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
- 索引号: 20240913-190819-3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2
- 时效性: 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