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减税

  • 索引号: zczj/2026-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7
  • 时效性: 有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现就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光伏等产品清单

2.电池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8日

附件【附件1:光伏等产品清单.pdf
附件【附件2:电池产品清单.pdf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