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30-100117-2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500000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医疗保障局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
1. 红河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 红河州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提升待遇水平,精准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二是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健全基金监管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全系统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州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抓好2019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贯彻落实,稳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持续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在我州的落地实施工作;四是夯实医疗保障工作基础,加强“智慧医保”建设及网络安全工作,提升医保规划和法治化能力,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推进红河医保平安建设,加强精神建设,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全经办服务体系,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水平,加大医保宣传力度;五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5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8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69.34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84.83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压缩项目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354.17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压缩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50.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80.81万元,上年结转169.3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80.81万元(本级财力10780.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政拨收入较上年减少184.83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压缩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81.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78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3.3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011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7.51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压缩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75万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04万元,1374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医疗保障,30万元用于州级机关干部保健对象医疗保健费。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73.32万元,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94万元,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8713.8万元,5190.45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3523.3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3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4万元)。
津贴补贴20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9万元)。
奖金9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1万元)。
绩效工资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5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万元)。
住房公积金1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万元)。
办公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
水费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5万元)。
电费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万元)。
邮电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
物业管理费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万元)。
差旅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
会议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
培训费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万元)。
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工会经费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万元)。
福利费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51万元)。
生活补助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万元)。
医疗费补助140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04万元)。
其他支出871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713.8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补助金额5190.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资金:补助金额3523.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5万元,较上年增加30.5万元,增长80.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6.5万元,较上年增加6.5万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变化原因是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90人次。
变化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万元,较上年增长32万元,增长2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3万元,较上年增加33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变化原因为2019年本单位新组建,没有配置公务用车,2020年计划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届时将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城乡居民参保人数,每年6月底的参保人数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申请数,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红医保发〔2019〕57号”文件要求,州级财政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资金,确保全州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对参保人数,待遇政策,资金拨付和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2020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户≥387.67万元,以户籍人口为基数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90%,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5%,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参保对象满意度高于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73万,主要原因为:在职职工增加,财政部门依据我单位预算编制系统纳入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基础信息人员按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机关运行经费,故经费相应增加。以上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关于做好2019年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红医保发〔201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13县市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各级财政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各县市参保人数及承担比例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助资金,确保全州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预计参保人数387.67万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550元,其中:中央补助440元,地方财政补助110元,按云政办发〔2019〕6号:地方承担部分省级财政承担70%,州县承担30%,州级与县级的承担比例按财政部门规定比例进行安排。
六、资金安排情况
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各县市财政要按照标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2.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3.巩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要本制度。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照城乡居民参保人数,每年6月底的参保人数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申请数,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红医保发〔2019〕57号”文件要求,州级财政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资金,确保全州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对参保人数,待遇政策,资金拨付和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2020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户≥387.67万元,以户籍人口为基数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90%,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5%,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参保对象满意度高于85%。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76500111