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fnlhh/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时代担负着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
(二)团结动员妇女投身全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红河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三)代表妇女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州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条例、规划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州委,州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五)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六)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七)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八)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九)现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联谊,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和其他地州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边疆的繁荣与稳定。
(十)负责指导基层妇女联合会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州妇联,承担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2.机构情况。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
3.人员情况。2019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6人,比上年增减0人;退休人员4人,离休人员1人,比上年增减0个。
(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1.推进全州妇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利用妇联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和“妇女之家”、“爱心传播站”、“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等宣传阵地,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到广大妇女群众中。2.推进“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习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妇女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加的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跟党走。3.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不断深入。围绕“建组织、扩队伍、强服务、增活力”的要求,建强妇联组织。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培训。4.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实施州级示范项目、“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项目,开展实施两规第三方评估,委托各领域相关专家针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对开展督查和专题调研等,推动落实重难点目标任务。深化“红河州家庭教育扶贫进乡村”活动、“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活动、“最美”系列寻找活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家教,教育引导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扩大办实事的覆盖面和受益面。5.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深入开展。从宣传发动、培植产业、示范带动、文明新风、关爱帮扶等推动巾帼脱贫行动,深入开展“万名巾帼示范带头人行动”示范带动贫困妇女脱贫致富。6.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最美家庭”“文明新风家庭”等评选活动,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开展。7.推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妇联干部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完善妇联干部管理方式,提升妇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8.推进“网上妇联工作”平台和阵地建设。加强网络新媒体建设,实施妇联上网工程,探索从网上直接联系妇女群众,直接交流或解决包括法律政策咨询、成长辅导、权益问题投诉、创业就业帮扶、婚姻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等一系列的问题。9.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程。采取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创业指导、贷款支持“四位一体”措施,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帮女性创业、助女性成功”创业就业工程。10.推进“巾帼维权行动”。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本职能,深入开展妇女权益维护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省妇联工作要求及本部门实际,制定州妇联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绩效目标,明确各项绩效指标值及评价标准。具体为:1.推进“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三八节主题活动,制作专题片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妇女≥10人,参加活动人数≥100人。2.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不断深入。创建“州级优秀妇女之家示范”点≥5个。3.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项目,形成调研报告1篇,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培训人数≥150人(次);创建州级实施“两规”示范点≥5个,推动实施“两规”重难点问题解决。委托红河学院(第三方评估专家)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综合研究评估,儿规、妇规分别进行评估并提交2项评估报告。开展实施“两规”定量指标监测统计,指标数量≥190个;对妇女儿童工作者进行妇儿工委业务培训,培训人数≥50人次;实施关爱帮扶贫困儿童项目,开展主题活动≥3次,参加人数≥150人次。慰问贫困妇女儿童≥400人(户)。开展家庭教育扶贫进乡村活动暨控辍保学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参加家长人数≥900人次。通过“家庭教育微学堂”微信公众号推送家庭教育知识48期,线下活动≥3场(次),参加活动人数≥150人次;与州图书馆联合开展亲子阅读主题活动1次,参加家庭≥30户;家庭教育公益讲座≥3场(期),受益人数≥200人次;接待来信来访≥5人次,开展心理团辅≥1次;开展婚姻家庭、反家庭暴力妇女沙龙活动≥5次,深入社区开展妇女维权宣传服务活动≥5场;律师和法律咨询≥4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0张;临时救助贫困妇女儿童≥5人(户)。4.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深入开展。举办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200人次;5.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选“最美家庭”户数≥50户,推选“文明新风家庭”≥200户;6.推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举办红河州妇女干部培训班,培训人数≥60人。7.推进“网上妇联工作”平台和阵地建设。确保红河妇女网、“红河妇女之声”微信公众号等州妇联网络宣传平台管理服务正常。宣传报道文章数量≥300篇(条)。8.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程。举办各类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200人次
