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jtysj/2025-000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共编制项目支出预算15个、金额15,050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分别是: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500万元、蒙屏和红南二级公路遗留问题专项资金200万元、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500万元、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210万元、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考核补助资金130万元、铁路运营亏损补贴专项资金2,000万元、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500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州补助资金3,460万元(州对下转移支付)、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项目州级补助资金5,500万元、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500万元、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500万元、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400万元、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400万元、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助资金150万元。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发生支出的年初预算项目8个、金额9,311.65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支出金额分别是: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32.26万元、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项目州级补助资金5,500万元、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40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州补助资金3,460万元(州对下转移支付)、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40万元、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考核补助资金51.89万元、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82.7万元、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助资金104.8万元。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发生支出的项目5个、金额2,969.04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支出金额分别是:鸡街至石屏和通海至建水(红河段)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改造工程项目资金2,000万元、州本级2024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至八期)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转贷资金910万元、房屋产权登记经费34.5万元、行政赔偿资金0.11万元、陈丽辉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资金24.43万元。
综上,2024年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共开展13个项目、金额12,280.7万元(若剔除州对下转移支付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州级补助资金3,460万元,项目支出金额8,820.7万元,与部门决算数据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做好安全生产宣贯、教育、培训工作,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形势持续稳定。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1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数量、减少事故总量,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做好安全生产宣贯、教育、培训工作,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三年行动圆满收官。通过项目实施,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完成“百项整治任务”,深化攻坚“9项重点、6项难点”,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区域创新,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三年行动圆满收官。通过项目实施,开展核查检查5次以上,参与核查检查人次20人以上,核查覆盖率100%,核查结果公开率100%,保证周围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预算下达100万元,预算调减67.74万元(已被财政收回),实际下达32.26万元,实际支出金额32.26万元,支出进度100%。
2.项目名称: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项目州级补助资金,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起于李仙江大桥绿春岸,经大黑山乡、牛孔镇,止于绿春县大兴镇“削峰填谷区”,接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K93+200处,全长92.46公里,桥梁10666.38米/74座,隧道6215米/8座,桥隧比18.25%。项目概算总投资30.88亿元,可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16.9亿元,缺口资金13.98亿元,需由州、县两级安排财政资金解决。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5,5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2024年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项目州级补助资金项目的安排,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建立健全建设期组织机构,合理配置人员,满足项目日常需要;二是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及其他有关制度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确保项目预算执行率达90%以上;三是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率100%;四是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3次以上,实现建设年度无主要责任的事故等发生;五是项目实施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通过环评评审,项目施工期间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六是项目建设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发展需求,适应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经济发展需求;七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项目沿线县市GDP达到增长目标;八是未发生极端冲突事件、上访事件、重大诉讼、网上大规模传谣信谣的恶性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现象。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
预算下达5,500万元,实际下达5,5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5,500万元,支出进度100%。
3.项目名称: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排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以达到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带运周边县市经济发展,方便周边群众出行。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5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一是建立健全运营期组织机构,合理配置人员,满足项目日常运作,按要求及时公开PPP项目相关信息;二是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及其他有关制度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三是对过往车辆足额收取通行费,并确保不错收、不漏收、不乱收,通行费收取率达100%;四是按相关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公路巡查、检查12次以上,保持路面整洁完好、设施完整,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及时;五是年度运营成本控制在50万元/年/公里范围内,且债务清偿率达100%;六是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6次以上,实现运营年度无主要责任的事故等发生;七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项目沿线县市GDP达到增长目标;八是未发生极端冲突事件、上访事件、重大诉讼、网上大规模传谣信谣的恶性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现象。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
预算下达500万元,预算调减460万元(已被财政收回),实际下达4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40万元,支出进度100%。
4.项目名称: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州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州农村公路列养。实施主体:全州13县市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3,46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全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养护里程合计21948.728公里(其中:地方管养省道205.356公里、县道7287.485公里、乡道11237.521公里、村道3218.366公里),专项用于农村公路路况日常巡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公路日常保养和小修等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畅通,为沿线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便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预算下达3,460万元,2024年5月31日以红财建发〔2024〕13号下达拨付13个县市项目资金合计3,460万元。
5.项目名称: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贴,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4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一是建立健全运营期组织机构,合理配置人员,满足项目日常运作,按要求及时公开PPP项目相关信息;二是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及其他有关制度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三是对过往车辆足额收取通行费,并确保不错收、不漏收、不乱收,通行费收取率达100%;四是按相关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公路巡查、检查12次以上,保持路面整洁完好、设施完整,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及时;五是年度运营成本控制在50万元/年/公里范围内,且债务清偿率达100%;六是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6次以上,实现运营年度无主要责任的事故等发生;七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项目沿线县市GDP达到增长目标;八是未发生极端冲突事件、上访事件、重大诉讼、网上大规模传谣信谣的恶性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稳定现象。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
预算下达400万元,预算调减360万元(已被财政收回),实际下达4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40万元,支出进度100%。
6.项目名称: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考核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州综合交通运行项目及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综合内核、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提升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综合履职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保障部门履职能力。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13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加强公路水路、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管理水平,促进公路水路、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行业水平提升,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及单位绩效指标编制,全过程绩效管理水平。2024年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资金审计,PPP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及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服务等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内审绩效补助专项经费,全面推进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及绩效管理工作进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做好风险管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管理、改善经营绩效,助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有效规避、妥善化解相关内外部风险,全面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通过项目实施,确保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80%。
预算下达130万元,预算调减78.11万元(已被财政收回),实际下达51.8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51.89万元,支出进度100%。
