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
- 索引号: 20240913-190828-1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24
- 时效性: 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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