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
- 索引号: 20240913-190928-8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13
- 时效性: 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本国子目注释的通知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调整,现将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调整,现将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