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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jkq/2025-00005
  • 发布机构: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根据《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22〕8 号)精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州委、州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履行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行政管理职责,全面协调、指导“两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州工作要求。

(2)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和所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管理工作。

(4)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信访维稳、法治建设、国家安全、平安建设、老干部和保密等工作;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5)编制并组织实施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制定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产业发展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理制度、服务措施和其他实施细则。

(6)负责编制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7)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权限,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财政金融管理;负责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本部核心区,即产城融合区和大屯一雨过铺片区)和红河综保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投资管理和经济运行等工作;负责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协调和配合海关等有关部门支持红河综保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的发展,指导监督红河综保区内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保税业务;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监管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和红河综保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协助属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8)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安排,负责对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和红河综保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蒙自经开区本部核心区和红河综保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属地政府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辖区内不属于本部核心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由属地政府管理。

(9)负责做好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维护,按规定发布公共信息,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10)依法行使上级部门赋予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行政审批权。

(11)指导、协调和管理有关部门设在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12)完成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统计“两区”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包括: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应急管理局、保税业务局、口岸服务局。

所属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即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服务中心。

“两区”在职在编实有49人,编外45人,共9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聚焦党建抓引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管党治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2)聚焦产业抓规划。对标落实国家和省、州对“两区”的战略定位及发展要求,加强“两区”“十四五”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思路、任务及布局研究,全力破解关系“两区”发展的重大问题,高质量编制完成两个规划,高水平谋划和储备一批“十四五”重大项目,为“两区”“十四五”时期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高质量的规划来引领“两区”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3)聚焦重点抓招商。按照“建链、补链、强链”思路,围绕“六大重点产业”及“两区”产业方向精准招商。一是在深化重点产业招商上求突破。紧紧围绕打造加工制造中心,抓好新一代有色金属加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制造业招商。二是在保税物流保税服务招商上求突破。紧紧围绕打造保税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积极引进保税物流、保税服务项目,拓展矿产品保税进口及农特产品进出口业务。三是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对核心环节及其代表厂商进行精准分析,瞄准领军企业、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地实施招商,争取“引进一个,带来一批;发展一个,辐射一片”。四是在招才引智上实现新突破。探索“人才+项目+营运团队”、“人才+基地”等招商引资模式,实现“引进一个人才、聚集一个团队、突破一项技术、推动一个产业”的裂变效应。

(4)聚焦项目抓服务。按照“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建设、建设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达产”的思路,坚持“一个项目一个专班”,统筹一切力量,压实项目建设责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根本性问题,引导企业拓展空间,释放产能,扩大内销,拓展税源。

(5)聚焦业态抓创新。围绕“建设制造业中心、保税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的目标,巩固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全力推进食品加工及服装产业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矿产品进口和农产品出口项目发展,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创新制度,丰富综保区产业形态。

(6)聚焦发展抓联动。主动推进“三区联动、市区融合”发展,实现相向用力、优势互补,辐射联动区外产业,集群化发展,真正将“两区”打造成为红河州产业发展、外贸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重要平台、开放型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

(三)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两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积极融入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两廊一圈”等合作机制和中老铁路建设等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千亿级”园区为目标,一方面在蒙自经开区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全力以赴将蒙自经开区打造成为世界锡铟产业基地,全国有色金属全产业链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加工及贸易基地;另一方面在红河综保区大力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及保税服务三大主导产业,全力以赴将红河综保区打造成为国家面向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的加工制造基地、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滇越边境的开放链接枢纽及自贸区红河片区向内陆腹地延伸的保税加工与保税物流基地。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两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从以下8个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组织管理方面:成立了“两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蒙经管发〔2019〕7号)、《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蒙经管发〔2020〕9号)、《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蒙经财〔2021〕6号)、《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蒙经财〔2021〕7号)、《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蒙经财〔2021〕8号)、《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蒙经财〔2021〕9号)、《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蒙经财〔2021〕10号)等“两区”预算绩效相关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办法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宣传培训方面:利用官网公示、内部刊物等多种方式宣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解,便于今后绩效工作的开展。

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所有项目均设定了绩效目标并报送财政局;在预算执行时严格按照设定的目标开展项目,并在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环节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考核。2024年纳入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设定,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内容完整具体,指标设置清晰,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评;具体分析了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运行保障效果,可持续影响等情况;绩效目标匹配合理,符合客观实际,均能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方面: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州财政局相关要求,对2024年部门整体及项目1-6月、1-9月支出情况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

