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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06-4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关于下发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细则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绩效自评,现将我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定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红河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红河州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独立编制机构数3个(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红河州国有林场管理站),独立核算机关1个。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年初在职人员数为51人,年末人员数为5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计划完成退耕还林40.64万亩、防护林建设9.7万亩、石漠化治理6.76万亩、造林补贴6万亩、森林抚育14.94万亩、陡坡地治理1.5万亩,义务植树970万株。要优化布局,突出重点,抓好城镇面山、主要交通沿线的植被恢复和绿化美化,在抓好历年绿化管护的基础上,新增通道面山绿化面积15.8万亩以上。要积极融入和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四旁植树、村镇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全面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保护,着力打造生态乡村。要进一步利用好国家开发性政策性贷款政策机遇,结合《红河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争取农发行、国开行更多更大金融贷款支持,大力推进全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打造高质量的绿色通道面山。

  2.年度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生态绿洲景观美洲产业富州的决定》(红发〔2014〕7号)中明确的“到2020年,把林业产业建设成为带动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建设绿色经济强州的骨干产业、支撑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产业。基本实现生态绿州景观美州和产业富州的目标。”州林业局确定2019—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总目标为:1.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即全州年度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不超过110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即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849.2公顷;年森森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2.运用生态,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建设公园,使之成为:滇南中心城市的都市绿心、红河州城市建设新地标城市绿色生态客厅、云南省城市生态空间建设样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窗口。2017年形成生态公园景观框架及红河州乡土特色树种一定的展示效果。2018年公园生态景观雏形成,并发挥一定的生态作用和示范效果。2019年达到设计景观效果,发挥城市的绿心、生态客厅的作用。3.通道面山完成城市面山3万亩,通道绿化100公里。4.动植物资源调查:生物多样性保护(到2015年使我省80%以上的典型性生态系统和85%以上的珍稀濒特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使我省85%以上的典型性生态系统和90%以上的珍稀濒特物种得到有效保护)5.野生动物肇事补偿: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覆盖率达100%,全州补偿比例提高到80%以上。6.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7.完成封山育林200万亩。8.完成森林管护100万亩,营造林80万亩,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8万亩,完成低效林改造20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及陡坡地生态治理3万亩等工作。9.全州林业改革完成全州12个国有林场和3个森工企业改革。10.公益林管护:完成全州1220.48万亩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基(资)金补偿兑现使用和日常管护任务。11.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区总面积182181公顷,占红河州国土总面积的5%。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19年州财政局批复州林业和草原局(含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数7435.39万元,年初预算批复7435.39万元。批复预算数中:基本支出6823.39万元,项目支出612万元(含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40万元)。

  2.年度收入情况(含二级预算单位,不含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019年全年收入共计16034.77万元。

  3.年度支出情况(含二级预算单位,不含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019年全年支出共计15358.97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

  二、项目具体自评情况

  (一)项目预算情况

  2019年州级财政项目预算安排我局612万元(其中:“启园”管理维护经费120万元、森林防火航空护林地面保障经费70万元、护林防火经费140万元、护林防火经费补助下级经费140万元、州石岩寨林场防火专业队经费12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监测经费22万元),到2019年10月,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财政对我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考核指标: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启园”管理维护经费于2019年5月拨入12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结余1,735.65元,全部用于“启园”水电费、保安保洁费、垃圾处理、灯具、渠道运行管理维护、碳纤维公园椅、劳务费、农药化肥等管理维护支出;

  2.森林防火航空护林地面保障经费于2019年5月拨入7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列支,用于直升机机组人员地面保障经费、航站管理人员公务费、直升机安全保障经费等支出。

  3.护林防火经费于4月拨入120万元,20万元分别直接拨付下属单位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和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结余177,331元,用于防火通告宣传、防火命令印刷、防火电影放映宣传费、防火网络视频终端维修等支出,资金结余原因是2019年资金到位晚,用其他项目资金支付防火项目费用,2019年12月进入防火期,需要购置防火机具,故资金结余。

