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26-99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以及州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现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红室字[2019]41号)的规定,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州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负责全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市场监管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4)负责全州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州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6)负责全州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7)负责全州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全州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全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8)负责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9)负责全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红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10)负责全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州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全州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全省州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州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12)负责统一管理全州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州新型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州检验检测行业发展。(14)负责全州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强州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州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15)指导、协调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16)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局内设28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科、执法督查科、质量管理和监督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企业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商标广告科、网络监管科、食品监管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等和蒙自经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数173人(行政152人,工勤3人,事业18人),离休3人,退休90人,遗属1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1.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同办”改革,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切实加大年报和相关信息公示工作;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和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3.开展消费维权,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升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实效。4.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品、网络餐服务、农村市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设覆盖全州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继续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抓好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和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5.严格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流通、使用、检测、监管等环节安全责任,加强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制,开展药品飞行检查和风险分析,整治安全隐患。6.严格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食品相关产品、棉花等纤维产品四个重点领域以及水泥、车用汽柴油的质量专项检查,加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7.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配镜店等计量专项检查。加强民用“三表”计量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8.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规范地方标准管理,围绕重点产品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9.完善认证认可和标准检测体系。严格强制性认证监管,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加强获证组织、获证产品的监督检查。10.统筹规划全州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和“智慧监管”,逐步实现系统和数据的整合、一体化。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确保全州市场主体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新增市场主体3000户。二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等事中事后监管,企业 、个体市场监管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率不低于5%,企业年报公示率达85%以上。三是严厉查处旅游、教育、医疗等行业商业贿赂违法行为,案件公示率100%。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价格欺诈、虚假认证等专项整治全年不少于20次;网络商品服务经营主体数据库信息核查率100%;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深入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20户,消费者投诉举报调解率达到97%以上,每年开展1次大型消费者权益日和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五是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商标品牌,全州商标注册数每年增长5%以上,总量突破9000件。积极受理专利申请。六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每季度监察1次;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七是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规范地方标准管理。组织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执行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抽查率不低于12%。组织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配镜店等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八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加强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点等食品安全监管,全州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76%以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完成30次;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企业完成80户。九是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完成65户, 药品监督抽验完成120批次, 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飞行检查完成100户, 基本药物抽验完成100批次。十是推进信用公示系统、一照一码、12315指挥中心、移动执法等10余个业务平台的维护和应用,确保无信息安全事故、网络畅通。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19年州级财政依据市场监管职责和发展规划,安排市场管理专项经费,用于推进企业“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广告、价格等市场监管、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抽查、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知识产权运用发展保护、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发展以及网络通信线路租金、运行维护等工作。
中央、省级安排对下转移支付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专项经费,用于开展食品药品抽验和风险监测、食品药品宣传、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及能力建设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年初预算红河州市场监管局项目经费853.06万元,实际申请853.0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州本级项目资金461.75万元(含机构改革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财政批复使用的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38.55万元,本年州级财政安排项目资金323.2万元),中央、省级对下转移支付安排专项资金391.31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项目经费支出806.93万元,其中:州本级项目经费支出483.32万元,中央、省级对下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使用323.61万元,资金使用率94.6%,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项目支出明细:商事制度改革支出18.8万元,市场监管支出72.72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68.3万元,产品质量抽查监管支出65.26万元,质量强州经费39.73万元,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检查费2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支出7.34万元,知识产权保护经费支出8.8万元,认证认可支出70.66万元,标准化发展支出10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20万元。执罚成本支出81.71万元,食品抽验和风险监测费320.61万元,药品法宣传视频制作播放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红河州市场监管局的资金统一由科技和财务科管理。2019年制定了《红河州市场监管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市场监管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红河州市场监管局政府采购制度》《红河州市场监管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红河州市场监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及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14项制度,绘制工作流程14项,对资金的预算管理、收支审批、资产管理、报销流程等作了细致规定。
二是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完整。在执行过程中,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坚持大额资金、基本建设、资产处置、设备购置等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在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领导审批权限,重大经济事项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经费支出事项严格审核原始票据的合法性、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按照报账流程和审批手续支付,做到事前审批、事中控制、事后检查。对大额采购项目或属于政府采购事项,则严格政府采购流程进行请示、批准、招标、合同签订、执行、验收、付款审批等流程,各项目档案管理资料完整。
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通过查阅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内部控制规范,未发现挤占、挪用资金等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政同责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属地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等,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细化分解《规划》任务,合理确定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发挥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及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重要指示文件的指导作用,加强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长期规划的衔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协调,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年初制定全州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省局、州委州政府部署安排,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年底各业务科室按照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对县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带有普遍性的消费投诉问题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不合格问题向社会通报、公示,并依法立案查处。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准入更加高效快捷,全年新设企业53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0户、个体工商户32771户,超过年初设定新增市场主体3000户的绩效目标。企业开办时间由上年8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了涉及20个部门的39项涉企证照事项,共发放“多证合一”执照11.7万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受理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8288户,审核通过6420户,位居全省第二。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注销公告时间由45日调整为20日,全州1894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2019年全州实有各类内资主体249031户,同比增长7.69%;实有外资市场主体252户,同比增长121.05%。
