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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zrzyhghj/2025-000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滇南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双重管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及州委编委会最新文件规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有下列19个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正科级)及1个派出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执法监督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人事科)、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综保区)分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基本情况如下:机关行政编制35名,机关工勤编制10名,事业单位编制61名,“红河奔腾”青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编制9名。行政编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科科长)1名、1个派出机构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综保区)分局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持续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坚决守牢全州893.48万亩耕地保护红线。二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加大对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督促指导,严格履行用地报件审查职责,切实降低报件补正和退件率,提高用地报批质效。三是按照省级时间节点完成增发国债项目,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和验收。四是引导采矿权人积极申报绿色矿山,督促县市开展矿业权清理和处置工作。五是完成州、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审批。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腾退指标补充方案》《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腾退指标补充方案》。六是排查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新增非农化违法占耕问题。依法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督促县市全力推进审计指出问题整改。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强化用地要素保障。一是全州纳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管理系统的“省级重大项目”、重中之重等19类重点建设项目1474个,已保障用地1081个,保障率73.34%。二是全州列入云南省2024年度省级重大项目273个,已保障用地157个,未报批用地116个;列入云南省2024年度重中之重项目37个,已保障用地16个,未报批用地21个。三是“能通全通”工程“清零行动”涉及的5个项目用地实现清零;“互联互通”高速公路未组卷报批用地的7个项目中,5个已完成用地预审;蒙自机场和文蒙铁路项目先行用地经自然资源部批复,正式用地报件已上报省级审查;元阳机场已完成用地预审;26个水利重点项目中,石屏灌区用地已批复,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弥泸灌区、弥勒龙泉水库等3个项目用地已上报省级审查;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建设第一批17个光伏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16个光伏项目中,15个项目用地批复、1个项目已通过审查待下达用地批复;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建设第二批20个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16个项目中,12个已完成用地预审,4个正在开展用地预审前期工作;8个风电扩建项目中,7个已完成用地预审,1个正在办理用地预审。四是依法依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1件,核发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361件,出具规划条件193件。

2.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一是整改恢复国家下发耕地流出图斑5.5万亩;完成省级下发30.88万亩耕地变化图斑排查,压茬推进整改。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使用耕地恢复指标保障42个村庄批次公益性项目和水库淹没区耕地占补平衡;使用补充耕地指标保障126个单选和城镇批次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二是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完成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河马高速、文蒙铁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州级审查,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0.2736公顷,补划可长期利用稳定耕地20.5687公顷。三是下发27个临时用地项目踏勘论证意见;审批临时用地23宗,用地总规模5170.38亩。四是推动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验收。验收土地整治项目14个,下达验收批复项目14个,完成建设规模1075.9538公顷,新增耕地91.2465公顷,新增水田面积366.8478公顷,完成投资1.78亿元。验收增减挂钩项目16个,产生节余指标2134.6410亩,其中:耕地1034.7165亩。

3.推进空间规划编制。一是《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13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获批;州、县市总规数据库完成省级入库。二是专项规划编制稳妥推进,《滇南中心城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已经州政府批复实施,《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正按照程序开展报批。三是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全州完成招标详细规划单元172个。四是全州1151个村庄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审批率和入库备案率均为100%。

4.突出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全州排查原有隐患点9497次,处置隐患点92处,紧急转移避险22164人。排查梳理发现问题25个,完成整改14个。其中,台风“摩羯”过境期间,发生地质灾害灾情25起(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提前转移避险2517户6980人,成功避让地质灾害9起,避免516人因灾伤亡,避免经济损失695万元。二是开展应急演练598次,31046人次参演;组织培训131次,参培人员6696人次;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4129张,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0597份,张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海报、宣传材料19073份。