三、经费投入、经费支出、结余情况
(一)收入支出情况。2019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数(州本级)395.55万元,较上年367.37万元增加28.18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68.95万元,比上年增加5.24万元,增幅1.15%;本年年支出458.22万元,比上年增加8.72万元,增幅1.94%。差异原因:一是按政策发放绩效工资、调整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等增加基本收入支出;二是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较上年提高,增加基本收入支出。
(二)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46.8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7.42万元,增减率141.28%,具体为:“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结转13.75万元,较上年增加7.28万元,增减率112.6%,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增加,相应年终一次性奖金增加,结转下年待年度公务员考核完成后兑现。二是12月调整预算增加基本支出“2019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2019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2.8万元,因财政关账未能及时支出,结转下年支出。三是“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数减少,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33.07万元,较上年增加20.13万元,增减率155.61%。主要原因:一是原单位项目专户(州妇女儿童发展基金)未纳入本单位部门决算,为进一步规范单位经费管理,2019年将项目专户(州妇女儿童发展基金)并入行政账并纳入部门决算,调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项目支出增加329998元,3月、4月支出办公费43.6;6月按照规定缴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179954.4,年末结转150000(其他应收款),待2020年收回后按规定缴回财政。二是12月调整预算增加“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5.9万元,因财政关账未能及时支出。以上结转结余资金将按工作计划及时清理、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三公”经费支出2.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5.1万元减少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7万元增加1.19万元。具体分项为:①因公出国(境)费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5万元减少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万元。原因为:按照省妇联通知要求,2019年本单位派出1人(副主席)参加省妇联组织的赴台湾考察,支出2.1万元。上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故因公出国(境)人数和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本单位不再保有公务用车。③公务接待费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7万元减少0.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6万元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红河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务接待16批次145人次,接待人均支出52.41元。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56万元,较上年增减-91.08%。主要原因为:上年经州委批准召开红河州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二类会议),财政核拨项目支出“会议费及培训费”23.09万元,故本年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大幅下降。全年共举办会议7次(含各类座谈会),会期8.5天(含报到及离会),参会人数323人(含本地及外地),人均支出79.28元。
(五)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94万元,较上年增减-17.57%。主要原因为:因年末财政关账,部分培训费未能支出,支出数较上年减少。全年共举办培训8次,培训时间92天(含报到及离会),参训人数290人(含本地及外地),人均支出341.45元。
四、部门整体运行情况
(一)预算管理情况。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二是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三是会计基础信息真实有效,会计核算规范。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报销制度,严禁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除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州委州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
(二)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二是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三是资产安全且无财务风险小。本年末资产总额60.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16万元,非流动资产13.1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1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42万元)。负债总额0.34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0.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56%。
五、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妇联的指导下,红河州妇女联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州委“13611”发展思路要求,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找准切入、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红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半边天”作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引领。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不断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坚定不移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引领广大妇女“巾帼心向党”。
