

5. 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 绩效评价抽样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5年实施项目共3个,抽样项目3个,因此抽样比例为100.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5年实施的3个项目大部分指标均已完成,取得了良好社会、生态效益。经自评,各项目平均得97.37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各项目得分情况表

项目名称标准分值评价得分得分率
机关党建专项经费100.0092.1192.11%
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100.00100.00100.00%
信创项目经费100.00100.00100.00%
平均得分100.0097.3797.37%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综合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具体情况如下:

1.机关党建专项经费

根据《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项目设定14个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2个,占总指标数的85.71%;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2个,占总指标数14.29%,其中未完成指标为:“截至9月30日项目完成进>=80%”“截至11月30日项目完成进>=95%”,未完成原因为: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项目2: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

根据《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对下达州直机关工委工作补助经费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的100.00%。

项目3:信创项目经费

本项目不宜公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现实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

(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部门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00分,平均实际得分47.37分,得分率94.74%,具体详见附件1:《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00分,平均实际得分30.00分,得分率100.00%。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以下成效:

1.讲政治、铸忠诚,政治机关建设见实效

一是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把“六个是否”作为衡量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紧扣州委深化改革重大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巡视巡察党建问题整改等方面,实地检查组对州直单位全覆盖开展政治体检,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二是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上下联动,构建理论学习中心组系统学、青年学习小组专题学、党员大会全覆盖学、离退休党员送学上门全链条学习体系,推动州直部门党委(党组)开展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研讨,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三是围绕中心大局抓党建。开展“抓经济转作风下基层解难题促发展”专项行动,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推动州直机关“三服务”事项落地。决胜机关党建三年行动,完成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扛牢民族团结创建“进机关”工作责任。开展“机关党建促高质量发展献一策”主题党日,党员建言献策。打造“税心向党 信念永恒”等党建品牌,“机关党建促三大经济发展”“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发展”等经验做法。

2.强引领、明方向,理论武装工作促实践

一是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排头兵。将全会精神纳入主体培训班次,构建领导干部深入学、党员干部带头学、青年干部积极学、离退休干部和群众广泛学“联学带学”机制,开展宣讲,分级分类推进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开展“星火”“有我”“巾帼服务”“生声不息”等志愿宣讲服务,全力打造“现场体验+宣讲、板凳夜话+宣讲、网络媒体+宣讲”等理论宣讲模式。二是深化党员干部政治教育。选派州直机关党员干部赴外参加专题培训班。邀请各级专家教授举办专题培训。采取“基层点单、专题授课、你问我答”的方式,常态化举办“党务知识小课堂”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党务干部。举办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三是创新党员教育抓实学习型机关建设。印发《进一步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塑造“理响同心”学习型机关品牌,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课”,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提出优化建议。继推出音乐思政课、情景思政课、舞蹈思政课等系列思政课后,原创推出“音乐党史课”,持续打造具有红河机关特色的党性教育品牌。四是党建带群建凝聚新活力。围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实施党群联动工程,健全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青春心向党”“爱党爱国正家风”“健康课堂”三个工作品牌为抓手,举办“青春绽基层 奋进建新功”主题团日、“故事树好家风,好家声传好家训”家风故事分享会、迎新趣味运动会、周末气排球联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发挥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3.抓基层、强根基,组织堡垒建设提质效

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激励机关党组织突出“两个功能”、发挥“两个作用”。二是聚焦“四强”党支部,抓牢“扩先提中治软”行动。确定规范化示范党支部与“一般”党支部和“后进”党支部结对共建。对州直机关述职评议考核等次为“一般”的党组(党委)书记进行约谈。三是抓实基础党务工作。开展州直机关规范党费收缴专项活动,制发《州直机关党员党费收缴基数计算表》。督促党组织按期换届、补选。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前置审核机制。

4.转作风、提效能,两场革命显担当

一是着力整治“脚尖上的形式主义”。规范调研报备工作,管理调研报备平台,走访了解调研工作成效。开展调研备案加强对调研备案信息异常数据进行重点审核,通过上门核实、督促提醒,研判取消不合规调研活动。二是优化“红河评议”提升机关效能。增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映”模块,推动州直机关部门为群众、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启动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专项行动,督促州直部门重点围绕5个方面“13个是否”建立问题清单、推动整改,形成“整治脚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机关病”和“衙门作风”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通过资源共享节约培训活动场租、席卡、宣传等开支。

5.抓建设、管队伍,营造干事创业氛围聚活力

一是抓实意识形态、安全和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工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安全、保密等工作。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教育主题党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例会等方式集中学习,委托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出具法律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工委法治建设和依法决策。组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支持和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安全、失泄密纪法课堂等信息,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二是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开展政治素质考察家访,健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举措,常态化执行工委人员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奖差异化分配,有效、有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三是抓牢退休干部和年轻干部管理教育。对退休党员采取网上“三会一课”、送教上门、信息化平台推送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学习。加强年轻干部思想引领,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鼓励年轻党员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常态化列席工委会学习议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财务、预算绩效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及办法。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部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部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进度未达规定要求。如:机关党建专项经费,“截至9月30日项目完成进度>=80%”,实际完成18.33%,完成年度指标值的22.91%;“截至11月30日项目完成进>=95%”,实际完成18.33%,完成年度指标值的19.29%。未完成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七、有关建议

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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