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zxf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800000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6.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7.负责信访智能化建设,指导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
8.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核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承担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10.负责红河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11.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信访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设6个正科级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州信访局负责管理州信访信息技术中心、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突出措施落地,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工作机制,推动网上信访占比升到60%,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推行诉访分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3.突出“事要解决”,继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以清仓见底为目标,持续开展“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深入推进多元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和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按规定使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有效解决一批特殊疑难信访案件。
4.突出基层基础,始终坚持信访问题源头防治。积极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深入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信访工作“三无”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州信访事项“三率”,加强信访风险分析研判预警。
5.突出完善机制,全力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劝返工作,全力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等敏感节点、重要活动和会议信访保障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6.突出提升素质,大力打造信访部门过硬队伍。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开展全省第二届“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建设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5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8.64万元。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0.59万元,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4.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二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5.13万元,上年结转48.6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5.13万元(本级财力605.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3.73万元,其中含结转收入43.14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5.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0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13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6.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3.54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7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2.68万元。项目支出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2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项目经费缩减开支。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07.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和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9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信访业务支出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离休人员的离休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7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4万元,主要是用于政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转退休缴纳职业年金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4.48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工资1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万元)。
津贴补贴14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9万元)。
奖金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万元)。
绩效工资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3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6万元)。
住房公积金2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万元)。
办公费2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万元,项目支出15.2万元)
印刷费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邮电费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差旅费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23.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
维修(护)费45.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5.5万元)
租赁费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
会议费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4万元)
培训费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万元)
公务接待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
劳务费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
工会经费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万元)
福利费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万元)
离休费1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6万元)
生活补助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此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无此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49万元。支出类型为2010308信访事务,采购方式为询价、单一来源和公开招标,资金安排为本级财力安排。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2个,资金4万元,支出类型为2010308信访事务,购买方式为委托,资金安排为本级财力安排。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1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万元,预算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50%。
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3万元,用于特殊情况下的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5次,共计预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实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机制,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减少公务活动支出。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万元,和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上年一致,主要原因:一是每年都要用于保障调研、处理信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为此而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红河州信访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一般性工作支出的信访专项工作经费预算8个,合计96万元,分别是红河州州级领导接访经费14万元、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经费3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化解经费2万元、州委信访业务联席会议经费3万元、劝返经费24万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48万元、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1万元、更新信息化设备经费1万元。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狠抓省州两级领导包案化解工作。按照省信访局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领导包案化解的服务保障,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全面了解工作推进情况,不断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包案化解后人员息诉罢访。全州排查梳理信访案件化解率100%完成。
2.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强化信访事项梳理研判,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服务保障工作。同时,着力提高视频接访系统的使用率,引导采用走访形式反映诉求的信访群众优先选择视频方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走路,减轻上访群众负担,降低信访的社会成本。信访群众对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的满意度达到99%。
3.深入推进信访信息系统深度运用。把信访信息系统作为开展信访工作平台和载体,努力打造“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形势网上判”的工作模式。依托信访信息系统规范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工作环节,使各个环节按照程序、标准、责任和要求落实,推动信访基础业务全面规范,促进信访工作整体效能的提升。上访群众对上访事项的答复和满意度不低于96%。
4.全力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始终把服务保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重在基层基础,狠抓源头防控;加强督促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安排部署,强化信访信息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清理劝返,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全州社会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州对下转移支付:州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省民政厅机关、厅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厅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州信访局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州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州信访事业等发展相关工作。如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及设备购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开展劝返工作等经费开支。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指专项用于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重点解决,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信访个案。
12.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经费:是指中央、省委明确规定的工作要求。随着信访工作形势的变化,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和更加繁重的任务。把疑难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以及苗头性、群体性信访事项作为州级领导接访重点。工作经费重点保障州级领导接访、视频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
13.劝返经费:指为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超前谋划,积极预防,妥善处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各种信访问题,确保各级“两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全州信访稳定而产生的经费。
14.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经费:是指符合《人民调解法》规定,适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案件为调解工作范围,重点化解涉及精准脱贫、重大风险防控、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的信访问题,党政领导包案化解的信访案件以及其他适合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78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5.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纳入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增加1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公用经费、计提职工福利费、计提工会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信访局
2020年6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43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