1.州妇联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笃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承担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引领妇女“巾帼心向党”。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广大妇女群众中的学习宣传贯彻。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全州妇联系统网站、微信平台和“妇女之家”等宣传阵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到广大妇女群众中。从机关、农村、社区,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各部门积极行动,开展大学习,部署大宣讲,推动大落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妇女人心。同时,学以致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在加强政治引领、助力妇女全面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推进妇联工作改革创新、加强妇联自身建设等妇联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2.按照州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安排与部署,州妇联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和红河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等内容。二是组织全州妇联系统全体党员通过聚焦主题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深刻检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等学习活动,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把查和改贯通起来,推动主题教育各环节有机融合,贯彻始终,抓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3.围绕全国妇联“巾帼心向党·礼赞新中国”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及州委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全州妇联系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一是以唱国歌、唱赞歌等方式开展“唱响祖国颂歌”,积极营造红河大地、各族各界妇女共庆祖国70华诞、共享祖国荣光、共铸复兴伟业的热烈氛围,激发广大妇女的家国情怀和爱国热情;二是以搭建群众舞台、用欢歌乐舞传递和展现红河州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取得辉煌成就的喜悦心情、表达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怀;三是以参观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听取“共和国故事汇”活动,接受历史革命教育和爱党爱国教育。全州妇联系统以唱国歌、唱赞歌等方式开展“唱响祖国颂歌”活动15场次,参与群众13510人次;组织妇联干部职工开展听取“共和国故事汇”活动8场次,参与妇联干部220余名;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活动12场次,参与群众21480人次。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写出家国情怀”书信征文活动、“绣出美好生活”刺绣比赛活动、“展新时代巾帼精神·为祖国70华诞献礼”宣讲活动等。
(二)围绕党政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为完成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任务而奋斗,引领广大妇女“建功新时代”,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1.围绕脱贫攻坚,实施“巾帼脱贫行动”。按照州委“紧盯2019年全州所有贫困县达到脱贫摘帽标准、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国全省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的目标”,切实推动“巾帼脱贫行动”,为扎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大会战发挥妇联组织作用。一是产业培植,助推脱贫攻坚。引导贫困妇女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发展种植、养殖、服务业、手工业、电子商务等优势产业。依托上海对口帮扶,与长宁区、徐汇区妇联建立妇女“产业帮扶大联盟”,帮助贫困妇女发展种植、养殖、刺绣等产业,开展居家脱贫致富,推动“一村一品”、庭院经济等特色产业的发展。2019年,积极争取各类小额贷款扶持妇女创业,共争取各类小额贷款13728万元,扶持3098名妇女创业发展;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技能,增强脱贫致富本领。2019年,红河州各级妇联举办脱贫攻坚妇女技能培训106期,培训6288人;举办红河州妇联系统专兼职干部脱贫攻坚知识培训会一期,41人参加培训。二是典型带动,激发内生动力。全州各级妇联以脱贫攻坚为主题开展2019年“三·八”节活动,州妇联以“脱贫攻坚巾帼志·凝心聚力红河兴”为主题,举办了巾帼脱贫攻坚优秀故事展演活动。通过对基层妇女干部、致富的女能人、驻村女干部等有代表性的11个先进事迹展演,讴歌了各级妇联组织及广大妇女投身脱贫攻坚的开拓奉献精。目前,全州创建全国、全省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3个,培塑州级巾帼致富带头人2650名,创建了州级巾帼创业示范基地320个。通过培塑和宣传全州发展致富妇女典型,引领带动了广大妇女创业发展,激励全州贫困妇女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打好脱贫攻坚战。三是革除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持续开展“革除陋习,乡风文明”活动,利用“巾帼连心服务站、巾帼志愿服务队、文明新风家庭”三个载体,引导农村妇女革陋习、树新风,倡导文明行为。2019年开展创建“文明新风家庭”活动中共创建“文明新风家庭”200户。四是东西合作,合力促进脱贫。州妇联主动与结对帮扶上海徐汇区妇联、长宁区妇联沟通联系,协商扶贫帮扶的项目落实,两地妇联签订了《2019年上海徐汇区与云南红河州妇联、红河四县妇联等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帮扶协议》,长宁——红河州妇联“绣娘大联盟”“女企业家联盟”,明确了共同推进循环金项目、图书角项目、绣娘打造、绣品开发、女企业家互帮、关爱贫困儿童、先心病儿童救治项目等工作,精准帮扶七个县的贫困妇女脱贫致富。五是控辍保学,助推教育扶贫。开展辍学失学儿童劝返入学工作。组织全州各级妇联组织全力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儿童统劝返入学工作。通过州、县市、乡、村各级妇联组织上下联动,共发动专兼职妇联干部及其他人员18540人,走访了133个乡镇(街道)、1216个村(社区)、1168所中小学、134756户家庭入户摸排及做好劝返工作,共劝返中小学生626人。联合州教育体育局启动2019年红河州家庭教育扶贫进乡村公益巡讲活动,组织家庭教育专家到红河、元阳、金平、绿春和屏边等5个贫困县10个贫困乡镇,开展主题为“发挥家庭教育作用 助力孩子读书成长—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公益讲座。六是落实责任,为挂包村办实事。通过筹集资金70多万元为挂包村发展产业、卫生整治、实施饮水工程、帮助贫困户解决生活困难等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2.围绕巾帼建功,实施“巾帼创业创新行动”。 引导城乡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争创一流,积极创业创新,引领妇女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9年,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名、“全国巾帼文明岗”2个;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个。获云南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3个、“巾帼建功标兵”13名、“巾帼文明岗”13个。通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树立典型,激发干劲,进一步激励全州广大妇女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红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妇女力量,发挥巾帼奉献红河发展的半边天作用。
