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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201-59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残联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落实绩效管理”精神,按照《预算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进一步提升我州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文件精神,结合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以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发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细则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将对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州残联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查金额共431万元,有4个项目,分别是:1、2019年社区村居委会残疾人联络员补助77.406万元,红财社发〔2019〕85号;2、残疾人康复131.56万元,红财社发〔2019〕85号;3、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57万元,红财社发〔2019〕85号;4残联事业经费65万元,红财社发〔2019〕85号。这4个项目覆盖率100%,2019年4个项目全部按照要求开展完成。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社区村居委会残疾人联络员补助项目 

  每年按红政发〔2005〕82号文件要求建水、石屏、泸西、河口4个县州级承担50%,共补助社区37人,村委会348人,全年补助22.254万元;屏边、元阳、绿春、红河、金平5个县州级全部承担,共补助社区36人,村委会462人,全年补助55.152万元。 

  (二)残疾人康复项目 

  1、完成残疾人康复队伍培训51名,完成任务数的102%;2、圆满完成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爱耳日、爱眼日、残疾人文化周等各类残疾人宣传活动10个活动,完成任务数的100%;3、圆满完成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协会、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4个活动,完成任务数的100%;4、做好全州13县(市)残疾人康复指导工作,完成任务数的100%; 5、完成“十二五”以来参加国际国内比赛运动员奖励金发放28人,完成任务数100%;6、完成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42名,完成任务数的100%;7、完成残疾人假肢装配53例,完成任务106%。 

  (三)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全年任务完成情况:1、州本级积极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已完成1448.37万元的审核征收工作,超额完成任务数;2、已经完成盲人初、中级保健按摩师培训各一期,初级26人,中级35人,超额完成任务数;3、残疾人来信来访和临时救济工作稳步推进;4、对13县市进行春节看望慰问贫困残疾人700人,资金已经下拨县市,春节前已完成;5、开展残疾人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培训42人,完成任务140%;6、扶持县市残疾人开展电商就业创业带头人26名,资金已经下拨县市组织实施,完成任务100%;7、扶持绿春、金平县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80户,投入资金48万元,已下拨县市实施完成,完成任务100%。 

  (四)残联事业经费项目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全年任务完成情况:1、完成全州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扶贫工作培训300人,完成任务数的100%;2、扶贫工作经费已下拨屏边县和平镇红星村委会、建水普雄乡各一名驻村队长工作经费2万元,合计4万元,其余资金在逐步落实使用中;3、完成建水普雄乡残疾人就业产业发展扶持6万元补助;完成屏边县和平镇红星村委会残疾人就业产业发展扶贫经费5万元补助,培训费3万元,活动室建设补助8万元;完成屏边县和平镇和平村、红星村“爱心超市”扶持8万元补助,全面完成资金支付任务。 

  三、项目绩效目标 

  每年按红政发〔2005〕82号文件要求完成全州社区73人,村委会810人的联络员补助;按时完成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各项任务;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完成全年的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工作任务,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完成全年的残联事业工作任务。 

  四、项目自查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五、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每个项目完成后,按实际费用向州财政局申报,经州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所实施的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项目实际支出。向州财政申报批复431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2019年9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431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2019年12月底,主要用于:社区村居委会残疾人联络员补助项目77.406万元;残疾人康复项目131.56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157万元,残联事业经费项目65万元,全部就位,逐步使用中。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采取州本级授权支付和资金分配各县市由州财政直接下拨县市的方式,由州财政,按项目实际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的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四)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 

  六、自查结论及建议 

  通过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全州残疾人专项资金已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执行项目资金支出制度严格,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全州社区村居委会残疾人联络员补助项目得到良好的实施,社区村居委会残疾人联络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康复项目广泛覆盖,切实减轻了残疾人经济和精神负担;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扎实开展,残疾人脱贫指数和就业指数有了新提升,为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而重要的贡献。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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