  4.护林防火补助下级经费140万元已全部拨付13个县市。

  5.2019年预算红河州森林防火专业队员经费120万元,实际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专业队员劳务费(工资)、宣传费、培训费、专业队员保险及防火物资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6.列支办公费2498.20元、印制《红河林业有害生物》,列支出版费71000元、 列支水费68元、 列支邮电费41元、 列支办公室物业管理费21120元、举办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综合业务培训,到扶贫挂钩点绿春县平河镇东哈、略马、车里村委会举办2次经济林病虫害现场培训,列支培训费25000元、列支聘用人员劳务费9600元、划拨扶贫挂钩点绿春县平河镇东哈村委会独红村橡胶病虫害防治经费20000元、略马村委会八角病害防治费20000元、 购买实验室用品11351.28元、 购买台式电脑2台、便携式电脑1台,列支办公设备购置费19960元。共计支出200638.48元,结转项目经费19361.52元待明年继续完成项目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对1375.4亩的“启园”进行管理维护,“启园”绿化景观优美,公园管理规范、标准,促进周边房地产业发展、吸纳周边村寨农民工就业、增加地方财税收入;完善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对象、运作严格规范、保质保量保安全,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保证“启园”的开放运行优质高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群众满意度>98%。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采取多种有力措施,狠抓预防、扑救、保障三大环节,突出加强航空护林、信息科技预防、基层防控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全州森林火灾防控力量明显加强、科技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基础设施逐步夯实。在我州从人防到人防加技防、从传统森林防火到现代化森林防火的转变过程中,今年是一个历程丰碑。实现了连续2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

  1.火情火灾少,森林损失小。截至6月15日春防工作结束,全州共接收处理卫星热点95个,热点反馈率为100%。处置火情144起,形成火灾13起,火灾次数占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110次的11.8 %;由于山高坡陡、滚石多发等不便处置的地理原因,导致2起火灾扑灭时间超过24小时,当日扑灭率为98.6%,比省下达指标98 %高0.6%。受害面积为85.61公顷,受害面积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1849.2公顷少1763.59公顷,受害率0.046‰。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红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实现航空护林,跨越历史丰碑。经过州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请示,在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期调派直升机到红河州驻防,航护工作由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普洱站负责组织实施,驻防直升机组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至6月4日结束,历时153天,先后使用两架M-171直升飞机执行航空护林任务,两架飞机总计飞行92架次161小时42分,飞行覆盖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建水、石屏、泸西、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等12个县市。吊桶灭火24架次53小时10分,洒水171桶510吨,对20起森林火情和1起城镇火灾实施了吊桶洒水灭火,对17起林缘威胁性荒火和农事用火进行了空中警示和通报。航空森林消防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我州空中巡护、宣传警示、火场侦察、火情处置、火场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航空护林的顺利开展,相对于我州南部大部分县市还惯用二号工具扑火的冷兵器时代而言,一步进入现代科技防火,是具有划时代意义,是历程的丰碑。

  3.精心实施项目,夯实防控基础。重点组织实施《云南省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和《红河州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其中《云南省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州级、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红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87万元,中央安排2070万元,地方配套517万元。扑火机具、森林消防车辆购置、视频监控系统已经实施完毕,专业森林消防队营房、训练场、物资储备库、瞭望台等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完成,预计年内全部竣工;《红河州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76万元,中央安排2060万元,地方配套516万元。项目由个旧、开远、建水、石屏4个县市和芷村、石岩寨2个州直属林场组织实施,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2021年全部竣工。

  4.2019年整个森林防火期间,林场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扑火伤亡事故。据统计,全年全场共接到火情21起,其中外围火2起、荒火15起,烧地草4起。与上年相比,所接火情次数有所下降,在全场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及时得到了控制,均没有形成火灾,实现了全年无森林火灾、人员零伤亡,森林受害率为零的好成绩。

  (三)2019年以来,州林检局组织、指导、督促各县市及州属国有林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治工作。全州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检查涉木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330户木材132592立方米、苗木花卉基地326个种苗花卉48290249株、木质包装箱和线缆盘514个,查处货证不符运输木材案1起。全州开展松材线虫春季、秋季普查,累计调查松科植物6377047亩,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和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至2019年11月,全州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505427亩,防治率达99.46%;无公害防治面积464727亩,无公害防治率达91.95%;全州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69955亩,成灾率控制在3.06‰;全州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18150519亩,测报准确率98.55%;实施产地检疫种苗面积13133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2019年,全州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均已达到《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87号)下达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的目标任务。

