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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

  • 索引号: 20240913-190226-8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地方税务局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8〕2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地方税务局   红河州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5日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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