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 索引号: 20240913-190535-4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事项清单的通知
州直各委、办、局,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民主党派红河州委机关,州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州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群团组织,各县市财政局,蒙自经开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16〕48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红财综〔2016〕99号)要求,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事项清单>的通知》(云财综(2018)6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发布的《红河州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目录(暂行)》不再执行。
附件: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禁止购买事项清单的通知
红河州财政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