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减税

  • 索引号: 20240913-190805-92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30
  • 时效性: 有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附件:2 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docx
附件【P020220930557303862969.docx
附件【P020220930554426742622.docx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