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19-093
- 发布机构: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3
- 时效性: 有效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政协红河州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一是政治协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中进行协商。 二是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进行协商式监督。三是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我单位属政协机关,是一级单位,内设八委两室。分别设有:办公室、研究室、提案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政协机关2019年末实有公务员53人,工勤人员18人,事业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41人。实有车辆4辆。
3.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我们主要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注重凝聚政治共识,努力推动政协工作。二是围绕2019年的调研课题,开展调研视察工作,务实推进协商议政。三是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助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助力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 四是抓好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协商及视察工作,民主团结局面更加稳固。五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增强界别工作活力。六是聚焦提质增效,着力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
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60.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6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76万元,占比70.84%。项目支出630万元,占比29.16%。
二、部门整体收支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州政协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为 216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76万元,占比70.84%,项目支出630万元,占比29.16%。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474.0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42.4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40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83万元,占比71.84%,项目支出677.25万元,占比28.16%,年末结转和结余211.38万元。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491.02万元,主要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406.89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6.81万元,主要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235.97万元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1.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5.22万元、培训费8.46万元、公务接待费3.79万元、劳务费11.84万元,工会经费27.90万元、福利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12.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1万元等),办公设备购置费0.8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年初预算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项目经费630万元,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实际申请6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州本级项目资金430.00万元,实际支出402.68万元,资金使用率93.65%;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00万元(于2019年10月拨付),实际支出103.77万元,资金使用率51.89%。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0.68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16.83万元,同比增长-44.8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政协红河州委员会财务管理规定》《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的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明确了我单位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制定了政协红河州委员会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2)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四、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
(三)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9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分91分,2020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扎实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政协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附件:州政协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政协红河州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