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
- 索引号: 20240913-190211-8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 换发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州公安局,各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 换发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非税〔2020〕1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