3.围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施“村庄清洁巾帼行动”。州妇联积极响应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号召,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积极投身村庄清洁行动,制定下发《红河州妇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巾帼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州妇联系统启动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巾帼行动”。一是广泛动员,组建队伍,广泛吸纳村两委女干部、文艺骨干、爱心人士、致富带头人等在当地有影响力、号召力的农村妇女组建红河州巾帼连心志愿服务队。截至目前,全州共组建了巾帼连心志愿服务队伍4227支,参与志愿者人数达到了53397人,已覆盖全州贫困村和所有行政村。二是加大宣传,扩大参与。州妇联面向全州妇女发出了倡议书,吹响了妇女总动员的清洁行动号令,各级妇联加大宣传发动,组织宣传标语,入户发放宣传单,利用女子讲习所、女子学堂等阵地举办培训,开展主题小品、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把清洁意识寓教于乐的向广大农村妇女灌输和强化,让她们主动参与村庄清洁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村庄清洁巾帼行动入村入户宣传71106次,发放宣传资料144604份。三是建立机制,注重成效。各基层妇联采取定期活动,分户到人,观摩学习、示范带动等有力措施来开展。深入群众家中,带动群众收家理家,引导农村家庭逐步转变生活方式,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在全州131个乡镇1040个村委会6112个小组发动开展服务活动57532人次,集中开展清理整治10195次。
4.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巾帼家庭文明”行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指示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创建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文明建设中,打造妇联“家”字品牌。通过组织推荐、家庭自荐、群众推荐等方式,深入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文明家庭”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传递奉献社会、爱岗敬业、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的精神力量,以自身道德风尚传递人间爱、展现真善美,涌现出一批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有力推动和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019年,获得全国 “三·八”红旗手1名、全国“最美家庭”2户、省级“最美家庭”5户,州级命名“最美家庭”50户,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2890户,其中,州级1330 户,县(市)级1560户。
5.围绕民生改善,实施“巾帼关爱行动”。积极搭建服务贫困妇女儿童平台,开展“巾帼暖人心 妇联播真情”关爱温暖活动。实施“妇女健康幸福工程”“贫困母亲安居工程”“贫困妇女患两癌救助”“春蕾爱心桥”“爱心传播站”等公益项目,争取“母亲水窖”“母亲邮包”等母亲系列公益项目,筹集资金、物资帮扶困难妇女儿童;关爱帮扶,温暖妇女儿童。2019年争取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68万元,全州13个县市68名“两癌患者”(其中:16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妇女人)均得到了救助;各级妇联动员社会各界关爱贫困妇女儿童,携手爱心企业以走访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形式对全州1172户贫困妇女、孤残妇女、贫困儿童、孤残儿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共筹集资金450.71万元,发出慰问物资71838件。
6.围绕妇女儿童权益,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州妇联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深入推进维权与维稳工作。一是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全州各级妇联组织利用妇女之家、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方式,抓住“三下乡”、3.8维权月、5.15国际家庭日、6.1儿童节、6.26等时间段和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妇联组织共举办法制宣传687场55880人次、法治讲座160场16804人,发放宣传资料和环保袋10多万份。二是构建维权长效机制。为促进妇女维权工作法治化、长效化,州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建立红河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管、社会参与的多部门合作、社会化维权工作新机制。同时,全州各级妇女组织均建立了“妇女议事会”通过定期议事员碰头会,接待来访妇女或与妇女群众谈心交流等确定议题,畅通了渠道,切实解决基层妇女的焦点难点问题,发挥议事会作用。截至目前,全州1380个“妇女议事会”议事2917次,解决焦点难点问题1788件。三是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围绕土地权属、婚姻家庭、民事财产、子女上学等矛盾纠纷开展预防化解工作,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截至10月底,全州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妇女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共511件,办结率达95%以上。夯实基层维权阵地建设。各级妇联组织加强与公安、司法及有关部门的合作,扎实推进维权服务阵地、服务网站和服务载体的建设。依托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爱心传播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五个主阵地,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开展面对面的维权服务。截至目前,全州共建有州、县、乡三级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77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13个。
(三)推进妇联改革,强化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的指示精神,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根本要求,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用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妇联改革,在脱贫攻坚、妇女发展、妇女维权、家庭文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拓展服务空间,推进妇联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巩固村和社区“会改联”、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成果,建强妇联基层组织,使基层妇联组织架构更健全、力量更充实、作用更明显。2019年在两新组织建妇女组织和“妇女之家”70 个,实现了在农村和社区全覆盖,妇联联系服务各领域妇女的覆盖面更加广泛。加强妇女干部和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全州开展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58期,6477人次。县级妇联面向乡、村两级妇联执委举办的培训班68班次,培训3375人次,努力把妇联干部建设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妇女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妇女工作者。