2.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市场主体5%的比例,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8237户。加大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力度,全州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为91.87%、94.92%、90.24%、82.87%。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对591户投融资公司进行信用核查,吊销“僵尸企业”营业执照18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141户,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2户;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8481条,对申请担任企业高管的67人予以限制,不予登记。
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成食品生产风险分级评定454家,占全州食品生产企业96% ;深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量化率94.47%;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全州2.25万户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施了“明厨亮灶”;开展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55次,共保障13万人次的饮食安全。抓好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和野生食用菌中毒宣传防控,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对13县市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检查各类猪肉市场主体12.4余万户次;完成食品安全抽检国抽、省抽,食用农产品抽检、过桥米线经营抽检共计5219批次,合格率97.65%,对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完成基本药物抽验161批次、药品监督抽验238批次、医疗器械抽验36批次,化妆品抽验37批次,共472批次。共对101户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20户;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上报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报告5384份。
4.市场监管。开展了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风险隐患排查、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健市场“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医疗器械“清网”行动等10余次;加强价格监管,以医药等民生领域为重点,的涉企收费检查5次;开展网剑行动,核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虚假宣传广告整治5次;开展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建材、民生计量、农村市场等为重点的产品质量监督执法6次;开展打击传销行为的整治和直销经营活动规范监管5次,创建无传销社区3个;深入开展打私贩私综合治理,查处为走私货物提供运输工具的涉私案件30件,罚款42万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主动摸排线索168条,移送线索39条,查办案件211件。
5.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红河州涉及化肥、水泥、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等9类产品,共计78家企业的91个产品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我局对全州20家工业生产许可企业开展了年度登记备案工作;开展建材、化肥、水泥、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电线电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7类180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学生作业本、纸尿裤、卫生纸、纸巾纸等4类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125批次;开展全州危化品企业全覆盖检查,对7家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9条,责令1家企业停产改造。
6.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检查企业100余家,各类特种设备200余台,排查安全隐患问题158条,,淘汰燃煤锅炉164台,推进电梯责任保险127台,完成40台特种设备抽查检验,有效保障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
7.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全年认定“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店32户。积极开展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整合12315等“五条热线”及平台,实现投诉维权“一号通”,有效提升了消费维权的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2019年,12315投诉举报中心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322件,咨询7089件,投诉办结率9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0.89万元;全州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件606件,解决598件,解决率为9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余万元,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8.商标品牌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抓好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工作。全州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达13877件,同比上年增长%,超过设定绩效目标(5%)2个百分点。驰名商标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2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件,位列全省第二。全州专利申请量972件,授权量627件,全省排名第5位;发明专利有效量累计389件,全省排名第4位。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工作,推荐认定6家企业申报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春茶、秋茶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1571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7014户次,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总数21件。
9.标准化发展。2019年完成1个行业标准制定,11个云南省地方标准制定,4个红河州地方标准制定;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州已公开企业占应公开企业总数的93%;指导红河州3个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其中云南乍甸乳业有限公司承担的国家奶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并被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国家标准化试点示范典型案例推荐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受理商品条码业务注册企业122家。开展示范点项目评估检查8次,团体标准企业执行标准抽查率12%,抽查62家。
10.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加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23家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有机产品认证企业 25 家,强制性产品认证12家,管理体系认证56家。全州38家企业49个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或转换认证认可证书。
11.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网络建设和维护,业务系统实现一网通。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预核准、电子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实现电子化。通过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及各业务系统运维质量,提升电子政务专网效率及完善安全运行机制,确保网络运行高效、安全、稳定,全年无信息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专网通畅率100%。
(二)项目的成本性分析
1.项目节支增效措施
一是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通过政府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确保项目质量的情况下,尽量压低支出成本;及时对社会公示政府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公平公正;二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节约成本性支出;严格执行本单位会议、培训、差旅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控制会议、培训、出差人数、天数,杜绝无关人员参会,压缩会议开支,节约培训成本,轻车简出,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出差人员和时间,降低监管成本。三是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按照节支增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资金使用有完整申请审批程序,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项目规范内控机制
一是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每年制定注册登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认证认可、标准化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发展运用保护等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二是工作实施过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标准,规范项目的正常开展;年中开展绩效跟踪,年底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加强项目支出资金管理。按照《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资金开支范围,严格经费审批,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规范资金使用。
(三)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预期目标已基本完成,所有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绩效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便利化,优化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加大违法违章案件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推进12315执法体系建设,增强消费维权意识,营造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过严格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筑牢市场监管安全底线,市场消费环境稳中向好;切实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标准引领、筑牢计量基础,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通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认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
3.项目的可持续影响
各项目的有序实施,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机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发展水平、消费放心安全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基层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应急处置能力水平、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等方面的能力不断得到了巩固和提高,有力促进了红河经济高质量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和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的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二是有规范的项目内控机制。项目有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工作实施过程开展绩效跟踪,年底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三是严格项目资金开支标准,使用范围。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支付,确保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编制部门预算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由于预算编制绩效目标时间(上年底)与每年工作重点、改革任务变化大、编制时间(当年初)有偏差,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今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根据工作重点作出相应调整,切实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