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zjtysj/2024-0005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州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州级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州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州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7.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州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9.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州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州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州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州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
(3)与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州水利局牵头会同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区域内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内设科室11个加1个机关及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综合建设科、综合运输科、综合管养科、安全监管科(应急办公室、水上搜救应急中心)、财务审计科、铁路科、民航科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因机构改革,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31号)设置了内设科室,比上年增加了3个内设科室。机构改革并入的红河州民航发展中心和原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因编制人数限制,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日常核算及决算并入我局机关核算,红河州民航发展中心2020年暂并入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编制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天天抓实、月月抓紧”等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加速“县县通高速”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召夸至泸西、蒙自至屏边、元江至蔓耗(红河段)、蔓耗至金平4条高速公路实现建成通车试运行,全州除了绿春县外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目标;加快推进建水(个旧)至元阳、元阳至绿春2条高速公路,全力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实施弥勒至玉溪、绿春至江城至勐醒(红河段)高速公路建设,全年新增高速公路里程2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累计里程达1000公里左右。启动建设沿边国道G219李仙江至绿春段二级公路。
2.稳推“南北通航空”进程。加快推进红河蒙自机场、元阳民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尽快争取红河蒙自机场可研和元阳民用机场预可研批复。
3.加快“州府通高铁”步伐。进一步加快弥蒙铁路用地报批工作,加速项目建设步伐;加快推进蒙自至文山铁路、普洱至蒙自铁路前期工作。
4.抓实综合交通规划。抓好“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更多交通重点项目挤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建设盘子,力争完成峨山至石屏至红河、泸西至丘北、河口至马关、金平至金水河、屏边至河口等5条高速公路项目所有前期工作。
5.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聚焦服务脱贫攻坚,紧扣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改造工程、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等一批农村公路项目,实施一批县乡道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
6.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秉持“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持续发扬“勇于担当、从严从实、善作善成、专业规范、调查研究、学习创新、清正廉洁”作风,为“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交通先行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因编制人数受限,并入局机关核算)、红河州民航发展中心暂并入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中心编制预算。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至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36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77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3.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111.5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73.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73.3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3.30万元(本级财力5,773.3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111.5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73.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7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4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增加预留绩效奖励预算内容、机构改革新增并入民航发展中心人员预算;项目支出5,01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16.0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遗属补助等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州造价中心、民航发展中心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2020年预计退休等变动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等。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留绩效奖励等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公用经费、小汽车燃修费、统保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支出,主要反映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项目工程款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支出,主要反映对下转移支付十三市县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和年度公路水毁抢险保通专项补助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综合交通运输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和运输技术标准化建设”支出,主要反映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留绩效奖励、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公用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及公路造价审定专项补助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PPP项目绩效年度考核专项经费和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补助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并入州造价管理中心预算的民航发展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留绩效奖励等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公用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州造价中心、民航发展中心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收入比例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分类,2020年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759.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事业人员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预计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等工资福利支出648.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7%;办公经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汽燃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7.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0%;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退休费、生活补助等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3%。
2020年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5,014.00万元,主要用于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项目款专项资金、对下转移支付十三市县公路水毁抢险保通、县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公路造价审定专项补助资金、PPP项目绩效年度考核专项经费、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补助资金等开支。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2,434.00万元,主要用于十三市县公路水毁抢险保通和县市农村公路养护。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云交管养〔2016〕708号)、《红河州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红交发〔2020〕90号),2020年省级配套资金:合计9517万元(分别为:个旧市546.90万元,开远市557.10万元,蒙自市648.60万元,弥勒市803.30万元,屏边县598.80万元,建水县886.70万元,石屏县745.30万元,泸西县904.60万元,元阳县962.60万元,红河县694.40万元,金平县808.10万元;绿春县1033.00万元,河口县327.6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云交管养〔2016〕708号)、《红河州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红交发〔2020〕90号),2020年省级配套9517万元,州级配套2278.9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189.3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47万元,较上年增加1.94万元,增长11.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预计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
增加原因为开展中越坝洒大桥建设等项目,所以本年新增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17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42%,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6次,共计接待1434人次。
减少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逐年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30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0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32%。预计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逐年压缩“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共7个项目,全部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和项目属性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基本情况如下:
综合交通运输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设置了8个产出指标,6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6个指标;
县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设置了10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14个指标;
公路造价审定专项补助资金设置了6个产出指标,1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共计9个指标;
PPP项目绩效年度考核专项经费设置了5个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9个指标;
年度公路水毁抢险保通专项补助资金设置了4个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9个指标;
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补助资金设置了4个产出指标,2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7个指标;
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项目工程款专项资金设置了2个产出指标,2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共计5个指标;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设置情况查看预算公开10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我部门离休人员离休费、增发生活费、公用经费、特需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预计本年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等。
3.交通运输支出,指用于我部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根据省级要求,农村公路养护省级配套资金按照省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配套,同时要求州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相应的资金配套。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为102.12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2.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增加;二是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市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二、立项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云交管养〔2016〕708号)、《红河州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红交发〔2020〕9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十三个市县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省厅下达我州农村公路养护里程20,290.143公里(其中:地方管养国道367.906公里,地方管养省道948.475公里,县道6,345.943公里,乡道11,206.018公里,村道1,421.801公里),桥梁养护47座。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和特大桥梁养护工程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省级补助资金:合计9517万元(分别为:个旧市546.90万元,开远市557.10万元,蒙自市648.60万元,弥勒市803.30万元,屏边县598.80万元,建水县886.70万元,石屏县745.30万元,泸西县904.60万元,元阳县962.60万元,红河县694.40万元,金平县808.10万元;绿春县1033.00万元,河口县327.60万元)
州级配套资金:合计2278.9万元(分别为:个旧市131.00万元,开远市134.00万元,蒙自市155.00万元,弥勒市191.00万元,屏边县142.00万元,建水县215.90万元,石屏县177.00万元,泸西县216.00万元,元阳县233.00万元,红河县166.00万元,金平县197.00万元;绿春县245.00万元,河口县76.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云南省公路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大中修工程计划的通知》(云路农〔2020〕170号)要求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大中修完成率100%,日常养护完成率100%,小修保养完成率100%,桥梁养护完成率100%。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促进农民增收率或增收额80%以上,公路沿线群众对公路养护工作的满意度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