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zfgjjglzx/2025-000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实施项目共5个,项目预算资金847.27万元(包含2023年专列暂付性款项348.36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项目:2023年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和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按照州十届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决定:从红河州公积金当年实现的增值收益中安排州公积金专项管理费用500万元,由州公积金中心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州财政拨付使用。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
为有效推进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实现信息化与档案工作深度融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办国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府信息化规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州中心”)通过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实现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不断提升档案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州中心结合实际,在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一期)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助力州中心打造更完善、更高效、更安全、更可信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的无纸化、数据化、智能化管理,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前端国产化适配改造项目资金
不宜公开。
项目: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资金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推进档案数字化转型,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以及云南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州中心”)启动了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项目通过扫描仪等设备对未结清贷款业务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依托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与业务数据的实时挂联,提升档案保护水平和查询便利性,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
2.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2023年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和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1.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2.促进城镇化住房建设,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供资金支持。3. 防范好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4.全面完成州政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
该项目建设主要包括软件开发和购买数字证书服务两部分。其中,应用软件开发实现四项功能,即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办理存证留痕、电子合同、财务无纸化及电子回单关联。
该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建方,于2023年5月29日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通过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开发、测试、上线,系统分四个功能模块于10月25日通过验收。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前端国产化适配改造项目资金
不宜公开。
项目: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资金
该项目主要对169万页未结清贷款业务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包括整理、扫描、图像处理、编目、著录、装订、装盒、上架等环节,并将成果移植至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与业务数据一致性。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建方,于2024年5月27日签订合同,6月5日启动实施,历时71天完成加工20582卷,补扫3804卷,总计173万页,补充完善数据56880条,抽检合格率达99%,数字图像与数据库条目抽检合格率达100%,并于8月15日通过验收。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文件,2024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初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年中调增347.27万元,全年应到位资金847.2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847.2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847.27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具体详见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调整数 | 应到位资金 | 到位资金 | 使用金额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使用率 |
2023年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 248.76 | 248.76 | 248.76 | 248.76 | 100% | 100% | |
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 360 | -3.57 | 356.43 | 356.43 | 356.43 | 100% | 100% |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 | 99.6 | 99.6 | 99.6 | 99.6 | 100% | 100% | |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前端国产化适配改造项目资金 | 80 | 80 | 80 | 80 | 100% | 100% | |
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资金 | 60 | 60 | 60 | 60 | 100% | 100% |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2023年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1.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重点做好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务工人员的归集拓面工作。2.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归集计划。2023年拟归集住房公积金36亿元。3.严格执行归集业务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归集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4.定期做好归集业务统计调查分析工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1.持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打击虚假提取行为。2.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提取计划。2023年拟提取住房公积金26亿元。3.严格执行提取业务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提取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4.定期做好提取业务统计调查分析工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1.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贷款计划。2023年拟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亿元。2.严格执行贷款业务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3.强化贷后风险管理,持续提高贷款质量。重点加强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和阶段性担保贷款的跟踪管理。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1%以内。4.定期做好贷款业务统计调查分析工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四、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工作。1.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防范好资金流动性风险。重点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分析研判,确保使用率和个贷率运行在合理区间,资金运行安全、风险可控。2.盘活存量资金,努力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达1%以上。3.正确核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资金等各项经济业务,定期为缴存职工结算并支付利息,维护好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4.定期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上报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五、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六、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检查,防范好资金运行风险,确保资金、人员安全。充分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定期进行业务稽查,针对问题,加强排查整改。
项目: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1.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重点做好大学生和稳定就业务工人员的归集拓面工作。2.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归集计划。2024年拟归集住房公积金41亿元。3.严格执行归集业务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归集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4.定期做好归集业务统计调查分析工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1.持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打击虚假提取行为。2.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提取计划。2024年拟提取住房公积金39亿元。3.严格执行提取业务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提取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4.定期做好提取业务统计调查分析工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1.完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贷款计划。2024年拟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亿元。2.严格执行贷款业务标准及规范,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数据质量。3.强化贷后风险管理,持续提高贷款质量。重点加强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和阶段性担保贷款的跟踪管理。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1%以内。4.定期做好贷款业务统计调查分析工作,为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四、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工作。1.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防范好资金流动性风险。重点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分析研判,确保使用率和个贷率运行在合理区间,资金运行安全、风险可控。2.盘活存量资金,努力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达1%以上。3.正确核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资金等各项经济业务,定期为缴存职工结算并支付利息,维护好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4.定期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上报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五、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六、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检查,防范好资金运行风险,确保资金、人员安全。充分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定期进行业务稽查,针对问题,加强排查整改。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
