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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

  • 索引号: 20240913-190717-2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10
  • 时效性: 有效

新能源汽车、挂车车辆购置税有这些减免政策丨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⑬

  前言

  税收优惠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2023年,国家延续、优化、完善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聚焦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促增收扩消费、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稳外贸稳外资、支持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前瞻性、精准性、协同性,着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对今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涵盖70项政策,其中,云南省根据国家授权出台了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2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方便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指引》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逐一列明了享受主体、优惠内容、政策执行期、政策依据等内容,以供一并学习。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享受主体】

  购置挂车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23年第47号)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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