7.项目名称: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当年下达工作任务开展工作,为确保全州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由局“一把手”负总责,由责任领导负责相关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由牵头科室(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统筹落实,由配合科室(单位)负责本职工作的有效落实,由责任单位负责相关事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由局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与日常督促检查。直面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经济发展三重压力,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落实责任,迎难而上,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发挥主导作用,对照任务分解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州直有关责任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要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抓紧每一天,干好每件事,以“起步即冲刺”的姿态,努力交出每月、每季、半年、全年的合格答卷。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21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一是加快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督促全州13个县(市)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是完成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亿元以上,续建“能通全通”建水(个旧)至元阳、元阳至绿春、弥勒至玉溪(红河段)、勐醒至江城至绿春5个高速公路项目快速推进,续建“互联互通”金平至金水河、峨山至石屏至红河(红河段)、泸西至丘北(红河段)、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4条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加快“互联互通”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开远至建水高速公路、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3条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快推进文山至蒙自铁路、普洱至蒙自铁路前期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快推进蒙自机场建设,加快推进元阳民用机场前期工作开展。项目实施后,有助于保障红河州综合交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以“群众出行更加安全、更加便捷、更加舒畅”为出发点,以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为目标,努力抓好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法治交通、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建设扎实有效,行业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预算下达210万元,预算调减127.3万元(已被财政收回),实际下达82.7万元,实际支出金额82.7万元,支出进度100%。
8.项目名称: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开展运营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15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红河州境内以PPP模式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8条,其中: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一期)、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已分别于2017年、2018年、2020年、2021年进入营运期,2024年需进行营运期绩效评价后,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缺口补贴。为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开展运营绩效评价。年度总体目标为完成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红河段)、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5个项目营运期绩效评价。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基本服务公共水平,对项目持续营运带来可持续性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预算下达150万元,预算调减45.2万元(已被财政收回),实际下达104.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104.8万元,支出进度100%。
9.项目名称:鸡街至石屏和通海至建水(红河段)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对鸡街至石屏、通海至建水(红河段)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改造,完成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2,00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对鸡街至石屏、通海至建水(红河段)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改造,完成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通过项目实施,便捷旅客出行,加快车辆通行效率,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预算下达2,000万元,实际下达2,0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000万元,支出进度100%。
10.项目名称:州本级2024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至八期)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转贷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区域行车条件、缩短运输里程、提高运输效益,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对促进区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保障项目正常营运,带动项目周边县市经济发展,实现周边群众出行高效快捷。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91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主要用于新鸡高速、泸弥高速项目营运,保障项目正常营运,改善区域行车条件、缩短运输里程、提高运输效益,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对促进区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带动项目周边县市经济发展,实现周边群众出行高效快捷。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预算下达910万元,实际下达91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910万元,支出进度100%。
11.项目名称:房屋产权登记经费,主要用于将蒙自市护国路5号州高管中心管理用房及土地、蒙自老机场的土地等资产注入红河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先行上缴人防费、配套费及办证工本费。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34.5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更名重组专题会议纪要》(第25期)精神“同意将蒙自市护国路5号州高管中心管理用房及土地、蒙自老机场的土地等资产注入红河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使用人员满意度达80%以上。
预算下达34.5万元,实际下达34.5万元,实际支出金额34.5万元,支出进度100%。
12.项目名称:行政赔偿资金,主要用于履行行政机关对侵害对象的赔偿责任;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0.112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红政行复决字〔2023〕67号),赔偿申请人朱睿于2019年缴纳的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学费0.11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准确兑现行政赔偿资金,确保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
预算下达0.112万元,实际下达0.112万元,实际支出金额0.112万元,支出进度100%。
13.项目名称:陈丽辉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放陈丽辉同志去世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24.43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陈丽辉同志于2024年11月20日因病去世,根据国家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及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适当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及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红人通〔2010〕10号)的文件规定,给予陈丽辉及家属一次性抚恤金24.28万元,一次性丧葬补助费0.15万元,共计24.43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准确兑现陈丽辉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资金,家属满意度达90%以上。
预算下达24.43万元,实际下达24.43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4.43万元,支出进度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开展的13个项目均按照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开展的项目,均按照部门组织分工、项目的目标和特点、管理要求等,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分解项目目标,层层落实各级组织和人员责任,平稳有序地开展好项目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水平,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主管部门绩效工作监督和指导职能,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扎实开展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绩效自评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独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2.绩效自评依据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9〕278号)等规定的相关工作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支出自评,设定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一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挡: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绩效评价技术方法和工作方法。其中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和情况汇报等。
5.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主要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及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如财政部门确定的支出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
6.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原则,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收到《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文件后,及时转发各下属单位,重申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并按照绩效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分工,明晰职责,统一认识,协调安排各单位绩效自评,为开展2024年绩效自评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局属各单位在我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根据绩效自评开展的要求和范围,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梳理绩效自评的内容,应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时高效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13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均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13个项目均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开展,并实现了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依据符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预算绩效工作有序推进,在绩效制度强化、培训宣传有力、基础工作扎实、项目绩效评价试点、绩效运行监控探索、绩效评价管理方面都积累诸多经验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突出绩效导向,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围绕建立科学有效的交通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不断强化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出台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纪律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在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和素养上下功夫,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素质拓展培训。有效利用交通运输系统财政预算资金,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继续抓细抓实绩效评价和管理过程中各项基础工作,组织开展高速公路PPP项目的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在自评和州财政局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过程中,积极协调和跟进,采取有力措施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断健全整改机制,提升了绩效的良性循环,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4年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是在人员方面配备不足、缺乏专业的绩效管理人员。由于交通运输部门项目多、资金量大,但人员较少,没有专职的绩效业务人员,存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难度较大的问题。
七、有关建议
预算绩效工作的全面实施,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完善,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交通运输系统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