绩效评价管理方面: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进行了绩效评价,并进行了上报,二是部门评价方面,我单位选取了2023年重点项目6个,分别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红河综合保税区海关系统维保经费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项目、蒙自经开区厂房租金补贴补助资金、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专项经费和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资金,抽样资金达23067.49万元,与部门全年项目支出占比达57.63%。

评价结果应用方面:将“两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作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结果公开方面:根据预算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内容与预决算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评判和监督。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蒙自经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蒙经财〔2024〕1 号)以及调整预算的批复,2024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55356.32万元,其中,基本收支安排2163.3万元,项目收支安排43883.28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总额5535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77.8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778.50万元,合计55356.32万元。

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总额4072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65万元;项目支出38594.79万元,结转结余66.04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总额55356.32万元,支出总额40724.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6.04万元,2024年预算执行率为99.84%。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24年,“两区”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834.71亿元,同比增长5%;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132.97亿元,同比增长9.7%;完成企业营业收入1007.05亿元,同比增长6.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68亿;完成外贸总值约36.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到位1641.6万美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2亿元;新增“四上”企业24户。在国家商务部对2024年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蒙自经开区排名135位,较上年提升72位;在海关总署对2023年度全国综合保税区综合发展绩效评估中,红河综保区在全国150个综保区中综合排名第123位,较2022年度在138个综保区排名123位,提高12位,进位明显;2023年在西部和东北地区排名31位,较2022年度排名51位提升20位。

2.2024年“两区”共谋划和储备项目81个,总投资401.09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4个、总投资52.26亿元,产业项目47个、总投资348.83亿元。

3.2024年,“两区”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分别赴省外招商17次、53次,完成省外到位资金21.99亿元,红河国际物流加工贸易产业园项目、红河红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园区合作运营项目等18个项目成功签约,协议总投资69.1亿元。

4.“两区”拥有云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户,高新技术企业17户。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全部得到实现。

三、绩效自评结论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部分满分分值15分,自评分值15分,得分率100%。

目标设定方面,根据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发展总体规划,结合部门三定方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制定了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和调查研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项目,结合项目实际,设置了项目绩效目标表,确保项目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同时保证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任务数对应,与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方面,紧扣部门履职目标,编制了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充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的重点项目支出总额占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部分满分分值20分,自评分值20分,得分率100%。

2024年预算执行率100%且全年收入依据充分,资金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制定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及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建立了部门支出内控制度;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红河州财政局要求,积极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财政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积极制定措施并全部加以整改;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部分满分分值35分,自评分值35分,得分率100%。

(1)重点工作办结率:一方面在蒙自经开区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全力以赴将蒙自经开区打造成为世界锡铟产业基地,全国有色金属全产业链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加工及贸易基地;另一方面在红河综保区大力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及保税服务三大主导产业,全力以赴将红河综保区打造成为国家面向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的加工制造基地、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滇越边境的开放链接枢纽及自贸区红河片区向内陆腹地延伸的保税加工与保税物流基地。

(2)实际完成率: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16条数量指标,年底全部按量完成。

(3)完成及时率: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3条时效指标,年底全部完成。

(4)质量达标率:根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11条质量指标,年底全部按质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部分满分分值30分,自评分值30分,得分率100%。

(1)社会效益:研究制定《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服务企业清单》《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承接赋权43项。持续组织开展好“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实践活动,牵头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2次。持续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美科外部供电整体工程建成投运、美科大道建成通车、园区3、4、5、L6号路等道路完成提质改造。同时,坚持“分类施策、盘活存量”的工作思路,有力有效推进闲置厂房盘活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4年底,“两区”建成标准厂可使用面积111.11万平方米,已使用面积93.93万平方米,使用率达84.5%,其中,2024年以来盘活28.35万平米,是历年来盘活闲置厂房最多的一年。

(2)可持续影响:制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试行)》,聘请第三方对园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扎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全力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全省率先完成园区“企业纳管评估”工作,积极完成《红河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蒙自经开区大屯—雨过铺片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编制等工作。同时,大力统筹支持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专职消防队伍,协调推进搬迁入驻新营区,并购置2辆消防车和2228件(套)消防器材装备交付使用,切实提升“两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及水平。2024年以来,共开展安全环保检查督查48次,排查企业57户,发现安全隐患679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行政效能:2024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保障园区运行的机构运行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纳入项目预算对绩效目标的设定以及资金使用率等存在一定的问题。

2. 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机会,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

3. 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2.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从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预算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

3.统筹协调,厘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关节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找到突破口与关节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做到全面、精准、结合实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项目预算执行时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件1: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5年4月9日


附件【附件: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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