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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1003-4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5.指导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0.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12.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13.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住建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1.办公室、2.法规监察科、3.住房保障科、4.房地产管理科、5.城市建设科、6.建筑市场监管科、7.勘察设计科、8.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9.人防业务科、10.人防工程科、11.人防组织指挥科。

  红河州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8个:1.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红河州村镇建设管理处、3.红河州抗震防震指挥部办公室、4.红河州风景园林管理处、5.红河州标准定额站、6.红河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7.红河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8.红河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推动“一水两污公厕”改建上台阶。一是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提前开展项目选址、用地手续、编制实施方案、地勘、环评、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努力争取还处于前期状态的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切实采取共建共享等措施,加大乡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争取到年底实现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建设,确保全州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省级年度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镇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努力实现省级年度目标要求。三是围绕 “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对接,指导县市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梳理任务目标,结合当地的财力物力等实际,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倒排日期,对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分类、分步有序推进。继续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对乡镇“一水两污”设施项目贷款支持,为项目建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统筹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全州计划新建城市公厕71座(含旅游厕所6座),改建51座(含旅游厕所27座),个旧、开远、蒙自、弥勒、建水5个县市达到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5座以上城市公厕布置要求。认真履行“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州“厕所革命”工作,全面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二是抓紧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老化破损、配套设施不完善、内部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努力打造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自然和谐的宜居小区,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全州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15个,1455栋,涉及25342户,改造面积228.885004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53680.1277万元。

  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新的三年棚改计划,提前谋划2020年度和今后一个时期棚改工作。一是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牢记棚改的初衷,要像实施精准扶贫一样实施精准棚改。严格执行“七个严禁”要求。严禁把街区改造,历史文物修缮的房屋拆迁改造纳入棚改;严禁将农危改纳入棚改;严禁将建成时间不长、结构合理安全的新楼房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建设;严禁将小区改善设施、美化亮化或者仅对居民房屋进行外面整治、节能改造等纳入棚改;严禁将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打包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面积过大,补偿成本过高的城郊区和城中村纳入棚改。合理调整城中村在棚户改造中的占比,不得擅自扩大棚改范围。二是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宅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的优惠政策,支持棚改安置房建设。商品住宅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县市,可继续稳妥有序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三是科学确定2020年度棚改任务,向省住建厅申报2020年棚改计划47211套。坚持“三个不”: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做好“三个坚决防范”:坚决防范借棚改大量举债、坚决防范超标准建设增加棚改成本、坚决防范不按时偿还棚改贷款。棚改融资将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发行专项债将成为以后棚改融资的主要模式,申报2020年棚改计划和申报发行棚改专项债券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扎实开展棚改项目“三调”等前期工作,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防止以拉动经济增长为目的超标准、超范围实施棚改,同时也要防止回避困难和矛盾,不实事求是推进棚改工作。

  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完美收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咬定目标、一鼓作气,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短板,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压实责任抓落实。进一步压实县市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乡镇责任,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限,并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找差距、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对通过一定时间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持续推进整改,做到逐项、逐户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整改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出成效。二是盯死问题抓整改。为使农村危房改造不会成为脱贫攻坚中的“否决项”,以现阶段各级各部门检查督查中反馈的意见建议为重点,督促指导各县市全面对工程质量、“户档”、“两牌”、建新拆危、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全方位、拉网式查找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力保没有颠覆性和系统性影响脱贫成效的问题。三是群策群力保出列。2020年全州将整体性脱贫出列,为顺利实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和“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及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将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在脱贫攻坚的路上与各县市住建部门一起出主意、想办法、砥砺前行,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州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多措并举推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持续续抓好《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大重大房地产项目推进和跟踪服务,确立省、州两级重大项目,继续实施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发挥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的拉动和支撑作用。有效引导房地产转型升级。鼓励房地产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增强综合实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城镇产业带动作用的同时加强城市功能的规划,积极引导房地产业从单纯的房地产开发向旅游地产、商业地产、文化地产、养老养生地产、城市综合体、产业培植地产等六个地产转变,合理引导我州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开发建设。

  着力培育壮大建筑产业。巩固建筑业良好发展态势,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集中力量培育壮大一批建筑业龙头企业,推动建筑业专业扩展,切实提高建筑业增加值,确保建筑产业在拉动GDP增长、增加税收贡献、稳定增加从业人员等方面作出支撑性贡献。认真贯彻落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快我州建筑业的发展,实现本地建筑业企业总产值450亿元,本地建筑业产值增速为8%。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努力营造统一规范、公平竞争、运行有序的市场秩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月前全州13个县市全部启用审批管理系统,将各环节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系统管理,全面落实110个工作日、80个工作日审批目标,做到“系统之外无审批”。

