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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30-095127-2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地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地震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开展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红河州地震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承担全州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应急救援科(2019年机构改革撤销,新设监测预报科)三个科室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地震局共有编制22人,实有21人。 

  红河州地震局主要职能包括(据红室字〔2019〕52号):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拟订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州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州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州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州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州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5.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订等工作。 

  6.承担全州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7.协助县市党委、政府落实县市地震工作机构双重领导体制。 

  8.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加强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管理,认真做好监视设施巡检维护、监测资料分析处理、宏微观异常调查核实、震情会商、短临预测等工作。强化地震宏观测报管理,落实《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管理工作办法》。 

  (2)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石屏、绿春、红河、元阳、泸西等县地震局实施好在建与拟建地震监测项目。指导绿春、河口、金平县地震局做好地球物理台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配合省地震局实施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在我州的相关建设工作。 

  (3)认真抓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协助、督促各县市、部门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及防震减灾法制教育,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六进”活动。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权责清单和服务事项清理、“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体系改革。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4)及时有效开展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红河州地震速报平台管理,做好地震日常速报工作。按照预案及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做好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县市做好有感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2.年度绩效目标设定 

  (1)管理维护好全州现有地震监测和信息网络设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资料连续可靠。 

  (2)加强地震宏观测报网络管理,加强培训,落实报酬,确保《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管理工作办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3)做好强化短临跟踪工作,加强监测预报的管理和宏观异常的落实,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县级地震局相互协调配合,紧盯震情发展趋势不放松。 

  (4)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3.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主要包含产出指标10条,效益指标2条,满意度指标1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为3831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31300.00元,占比84.34%,项目支出600000.00元,占比15.66%。 

  2019年财政拨款实际收入合计4665482.19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17112.62元,共计4882594.81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509.40元,占比79.89%,项目支出556922.64元,占比11.41%,年末结转和结余425162.77元,占比8.7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3518449.09元,主要包含工资福利支出3449329.09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120.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2060.31元,主要包含商品和服务支出377860.31元(办公费7466.07元、邮电费8660.24元、差旅费61937.50元、培训费7337.50元、公务接待费9674.00元、工会经费28,800.00元、福利费36000.00元、公务用车运维费37765.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0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20.00元等),离退休公用经费4200.00元。 

  项目支出中,2019年地震工作专项经费519517.51元,2018年地震工作专项经费12096.73元,2019年一般行政管理实务8175.00元,2019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7977.00元,2018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9156.40元。 

  红河州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439.00元,完成预算的47.44%。由于年初预算“二上”数据细化时,为保障扶贫工作开支,实际列支“三公”经费预算为47765.00元,支出47439.00元,支出率99.32%。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红河州地震局重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红河州地震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地震局单位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红河州地震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全局的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自评绩效指标体系 

  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包括:全州地震科普知识宣传80场次、召开全州业务工作培训和会议2次、编写上报震情反应12期、撰写年中和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新增一台观测设备、争取上级资金比上年增长10%、9月和11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80%和95%、观测数据完整率95%、观测仪器正常运转率95%、全州监测能力稳步提升、全州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群众对防震减灾工作满意度90%。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今年3月,州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与联席会议重点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州地震局召开了全州地震工作会议,对全州地震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8月-12月,举办了全州地震暨群测群防管理业务培训1次、宏观测报员业务培训3次、“第一响应人”培训1次、震情跟踪及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预评估业务培训1次。 

  2.认真落实震情会商制度,坚持周、月、半年和年度会商制度,共参与省地震局视频会商5次,组织州级视频月会商12次,专题、加密、年中及年度会商1次,周震情跟踪工作例会40余次,上报《震情反应》14期、年中和年度会商报告各1期、《震情跟踪月报》12期。 

  3.切实加强地震监测设施运维管理,全年共发现并及时维修报修前兆观测仪器14起、强震台故障5起。观测数据完整率、仪器正常运转率均远高于95%。 

  4.努力推进地震监测项目建设。完成了石屏乾阳山地震观测站洞体观测项目第一阶段建设任务,争取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省级经费150万元,比第一阶段增加50万元,增长50%,争取州级补助经费60万元,启动了项目第二期建设工程。实施完成了绿春、元阳2县市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即将投入使用,完成了红河县地震监测中心站主体工程建设。投资8万元,建成了红河州地震虚拟台网,投资2万余元购买了中科光大的ZKGD2000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开展了高温度温泉实验性观测。州地震局地下流体观测站新安装了ATG-6138M新型测汞仪一台。协调省地震局在蒙自西北勒测震台建成了张衡一号电磁卫星地震接收系统,完成了州地震局、建水、开远3个地下流体观测站标准化改造及全州老旧监测设备更换工作,为元阳、红河、绿春3县市新建地震监测站架设了模拟二氧化碳观测项目。全州地震监测能力稳步提升。 

  5.在全省防震地震监测质量评比中,州地震局水温观测、信息网络管理获全省第2名,强震动台运维管理、短波通信获全省第3名,州地震局2019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报告及预报效能获全省第2名。州地震局纳入考核评比的所有监测预报工作全部进入全省前3名行列,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6.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利用“全国防震减灾日”、“科技三下乡”等时机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全州共开展集中宣传180余次,科普讲座46场次,发放科普资料70000余份。广泛开展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对提高全州防震减灾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2019年,全州组织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6所,组队参加全省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获得二等奖。 

  7.2019年省级下拨红河州经费共计191.88万元,较上年增加160.31万,增幅507.79%。 

  8.按工作进度及时支付项目经费,完成支付任务。 

  9.快速高效地做好有感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了解震感及社会影响情况,编制上报震情速报,得到州委政府领导肯定。 

  (二)综合评价及结果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防震减灾部门的努力和财政局的支持下,2019年防震减灾工作各项任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红河州地震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七)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2.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产生各种错误,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 

  3.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八)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对于年度执行率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实现不好的项目,减少资金安排。 

  (九)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州地震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地震局 

2020年1月17日 

附件【州地震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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