1.完成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应用软件开发并实现四项功能,即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办理存证留痕、电子合同、财务无纸化及电子回单关联,购买数字证书签名服务1批。2.按照合同约定建成完工,并通过验收。3.项目投资成本控制在州财政局下达的项目预算数内。4.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归档率达100%。5.增量业务档案实现电子化,业务纸质档案至少减少30%以上。6.提供驻场运维人员1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系统使用期限在6年以上。7.不断完善系统功能,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提高工作人员及缴存职工的满意度。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前端国产化适配改造项目资金
不宜公开。
项目: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资金
2024年完成169万页贷款业务档案数字化加工,投资60万元,成本控制率为100%。项目需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数字图像与数据库条目挂接合格率达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档案保护水平和档案查询效率,推动数字化转型,提高缴存人满意度。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遵循统一性、完整性、年度性、可靠性、公开性和分类性原则,通盘考虑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统一编制年度预算。
2、在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同步编制部门内部预算,对各部门预算中各项经费进一步细化,分类施控,严格执行,实现对经济活动全程管控,确保所有工作都在预算范围内有序进行,以此强化预算源头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3、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年度预算顺利执行。一是细化部门预算,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将预算支出分解至各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到事;二是规范部门收支行为。杜绝了超预算、超标准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发生;三是建立内审稽查制度。预算执行中,通过内审科室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运行中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即时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严厉查处并予以纠正保证预算执行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4、做好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估跟踪。一是做好年度决算工作,认真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关注资金实际使用效果,对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24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积金专项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了解住房公积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4)中办 国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5)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
(6)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7)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二期);
(8)《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9)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10)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工作方案。
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项目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本项目采用比较法及问卷调查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评价标准: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评价抽样:各项目评价随机向项目受益人对项目的建设及应用满意度进行调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要求,单位自行组织评价。主要对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从项目的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各项目得分情况表
项目名称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自评结果 |
2023年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 100 | 98 | 优 |
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 100 | 97.66 | 优 |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 | 100 | 99.56 | 优 |
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资金 | 100 | 99.05 | 优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2023年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2023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州委、州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指导下,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政策服务措施,更好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紧紧锚定州政府、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五届二次会议下达的2023年归集41亿元,提取38亿元,贷款19亿元,增值收益实现1.85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主动作为、积极奋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2023年,全州共有5,523个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州实缴职工人数为22.81万人,住房公积金归集金额51.0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4.49%。比上年同期增加1.97亿元,同比增长4.01%;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571个,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归集总额497.64亿元,归集余额159.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43%、2.03%。住房公积金提取:2023年,全州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323,932人次,提取金额47.8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5.95%;比上年同期增加7.24亿元,同比增长17.82%,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9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09%;提取总额337.92亿元,同比增长16.5%。住房公积金贷款:2023年,全州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713笔,金额28.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2亿元,同比增长20.4%,完成全年计划的149.74%。支持职工购房82.91万平方米,其中首套房5,521笔、金额27.53亿元,人数占比96.64%;改善型住房(二套房)192笔,金额9,257万元,人数占比3.36%;购买144平米以下住房贷款3,627笔,金额15.85亿元;异地贷款449笔,金额2.14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7,510笔,贷款总额411.14亿元,贷款余额122.09亿元,累计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2,818.98万平方米,个贷率76.4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4笔,金额1.62万元,逾期率0.001‰,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总体良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23年,实现增值收益1.9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7.57%,比上年同期减少0.1亿元,同比下降4.78%(存贷款利率降低和贷款回收量大所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23.69亿元,累计上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82亿元。住房公积金结息:6月30日,为全州缴存职工结付公积金利息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1.11万元,同比增长5.02%。