  (四)绿化造林、义务植树

  1.有效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

  2019年,全州计划实施营造林任务80.3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5.81万亩,封山育林2.445万亩,森林经营22.1万亩。截至12月底,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80.36万亩,完成率100%;其中,人工造林55.81万亩、封山育林2.445万亩、森林经营22.1万亩,完成率均为100%。

  按项目分,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40.64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1.2万亩,完成防护林建设9.7万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项目6.76万亩,完成国家造林补贴项目5.5万亩,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任务2.5万亩,完成国家储备林和珍稀树种培育1.2万亩,国家森林抚育11万亩。各项目完成率均为100%。通过有效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治理力度得到不断加大,森林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生态建设成果得到不断巩固、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

  2.持续推进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建设

  根据《红河州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到2020年,全州计划完成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50万亩,其中2019年计划完成15.8万亩。截至2019年12月,全州累计整合投入资金73948.98万元,完成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和提质增效16.2万亩,任务完成率102.5%,路域环境绿化美化成效明显,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逐步改善。6月4日,州委调研组深入蒙自、个旧、开远就2018年通道面山绿化进行实地调研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由州林草局组织开展了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

  3.快速推进路域桉树替换

  根据全省路域桉树替换工作安排部署,红河州林草局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多次督查,召开现场推进会,认真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各相关县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排除畏难情绪,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快速推进全州路域桉树替换工作。2019年,全州完成桉树替换完成采伐面积17141.6亩,完成伐后更新复绿面积10897.9亩,路域环境得到优化美化。

  4.组织申报和建设国家石漠公园

  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同意建设河北沽源九连城等17个国家沙漠(石漠)公园的通知》(林沙发〔2019〕5号),红河州建水天柱塔国家石漠公园已通过国家沙漠(石漠)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国家林草局同意开展建设工作。目前组织建水县按照修改完善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工作,并按照《沙漠(石漠)公园管理办法》健全机构,加强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同时,今年5月,州林草局积极组织申报泸西白石岩国家石漠公园,目前已完成省级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审查。

  5.认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工作

  按照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等18个州级部门《关于印发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红农领办发〔2019〕2号)安排部署,红河州林草局主要负责牵头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工作。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州村庄绿化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各县市林草局开展基础数据摸底调查,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地系统建设,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提高村庄的绿化覆盖率。目前,全州村庄绿化覆盖率为21.9%,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宜居乡村、建设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有力保障。

  6.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为深入全面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绿化红河、美化家园,提高全社会绿化和全民履行义务植树意识,营造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兴绿”氛围,6月4日,红河州林业局组织开展了我州第十四个义务植树节植树活动。州级四套班子、州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芷村林场干部职工300余人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植树树种为:香樟木、清香木、天竺桂、凤凰树、蓝花楹、加湿松、冬樱花等,规格为胸径3-10厘米,植树面积100余亩。同时组织各县市绿化委员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全民动员、人人动手、行业分工,组织部队、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2019年全州累计完成义务植树970万株。

  7.认真组织开展林业双增目标考核

  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林业双增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13县市及州属林场结合当年营造林完成情况、三年造林成效情况进行自查的同时,认真梳理填报基础数据。并积极配合省级检查组开展全州林业双增目标考核。确保2018年度全州林业双增目标考核取得较好成绩。此外,及时组织开展全州造林综合检查,目前还在开展外业检查中。

  四、绩效自评工作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部门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计划财务科统筹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随着游客的逐渐增加,保洁任务随之加大,管护经费不足;照明时间延长导致电费大幅度增长,2019年旱情较为严重,水费增幅较大,以上几项加大管护费支出,导致年初预算不足。

  2、森林消防基层、基础不强,队伍不稳定。村级能力建设开展多年,但许多地方群众防火意识不强、参加扑救积极性不高,扑救能力弱。在国家和省州的支持下,我州先后实施了一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州森林防火工作有了巨大的改变,但是仍然不具备防大火抗大灾的能力。我州组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没有组织机构和核定编制,合法性得不到认可,专业队员待遇低、不稳定、流失严重。不可缺少的森林消防车辆及装备无法落实,管理培训不能严格按照规范开展,严重影响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向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壮大。

  六、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97.58分

  七、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对于年度执行率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实现不好的项目,减少资金安排。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1.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自评表

  2.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20日

附件【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自评表.xlsx
附件【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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