  推动人防事业长足发展。依法落实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对县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督查工作,督促县市认真执行人防与规划并联审批制度,加强与规划、建管等部门横向沟通协作,保障应建必建,以收促建。全面完成全州人民防空方案的编制和人防专项规划评审工作,力争将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各县市城市发展总规。抓紧落实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建设内容,列出任务清单和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抓好全州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工建设建水县基本指挥所,启动河口、金平、绿春指挥所建设项目,完成蒙自、弥勒机动指挥所建设,启动开远指挥所升级改造工程,启动州级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工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86.92万元。

  与2019年对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4.27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173.5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了4个2020年内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15.75万元、预留绩效奖励172.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中减少了离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的预算,增加了驻村扶贫队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补贴的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了驻村扶贫工作经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的预算。从2020年起,原独立核算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红河州标准定额站并入住建局,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250.68万元。主要是2020年项目预算增加了“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农危房改造经费、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经费,减少了污水管网工程配套资金及农危房改造贷款风险金的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9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09.18万元,上年结转386.9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9.18万元(本级财力2309.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19年对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4.27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173.5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了4个2020年内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15.75万元、预留绩效奖励172.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中减少了离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的预算,增加了驻村扶贫队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补贴的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了驻村扶贫工作经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的预算。从2020年起,原独立核算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红河州标准定额站并入住建局,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250.68万元。主要是2020年项目预算增加了“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农危房改造经费、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经费,减少了污水管网工程配套资金及农危房改造贷款风险金的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09.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0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5万元,与2019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73.5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了4个2020年内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15.75万元、预留绩效奖励172.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中减少了离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的预算,增加了驻村扶贫队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补贴的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了驻村扶贫工作经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的预算。从2020年起,原独立核算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红河州标准定额站并入住建局,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903.68万元,与2019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50.68万元。主要是2020年项目预算增加了“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农危房改造经费、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经费,减少了污水管网工程配套资金及农危房改造贷款风险金的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2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01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05.5万元,项目支出903.68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88.8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3.62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08万元,511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32.38万元,513转移性支出527.3万元。2.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1188.8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43.62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08万元,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32.38万元,399其他支出527.3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527.3万元,主要用于1.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厕所革命补助资金”441万元。2.2210105农村危房贷款贴息专项资金86.3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州住建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州住建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6.39%。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79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住建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7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6.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6.3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汽车配件老化,车辆维修,配件更换频繁,导致车辆维护费逐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厕所革命补助资金”:改善城乡找厕难、入厕难问题,解决居民能在5-10分钟内找到公厕。2.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专项经费:保障系统运行正常,满足查核人员的需要,促进领导干部个人公正廉洁。3.农危房贷款贴息专项经费:按时支付2020年农危房贷款贴息,为农危改农户提供政策支持。4.农村危房改造经费:全面完成红河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住房安全问题。5.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经费: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乡镇镇区垃圾设施覆盖率100%,污水设施覆盖率75%,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100%。6.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专项资金:按要求还示范村利息,完成111个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住建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98.78万元,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99.84万元;小汽车燃修费3.1万元;小汽车统保费1.97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62万元;职工福利费15.28万元;工会经费12.22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1.7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6.2万元;驻村扶贫工作经费9万元;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0.8万元。与2019年对比,增加了7.94万元。主要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了驻村扶贫工作经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及州标准定额站并入州住建局后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5日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1.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2.公共厕所建设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 云财社〔2019〕284号、云财整合〔2019〕39号

  2.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5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十三市县住建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完成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2.新改建城市公厕二类厕所及乡镇区公厕改造提升。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完成2020年省级安排红河州1929户4类重点对象新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2020年省级安排红河州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0407户。2.新建城市公厕71座、改建50座。在城市新区、大型综合开发、商住小区等项目规划建设中,按500-800米范围1坐标准同步规划建设二类以上公厕。完成乡镇镇区公共厕所提升改造441座。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深度贫困县2.4万元/户,其他县2.1万元/户;农房抗震补助标准:深度贫困县2.2万元/户,其他县1万元/户。2.乡镇镇区公共厕所改扩建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改):省级4万元/个;城市公共厕所建设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新建):省级10万元/个、州级5万元/个;城市公共厕所建设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改建):省级4万元/个、州级2万元/个。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完成2020年省级安排红河州1929户4类重点对象新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2020年省级安排红河州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0407户。2.督导全州完成新建城市公厕数量71座;完成新

  建城市公厕数量50座;完成提升改造乡镇镇区公厕数量441座。

  八、项目实施成效

  1.改造农房、实现人畜分离、卫生厕所,达到改善提升农户人居环境的目的。2.巩固提升城镇旱厕消除成果,实现由数量向质量的提升转变。实现城镇建成区无公共旱厕的目标,同步改造提升乡镇镇区通槽式简易水冲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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