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索引号: 20240913-203118-89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2017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18〕74号)要求,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云财金〔2017〕125号)下达红河州2017年度PPP以奖代补资金1578.8万元,其中,项目以奖代补资金1167万元,综合以奖代补411.8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18〕74号)要求,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首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其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及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
(二)组织过程
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州情况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并提出了相关要求。通过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认真填报《项目支出概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分析评价
我州对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用于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股权投入等相关支出,规范推进PPP示范项目。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省级奖补资金下达后,州级财政全额、及时拨付到相关部门及县市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17〕9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17〕105号)下达项目奖补资金1167万元,其中,下达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红河州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奖补资金442万元、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72万元、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340万元、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70万元、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70万元;下达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群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150万元;下达红河州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蒙开个地区河库连通工程10.2万元;下达个旧市:个旧市特色农业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8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17〕106号)下达综合奖补411.8万元,其中,下达弥勒市:弥勒“一水两污”治理示范项目50万元、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65万元;下达绿春县:绿春县中医院PPP项目40万元,绿春县新区幼儿园、思源实验学校PPP项目40万元,绿春县特色产业园区一号桥片区基础设施PPP项目40万元;下达建水县: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65万元;下达蒙自市:蒙自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65万元;下达开远市:开远市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46.8万元。
根据《云南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7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统筹用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项财政支出,包括项目咨询、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同文本拟定、法律财务顾问、资产效益评估、运营补贴、建设融资费用补助、绩效评价、检查验收等。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云南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准则》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做到资金专项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获得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PPP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分析。我州获得奖补资金的PPP项目全部已完成PPP合同签订工作。
2.资金下达后对当地PPP工作开展促进作用情况分析。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及时到位,充分发挥了以奖代补资金激励和促进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PPP项目单位规范实施,保障项目得以顺利落地,按期开展,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使红河州PPP项目工作稳步推进,下一步我州将继续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加强资金的内部控制管理,同时加大对PPP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计划
红河州获得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的PPP项目全部已签订PPP项目合同,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PPP奖补资金实际支出完成率达81%,完成质量为“中”。以奖代补资金用于PPP项目执行过程咨询服务、运营补助等方面加快推进我州PPP项目实施进度,促进作用明显,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我州将在规定的时限前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将绩效自评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充分认识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坚持贯彻资金管理的严格性。严格遵循强化导向、突出重点、严格管理、注重绩效的管理原则。专项资金到位后及时按照拨付流程对资金及时拨付。今后我州将总结经验,严格把控、有效落实绩效指标的完成,确保PPP以奖代补资金效益最大化。
附件:红河州财政局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自评表
红河州财政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