(四)落实“两个规划”,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召开红河州妇儿工委全体(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妇女儿童工作;坚持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对全州综合考核内容,2018年起,从“激励指标”改为“扣分项”,考核的导向、约束更加有力。推动各成员单位在资金安排上加大投入,在项目安排、资源配置方面给予倾斜,并为进一步推进我州妇女儿童发展提供重要政策保障。二是科学监测评估。制定《红河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表》依法开展监测统计,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红河学院)进行专项评估。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度“儿规”定量监测指标共76项,提前达标和预期可达标率为96.05%。“妇规”定量监测指标共122项,提前达标和预期可达标率93.44%。提出州级2018年度专项评估重点(即妇女参与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比例偏低的问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距目标仍有差距且控辍保学任务艰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形成州级专项评估报告报送州政府及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供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三是推进示范工作。委托红河学院、州委党校及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实施“云南省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红河分中心建设项目”“州级家庭教育示范基地项目”“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实施两个规划评估(研究)项目”“州级示范儿童之家项目”“农村困境儿童关爱帮扶项目”“家庭教育扶贫进乡村活动及家庭教公益巡讲项目”“家庭教育微学堂(微信公众号)建设项目”等州级示范项目,提高项目专业化水平,推动“两个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四是加强调研督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妇女儿童发展的新期待、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要求,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了《红河州早婚早育现象调研报告》《红河州家庭教育专题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以主题教育成效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委托红河学院、州委党校等相关领域专家,选取妇女儿童发展中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精准扶贫背景下红河州妇女反贫困研究》《中越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外流与婚姻习俗变迁》《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县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现状及对策建议—以云南省金平县为例》等调研报告,进一步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按照《在脱贫攻坚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调研指导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协助做好全省实地调研的相关工作。10月11-13日第五调研组赴红河州金平县金水河镇、沙依坡乡,河口县瑶山乡、莲花滩乡开展实地调研工作,10月13日召开州、县两级汇报会。年内,分赴蒙自、开远、弥勒、泸西、建水、石屏、屏边及河口等8县市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对国家、省州示范县进行重点督导,加强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任务。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根据州委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及时对州级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委员、联络员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推进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发挥综合优势。编印《红河州妇儿工委信息交流》23期,向省妇儿办报送信息18篇(条),及时反馈、宣传我州“两规”实施情况。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高校。5月14日,邀请省妇联吴皖明副巡视员到红河学院,开展“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政府责任”专题讲座。州级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和红河学院师生等共计330人参加讲座。组织各级妇女儿童工作者9人次,参加“云南省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2018 年工作总结暨培训会”“2019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培训”等业务培训。
(五)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州妇联党组制定了红河州妇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履职意识,班子成员认真执行《红河州妇联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红河州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工作记录制度》《红河州妇联廉政谈话制度》《红河州妇联廉洁从政八不准》《红河州妇联述职述廉述责制度》等廉政管理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的“六项纪律”特别廉洁纪律,领导班子带头切实改进作风,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有关廉洁规定。带头全面从严治党,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1日至11月9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妇联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18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党内及社会进行公布。2019年1月30日,党组班子成员参加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州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六、履职效益情况及群众满意度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职责履行良好,圆满完成年初预算提出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好。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如下: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三八节主题活动,制作专题片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妇女11人,参加活动人数240人。创建“州级优秀妇女之家示范”点5个。开展“巾帼维权行动”,实施红河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维权服务项目,接待来信来访13人(次),开展心理团辅1次;开展婚姻家庭、反家庭暴力妇女沙龙活动5次,深入社区开展妇女维权宣传服务活动8场;律师和法律咨询8人次;印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0张;临时救助贫困妇女儿童10人(户)。开展“腊月暖冬行动”慰问贫困妇女儿童465人(户)。开展“巾帼脱贫行动”。举办各类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班8期,培训261人次。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选“最美家庭”户数50户,推选“文明新风家庭”200户。推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举办红河州第十五期妇女干部培训班,培训人数49人。推进“网上妇联工作”平台和阵地建设。通过红河妇女网、“红河妇女之声”微信公众号、红河日报等各类宣传平台、媒体等,宣传报道文章数量338篇(条)。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项目,形成调研报告1篇,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培训人数49人。创建州级实施“两规”示范点8个,推动实施“两规”重难点问题解决。委托红河学院(第三方评估专家)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综合研究评估,儿规、妇规分别进行评估并提交2项评估报告。开展实施“两规”定量指标监测统计,指标数量213个。对妇女儿童工作者进行妇儿工委业务培训,培训人数80人次。实施关爱帮扶贫困儿童项目,开展主题活动2次,人数80人次;深入各县市贫困乡镇开展控辍保学家庭教育公益讲座14场,参加家长2600人次;通过“家庭教育微学堂”微信公众号推送家庭教育知识48期,线下活动4场(次),参加活动200余人次。实施“州级家庭教育示范基地项目”,开展亲子阅读主题活动13次,参加家庭631人(次);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10场(期),受益人数577人次。