5.抓实矿产资源工作。一是矿三级联网审查采矿权报件90件,发放采矿许可证50本;审查探矿权36件,发放勘查许可证28本。二是1个新立探矿权正办理探矿权登记。2023年计划拟出让的11个采矿权中,3个采矿权已确认成交结果。三是申请注销过期采矿权1个,非申请注销采矿权8个,开展采矿权联勘联审42个;办理探矿权延续11个,签订探矿权延续出让合同11件。申请注销探矿权2个,非申请公告注销14个。四是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补充合同)37份,出让金额11.78亿元;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1个,出让收益33万元。五是成功申报1座省级绿色矿山(元阳县华西黄金有限公司金河金矿厂)。六是办理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6件、变更(含转让变更)6件、保留4件、注销1件。签订探矿权延续、变更出让合同12件;七是做好新一轮找矿计划中省级2个矿产调查评价项目,1个普查项目和自然资源部安排的2个区域重点调查评价项目,1个科研项目在红河州内找矿工作协调服务。八是开展储量统计工作。复核、上报355个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完成17个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45个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完成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查询项目183个、审批1个、备案73个。

6.有序推动生态修复。一是《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通过省级评审和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已完成修复413个图斑,面积633.72公顷,完工率54.13%;已拨付中央资金15745.11万元,资金执行率58.32%。三是红河州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修复任务,涉及全州13县市,已拨付支出省级财政资金2424.91万元,执行率69.60%,10个县市通过省级核验。

7.严格落实执法监察。一是扎实推动督察发现问题整改。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及历年“挂账”等20个问题和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1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496个,已完成整改490个;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问题71个,已完成整改70个;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126个,已完成整改123个;2024年例行督察问题31个,已完成整改13个。二是持续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2018年至2023年存量违法图斑8563个,完成整改2447个。有序推进2024年卫片执法工作,上级下发红河州的35941个土地卫片图斑已组织县市完成核查判定填报19268宗,正在组织核查判定16673宗。三是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炸毁或永久性封堵各类废弃井口110余个。立案查处85起,行政处罚126.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572.37万元,没收违法开采矿产品18280余吨及1220余立方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起,盗采矿产资源有关责任人员全部追责。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紧扣“两统一”职责,积极探索落实以自然资源领域资源经济等“三大经济”为着力点,为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是有效构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序有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加强对县市国土空间规划指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审工作;按照工业红线划定规则开展好工业红线划定工作,进一步协调解决工业红线与“三区三线”、造林绿化空间、耕地和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的矛盾冲突,将划定成果融入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同步报批;严格落实过渡期政策,依法保障项目落地。切实做好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督促指导各县市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基础,采取“多规合一”的编制方式,有效融合各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开展详细规划编制,逐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按程序抓实村庄规划审批工作,有效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宅基地审批。二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从实加强耕地保护。加强耕地实地巡查巡检,强化线索排查,推动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坚决防止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发生,确保流出问题整改不反弹。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稳步、扎实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严格补充耕地项目立项、规划、实施、验收、入库、管护全过程监管,确保补充耕地指标真实、可靠且良性循环。三是持续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继续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储量统计分析、采矿权管理等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要求。狠抓行业领域防范措施,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点时段全系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4年安排项目6个,一是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经费,二是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州级安排),三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四是红河规划展览馆2024年运营补助经费,五是矿产资源年度核查经费,六是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经费。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收入年初预算数4,525.58万元,较上年的4,622.60万元减少97.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2.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25.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当年支出4,52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4.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人员增加工资;项目支出1,8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减少。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下达资金预算4,52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4.58万元(人员经费2,377.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6.73万元),项目支出1,851.00万元。

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经费预算200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20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预算766.09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766.09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预算220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22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红河规划展览馆2024年运营补助经费预算200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20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矿产资源年度核查经费预算131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131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经费预算100万元,州财政局实际拨付资金为10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技术协作经费,有效加快了我州国土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各环节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度,明显缓解了州级项目管理技术力量和人员不足问题,项目成果质量显著提高,助推我州按时完成增减挂钩跨省调剂项目验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项目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2024年完成内业检查212次,完成外业核查113次,在项目执行期间,实施单位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成果报告提交工作均及时完成,极大加快了各类项目立项、设计和验收阶段的进程。