项目: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2024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主要业务指标稳中向好。2024年,全州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1.38亿元,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545个,新开户职工2.05万人。办理公积金提取47.3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3.87亿元,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1.8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07‰,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总体良好。二是充分发挥好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作用。于3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80万元(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提高至100万元和70万元;于5月18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于8月6日出台施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直系亲属互助互用、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并将租房提取最高额度提高至每年25,200元。三是努力拓展制度保障人群,于3月22日印发《关于红河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截至12月末新增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灵活就业人员5,132人(全省排名第二)。四是切实做好助企纾困工作,于5月13日印发《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阶段性担保贷款合作机制的通知》,对“五证”齐全且工程进度达80%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由“项目整体竣工准入”调整为“多批次分幢准入”,有效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五是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效能。升级优化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I智能客服、支付宝和“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线上办理渠道,积极推行“亮码可办”、常用业务“掌上即办”、高频业务“跨省通办”,实现35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83项业务线上可办、17个事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14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实现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中涉及“住房公积金企业信息变更、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离休退休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5个事项高效办理。同时,继续推行“预约办、延时办、上门办”服务和公积金贷款线下办理“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便利度。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
完成电子档案管理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和购买数字证书服务,并通过验收。实现以下绩效目标:1.完成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应用软件开发并实现4项功能:电子证照应用、电子合同、存证留痕、财务无纸化及电子回单功能,购买83套数字证书2年签名服务。2.按照合同约定建成完工,并通过验收。其中电子合同模块因银行方原因联调联测未达到预期效果。3.项目投资成本控制在州财政局下达的项目预算数内。4.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系统实现自动归档,归档率达100%。5.增量业务档案实现电子化,当年业务纸质档案减少38.8%。6.提供驻场运维人员1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系统使用期限在6年以上。7.工作人员及缴存职工的满意度分别为97.01%、94.26%。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前端国产化适配改造项目资金
不宜公开。
项目: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资金
全面完成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并通过验收。实现以下绩效目标:1.完成贷款业务档案加工173万页。2.合同约定项目实施期为90天,实际为71天,项目计划及时完成率为100%。3.人工抽检比例5%,数字图像与数据库条目抽检合格率达100%,其他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抽检达标并通过验收。4.项目投资60万元,成本控制率为100%。5.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档案查询效率和对纸质档案的保护水平,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6.工作人员及缴存职工的满意度分别为97.91%、98.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现实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项目按照规定的过程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批单、验收手续等不合规现象。财政制度执行方面,项目设计的部门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时效性,在预算执行行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2023年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2023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住归集金额51.04亿元,公积金提取金额47.86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28.4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99亿元。
项目: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2024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金额51.38亿元,公积金提取金额47.3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23.87亿元,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1.83亿元。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应用软件开发。实现四项功能:电子证照应用、电子合同、存证留痕、财务无纸化及电子回单功能。二是购买83套数字证书2年签名服务。三是提供驻场运维人员1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通过对电子证照应用、电子合同、存证留痕、财务无纸化及电子回单四个功能验收。
3.时效指标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了电子证照应用、电子合同、存证留痕、财务无纸化及电子回单四个功能开发、测试、上线、验收。该项目计划完成及时率为100%。
4.成本指标
该项目州级财政下达预算资金10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中标价为99.6万元,州中心实际支付项目承建方价款99.6万元。结余资金0.4万元于当年上交州级财政,预算执行率达100%。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前端国产化适配改造项目资金
不宜公开。
项目: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资金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合同约定纸质贷款档案数字化加工数量为169万页,实际完成数字化加工20582卷,补扫3804卷,共计 173 万页。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按数字化加工20582卷的5%进行人工抽检1121卷,数字图像与数据库条目抽检合格率达100%,其他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抽检达标后,于2024年8月15日通过验收。
3.时效指标
按照合同约定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历时90天,实际完成时限为71天。该项目计划完成及时率为100%。
4.成本指标
该项目州级财政下达预算资金6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中标价为60万元,州中心实际支付项目承建方价款60万元。成本控制率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2023年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2023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增值收益率1.13%,为缴存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2.25亿元,为缴存职工提供的住房资金支出76.31亿元。
项目: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
2023年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增值收益率1.5%,为缴存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3亿元,为缴存职工提供的住房资金支出59亿元。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专项资金
1.社会效益指标分析
通过实施该项目,一是可以有效地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应归尽归,提高档案归档的及时性。二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提高业务办理效能。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析
通过实施该项目,一是可以有效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长期、安全、完整、可信的管理和利用。二是可以有效地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推动档案信息共享,提升档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可以有效实现全量档案无纸化目标,降低库房空间压力和运营成本。
项目: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前端国产化适配改造项目资金
不宜公开。
项目: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资金
1.社会效益指标分析
本指标通过问卷调查开展,认为通过实施该项目,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查询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的达96.7%,可以有效保障贷款业务档案长期、安全、完整、可信的管理和利用的达97.5%。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析
本指标通过问卷调查开展,认为通过实施该项目,可以有效地推动住房公积金行业数字化转型的达98.2%。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专项项目资金从立项申报,到预算批复,到项目执行,都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有项目必有依据,从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围绕着服务于广大缴存人着手。通过财政安排的专项项目资金,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于广大缴存者。通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本单位取得了一些项目绩效管理的经验: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并细化绩效指标是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的关键;二是根据绩效目标制定项目建设方案,落实项目相关责任人是实施项目绩效管理的有效保证;三是做好项目进度跟踪管理,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有效手段。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单位部分人员对全面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全面绩效管理理念尚未形成;二是项目的申报、实施、自评工作缺乏科学合理的职责范围及分工;三是绩效评价工作较为复杂、专业性强,缺乏对项目绩效评价的把握,绩效指标设立质量不高。
七、有关建议
为有效实施全面绩效管理,提出以下建议:1、建议州财政局多指导部门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多组织绩效管理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适应全面绩效管理新要求。2、建议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指导部门完成每年绩效评价工作。3、建议财政加大对我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程度预算资金投入,让高科技、高信息化更多地服务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