(二)部门履职效益情况。部门履职取得明显效益,一是州妇联各项业务工作能力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全州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实施“两规”各项任务指标推进效果明显,推进我州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成绩。如,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帮助妇女创业就业各类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明显。2019年全州妇联系统贷免扶补任务数为725户,发放贷款户数726户,发放金额9577万元,带动就业人数2248人。2019年全州妇联系统创业担保贷款任务数为300户,发放贷款300户,发放金额4151万元,带动就业人数850人。2018年度监测数据显示:“儿规”定量监测指标共76项,34项提前达标,39项预期可达标, 2项预期达标困难,1项无数据、无法判断,提前达标和预期可达标率为96.05%。“妇规”定量监测指标122项,51项提前达标、63项预期可达标、2项预期达标困难、6项暂无数据无法判断,提前达标和预期可达标率93.44%。
(三)群众满意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预期指标。以各部室业务工作情况为调查内容,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14份,收回14份,综合满意度为98.57%。对各县市基层妇联干部职工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130份,收回130份,综合满意度为93.87%,其中,受助对象对州妇联帮扶、慰问、救助等工作满意度93.38%。
七、自评价情况
(一)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指标设定。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州本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21号)要求,围绕本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附件1),按照本年度内各项目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中的指标及指标值的设置;同时并上报州财政局。
2.评价方法。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一级指标权设置为:预算资金执行率15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分。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项目的二级绩效指标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得分评定方法分为两类:一是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二是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并对应得出相应自评定级。有关自评指标分值计算办法详见《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3)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对2019年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负责人。州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对做好2019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明确由州妇联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工作由州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2.组织实施。州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河州妇女联合会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成立红河州妇联预算管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设州妇联预算业务管理工作小组、预算业务管理执行工作小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由专人具体负责绩效评估的整理上报,领导小组对绩效评估情况进行审核评价,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红河州妇联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按州财政局定额标准核定,预算安排足额保障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按照预算和项目实施方案,年内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保证,数量达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实现。不断深化“巾帼建功立业”“巾帼脱贫攻坚”“巾帼创业创新”“巾帼维权维稳”“巾帼促和谐”等行动,推进妇联系统深化改革年,推动全州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州各级妇联组织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业务工作能力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规划》实施,我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2018年度监测数据显示:“儿规”定量监测指标共76项,34项提前达标,39项预期可达标, 2项预期达标困难,1项无数据、无法判断,提前达标和预期可达标率为96.05%。“妇规”定量监测指标122项,51项提前达标、63项预期可达标、2项预期达标困难、6项暂无数据无法判断,提前达标和预期可达标率93.44%。
评价结论:圆满完成年初预算制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97.6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详见《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受经费限制,帮助妇女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和效率距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因年内州委州政府、上级机关安排布置的临时性任务较多,年初预算中的项目实施方案较细,要与临时性的任务融合较为困难。三是因调整预算安排相关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一般在下半年),年初无法确定是否有相关项目,影响了项目目标确定的科学性,项目资金执行的及时性等。以上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项目资金绩效。
九、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州财政局加大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的指导培训力度,帮助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可操作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会加强学习,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效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附件2:红河州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