2.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建立1个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13个县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及时完成地质灾害数据更新,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响应;按进度支持14个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按照施工图设计完成相关施工任务,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实施项目保护2922人,保护财产12030万元,治理工程效果良好;补助群测群防员3292人,地质灾害管控率100%,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较上年提升,区域内人员满意度高。

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使用、支付等手续,主要用于提取下发疑似非耕地图斑供县市开展全面排查核实,对13县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成果论证审核、对耕地恢复举证成果进行地类审核,编制全州核实处置数据成果等内容。

4.红河规划展览馆2024年运营补助经费,打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展馆环境,把服务人民、展示规划、普及知识、宣传引导作为根本,加固各级各界党政代表团招商引资、考察调研的桥梁和纽带,力争全年完成接待各级各界参观者5万人次以上。

5.矿产资源年度核查经费,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工作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壮大资源经济的指导意见》(云办发〔2024〕1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壮大资源经济2024年度重点任务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4〕44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推动存量矿业权盘活工作,全力推动全州矿山企业复产复工。2024年,预算支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费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费用总计131万元。2024年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委托评估(起始价计算)26个,完成矿山资源储量报告评审17个,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起始价计算)48个。

6.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石屏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均得到有效实现,各项绩效目标均按计划完成,不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4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得分为99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可行性研究:所有项目按照科室单位分工,属于科室单位职责范围的由科室单位自行完成,具体由州、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2.预算编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根据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绩效目标,项目目标设置明确、合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2.财务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制度的要求。

3.制度建设情况: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流程,明确责任。

4.组织实施情况: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制定了《红河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治理工程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验收、州自然资源局组织最终验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全省统一制定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核实、审核工作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审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最终验收。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按照既定的计划和目标顺利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产出了符合预期数量的成果。在产出质量方面,各项成果均达到了既定的标准和要求,质量可靠。同时,项目产出的时效性也较好,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各项任务。在成本控制方面,项目组通过较为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了项目产出的成本在预算范围之内,节约了产出成本。

2.有效保障由州级配套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经费、地质灾害培训演练经费,以及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聚焦提升红河州防灾减灾能力,针对防治工作中突出问题,以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为总目标,切实提升红河州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支撑作用。

3.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301号)、《云南省新增耕地核实认定技术手则(试行)》等规定。根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实地核查项目新增耕地情况。

4.按上级工作进度安排,有序开展《异龙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编制,2024年完成规划审批工作。

5.结合全州实际,州级要全面统筹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利用高清影像对全州64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70万亩稳定利用耕地进行套合分析,提取下发疑似非耕地图斑供县市开展全面排查核实,组织对各县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成果进行论证审核、对耕地恢复举证成果进行地类审核。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防灾成效明显,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为全州加快进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为各类建设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对打造资源品牌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建设通过高效的资源配置和管理优化,项目显著降低了数据中心运维开支,降低了用电消耗,节约了财政资金。

社会效益:通过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核查及应急处置、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应对等措施,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同时加快了省、州人民政府下达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指标的完成,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高了地方知名度,加强了水生生物的保护,有效维护生态安全。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增强了自然资源管理的工作调度能力,提高了矿权审批的信息化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生态效益: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改善和修复灾害隐患区生态系统,减少灾害发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效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支撑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借助实景三维模型的应用,有望为城市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有助于科学规划和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评价认识宣传力度不足,部分业务科室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开展工作难度大。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培训较少,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意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指标,不断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合理化、准确化,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管理。加强项目科室和财务人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正确理解绩效指标的含义,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管理,局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预算编制、执行工作,规定相关人员根据机关预算绩效目标,定期开展项目绩效实施评估和反馈,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分析,查问题,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绩效指标相对明确;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附件【附件(2024年上报财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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